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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践反思:新中国政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时间:2024-03-1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新中国政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一新中国的建立是中国社会历史中的重大转折,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巨大的社会政治实验,因为它试图开辟出一个全新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秩序和新的社会发展道路。所有这一切,内在地规定了新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亲缘关系,决定了在不断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它们之间关系的历史性变化和时代性内容。新中国政治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

实践反思:新中国政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

新中国政治马克思主义哲学

新中国的建立是中国社会历史中的重大转折,是中国历史上一次巨大的社会政治实验,因为它试图开辟出一个全新的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社会秩序和新的社会发展道路。正因为如此,自其建立以来,新中国政治就始终处在一种不断进行自我变革的状态中,其主动变革的频率和强度是前所未有的。中国历史上,自秦汉以降,直到清王朝覆灭,经历了多次封建王朝的更迭。尽管其间不乏各种重大变革和改制,但基本上都有一个现成的统治模式和社会政治秩序供他们沿用或套用,因而一个新王朝往往可以较快较平稳地步入正轨。一个个新王朝实质都只是复活、修复和维护一种旧秩序、旧制度的新兴力量,一系列王朝更替所体现的实质上只是“换汤不换药”般的政治演化。也就是说,自儒家政治原则及封建政治体系奠定以来,中国历代王朝所遭遇的只是“政府的合法性危机”,而不是“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危机”。(1)而新中国要做的事,确实如它的主要缔造者毛泽东所说:“我们正在做我们的前人从来没有做过的极其光荣伟大的事业。”(2)与此相应,它所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遭到的挫折和失误也是前所未有的。实际上,新中国的历史就是一个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不断主动进行政治变革和社会改造,实现社会转型的过程。按照通常的说法,它主要包括两次重大的自主转型,即:(1)从新民主主义社会转向社会主义社会;(2)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转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要理解新中国政治,就不能不理解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经过28年的以武装斗争为中心内容的艰苦奋斗,取得了全国性胜利,在1949年,联合中国的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和各界民主人士、国内少数民族、海外华侨,通过政治协商会议的形式初步奠定了新中国的制度框架,确定了民主联合政府的组织形式。中国共产党是新中国的领导核心,而中国共产党是要根据马列主义改造旧中国和建设新中国的,是要根据这个新的制度构想来奠定新的中国政治体系和新的政治模式而走新路的。在新中国第一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开幕词中,毛泽东再次明确指出:“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指导我们思想的理论基础是马克思列宁主义。”(3)所以,要理解中国共产党,就不能不理解马列主义,就不能不理解作为其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所有这一切,内在地规定了新中国政治、中国共产党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亲缘关系,决定了在不断的社会转型过程中它们之间关系的历史性变化和时代性内容。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新中国政治之间的关系错综复杂,其中一个重要内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为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新中国政治的合法性(4)进行理论论证的。我们试图以这个问题为中心线索,说明新中国政治变迁对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的巨大影响,以及马克思主义哲学在新中国政治生活中占有的重要地位和发挥的重要作用,透视在新中国不断变革的历史进程中,中国政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之间的内在关系及其历史变化的基本性质,进而在一定程度上展示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发展的内在机制和未来命运。

中国共产党主要按照毛泽东“枪杆子里面出政权”的理论,通过农村包围城市革命道路,夺取了全国性胜利,建立了新中国,由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确如歌中所唱:“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由此决定了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政治之间的内在关系。

