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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批评实践与理论:问题与学理

时间:2023-12-0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董天策教授认为,狭义的媒介批评观不利于媒介批评的长足发展。在此意义上,媒介批评是一项公民的事业。顾名思义,媒介批评的对象自然是媒介。至于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一些论著认为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但是,究竟应当如何划清媒介批评与相关领域的边界,却颇费思量。

媒介批评实践与理论:问题与学理

深入研讨,辨清学理——关于媒介批评实践与理论的思考

作为新闻传播学的一个新兴领域,媒介批评在我国日益受到学界的关注与重视:专业刊物的媒介批评专栏不断发表媒介批评文章,推进媒介批评的话语实践与学术研究;新闻传播院系相继开设媒介批评课程,编写媒介批评教材,出版媒介批评专著。但是,由于媒介批评在国内还处于起步阶段,很多基本的学理问题仍有待深入探讨。2009年12月6日,借中国新闻学学术年会在暨南大学召开之际,暨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董天策教授主持了一场“媒介批评实践、教学与研究圆桌会议”,邀请内地及中国香港、澳门的专家学者就媒介批评的基本学理问题展开了自由而深入的讨论。讨论所涉及的议题,可以概括为以下三个方面。

一、如何把握媒介批评的基本学理问题

本次讨论所涉及的媒介批评基本学理问题,大体上可区分为四个问题:什么是媒介批评?谁来开展媒介批评?媒介批评要批评什么?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是什么?尽管这些问题已有不少探讨,但并未达成共识,所以大家仍有兴趣加以讨论。

国内自1995年兴起的媒介批评研究有一种倾向,强调批判性、否定性的媒介批评才是真正意义或严格意义上的媒介批评。这其实是一种狭义的媒介批评观。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郑保卫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是社会与公众根据自身价值判断所进行的媒介评价活动,这个评价既包括指出媒介的缺点和错误,也包括分析媒介的优点和长处,批评不是只讲错误,讲好处也是大范畴的媒介批评。董天策教授认为,狭义的媒介批评观不利于媒介批评的长足发展。媒介批评可以是批判性、否定性的,也可以是赞扬性、肯定性的。形象地说,“浇花除草”才是全面意义上的媒介批评。当然,不论是浇花,还是除草,批评者都必须独立地审视媒体,理性地反思媒体。

那么,由谁来开展媒介批评呢?一些论著将媒介批评的主体概括为四个方面,即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政府机构、媒体自身。郑保卫教授认为,媒介批评的主体应当是社会和公众,政府机构对媒体的评价和媒体行业的自查自律,不应算作是媒介批评。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张小元教授指出,媒介批评是否可能?如何可能?关键在于第三方、独立、理性。在此意义上,媒介批评是一项公民的事业。厦门大学新闻传播学院赵振祥教授则表达了不同的看法,指出市场调查、新闻阅评是不是媒介批评,其实是需要深入讨论的问题。

顾名思义,媒介批评的对象自然是媒介。然而,媒介是一个相当笼统的概念。因此,西北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张羽副教授强调,要搞清楚批评对象,媒介批评才能有的放矢。南京大学新闻传播学院丁铂铨教授认为,媒介批评可以分为四个层次:一是对媒体产品的批评,二是对媒体从业者及其活动的批评,三是对媒体本身的批评,四是对媒介文化的批评。董天策教授指出,从中外已有的媒介批评实践来看,媒介批评可分为五个层面:其一是文本层面的媒介产品批评,针对新闻与广告等媒介产品展开;其二是现象层面的媒介现象批评,针对某种带有普遍性的媒介现象展开;其三是行为层面的媒介伦理批评,针对媒介活动中从业人员的传播行为展开;其四是体制层面的媒介体制批评,针对媒介体制问题展开;其五是文化层面的媒介文化批评,针对媒介文化问题展开。

至于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一些论著认为是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胡泳副教授认为,媒介批评的理论基础是庞大的,对于媒介社会、媒介时代的反思与批评,需要哲学社会学等学科的理论支持。即使媒介批评的核心领域,即对媒介行为的批评,缺乏人文社会科学的理论支持也是不可想象的。因此,开展媒介批评,需要从众多的人文社会科学中去寻求理论支持。华中科技大学新闻与信息传播学院刘洁教授也强调,媒介批评的理论资源背景应该是多元化的,不应局限于新闻学与传播学的理论。

二、如何区分媒介批评的学科边界

媒介批评的学科边界在哪里?这是本次圆桌会议讨论比较深入的问题。刘洁教授指出,媒介批评一出现就是个纠结的事物:理论和实践的定位模糊不清;与其他学科理论的跨界和分界不明;公众的回应和学界的认同也有待拷问。湖南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肖燕雄教授认为,媒介批评不要搞成一个大筐,什么都往里装,要与媒介研究、文化研究划分边界。但是,究竟应当如何划清媒介批评与相关领域的边界,却颇费思量。(www.xing528.com)

