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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市农业发展与农村劳动力现状分析

时间:2023-06-0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图1酒泉市2016年农村劳动力资源构成总体来看,酒泉市农村人口资源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征:1.劳动力资源丰富,仍处于人口红利期。总体来看,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较高,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社会负担较轻。改革开放以前,酒泉市9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农业部门就业。

酒泉市农业发展与农村劳动力现状分析

酒泉市地处河西走廊西端,下辖肃州区、玉门市、敦煌市、金塔县、瓜州县5个农业县和肃北蒙古族自治县、阿克塞哈萨克族自治县两个牧业县,有41个民族,总人口111.9万人,总面积19.2万平方公里,占甘肃省面积的42%,大部分区域属祁连山冰雪融水灌溉区,水土光热条件优越,农业发展基础较好,过去是国家重要的粮食、棉花、油料生产基地,现已打造为全国重要的农作物良种繁育基地和最大的瓜菜花卉外贸制种基地、承接东西的特色林果和优质蔬菜产出基地、得天独厚的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输出基地,目前正在加快建设全国最大的戈壁农业发展基地。根据甘肃省第二次土地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6年12月31日,全市有耕地面积390.75万亩、园林地188.25万亩、草地6635.4万亩,已培育形成蔬菜、名优果品、现代制种、特色中药材、草食畜牧业等五大优势产业。2016年,全市实现生产总值577.9亿元,同比增长6.5%;完成农业总产值187.96亿元,同比增长5.87%;第一产业增加值87.2亿元,同比增长6.2%,占全市经济总量的15.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596元,同比增长7.3%,占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072元的48.5%。2017年,全市共种植各类农作物245.3万亩,同比增长1.6%。其中,种植粮食作物56.2万亩,同比下降3%;种植棉花17.96万亩,同比增长46.8%;种植各类油料4.7万亩,同比下降49.7%;种植蔬菜、瓜类、制种、药材、孜然等各类特色高效作物166.4万亩,同比增长2.7%。近年来,全市各级依托肃州区、敦煌市两个国家级现代农业示范区和玉门市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三大平台,深入挖掘全市丰富的光热水土特别是戈壁荒漠资源,鼓励支持农业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和农户大力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建成了一批规模化、标准化种养基地,瓜果、蔬菜、制种、中药材等高效作物面积占农作物总播种面积的67.8%,特别是狠抓农业科技创新,深入开展农业装备及配套技术集成示范,大力推行集约化发展、标准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坚持以点建园、以园扩面、以区带片,建成集中连片设施农业产业园39个,10个产业园被国家农业部科技部确定为戈壁有机生态无土栽培示范基地,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建成高效日光温室面积累积达7.2万亩,钢架大棚11.2万亩,以现代农业科技集成和高效节水为方向的戈壁农业初具规模。

2016年,全市共有常住人口111.94万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65.68万人,城镇化率为58.67%;农村常住人口46.26万人,占总人口的41.33%。全市共有户籍人口99.42万人,其中农村户籍人口55.27万人,比2012年减少10.25万人,减少15.6%,分布在7个县市区的64个乡镇、437个村、17.37万农户中。按户籍人口计算,2016年全市乡村劳动力资源总数达41.7万人,比2012年减少0.5万人,其中,不足劳动年龄参加社会劳动的0.5万人,占乡村劳动力资源的比重为1.2%;农村劳动适龄人口39.1万人,占比为93.7%;超过劳动年龄参加社会劳动人口2.75万人,占比为6.6%;劳动年龄内丧失劳动能力人口0.66万人,占比为1.6%。

图1 酒泉市2016年农村劳动力资源构成(人数、占比)

总体来看,酒泉市农村人口资源现状呈现以下几个特征:

1.劳动力资源丰富,仍处于人口红利期。第六次人口普查(简称六普)数据显示,2010年,酒泉市常住人口109.69万人,其中,0—14岁少儿人口数为18.44万人,占常住人口的比重为16.83%;15—64岁劳动适龄人口83.19万人,占75.91%;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7.96万人,占7.26%。少儿人口比2000年(五普)比重下降了6.67个百分点,老年人口比重上升了3.2个百分点,劳动适龄人口比重上升了3.47个百分点,每100名劳动人口所负担的被抚养人口比2000年减少了6名,负担少儿人口减少10名,负担老年人口增加了4名,劳动人口比例上升,人口抚养系数下降,说明酒泉正处于利好的“人口红利期”。2015年末,全市15—64岁劳动年龄人口为84.41万人,比上年减少0.39万人,比“六普”减少1.14万人,占比达75.72%,常住人口总抚养比(非劳动年龄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之比)为32.06%。总体来看,全市劳动年龄人口占比较高,劳动力资源相对丰富,社会负担较轻。而在农村人口中,由于过去农村就执行二孩生育政策,近两年实施、对人口结构影响较大的城市二孩政策对农村劳动力占比影响不大,2016年,全市共有乡村劳动力资源41.7万人,比2012年增加0.5万人,增长1.2%。据市劳务办统计,全市农村目前尚有14.2万富余劳动力,农村劳动力资源依然比较丰富,可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充足的劳动力资源。