新中国政治的核心问题实际上就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问题。由于时代的变化,儒家关于君主“受命于天而有德者居之”的传统文化观念和政治原则已经不足以、也不可能为新生政权提供充分的合法性论证(5),而中国共产党按照其基本纲领也无须凭借或借用儒家这一原则。实际上,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主要由以下四个方面来支撑和论证;一是中国共产党在党派的政治较量中最终以胜利者的业绩和姿态获得了执政权力和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经过数次国内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基本统一了全中国,废除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实现了民族独立,完成了民族解放这一历史任务,建立了新中国,在东西方列强面前,“中国人民从此站立起来了”;建立并维护了一个基本上安定团结的国内政治局面和社会秩序。饱受长期战乱之苦的绝大多数中国人,深切体会到“宁为太平犬,勿为乱世人”这一古老格言的内涵和分量。中国共产党以其“结束外侮,结束内乱”的丰功伟绩,自然得到全国人民的广泛认可和衷心拥护。二是中国传统观念的支持。在传统中国社会中,尽管儒家一贯以天命和以德配天的原则为新王朝统治的合法性作论证,但在广大民众中间长期流行的却是这样一种心理或信念:“谁打江山,谁坐江山”。这种心理或信念中隐含着一种类似现代经济学所讲的“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因而,“问鼎中原”过去常常被称为一桩“最大的买卖”。与此相应,中国百姓以一种近乎功利主义实用主义的态度推崇胜利者,认可“成者为王,败者为寇”这一竞争原则或潜规则。就此而言,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已经凭借其胜利获得了广泛的民众心理基础,得到了自然而然甚至是不言而喻的默认和支持。三是“主权在民”这一近现代基本政治观念的支持。辛亥革命推翻了封建帝制,摧毁了人们对普遍王权的传统信仰,逐步确立起“主权在民”的民权观念。尽管中华民国有共和之名而无共和之实,但这一“共和之名”以及为此提供理论基础的“民权观念”却是其不可磨灭的历史性功绩,它实际上为未来新中国政治奠定了一个现代合法性的历史基础。(6)所以毛泽东等中国共产党人反复强调自己是孙中山革命事业的继承者,并明确地宣布,新中国就是“名副其实的中华民国”(7)。四是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其哲学中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历史使命”等观念的支持和理论论证。这正是这个新生政权区别于以往旧中国各个政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深层标志和内在根据。不理解这一点,就难以理解新中国到底“新”在哪里。(8)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共产党,与新中国政治的内在关系,正是在这里获得了充分的依据和展示。

中国共产党及其领导的人民军队虽然也搞过“武装割据”,但不是以占地盘、统治一方为目的的封建军阀,而是有它的理论纲领和更高的社会理想追求的,是有自己的历史使命的。正是根据马列主义,中国共产党首先论证了自己产生的必然性和存在的历史合法性,赋予自己一种历史使命感,阐明了推翻旧中国、建立新中国的伟大使命“历史地”落在了无产阶级的肩上,落在了作为无产阶级先锋队的中国共产党肩上。以马列主义为其理论纲领的中国共产党,怀着“解放全中国,解放全人类,最终实现共产主义”的崇高历史使命,获得了气壮山河的精神底蕴和理论基础。诚如邓小平所总结的:“为什么我们过去能在非常困难的情况下奋斗出来,战胜千难万险使革命胜利呢?就是因为我们有理想,有马克思主义信念,有共产主义信念。我们干的是社会主义事业,最终目的是实现共产主义。”(9)

随着中国共产党取得了全国政权,作为其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新中国的“国家哲学”,开始承担起自己新的使命,即论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的政治使命。马克思主义哲学由中国共产党内部的自我确证理论,转变、扩展为由全国人民从外部进行认识和论证新中国及其政治合法性的公共理论。为此,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共产党所从事的一项重要的思想政治工作,就是宣传、学习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展“学哲学运动”,并将之纳入正规教育体系之中。其间,批判各种被视为非马克思主义特别是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并以此改造和塑造人们的世界观,特别是对旧知识分子世界观的改造,尤为令人注目。这些活动乃至“运动”的实质就在于论证其政治合法性,是论证其政治合法性的实际行动、必要步骤和日常内容。不接受、不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就不可能深刻理解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和新中国政治的合法性。

