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中的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分析

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中的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分析

时间:2023-05-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二)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在标准贸易理论框架下,传统贸易理论以及新贸易理论均被引申用于解释和分析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的形成,但研究只停留在宏观层面。激励理论强调监督成本对委托者所有权选择的影响,垂直一体化是被偏好的。

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中的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分析

(一)标准国际贸易理论

1.传统贸易理论

较早对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与贸易建立理论模型的包括桑亚尔和琼斯(Sanyal and Jones,1982)以及迪克西特和格罗斯曼(Dixit and Grossman,1982),二者均是在要素禀赋理论模型框架下考虑产品的生产分割,模型中比较优势是产品内国际分工与贸易的决定因素。此后,诸多学者在解释国际垂直专业化的动因及其经济影响时,都采用了李嘉图模型(Ricardian Model)、赫克歇尔-俄林模型(Heckscher-Ohlin Model)以及特定要素模型(Specific-Factor Model)等比较优势理论的模型框架。在考察一国加入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的动因时,许多学者的研究仍然基于传统贸易理论,指出比较优势是一国或地区加入国际生产体系的基础,也是影响跨国公司生产网络全球布局的重要因素。

2.新贸易理论

标准国际贸易理论对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的解释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建立在完全竞争市场结构前提下的传统贸易理论,将比较优势作为基础;另一部分则是建立在规模经济与不完全竞争基础上的新贸易理论。

从规模经济角度解释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的合理性在于,如果产品不同生产阶段对应的有效规模不同,在生产过程作为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的情况下,只能依据某个关键生产阶段的有效规模安排整体生产过程的规模,这样有效规模较大的那些生产阶段就无法实现规模经济利益。因此,通过跨国公司的全球分工与生产体系,将有效规模不同的生产阶段加以分离,并布局到不同的空间场合进行生产,可以节约成本、提高资源的配置效率以及跨国公司的利润。Ishii和Yi(1997)、卢锋(2004)等认为国际垂直专业化分工由比较优势和规模经济两方面因素共同决定,他们指出不同的生产阶段既可能存在要素投入比例的差异,也可能存在规模经济的差异,通常前者决定不同生产环节的全球分工结构,而后者强化了这种分工。

(二)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

在标准贸易理论框架下,传统贸易理论以及新贸易理论均被引申用于解释和分析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的形成,但研究只停留在宏观层面。后来的研究逐渐涉及微观企业行为,着眼点转移到更微观层面的产业组织形式和契约执行。当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的相关概念被引入贸易理论模型时,贸易、生产与企业组织模式相结合,为研究跨国公司国际生产的组织模式选择提供了较好的思路。在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框架下,企业为获取某种中间投入品可以有不同的选择,可以通过建立纵向一体化的企业,在承担较高的企业组织成本和较低的交易成本及风险的情况下自己生产;也可以通过不完全契约,以外包的形式转包给其他合作伙伴生产,从而自己仅仅从事享有比较优势的生产工序的生产,此时企业的组织成本会下降,但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交易成本。

产业组织与契约理论各自不同的侧重点和研究方法对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模式选择的研究提供了多角度的契入点。产权(Property Rights)理论、交易成本(Transaction Costs)理论、激励系统(Incentive Systems)理论、委托代理(Delegation of Authority)理论(Spencer,2005)等有关企业边界的理论,与国际贸易、投资理论相结合,对企业在垂直一体化生产与外包之间的模式选择做出了分析和解释。

产权理论强调非完全契约环境的制约,注重于研究不同产权制度安排下中间产品生产的区位选择问题,以及要素密集度等企业内部特征如何作用于垂直专业化生产下产权结构的选择。根据产权理论的推断,产品的资本密集度越高,跨国公司越倾向于采用垂直一体化的模式。交易成本是不完全信息造成的,具体包括准备、达成、监督和实施契约的成本。根据交易成本理论,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下契约合同维系的企业间交易过程产生的交易成本,可以通过垂直一体化模式消减,但一体化经营模式需要较高的固定投入成本,相对而言跨国外包的组织模式则具有较低的生产成本和较高的交易成本。因此,跨国公司在进行全球生产网络经营模式选择时,需要权衡垂直一体化带来的交易成本降低与跨国外包带来的生产成本节约。激励理论强调监督成本对委托者所有权选择的影响,垂直一体化是被偏好的。委托代理理论采用控制权委托的方法,在垄断竞争模型下分析企业内部的行为选择与企业竞争的相互作用。格罗斯曼和赫尔普曼(Grosssman和Helpman,2004)将多重委托代理模型和产业组织研究相结合,从而将激励理论纳入到其解释垂直一体化与跨国外包的选择模型中。在跨国外包的经营模式下,代理企业相对独立,委托企业需要激励措施使代理企业更高效地进行生产;在垂直型FDI的经营模式下,代理企业的监督成本相对来说比较低。委托企业将在两种经营模式下进行权衡,做出最优的选择。

