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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路姓公:取消公路收费还路于民

时间:2023-05-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公路,具有典型的全民公益性,具有公共事业的属性,直接服务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公路姓公”,理应由国家直接按计划拨款建设与管理,无须再向国民额外收取过路费。由国家投资修建公路,取消公路收费,还路于民,杜绝收费公路领域的浪费正待其时。

公路姓公:取消公路收费还路于民

湖北省有关部门宣传,为了扶贫,修建了一条高速公路——武英高速,当地人民反映收费太贵,走不起这条扶贫路,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就此事采访了我。2011年1月初,湖北人民广播电台播出了这次采访的录音,不巧,我没有收听到,所以找电台要来了广播后整理的文字稿看看。可能是播出时间限制,我记得剪裁了一些,其中关于“公路姓公”的看法,我想在本文中加以补充。

公路,具有典型的全民公益性,具有公共事业的属性,直接服务于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是国家基本建设项目。“公路姓公”,理应由国家直接按计划拨款建设与管理,无须再向国民额外收取过路费。在国家资金困难而又急需建设时,紧急采取“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举措是可以的,但不能形成常态。我国目前的经济实力与十年前、二十年前早已不可同日而语,我国有钱去买外国的债券,当然不愁筹措修公路的资金。由国家投资修建公路,取消公路收费,还路于民,杜绝收费公路领域的浪费正待其时。

附:湖北人民广播电台录音文字整理稿

扶贫路,到底该怎么修?

提要:高速公路收费为何会超出民众承受能力?扶贫路为什么让人走不起?本期“时事大家谈”节目邀请专家进行解读,扶贫路,到底该怎么修?

主持人:刚才的“焦点时刻”节目中,本台记者对湖北省黄冈市的麻武、武英、大广北等新建高速公路收费过高的情况进行了调查。记者发现,这几条高速公路开通后,人少车稀,沿途百姓出行仍然选择绕道走老路,扶贫路没有起到扶贫的作用。

主持人:扶贫路让人走不起,这确实是件很讽刺的事。事实上,黄冈市这几条高速公路的建设,对于进一步优化湖北省公路网布局,推进武汉城市圈建设,促进黄冈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改善沿线老区人民生产和生活条件,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那么,顺畅、便捷、廉价的公路对于欠发达地区的经济发展意味着什么?高速公路在修建之前,是否应该进行全面细致的评估?不同地域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相应公路的定价是否也应该区别对待?今天的“时事大家谈”,华中科技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赵宪尧将做客节目,为您做详细解读。

主持人:赵教授,您好!之前我们谈到更多的是交通对于推动像北京、上海、武汉这样的大城市发展的作用,那么这一次咱们谈到的是一些中小型城市,以湖北省为例,像英山麻城这样的地方,方便、快捷、廉价的交通出行对于它们意味着什么?对于构建武汉城市圈、发展县域经济又意味着什么?

赵教授:其实我们国家的中小城市的数量当然是远远大于大城市的。由于幅员辽阔、人口众多,这样的城市确实需要发展,为了城市化进程的健康发展,需要中小城镇的健康发展,我国的既定政策实际上就是大力促进中小城镇的发展,这样中小城镇的发展就构成了城镇和谐发展的体系。当然反过来说,任何一个中小城市想要和谐、可持续地发展,就离不开整个国家城镇体系的互相融合,而互相融合显然就需要交通把它们紧密地连接在一起。过去我们衡量它们连接的紧密程度是用距离这个指标,一个城市到周边的城市,一个小城镇到中等城市,中等城市到大城市的距离有多远,用千米来衡量。现在随着公路的发展以及交通事业的发展,“距离”就由“时距”替代了,虽然距离是不变的,但时间却是可以缩短的。如何缩短时间呢?无外乎把它们之间的绕行距离减小一些,也就是专业上讲的“非直线系数”减小,缩短联系时间。我们国家所谓高等级的公路网,正好就适应了这个特点。也就是说,高等级的公路网以及整个公路网系统,把我们国家大、中、小城市紧密连接成了一个有机的和谐系统,这个和谐系统中的任何一个城镇应该都是受益的。