为新中国政治提供合法性的理论论证,是新中国建立初期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主要使命,其方式就是让全国人民接受马克思主义哲学,特别是其中关于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的历史使命等观点。因为新政权已经建立起来,已经成为事实,所缺少的是人们对这一事实的充分理解和确信,而后者是巩固新型政权所必需的。在建立新中国之前,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中国共产党观察国家命运的伟大认识工具;在新中国建立以后,马克思主义哲学力图“掌握群众”,力图成为全国人民观察和论证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及其命运的认识工具。这就是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工作者在新中国建立后所想要做的和确实做的最主要的事业。马克思主义哲学既是新中国政治的行为依据和价值概括,也是它的理论工具,后一方面得到特别的强调,并凝结成一句具有深刻而广泛影响的时代性口号:“哲学为政治服务”。

如果说,在短暂的新民主主义社会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主要使命是论证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那么,当新中国转到社会主义社会时,它的主要使命就是论证新中国走社会主义道路、建设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性。中国共产党以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模式为参照,结合中国情况,建立起一种以政治高度集中、经济统一计划为其核心特征的社会主义制度。与此相适应,新中国引进了苏联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以苏联教科书体系为范本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成为论证中国社会主义制度合法性的理论依据。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家已经比较清楚地认识到,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与以计划经济体制为核心特征的传统社会主义制度及其运行模式存在着内在的联系。

以党的领导为核心高度统一的政治体制与同样高度统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互相支持,马克思主义哲学在很大程度上成为现行方针、政策的理论注解和论证,这在新中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固然有其历史的必然性和必要性。但回顾这段历史,我们不能不承认,这一时期的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哲学的独立的理论品格和崇高追求受到严重限制与削弱,有时甚至蜕变为某种“实用哲学”,陷入简单化、庸俗化的可悲境地。这里显现出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新中国政治之内在关系的某种蜕变。在这种情况下,马克思主义哲学在被偶像化、教条化的同时,实际上变成了现行政治行为和政治诉求的论证者和宣传者,在“为政治服务”的口号下成为政治的附属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内在价值在过度政治化和工具化的过程中被歪曲和遮蔽了。

经过历次政治运动,特别是“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中国共产党的政治威望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声誉受到严重损害,不少中国人对社会主义制度和社会主义道路充满迷茫。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已经不可能再以新中国建立之初那种“胜利者”身份获得充分的认可和支持。在中国传统政治话语中,有一句很流行、也很有见地的话:“打江山容易,坐江山难。”意思是说,你打下了江山,就有资格坐江山,这是理所当然的,所以说“容易”,难的是单凭这一点不能保证你一直坐下去;要坐好江山,久坐江山,就必须转换主题、思路和治理方式,励精图治,实现政通人和、百姓安居乐业的社会生活图景,而不能坐吃“老本”,否则,就可能丧失江山。作为新中国的第一代领导人,毛泽东很清楚这一点。他说:“夺取全国胜利,这只是万里长征走完了第一步……在过了几十年之后来看中国人民民主革命的胜利,就会使人们感觉那好像只是一出长剧的一个短小的序幕。剧是必须从序幕开始的,但序幕还不是高潮。中国的革命是伟大的,但革命以后的路程更长,工作更伟大,更艰苦。”(10)事实正是这样,中国革命以后的道路是异常曲折的。新中国政治上的风风雨雨及其造成的人民生活的困顿萧条,不仅严重损害了其政治合法性,而且已经损害到了为其政治合法性提供思想辩护和理论论证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合法性,在某些人群中产生了对既有的社会主义制度、道路和做法以及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本身的深刻怀疑。

克服政治合法性危机是实行改革开放必须解决的问题,而实行改革开放则是中国共产党走出政治合法性危机的出路,所以邓小平说:“坚持改革开放是决定中国命运的一招。”(11)而克服政治合法性危机的重要前提是克服其指导思想的理论合法性危机。毛泽东思想、甚至毛主席本人在“文革”期间充当了政治合法性和理论合法性的最终来源和评判标准。毛主席语录作为“最高指示”和“最新指示”,曾是中国人民的行动指南和价值保证。这实质也就是“两个凡是”的思想精髓。随着毛泽东本人的逝世,这一合法性的“最终来源”也消失了。毛主席逝世后,我们怎么办?这是摆在中国共产党人面前必须做出的政治选择,也是重新修复和强化其政治合法性和指导思想合法性的重要政治机遇。

