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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玉谈志》:编写军事大事记的思考

时间:2023-12-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编写《军事志·大事记》的思考方志大事记是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按时间顺序作的简要记述。本文结合《宁夏军事志·大事记》的撰写谈三点思考。《军事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要求,要编写大事记。笔者认为编写军事志大事记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因此,在编写军事志大事记中必须把着眼点放在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上。

《生玉谈志》:编写军事大事记的思考

编写《军事志·大事记》的思考

方志大事记是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内发生的重大事件,按时间顺序作的简要记述。方志大事记与独立成书的历史大事记有严格区别,方志大事记有自己独特的目的、内容、体例和写法,与述(概述、综述、无题序)、志、传、图、表、录共同构成一部完备的志书。方志大事记是效仿纪传体史书中的本纪演变而来的,其历史悠久,为我国编史最早的形式。方志大事记雏形始于南宋高似孙主编《剡录》(即《嵊县志》),清代著名方志学家章学诚把“编年纪”作为方志内容必备的“八门”之一。民国年间,在颁布统一凡例中规定,通志、县志都要有大事记。1936年,黄炎培主修的《川沙县志》设立大事记。由于名家倡导,众家约定俗成,大事记作为方志体例之一逐步被固定。新中国成立后,大事记被普遍采用。“大事记”是志中之史,可放置“概述”和各专志之间。本文结合《宁夏军事志·大事记》的撰写谈三点思考。

一、大事记的地位与作用

大事记居于概述之后、正文之前。大事记和大事年表,古代称纪年或称编年,是史学中一种常见体裁。军事志大事记,是军事志重要组成部分,而军事志是新编地方志的一部专业志,其地位与作用尤应强化,使之充分发挥军事志的功能。在此之前,曾经有前置、后置的争论,《军事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也曾要求后置。后来,随着修志实践的深入,为了突出大事记纵贯主线的作用,并与其他编排体例相区别,就把大事记放在志首。“大事记”以时为经,以事为纬。纵向应贯通古今、详今略古、详近略远,横向应包括历史和现实中的大事、要事,即记载意义重大、涉及面广、影响深远的事情。针对各地、市、县在编写军事志过程中,对大事记的地位、作用认识不一致的倾向,如何正确认识这一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探索。

(一)军事志大事记所记载的一地军事斗争大事,对各篇章起着统率作用

宋代司马光在编纂《资治通鉴》“进表”中讲:“专取关国家盛衰,系生民休戚,善可为法,恶可为戒者,为编年一书,使先后有伦,精粗不杂。”司马光提出了两条标准,与国计民生关系密切,能起到惩恶扬善作用。而徐无党在《新五代史·梁本纪第二》注中说:“大事则书,变古则书,非常则书,意有所示则书,后有所因则书,非此五者否则。”章学诚在《为毕秋帆制府撰石首县志序》中指出,“经纬灿然,体用具备”“夫为政必先纲纪,治书必明体要”,“今王君是志,凡目数十,括以八门,若网在纲,有条不紊。首曰编年,存史法也。志者史所取裁,史以记事,非编年弗为纲也。”章学诚在《为毕秋帆制府撰常德府志序》中指出:“编年以综一郡之大事”,“纲举而目斯张”,这些主张都是可以借鉴的。因此,军事志大事记与各篇章的关系是统率与被统率的关系,是纲与目的关系,应将其置于首要位置,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军事志大事记按时间先后编排史事,对一地军事斗争发展提供规律性认识

1929年,民国政府内务部颁布《修志事例概要》,规定各省志书“须特列大事记一门”,地方志设大事记为定例。1936年,黄炎培编纂《川沙县志》,首列“大事年表”。其导言中称:“编方志必先立大事表,余主此甚坚。史之为用,明因果而已。一般方志,偏于横剖,而缺乏纵贯,则因果之效不彰。”《军事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明确要求,要编写大事记。因此,军事志大事记作为军事志一志之经列在首位,有助于阅读者掌握一地军事斗争的总体情况,可获得一些规律性的认识,对于各级资政作用更加显著。军事志大事记与各篇章的关系是一种经纬、纵横关系,军事志只有先纵后横、先经后纬,才能发挥其纵横结合、体用具备的作用。

(三)军事志大事记把一地军事领域中发生的重大事件按顺序记述,对重大军事历史事件的因果会有系统正确的理解

在编写《宁夏军事志·大事记》中,在重大事件取舍上忽视与各篇章中的重大事件的联系,忽视与各篇撰稿人的密切联系,有单独筛选大事记的倾向,后来注意与各撰稿者共同筛选大事记,使各篇中的重大事件,按年、月、日先后顺序记述,较好地处理了军事斗争及其重大事件之间的因果关系,真正体现“众手成志”,充分发挥其存史作用。

二、编写大事记的基本要求

《军事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指出,编修军事志“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贯彻存真求实、改革创新的方针,做到思想性、科学性、时代性、地方性和资料性的统一。”如何具体编写军事志大事记,还缺乏可操作性的规定。笔者认为编写军事志大事记主要注意以下几方面。

(一)必须制定载入大事记的标准

在编写军事志大事记时,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大事,标准是什么?就一般来讲,大事是指本地发生的、对当地(乃至对外地甚至全国)的国计民生和社会历史发展有重大意义或有较大影响以及具有历史价值的事件。选取大事,必须事前制定标准。为了避免在选人和审定大事记时出现抢人或者按个人好恶入选大事的问题,我们根据《军事志编纂工作暂行规定》,参照1986年3月在山西大同召开的全国10省(区)省志大事记讨论会确定的大事记范围和标准,结合宁夏军事斗争的实际情况和特点,经军志办多次讨论研究,对大事记入选范围和标准提出了五条意见,并经军区部门以上领导审定通过。这五条标准,可以概括为“大事突出、要事不漏、新事不丢、后人效法、引以为戒”的二十字经验。不但使我们审定有了操作性的依据,也可为各单位用来借鉴。