说到具体的武汉城市圈,它是一个经济上的概念,在体制上也有这个概念,但实际上最重要、最直接的还是地理上的一个概念。在这个地理概念中,我们希望在武汉城市圈范围之内的大中小城市以及农村,整个能够形成一个整体,能够由一个聚集的效应紧密连接起来,谋求它们共同的发展。这同样需要加强联系,这样一个共同体空间形态的形成靠的是什么呢?靠的是道路,道路实际上就是城市圈的骨架,它决定了武汉城市圈将来发展的空间形态以及未来发展的趋势。这个共同体,只有交通畅通,才能健康发展,所以交通的重要性确实是不言而喻的。

主持人:事实上,高速公路收费高的情况在全国范围内并不少见,有些高等级公路的价格甚至达到每千米1块多钱。但是,这些高收费的高速公路多是修建在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民众的承受能力相应也要高一些。

主持人:然而我省黄冈市,老区山区比较多,因此,麻武、武英、大广北高速在修建的时候,都被打上了扶贫路的烙印,其设计初衷是拉动当地经济的发展。但是,为什么几个月使用下来,这些路却没有起到扶贫的作用呢?对此,华中科技大学交通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赵宪尧认为,建设者对扶贫路概念的理解出现了偏差。

主持人:当地群众反映武英高速收费过高的这件事中,有一个词吸引了我们的注意力,那就是扶贫路。换句话说,这条路是为了拉动当地经济而修建的,而开通了几个月之后,大家都抱怨收费太高,有的甚至回去绕道走老路,扶贫路起不到扶贫的作用,对于这个现象您怎么看?

赵教授:这个问题其实不是现在产生的,过去就存在。但要提起扶贫路,我有这样一个看法:扶贫应该是雪中送炭而不是锦上添花。一个人冷了,你是给他一件貂皮大衣还是一件棉大袄,是的,你可以给他一件貂皮大衣,不要钱,或者你给他一件貂皮大衣,收他一件棉袄的钱,这才是“扶贫”的概念,否则就不叫扶贫了。“扶贫路”的等级可以低一些,为什么一定要修成高速公路呢,一级路、二级路甚至三级路都是可以的,特别是扶贫路应该大力地改善当地已经有的一些道路,打通一些道路,拉直一些道路,改造一些道路,这样就可以真正起到惠民的作用。扶贫路的资金从哪儿来呢?应该从国家来,或者从地方政府来,甚至当地民工可以去做劳工,使造价降低,这样即使贷款也可以少贷一点,能够使收费大大降低,这才是真正的惠民、支民和扶民。

主持人:我们说“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是无可厚非的。按理说,路既然是修来帮扶当地经济的,必须站在现实角度考虑当地群众的承受能力,把价格定得低一些、亲民一些,但从另外一个方面来讲,如果只考虑把费用降低,忽略了修路方的利益,反过来又会打击他们的积极性,到底应该如何平衡老百姓的利益和修路方的利益呢?您是怎么看待这个问题的?

赵教授:是这样,在我们国家基本建设投资投入不可能很多,又需要道路来连通各个地方的交通,发展经济,方便人民出行的情况下,“贷款修路、收费还贷”,显然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在收费的过程中,弊端确实已经逐渐体现出来了。比如,收费的成本降不下来,因为收费人员、设备、机构等此类收费成本所占的比例过大,或者收来的费款被挪用了;收费技术操作层面和管理层面上的漏洞多,监督少;等等。收费还贷的体制是一定要改革的,必须要改,并且是越早改越好。(www.xing528.com)