香港浸会大学传理学院黄煜教授指出,媒介批评做得深入就成为媒介研究,做得浅显则成为社会批判。要将媒介批评与媒介研究、社会批判区别开来,在实践上是一个很大的问题。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杨保军教授指出,研究是事实判断,批评是价值判断,好的批评建立在研究的基础上,媒介批评与媒介研究是有内在联系的。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陆晔教授认为,媒介批评与其他领域存在着交叉关系,譬如媒介批评与媒介素养就彼此交叉、相互涵盖,很难截然分开。澳门大学人文学院传播系陈怀林教授认为,从媒介素养到媒介批评,到社会批判,是一个巨大工程,有关研究理应区分层次,同时还应把握其切入点的区别。媒介批评是以价值观导向作为切入点的,媒介批评的本质在于价值评判,这与媒介素养着重媒介教育的本质有所区别。

究竟如何确定媒介批评与其他领域的关系,杨保军教授的见解颇为深刻。他指出,学科划界永远不能一刀两断,关键的问题在于确立典型领域或核心领域。在他看来,媒介批评包含两个层面,一个是对媒介社会、媒介时代的反思,这是宏观层面的媒介批评,涉及许多人类社会发展的问题,因而这个层面的媒介批评必然是宽泛的,牵涉到哲学、美学艺术等学科的理论与研究。另一个层面的媒介批评,主要是对媒介行为的批评,包括对新闻行为、传播行为的批评,这个层面的媒介批评既可学术化,又可社会化,这是媒介批评的典型领域或核心领域。在操作策略上,我们可以设定媒介批评的核心区域与过渡区域。媒介批评的核心领域,应该是对媒介行为、新闻行为、传播行为的批评。当然,对于媒介批评的过渡领域,同样可以探讨。因此,没有必要强调学科领域之间的清楚划界。对杨保军教授区分媒介批评的核心领域与过渡领域,胡泳副教授表示赞同,并认为对媒介行为的批评才是我国媒介批评目前应当着力的地方。武汉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强月新教授则认为,媒介批评主要是针对文本,核心领域是对文本的批评,大多数传播理念都是通过文本来体现的,因此,重视对媒介文本的批评,不仅不会削弱媒介批评的品格,反而会使媒介批评具有坚实的基础。

正是考虑到媒介批评与其他领域的关联性,董天策教授认为,在提出“媒介批评”概念、开展媒介批评学术研究之前,作为话语实践的“媒介批评”早已寓存于理论探讨与业务探讨之中。媒介批评不同于业务研究的地方在于:对媒介实践的业务活动充满了理性的反思、剖析与诊断,而不是简单地总结业务经验与教训。媒介批评不同于理论研究的地方在于:一方面是对某些理论原则的捍卫与重申,从而维护媒介实践的专业伦理与专业价值;一方面又是对媒介实践中可能包含的某种理论因素或理论学说的某些问题的及时剖析与阐述,从而为提炼出理论学说奠定基础。因此,媒介批评是一种介于且往返于理论与实践之间的学术活动,是沟通学界与业界、贯通新闻传播学理论研究与业务研究的有效途径。

三、如何进一步开展媒介批评

陆晔教授认为,媒介批评的立足点是公民素养、公民社会,在北美和欧洲,媒介批评与媒介素养一样主要是自下而上的社会行动。在我国,媒介批评的开展存在着悖论。媒介批评要依托媒介本身才能传达到公众,媒介批评一旦和媒介利益相冲突,那么,媒介批评就会被媒介扭曲,媒介会重新赋予其意义,而这很可能完全不是媒介批评者的初衷。不过,随着公民意识的觉醒与公民社会的培育,媒介批评已逐渐为社会、为媒体所接受。董天策教授认为,媒介批评本质上是话语实践活动,对媒介批评进行理论层面的研究,最终目的不是为了建构媒介批评的理论体系,媒介批评理论也许只能形成一个知识框架,当然,这个知识框架反过来会对媒介批评实践具有促进作用。因此,切实开展丰富多彩的媒介批评实践,应当是新闻传播学界的当务之急。

丁柏铨教授认为,目前在中国开展媒介批评,正当其时。一方面,媒介日益发达,其重要性日益凸显,现代人越来越离不开媒介以及媒介所传播的信息;另一方面,媒介本身在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很多,的确需要开展媒介批评来明辨是非,探讨得失,认清方向。从总体上看,媒介批评还相对薄弱,需要大力加强。苏宏元教授指出,我们不可能剔除商业、政治力量对媒介的影响。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在这两种力量中加入第三方力量,那就是理性,这种理性主要来自公众,他们背后无利益的驱动,加进公众的力量,使之和商业、政治力量形成博弈局面。

郑保卫教授指出,开展媒介批评,对于规范媒介行为、提升传播质量,培育现代公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对于如何开展媒介批评,他提出了七点建议:第一,认识媒介批评的环境和条件;第二,提升公民意识,吸引公众参与,强化公众的批评意识与主体意识;第三,克服媒介批评的玄化、神话、非本土化形象,实现媒介批评的社会化、大众化、经常化;第四,应把媒介批评作为一种实践模式、应用手段和社会性活动,而绝不仅仅是一种学术研究;第五,重点研究媒介批评的实践方式、方法和效果;第六,构建中国特色的媒介批评理论,使媒介批评适应中国新闻实践的需要,适应中国传媒改革的需要,适应社会发展、公民进步的需要;第七,加强对公众的媒介素养教育,尤其要提升青少年对媒体的选择能力、识别能力、运用能力和批评能力,当公众掌握这样的能力之后,媒介批评的大众化和社会化就能成为现实。

(原载《中外媒介批评》第2辑,暨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与博士生胡丹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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