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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康主义在西方哲学简史中的重要影响

时间:2023-12-04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奥康在被召至阿维农候审期间,于1328年逃至意大利的比萨,接受驻扎在那里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的庇护。1347年路德维希去世后,教廷试图与奥康修好,但奥康未来得及签署和解正式文件便死于黑死病。据同样道理,奥康解释了一般命题谓词和定义的普遍性。奥康解释说,谓词正确表述主词的功能就是它的指代功能。

奥康主义在西方哲学简史中的重要影响

第三节 奥康主义

威廉·奥康(William Ockham,约1285—1349年),是新唯名论的创始人,他出生于英国萨里郡的奥康,1306年加入法兰西斯会。1310年左右进入牛津大学神学院,在取得学士学位后于1315至1319年讲授《箴言书》,1320年他已完成获取神学博士的全部学业,先因博士候选人太多,未能及时取得学位,后因“异端”指控,终身未得“博士”称号。他的称号是“尊敬的初始者”。“初始者”(inceptor)和首创人(initiator)意思一样,奥康以未能毕业的学生身份而成为一个学派的创始人,着实令中世纪人钦佩。1320—1324年,他在法兰西斯会办的学校里教书,牛津大学校长从他的讲稿中找出56个有异端思想嫌疑的命题向教廷告发。奥康在被召至阿维农候审期间,于1328年逃至意大利的比萨,接受驻扎在那里的神圣罗马帝国皇帝巴伐利亚的路德维希的庇护。路德维希是教皇的政敌。教皇约翰二十二世革除了奥康等人的教籍。奥康撰文反击,指控约翰二十二世观点为异端。相传奥康对路德维希说:“你用剑保护我,我用笔保护你。”人们用这句话形象地表达奥康在王权与教权斗争中起的作用。奥康随路德维希回到巴伐利亚首府慕尼黑,维护王权的权威,反对教皇的绝对权力,主张用宗教会议代替红衣主教选举教皇的制度,攻击约翰二十二世及其继承人本笃十二世、克莱门特六世,与教廷结怨甚深。1347年路德维希去世后,教廷试图与奥康修好,但奥康未来得及签署和解正式文件便死于黑死病

指称与指代

12世纪唯名论的基本命题是“共相是词”。 13世纪发展起来的词项逻辑对词的意义做了“指称”与“指代”的区分。奥康的贡献在于认识到这一区分对于克服老唯名论缺陷的作用,他在唯名论的“旧瓶”里注入词项逻辑的“新酒”,通过词项的意义确定事物的性质和概念内容,发展出新唯名论理论。

观念符号有指称和指代两种不同的逻辑功能。符号的意义在于代表符号之外的东西,“指称” (significatio)是符号自身具有的代表功能,“指代”(suppositio)是符号在命题中才具有的代表功能。有指称功能的符号也必有指代功能,具有指称和指代双重功能的符号是关于个别事物的名称,比如,“苏格拉底”这个词有指称一个人的功能,也有在命题“苏格拉底在跑”中指代一个人的功能。但是,有指代功能的符号不一定都有指称功能。普遍概念都有指代其他符号的功能,但没有指称事物的功能。

奥康关心的是共相与殊相的区别。从词项逻辑的观点看问题,殊相是专名,是对个别事物的指称或对其他专名的指代;共相是对关于个别事物的概念或思想的指代。比如,命题:“苏格拉底在跑”中“苏格拉底”是对一个人名称的指代;命题“有人在跑”中的“人”是对某些人的名称的指代。共相与殊相的区别不在于它们所指称的实在是普遍还是个别,而在于词项不同的逻辑功能:殊相直接指称个别事物,共相则是对众多个别事物名称的指代。把殊相与共相看做词的不同逻辑功能是唯名论的基本原则,奥康利用共相的指代功能进一步回答了老唯名论者无法回答的问题。

对普遍性的唯名论解释

唯名论者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如何解释科学研究对象的普遍性。一切科学的对象都是普遍的,没有关于个别事物的科学,这是公认的道理。实在论者据此反驳说,如果共相也表示个别事物,那么科学便不能通过概念把握普遍对象,科学将不可能存在。奥康认为以前的哲学家,无论唯名论者还是实在论者,都犯了一个共同错误,即混淆了单词本身的指称功能与词项在命题中的指代功能。他说,科学由命题组成,世界则由事物组成,事物总是个别的存在,直接指称事物的名称是殊相。然而,在科学的命题之中,殊相被共相所指代,或者说,科学总是通过普遍概念和一般判断来把握个别事物,其研究对象是共相及其组成的普遍命题,而不是个别事物。另一方面,共相有指代殊相的逻辑功能,它归根到底是关于事物的自然符号。奥康说:

当科学被说成是以共相为对象时,人们应当这样理解:它是以能够指代事物的共相为对象的。(9)

这里所说的事物指个别事物,共相通过指代殊相而表示个别事物的实在。就是说,“一切科学的研究对象都是普遍的”与“实际存在的只是个别事物”这两个观点是相容的,唯名论同样可以论证科学的普遍性。