主持人:迫不及待。

赵教授:迫不及待,改革的阻力到底在什么地方呢?阻力在于有话语权、有决定权、策划权的利益有关方。

主持人:说到底还是“利益”两个字。

赵教授:利益,就是利益。我们说高速公路是惠民建设,修路的贷款还了之后就不应该再收了,但为什么很多高速公路的成本早收回来了,却还在继续收费?而且之前到底收了多少钱,人民并不知道,甚至知道了也没办法。国家审计署审计出来很多高速公路、道路收费远远超过了成本,按规定早应该停止收费了,为什么还在收呢?可见这中间有很多我们并不清楚的问题,而这些问题按说是很容易弄清楚的,一旦弄清楚之后就应该进行解决。所以我觉得收费问题确实应该解决。世界上很多国家的公路是不收费的,收费特别多的恰巧是中国。而我国也不是非收不可,当年改革的时候,海南省就实行了一种“费改税”制度,就是把需要增加的费用适当加入燃油税里面。现在海南省拆除了所有的收费站,省了很多钱,收来的税很规范化地进入了国家的税收,很规范化地又回馈到公路建设上去了,海南省能执行这种制度,别的省为什么不能执行?所以我觉得这个改革是势在必行的。

主持人:换句话说,税务系统的监督可能是比直接公路收费系统监督来得要透明一些。

赵教授:对,既透明、又规范。

主持人:想知道高速公路的收费能否为当地民众所接受,其实很简单,当地政府大可以在修建之初做个调查,了解一下老百姓对于高速公路使用价格的预期,从而制定出更合理的定价。

主持人:确实如此,赵宪尧教授指出,我国其实很早就已经开始实施公路修建评估机制,在修建一条高速公路之前,会召集相关专家进行可行性论证,但是,这样的评估机制缺乏相应的监督机制,因此,落实情况不太理想。同时,他还指出,公路的特点,体现在一个“公”字上,因此,政府应该加大对公路这样具备公共属性的基础设施的建设力度,尽早结束“贷款修路,收费还贷”这样有缺陷的机制。

主持人:按照相关方面的说法,收费高是因为公路造价高,要考虑收回投资成本,事实上这些问题在修路之前都是可以预先估算的,一条公路走得起、走不起也并不需要等到路修成了才知道,公路造价过高,明明知道会出现现在的尴尬情形,修路计划可以适当地做出调整。我们现在有没有这样的评估机制呢?

赵教授:你说的有两个问题:一个是收费高的问题,另一个是评估机制的问题。从收费公路的原理上来说,用贷款来修路,修了之后成本需要多长时间能收回来,成本收回来之后再投入到其他公路的建设上面去,原理应该是这样的。但在投入的时候,我觉得跟刚才的问题类似,就是我们到底应该修怎样的路。

主持人:今天在看记者采访的时候还说到一点,武英高速公路收费价格比较高,达到了每千米0.8元,这个费用是经过省里审批的。从这个角度来说,政府能够审批通过这个价格,政府就默认这个价格是可行的吗?

赵教授:我并没有参加价格的听证会,按照正常情况来说,收费公路的建筑造价是多少,这个造价国家给它一个期限多少年收回来。

如果制定50年的回收期限,那么想20年收回来,费用肯定就要高一些,50年收回来,费用肯定就要低一些。另外一点是,收回的费用有多少摊到成本里面去了。造价有很多部分组成,可能有国家投资的,可能有地方政府、地方财政投入的,扶贫路是不是也有一部分用的社会善款呢?比如说有些企业、个人的捐款。是否用了当地廉价的民工呢?收费的这一部分是收的哪一部分?是光收贷款的这一部分,还是企业投入这一部分的利息呢?收回这一部分的量是多少、对象是多少,整个是政府定的。但是定了这个标准以后,计算收费标准又有一个问题,这就是日通行量是多少?这样摊在每一辆车上、每一千米上,就可以得出一个数字。但是这几个数字的得到和制定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通车了以后一年有多少车通过,10年以后有多少车通过,20年以后有多少车通过,这些数据的预测要达到一定的科学性,也是非常困难的。

赵教授:因为数字在不停地变。

嘉宾:按说是可以预测的,但是预测准确是很困难的,很困难并不是不可预测的,而是需要经过科学的评估。评估、计算出来的数据是不是科学,要经过专业机构的鉴定,这个鉴定既专业又透明,还得有监督。这条路的收费是不是做到了,很难说。每千米收费8毛,甚至1块的高速公路也有,为什么会这样高呢?相关部门在制定这个标准时肯定有其道理,这个道理是否合理需要进一步研究,而且应该透明,应该受到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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