经历了短暂的权力交接和政治转向过渡期之后,一场以“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为主题的思想解放运动在全党全国范围内兴起了,其结果是以恢复“实事求是”这一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而拉开了改革开放的序幕。在这个过程中,马克思主义哲学确实充当了改革开放的理论先导,回到了中国共产党执政合法性的最初理论资源,为中国共产党和当代中国政治的历史性转向提供了有力的合法性论证。“文革”期间,林彪说毛泽东思想是马列主义的顶峰,学习毛泽东思想、学习毛主席语录是学习马列主义的捷径。毛泽东晚年的错误做法和思想以及由此导致的政治危机和经济困境,已经使处于“顶峰”的“毛泽东思想”陷入极为尴尬的境地。对中国共产党来说,幸运的是在马克思主义理论领域内,还有比毛泽东更具有影响和权威的理论家,那就是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根据他们的思想可以使中国共产党从“文革”中所说的“毛泽东思想”的困境中解脱出来。这样,既可以以此来批评、纠正毛泽东晚年的重大错误,重新界定毛泽东思想,同时也可以重新论证共产党执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合法性,以及作为其理论基础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有效性,即从对马克思主义的僵化理解和附加成分中解放出来,完整准确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并在新的理论基础和政治意义上继续高举毛泽东思想这一伟大旗帜。

改革开放为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带来了新的生机和活力。一方面,从思想上说,逐步消除了认识、理解和解释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垄断权力,消除了“句句是真理”般的教条主义和个人迷信,解除了“哲学为政治服务”的外在束缚,中国共产党人及中国马克思主义者开始领略到马克思主义哲学所蕴涵的巨大理论空间。另一方面,从实践上说,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新问题,成为更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生长点。改革实践需要改革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体系改革成为中国改革开放实践中的一个跳动着的音符。正如中国经济体制、政治体制逐渐从苏联模式中解放出来一样,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也开始走出苏联教科书体系。改革开放迄今,尽管不乏某种曲折和问题,但总的说来,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政治之间形成了前所未有的良性互动。当代中国政治基本走上了理性化、民主化和法制化的轨道,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上摆脱了教条主义和独断主义的严重束缚,恢复了其直面现实进行独立探索的理论品格和批判精神,呈现出一种“指导思想”形态与“学术探索”形态相对区分的“分化格局”,一种“多样化体系构想并存”的思想和学术的“争鸣局面”。

中国共产党政权以其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所带来的巨大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的普遍改善,以其重新启动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和法制建设进程,以其对中华文明价值的重新确认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重新获得了全国人民的广泛认可和衷心拥护。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努力为其提供新的理论论证,并为这种历史性转折提供理论分析和说明,从而保持了当代中国政治合法性的历史连续性、逻辑一贯性和符号象征体系的同一性,同时自身的理论内容和思考重心也得到了更新和转变。中国当代政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开始走向一种新的一体化进程,这就是:“要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又要谱写新的理论篇章,要发扬革命传统,又要创造新鲜经验。善于在解放思想中统一思想,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指导新的实践。”(12)

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合法性,特别是其执政的具体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合法性,不仅要得到全国人民的“外部”认可和支持,而且首先要得到全党的“内部”认可和支持。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其指导思想的理论基础,最重要的任务就是要对党的现行路线、方针和政策的合法性进行理论分析和论证。所以,新中国每一次重大的政治转向都引起了党内反复的激烈争论。而要圆满完成这种论证,就必须不断重新理解马克思主义哲学。这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当代政治之间关系的内在根据。在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转型时期,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基本框架逐步定型时期,马克思主义哲学如何实现自身的理论创新,如何系统表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的哲学逻辑,如何强化其自身的理论合法性,成为确保其实现自己政治使命的首要前提和中心任务。