据同样道理,奥康解释了一般命题谓词和定义的普遍性。在单称命题“S是P”中,如果主词S指称一个事物,谓词P表述S;在全称命题“所有S是P”中,P是表述指称一类事物的主词。实在论者于是肯定说P必定指称一个内在于这一类所有事物的共同本质,否则不能解释P何以能够表述众多主词。奥康解释说,谓词正确表述主词的功能就是它的指代功能。在“人是动物”这一命题中,“人”是对每一个人名称的指代,“动物”又是对“人”的指代。个体实在和谓词的指代功能足以解释为什么一个谓词可以普遍地表述个别事物,不需设立一个与谓词相对应的普遍实在对象。

同样,实在论者用普遍本质解释定义的实在对象既无效,又无必要。实在论者的理由是:定义(即“种加属差”式定义)的对象是类;另一方面,亚里士多德所说,定义的首要对象是实体,因此,类是实体。奥康反驳说,定义对象不是实体或实在的类,而是普遍词项,理由是:定义与定义对象有互换性,比如说:“人是有理性动物”和“有理性动物是人”是同一回事。定义是语言单位,它只能与语言单位互换,而不能与实在对象互换。奥康接着把定义形式“X是Df”和命题形式“S是P”相比,Df是词组而P是词项,但两者都有指代作用。定义是对所有被定义的对象的名称(不管它们是殊相还是共相)的指代,它是指代的指代,因此比谓词有更高的概括作用,但归根到底,它是对有指称作用的个体名称的指代,它适用于一类事物。

科学研究对象的普遍性、谓词表述对象的普遍性和定义对象的普遍性是支持实在论的三个主要理由,也是坚持共相与殊相都指称个别事物的老唯名论者无法逾越的障碍。奥康利用词项逻辑的指代理论,区分了殊相指称的个别事物和共相指代的普遍功能,这样既坚持了语言的实在对象只是个别事物的唯名论立场,又解释了实在论所能解释的语言普遍性,从而把唯名论推向新的理论高度。

自明知识与证据知识

指代理论解释了词项的意义,但词项本身没有真假;词项组成的命题才有真假之分。奥康指出,我们可以通过两条途径判断一个命题的真假:一是通过词项之间的关系就可以知道它们组成的命题的真假;另一途径是需要通过词项与事实之间的对应关系才能知道它们组成的命题的真假。比如,对于命题“苏格拉底是人”,只要知道词项“苏格拉底”和“人”的关系,就可以知道这一命题必然为真;对于命题“苏格拉底在跑”,则要知道这些词项是否与外部事实符合,才能知道它的真假。奥康把对词项之间的意义联系的认识叫做抽象认识,把对词项与事物之间有无联系的认识叫做直观认识。

抽象认识和直观认识都是简单的,由它们组成的复合知识有两种:直观认识组成证据知识,抽象认识组成自明知识。证据知识是由一些直观证据组成的复合经验。比如,“苏格拉底是哲学家”是由许多直观认识的命题,如“他与某人讨论什么是美德”、“他说过知识是美德”、“他教柏拉图哲学”等组成的证据知识。 自明知识的复合性在于,它由抽象概念构成的推理、命题的主谓词以及三段式中词之间的必然联系,保证了推理的逻辑自明性。“凡人皆会死,苏格拉底是人,故苏格拉底会死”,便是一个由两个抽象认识命题为前提得出自明结论的典型例证。

不难看出,直观认识表达的偶然命题,以及以它为基础的证据知识是偶然知识;以抽象认识的必然命题为基础的自明知识是必然知识。奥康关于经验证据与逻辑推理、简单认识与复合认识、偶然知识与必然知识的区分,是近代英国经验论的重要来源。

奥康的剃刀

奥康的知识观不仅预示了重视经验证据的新科学观,而且对他自身理论有直接意义。它的一个重要推论通常被称作经济思维原则。既然只有自明知识或证据知识才能算作知识,那么,一切既无逻辑自明性又缺乏经验证据的命题和概念都必须从知识中剔出去,可用经验证据直接说明的东西不需用非经验的原因解释,可用自明的命题证明的东西不需用意义不明的论辩,用他的话说:

切勿浪费较多东西去做用较少的东西同样可以做好的事情。(10)

这句话后来被人转述为“如无必要,切勿增加实质”,这就是“奥康的剃刀”的由来。所谓必要,即逻辑自明或经验证据,没有两者中任何一条的支持,任何东西都不能算作知识。“奥康的剃刀”锋芒所向,直指实在论所设立的普遍实质。在他看来,无论出自逻辑理由,还是出自经验理由,都没有必要在个别事物之外设立普遍的实体或实质。我们已经看到,按照他的指代理论,没有必要为了说明科学对象、命题谓词和定义对象的普遍性而设立普遍实在。按照他的认识论,同样没有必要为了解释普遍概念的性质而设立与之对应的普遍实在。

唯名论的后果(www.xing528.com)

