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随着改革的推进而不断减负,立足于上海地区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的面面俱到是我们国家在当下转换治理思路所经历的必然阶段。但负面清单的过宽、过严不应当成为一种治理常态。随着外资在自贸区的不断进入和不断发展,负面清单必然要随着改革措施的不断铺开而进行“减负”。负面清单对于我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来说存在着一些挑战,主要是由于我国服务业尤其是文化产业的整体水平不足,许多部门和发达国家相比存在缺失。在这样的条件之下,把有关实力较弱的部门列入负面清单对于我国来说压力较大。但若不列入清单,则本土的相关产业将面临着重要挑战。这也是我国负面清单过宽、过严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国应当立足于国内文化产业的发展特点和发展方向,对文化产业的发展形成间接性控制体系,并对文化产业的发展保持前瞻性。负面清单在很多情况下直面我国的核心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我国重要产业的保护就成为一种战略性策略和具有重要意义的选择。因此,减负不是为了减负而减负,而是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发展,着眼于我国文化产业方向的核心利益和前进方向,做到“有所不禁亦有所禁”。
在已有的负面清单条件下,重点提高文化产业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利用外资促进文化贸易发展。在文化领域扩大开放政策的同时,要实施好文化产业自贸区的具体实践工作。在调整缩减涉及文化服务业的负面清单之外,要引进具有国际营销渠道、品牌影响力和产业竞争力的外资文化企业、商会协会和总部基地等,搭建国内外文化产业、企业、产品和服务交流合作平台,拓宽文化“走出去”渠道。培育和认定一批在文化贸易领域具有代表性和引领性,具有一定出口规模、出口潜力较大的对外文化贸易示范基地和交易平台。并鼓励文化企业通过新设、收购、合作等方式,在境外收购文化企业、演出剧场和文化项目实体,在境外设立演艺经纪公司、艺术品经营机构、文化经营机构,将本土文化产品和服务逐步拓展至新兴市场和“一带一路”市场。
上海自贸区文化产业相关管理制度细节亟须完善,文化产业结构需要调整,要与上海地方经济特色相结合。从我国文化产业的整体管理模式来看,我国文化管理体制相对陈旧。政府与文化经营单位之间的责任与权力常常混淆不清。政府作为文化产业的管理者,同时兼任文化事业的所有者、监督者、经营者,文化单位自由度有限。除此之外,受到文化产业区域发展的差异和不同结构的影响,传统的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和管理体制受到不断流动的、新兴的创业产业的挑战。文化产业的跨行业、跨地区、跨媒体发展,超越传统的产业空间划分的发展是文化产业自身的特性,也是未来发展的重要方向。随着文化产业的不断升级与转型,文化体制改革就成为发展过程中的重中之重。中央提出的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协同发展、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等区域发展战略,为规划整合大城市文化产业集群发展提供了契机。我国文化产业内部存在着各行业发展不平衡,文化产业供求不平衡,文化产业科技含量低、产品差异小等结构性缺陷。解决文化产业结构发展,应当从政府的管理制度和战略引导入手,利用负面清单对产业结构进行间接性调整,并且在不断发展中改革管理模式,从而形成良性循环。上海自贸区应当利用改革先行者的身份,革除传统痼疾,从创新中开拓一条文化产业发展新路,进而为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提供经验借鉴。(www.xing528.com)
发展上海独有的“海派文化”相关产业,立足上海特有的文化资源,挖掘近代以来上海积累下来的独特的“海派文化资源”,提高文化产业竞争软实力。创业产业作为新兴行业,在为传统制造业发展与改造提供新思维、新空间的同时,也是对文化产业传统管理模式的一种挑战。我国拥有十分丰富的文化资源,无论是古典文化还是少数民族文化,甚至红色文化、工业文化,都具有发展文化产业的巨大潜力。这也为我国文化产业多元化发展、各地区共同发展打下了基础。与此相适应,不同地区的文化管理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也应随之调整。此外,以版权产业为核心的文化产业对知识产权保护要求很高。文化产业的配套法律法规也应当尽快完善修订。文化产业自身也面临着发展方式的战略转型。文化产业发展不能依靠低端产品和低成本营销的旧模式,应当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增长方式的战略性转型。上海自贸区因地制宜,利用自身独有的海派文化发展文化产业,为其他地区的因地制宜发挥特色提供了指导作用。我国文化安全也是文化政策和法律法规所关注的重点之一。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一方面给予了外资相对自由的投资空间,另一方面也是对文化安全保障机制的一次考验。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寻求开放的同时,不能忽视我国文化产业的安全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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