(二)必须着重记述人民群众参加军事斗争的大事

军事斗争事件的大小是相对的,关键是如何掌握标准。重视事件对影响范围较大、影响时间较长和首次出现的新生事物选入大事记。因此,在编写军事志大事记中必须把着眼点放在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主人上。例如,对宁夏海固回民三次暴动、回民抗日骑兵团、回汉支队等均作为重大军事事件,给予着重记述,体现了人民群众参加革命斗争的事件,使大事记名副其实。

(三)必须抓住军事斗争这条主线

军事志大事记内容较多,但必须紧紧抓住军事斗争这条主线,以重大兵事和军事活动为主线来展开记述。因此《宁夏军事志·大事记》,从先秦至清代,从近代至现代,乃至当代对重大战事、军事活动基本没有遗漏,而且详加记述。

(四)必须把重点放在近现代军事活动上(www.xing528.com)

《宁夏军事志·大事记》上至先秦时期,下至20世纪90年代中期。上下五千年,纵横六万余平方公里,可入大事记事件众多,在具体编写、审定过程中,始终坚持“详今略古”的原则,以近代现代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重大军事活动为重点,体现新方志特点。例如,宁夏解放以后的平叛、剿匪斗争,宁夏抗美援朝活动及重大军事演习等都给予了较多的记述。

(五)必须立足于本地区的特点

宁夏是回族聚居区,因战争造成的民族迁徙以及有关民族团结、军民团结也是军事斗争中的大事。因此,有利于民族团结、军民团结的事件不能遗漏。例如,在古代军民共同开发宁夏,在现代驻宁部队中实施的“希望工程”、“双拥活动”等,都将客观地给予记述。

三、编写大事记的基本方法

编写大事记没有特殊的方法,通常采取条目体记述,在实践中参照其他地方志大事记。大事记的基本要素包括时间、地点、经过、结果和涉及的主要人物或单位。大事记按事情的本来面目,客观地加以记述,记而不议。重点记述本地区大事、要事,每一件事情记述要完整,繁简要适度,使读者对一个地区的历史及其发展,有一个纵贯古今的了解。笔者认为有五个方面的问题要把握好。

(一)以编年体为主,辅以纪事本末体

军事志大事记以编年体为主,即按时间顺序记述大事。但对某一跨度较长事件,可突破时间的界限,辅以纪事本末体,用少量笔墨适当溯源,把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和结果写清楚。

(二)充分占有军事资料,慎重入选军事大事

对古代军事大事,要多方搜集和占有资料、分析资料,并注意结合中国通史、军事历史和宁夏地方史的史料进行综合整理。对现代和当代的军事大事,也要在广泛搜集资料、占有资料的基础上,站在一地的高度,逐条写出初稿,广泛征求意见。特别要注意当事人和见证人的意见,严守“记其纲要,不述过程”的编写原则,然后慎重筛选军事大事,使真正的军事大事入志。

(三)坚守正确的立场和观点,寓褒贬于大事记之中

大事记不是资料的堆砌,而是真正大事的客观记述。因此,大事记不允许撰稿人为之评论,但可以用严谨的措辞来记叙战争和事件,而作者的立场、观点主要反映在用词的褒贬上,有些历史事件亦可用中性词来记述。对此,切勿疏忽大意,以免影响全志书的质量,甚至在政治上出问题。

(四)大事记要言简意赅,尽量减少与其他篇章的重复和交叉

在入选大事记中,往往有两种倾向:一是过于详细,仅大事记就洋洋洒洒十几万字,这样势必失去“统率”的作用。与各篇章重复,还会使读者产生沉闷、累赘之感,因而一定要准确、精练,真正把“纲”举起来。二是交叉太多,容易出现重复记述,与各篇撰稿人争资料、抢内容的现象。应该说大事记与各篇章交叉是正常的、必然的,但必须把握记述的角度。各篇撰稿人尽量把事件写翔实、写清楚,而大事记撰稿人必须在写精上下功夫,要高度准确概括重大事件,减少交叉重复。昔日,兰州军区司令员皮定钧将军曾反复要求所属参谋人员起草文电时,在遣词造句用字上提出每个字都应该是“金豆豆”,因此文章应该言简意赅。大事记每个字都应有特定功能,多一字则繁,少一字则残,真正做到言简意赅。同时,也要求各级主编,在总纂时采用详细处理或详略互见的办法逐字逐句审定。

(五)写好大事记“五要素”,严把筛选、审定关

军事志大事记的记述,是以各类军事事件为主的记述形式。笔者认为,军事事件通常要具备五个要素,即时间、地点、人物、经过和结果,而对其原因则不需做具体要求,对于特别重大事件的经过也要少写过程。只有牢记这五个要素,才能使大事记完整。

为确保大事记的准确性和权威性,不出现政治性错误,大事记的审查必须逐级进行,严把“五关”:一是撰稿人严把“入选关”,严格按照标准“筛选”;二是由其他各篇撰稿人把关,每人将大事记逐条阅读,提出修改意见;三是由主编把总关——先由副主编或大事记指导人进行审改,然后经主编审定后再出初稿;四是请军内外专家评审,召开小型专题评审会,征求意见,共同审定,形成送审稿;五是请所在单位领导小组审定。

当前,军事志编纂理论正随着编纂的实践不断发展完善,新型军事志的大事记如何编写尚需进一步研讨和探索,希望军事志同人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大胆进行创新。

(原文发表在《宁夏史志研究》2000年第2~3期,本文略有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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