奥康的唯名论认为,在自然界和社会中真实存在的只有个体,个体之间的关系是外在的、偶然的关系。传统的世界图式是各类事物按照内在本质的完满性程度高低构成的一个等级系统,上帝处在等级顶端,人可以自下而上地推溯上帝的存在和属性,或在事物不完满的本质中,看出上帝的完满本质。奥康的唯名论完全改变了这一图式,按照他的理论,在上帝以下的一切事物都是平等的个体,不但个体之间的关系是直接的、偶然的,上帝与每一个体之间的关系也是直接的、偶然的。从这一原则出发,他提出一系列神学、伦理学和政治学观点。

奥康认为,不但上帝的存在,上帝的属性,如全能、至善、创造、无限、永恒等,也都不能被哲学所证明。他说:“我们不能知道上帝的统一性、无限的力量、神圣的善和完满性,它们并不指称上帝,而是我们在命题中用来指代上帝的符号。”(11)关于上帝属性的概念只是对“上帝”这一名称的指代;就是说,它们除了说明“上帝”名称的意思之外并不表示任何关于上帝的实际知识。

奥康承认,表示上帝存在和属性的神学命题虽然不是知识的对象,却是信仰的对象。神学命题以信仰为依据,知识的命题以经验证据和自明证据为依据。两者不可混淆:神学命题不要求证明和证据,知识也不以权威意见为证据和原则。神学命题所依据的“信仰的真理”来自《圣经》。《圣经》中描写的上帝按自己意志创造世界、决定人的命运。上帝意志是信仰的最高原则,奥康的神学中的意志主义比司各脱的意志主义更为彻底,司各脱尚且承认神圣意志以神圣理念为选择对象,奥康否认了上帝的意志与理智的区别,认为上帝意志不通过理智中的理念原型直接创造世界,上帝在理智中产生出个别理念与上帝意志创造出现实个别事物是同一过程。理念和事物同样是偶然产物,理念与理念之间也无内在必然联系。这意味着上帝以偶然的方式知道世界发生的一切。他说:“不可能说明上帝认识未来偶然事件的方式,但必须坚持他以偶然方式知道这些事件。”(12)就是说,人的理性不可能知道上帝的预知和先定的命运。

奥康把意志主义运用于伦理学领域,否认有发自人的内在本性的普遍道德规范。在整个中世纪,人们普遍相信人的灵魂有向善的本性,它是上帝创造的自然法在人的灵魂上的不可磨灭的印证。可以说,“灵魂本性”或“自然法”在伦理学中的地位犹如“内在本质”、“共相存在”在实在论和认识论中的地位。奥康认为,关于人的灵魂本性的谈论都是信仰,而不是知识。我们感知不到作为共同形式、共同本质的灵魂,可以感知到的只是自己的理智活动、意志活动和欲望活动。三者都是个人的部分,它们相互配合,但一个部分不能统摄或代替另一个部分。意志既不服从理智的判断,也不受欲望的支配。意志是完全自由的。他对“自由”的定义是:“不管我受到什么力量作用,我任意地、偶然地造成一些可以造成、也可以不造成的后果。”(13)奥康与中世纪其他哲学家一样认为意志的终极目标是上帝:“除了上帝之外,没有其他对象可以满足意志。”(14)然而,即便上帝可以最终地满足人的意志,个人也不必然地朝向上帝。因为人的意志可以自由选择目标,这种选择有善恶之分:凡是以上帝为终极目的之意志是善的意志,否则是恶的意志。

14世纪下半叶,经院哲学的主流是奥康开创的唯名论思潮。这股思潮以“现代路线”(via moderna)相标榜,以区别于托马斯主义和司各脱主义为代表的实在论的“老路线”(via antiqua)。与12世纪唯名论和实在论的争论相比,14世纪两条哲学路线之争有着更为广泛和深刻的内容,两者的分歧不再局限于共相性质问题。更重要的是,它们代表了两种不同的思维方式和思想风格。“老路线”代表了经院哲学教条、思辨、论辩的传统,“现代路线”则以批判、经验的态度和探索精神为主要特征。现代路线的胜利进军动摇了经院哲学的基础,唯名论思潮的发展从内部瓦解了经院哲学,此后的哲学步入了中世纪形态向近代形态过渡的时期。

【注释】

(1) 罗·培根:《大著作》,1部1章。

(2) 罗·培根:《大著作》,6部1章。

(3) 同上。

(4) 引自R. Adamson,Roger Bacon : The Philosphy of Science in the Middle Age,Manchester ,1876 ,p. 7.

(5) 司各脱:《牛津评注》,1卷1部1题。

(6) 司各脱:《牛津评注》,2卷3部6题。

(7) 同上书,2卷3部6题11条。

(8) W. Windelband,History of Philosophy,vol. 1,New York,1958,p.314.

(9) 奥康:《箴言书注》,1卷2部4题。

(10) 奥康:《箴言书注》(记录本),2卷15题。

(11) 奥康:《箴言书注》,1卷3部2题。

(12) 引自Copleston,A History of Philosophy,Image Books,vol. ⅲ,pt. i,p. 104.

(13) 奥康:《自由论辩集》,1集16题。

(14) 奥康:《 箴言书注》,1卷1部4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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