半个多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哲学与中国政治始终处于一种难解难分的复杂关系之中,不仅在理论方面,而且也在实际生活方面,甚至在象征意义上都是如此。马克思主义哲学如同中国政治一样,经历了巨大的变化,同时也保持了其不变的因素,这既包括其指导地位,也包括其主要思想信念。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新中国政治形成了一种“一损俱损,一荣俱荣”的关系,可能符合表面直观现象,但却忽视了理论与现实之间存在着的巨大张力。一方面,一种哲学,包括它的思想与信念,只有在一定程度上显现为一种现实,才能得到人们的诚心接受,单是空讲不行;另一方面,现实只有在一定程度上符合人们所接受的思想和信念,才能得到长久的维系,单靠就事论事的“事实”也不行。(www.xing528.com)

经过长期的思想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一些基本观念和信念及其通俗化说法已经潜移默化,深入人心,如“社会主义就是要使人人都有饭吃”,“人民群众是创造历史的动力”,“干部是人民的公仆”,劳动光荣,政治平等,经济平等,共同富裕,没有两极分化,消灭剥削,同工同酬,等等。所有这些思想和信念已经被相当多的中国人所接受并被用来作为评判现实经济、政治状况的标准和尺度。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确立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中国社会出现了贫富分化、官员腐败、社会不公等严重背离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信念的社会现象,成为被马克思主义哲学“武装起来”的中国人所抨击的重要对象。就此而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理论需要”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需要”之间已经出现了某种紧张,相互削弱着彼此的合法性。偏重于“理论需要”、“理论要求”的人深刻地觉察到当今“中国社会主义现实”的“合法性危机”;而偏重于“现实需要”、“现实要求”的人则深刻地感受到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不合时宜”或“滞后”,也就是它的“合法性危机”。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践面临着进行政治上自我调整的时代性任务,中国共产党关于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正是这一时代任务的政治表达;马克思主义哲学面临着如何根据现实状况进行当代自我阐明的历史性课题,当今中国哲学界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当代性”的学术探索正是对这一问题的表达和探索。中国政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能否如中国共产党所期望和倡导的那样,在与时俱进的发展、变革和创新中实现动态的一体化,互相确认和强化彼此的合法性,避免历史上曾发生过的扭曲关系,事关这两者之间的实质性关系,事关中国当代政治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在中国的未来命运。

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的“合法性”建设是完成其政治使命的基本前提,不仅需要一个现实经济、政治基础,也需要一个民族历史文化基础。马克思主义哲学被先进的中国人所接受,并借助政治力量在中国人民中间广泛地传播开来,不仅有其现实需要,而且也有其民族文化心理基础。尽管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运动已经经历了长期的发展,也形成了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及其理论成果,但依然面临着继续深化,特别是创新发展的理论任务。如何使马克思主义哲学具有鲜明的民族形式和民族风格,使之在中华民族更新自我认同的历史过程中融入中国文化的血脉,成为一种具有主导地位的广泛的象征体系和信仰形式,如何同中国传统文化之根合情合理地连接,并从历史与逻辑两个层面贯通起来,消除其或隐或显的“舶来品形象”,充分满足中国人民的民族性诉求,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运动还没有完成的时代任务,也是加强马克思主义哲学自身“理论合法性”的一个重要途径。

在这个全球化时代,各个民族文化都面临着如何更新自身的历史使命,面临着如何获取“球籍”、获得“世界性认同”的时代任务。作为一种民族文化的指导思想,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成为一种文明的“活的灵魂”,必须具有能够指引和领导世界潮流的时代内容和价值追求。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必须以其时代内容和价值关怀在世界思想潮流中发出自己的声音,成为影响世界的哲学理论,才能完成其艰巨的政治使命。