(三)国际投资理论

跨国公司通过建立国际生产体系,利用全球资源,将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不同环节在世界范围内进行布局,实现资源的全球优化配置,从而降低生产成本,增强产品竞争力。基于国际投资理论审视跨国公司全球生产体系,不仅可以多层次地分析产品内国际分工的动因,还可以更加深入地剖析跨国公司国际生产体系组织模式的影响因素,全面了解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内对生产活动进行的最优布局。

1.垄断优势理论(www.xing528.com)

西方发达国家研究对外直接投资的先行理论为垄断优势理论(The Theory of Monopolistic Advantages)。该理论于1960年由美国经济学家斯蒂芬·海默基于其国内跨国公司进行海外投资的研究提出。国际投资的东道国企业,拥有了解市场需求、信息反映灵活、运输成本低廉以及不存在语言文化障碍等优势条件。而对于投资的跨国公司来说,要克服这些缺陷造成的不利局面,只要跨国公司在产品生产的某一工序中拥有显著的垄断优势,比如充分利用其在人力资本、技术、资金等方面的优势控制技术研发、品牌设计等环节的垄断地位,便可以借助于这些垄断优势来抵消在东道国市场上各种不利因素,即可以通过国际投资的形式组织生产。

基于垄断优势理论的视角,跨国公司在垂直型FDI和跨国外包两种经营模式下,倾向于选择垂直专业一体化的组织模式。跨国公司选择垂直型FDI的经营模式,主要原因如下:一方面,跨国公司可以通过对外直接投资的方式组织产品内国际分工体系的生产,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了东道国的关税贸易壁垒,维持并扩大跨国公司的出口市场份额;另一方面,在国际生产体系中涉及技术的生产环节,选择垂直型FDI更有利于保护技术的垄断优势。在跨国外包经营模式下,承包企业会要求跨国公司公开或教授生产环节中涉及的技术知识或操作,容易导致技术的部分泄露或无偿转让。鉴于此,跨过公司更倾向于选择垂直型FDI的经营模式,这一经营模式可以保障其对技术垄断优势的绝对控制权,从而获取产品收入中技术要素的全部收益。

2.内部化理论

20世纪70年代中期,英国学者巴克利(P.J.Buckley)和卡森(M.Casson)以及加拿大学者拉格曼(A.M.Rugman)将科斯(Coase,1937)[1]的交易成本理论引入对外直接投资领域,提出了内部化理论(The Internalization Theory)。该理论认为,在市场不完全的条件下,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建立垂直一体化的经营模式,将生产和贸易内部化,有助于企业降低契约交易活动下的额外交易成本以及外部风险。在内部化理论框架下,跨国公司通过对外直接投资形成的遍布全球的子公司,直接受控于跨国母公司,这种模式即垂直型FDI。这种垂直一体化模式也是跨国公司绕过国际贸易壁垒、享受不同国家区位优势的有效手段。

3.边际扩张理论

1978年,日本学者小岛清在《对外直接投资:跨国经营的日本模式》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他的对外直接投资理论——边际产业扩张理论(The Theory of Marginal Industry Expansion)。该理论主张对外直接投资应该从本国的边际产业开始进行,即那些在国内处于比较劣势,但在别国仍然具有显性或潜在比较优势的产业。将边际产业扩张理论从产业层面引申到产品的生产环节,可以解释跨国公司通过构建全球生产体系,将产品生产过程中国内处于相对劣势的生产工序或环节布局到在该生产工序上具有比较优势的国家(地区),形成了边际扩张战略行为下的生产网络。对投资的跨国公司而言,将在本国母公司已丧失比较优势的生产环节转移到东道国,将有限的资源集中于盈利水平较高的生产环节,有利于实现规模经济,使跨国公司在最简化业务流程的情况下实现利润的最大化。

4.国际生产折衷理论

英国跨国公司问题专家邓宁(J.H.Dunning)于1977年提出国际生产折衷理论(The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该理论集合了自海默以来对外直接投资理论的主要观点,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和综合性,故也被称为“国际生产综合理论”。

邓宁综合其他学者提出的垄断优势理论、内部化理论和区位理论,把企业跨国经营的决定因素概括为三方面优势,表2.1通过组合这三方面优势,解释跨国企业在FDI、出口和非股权安排三种国际经营方式之间的行为选择。

表2.1 三种优势与国际经济活动方式选择的关系

资料来源:Dunning,J.H.“Explaining Outward Direct Investment of Developing Countries: In Support of the Eclectic Theory of International Production”.Lexington,Massachusetts: D.C.Heath and Company,1981.

从表2.1的所有权优势一栏可以看出,企业能够进行国际经营方式选择的前提是企业具备所有权优势,不然企业无力承担国际经济活动的经营成本。而企业的内部化优势决定其是控制所有权优势还是转让所有权优势,如果企业具备内部化优势,则可以采取对外直接投资和出口两种所有权经营方式;如果企业不具备内部化优势,则只能选择非股权安排的经营方式。至于企业选择FDI和出口中的哪一种所有权经营方式,取决于企业在区位方面的优势。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