从更广阔长远的历史视野看,由中国共产党执掌的新中国政治及其主导的社会转型,是中国从传统社会走向现代社会的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内容和重要阶段。宽泛些说,中国社会从传统到现代的历史性转变从晚清时期就开始了,中经中国资产阶级共和国的破产,直到新中国成立后又经历了严重曲折,直到实行改革开放,才加快了全面建设现代社会的步伐。在中国,正是因为资本主义现代化的道路走不通,中国人民才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选择并走上了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道路。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其原初内容而言,实质上是对资本主义现代化及其社会后果的批判分析,而其所指出的理想未来其实是一条资本主义现代化的自我超越之路。它对资本主义体系的深刻批判和得出的共产主义革命的科学结论使之能够成为一种革命哲学,中国共产党将之作为实现民族解放、阶级解放和社会解放的思想武器,取得了辉煌的成功。而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对资本主义现代化的反思和对未来社会的构想,同样有条件成为一种建设哲学,中国人民渴望以此为指导获得现代性的丰硕成果而避免资本主义现代化曾遭遇的严酷和血腥。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合法性,以及它为之辩护和论证的中国共产党继续执政的合法性和新中国未来政治的合法性,取决于这样的哲学和这样的政治能否在中国社会范围内相互配合,共同完成这样的历史任务,也取决于世界现代化进程能否实现这样的革命性转折。中国共产党及其主导的新中国政治需要在保持其政治本色的历史过程中不断更新自身的“合法性面貌”,马克思主义哲学也需要在保持其理论追求的历史过程中不断获得“当代性内容”,这样才能最终实现哲学的“世界化”与世界的“哲学化”(13)这一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价值目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才能最终超越其“地方性品格”而融入共产主义的世界性内容之中。

(与王文兵合作,原载爱知大学21世纪COE国际中国学2005年度国际会议论文集《现代中国学方法论的构筑[政治篇]转换期的世界与中国政治》,爱知大学国际中国学研究中心2006年11月)

附录:

【注释】

(1)参见张健:《合法性与中国政治》,《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5期。

(2)《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0页。

(3)《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50页。

(4)这里所谓“合法性”主要是指广泛的可接受性、权威性、正当性和有效性及其依据。合法性是一个历史文化范畴,在不同的历史文化环境中,自有其不同的具体内涵。政治合法性主要包括两层含义,一层是一种政治体系的合法性,另一层是一个政治运作模式的合法性或政府的合法性。一种政治体系可以通过多种政治运作模式和不同政府来体现与实施。辛亥革命的功绩不仅在于其推翻了清王朝,更重要的是它推翻和否定了中国封建政治体系的合法性。正如毛泽东所说:“辛亥革命以后,谁要再想做皇帝,就做不成了。”(《毛泽东文集》第6卷,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第346页)新中国政治因其处于初创阶段,不仅要建立和巩固其政治体系的合法性,而且要建立和形成其具体政治运作模式和政府的合法性。这也就是其任务的艰巨性和繁重性之所在。因为这一新的政治体系类型开始只有一个“个体”,因而这两个层次容易发生混淆。邓小平在进行改革时,特别强调了要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经济制度、政治制度等)和具体体制(经济体制、政治体制等)区分开来,做的就是这种澄清工作,这就为各种体制改革提供了合法性依据和选择空间。

(5)参见张健:《合法性与中国政治》,《战略与管理》2000年第5期。

(6)孙中山的“民权”观念与马克思主义的“人民主权”观念自有其本质性区别,前者是资产阶级的,后者是无产阶级的,但都属于现代民主观念的范畴。孙中山认为应该通过军政、训政和宪政逐步将权力赋予人民,而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则根据唯物史观的基本原理,认为一切权力来自人民群众,来自工农大众,是人民将权力赋予执政党,而不是相反。

(7)《毛泽东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709页。

(8)新中国之“新”自然主要不是在其时间上的“新”,而是在其基本性质上的“新”。新中国的发展过程可以看做其“新”的不断展示和塑造,直到现在仍处于形成过程中。只有当这种“新”获得定型的基本内容和形式,包括一种新的政治体系和政治运作模式得以定型化以后,才能显现出新中国之“新”的全部历史内涵。

(9)《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0页。

(10)《毛泽东选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38页。

(1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8页。

(12)《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3页。

(13)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2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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