2.住在城镇、就业在农村成为农村劳动力生存的基本特征。2016年,全市从业人员64.97万人,其中城镇从业人员28.17万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3.67%;乡村从业人员36.82万人,占56.33%,乡村从业人员比2010年增加6.09万人,增长20%。随着全市经济的快速发展,酒泉社会转型步伐明显加快,特别因教育布局调整和城市公共服务优于农村,农村中小学生和条件较好的老人都进入城镇就学、养老,带动农村家庭纷纷进城购房,全市总人口的58.67%都生活在城镇。同六普相比,全市乡村人口下降7.9万人,城镇居民占比高于农村居民17.34个百分点,而农村就业人数占比却高于城镇就业人数13.34个百分点,说明酒泉有六成的人口在城镇生活,却有近六成的劳动力在农村就业,符合酒泉传统农业市这一基本特征。另据笔者选点调查,酒泉市金塔县除羊井子湾移民乡外,其余9个乡镇27882户当地农民已在城镇购房的达9115户,计划一至两年内在城镇购房的4653户,两项所占比例高达49.4%,住在城镇已是广大农民的迫切愿望,也从另一个角度证明酒泉城镇化发展还具有很大空间。(www.xing528.com)

3.农村劳动力就业多元化趋势明显。改革开放以前,酒泉市95%以上的农村劳动力在农业部门就业。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发展和农村土地流转规模扩大,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农村劳动力走出农村、告别农业,到园区、城镇、城市从事二、三产业的人数越来越多,农民工就业从事行业的多样化特征更加明显。2012年,全市农村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达22.93万人,占乡村从业人数的68.8%。2016年第一产业从业人员下降至22.2万人,占比为60.7%;从事第二产业的5.3万人,占比为14.3%;从事第三产业的9.1万人,占比为25%。分析发现,虽然在农村从事第一产业的劳动力绝对数五年减少0.73万人,仅下降3%,但占比降幅高达8.1%,而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占比由2012年的三分之一提高至2016年的五分之二,非农产业成为吸纳农村劳动力就业的重要途径。从近五年农村劳动力在农村不同产业部门中的就业趋势来看,农村工业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的空间不是很大,从工业发展趋势看,下一步吸纳更多劳动力的可能性也不会太大。但第三产业吸纳从业人员的比重五年间由19.8%提高至24.7%,第三产业已成为吸收农村新增劳动力和剩余劳动力的主要途径,农村劳动力进入非农领域特别是三产服务业领域就业的比例大幅度提高。

图2 酒泉市2012年、2016年乡村从业人口分布比较

4.就近转移就业最受农村劳动力欢迎。以前,外出农民工在选择就业地点时,往往倾向于珠三角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和一、二线城市。这些地区成为农民工打工首选地区,一方面是因为该区域经济发达提供的就业岗位数量多,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些地区务工收入相对较高,基本生活保障后农民工可以获得更多的资金积累。而随着中西部地区,特别是一些中小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各地劳动力市场的工资性差异在逐步缩小,农民工并不需要远离家门也可以实现和东部地区差异不大的工资收入,加之农村家庭养老抚幼负担较重,劳动力需要在外出务工增加收入的同时,还要照顾老人和孩子,家庭责任迫使他们将目光投向家乡及周边地区经济相对较为活跃的城镇,到工业园区、矿山企业及附近的项目工程和三产服务企业领域就业,从而实现离土不离家和挣钱顾家两不误的目标。2015年,全市农村外出从业人数为3.9万人,比2012年减少0.13万人,而实际情况减幅可能更大。据笔者在金塔县中东镇一村组调查,2014年,该村49户居民有26人在外地(指金塔县以外区域)务工,2017年只有19人在县域以外务工。绝大多数受访者表示,土地流转后,既能挣钱又能照顾家是他们最理想的就业状态,到外地务工的19人中,其中6户12人是因为子女在外地工作而被动跟随至外地,就近转移就业增加收入是绝大多数农村劳动力务工就业的首要选择。

5.农村老年人参与劳动经济活动占比过高。2015年末,酒泉市65岁以上老年人口为10.28万人,占总人口的9.22%,按照国际通用标准,65岁以上人口达到总人口的7%即表示该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市比老龄化社会标准高2.22个百分点,较六普时上升了1.96个百分点,人口老龄化速度加快;老年抚养比(65岁及以上人口与劳动年龄人口之比)达12.17%,与六普相比上升2.61个百分点。据甘肃省第六次人口普查公报数据显示,2010年全省老年人口劳动力参与率为26.11%。分城乡看,老年人的劳动力参与率城镇为8.79%,乡村为33.53%,乡村高于城镇24.74个百分点。乡村老年人劳动参与率远高于城镇,主要是经济原因或子女外出后空巢老年人不得不承担更多的劳动,反映出“被就业”情况。2012年至2016年的五年间,农村超过劳动年龄参加社会劳动的人数稳定保持在2.75万人左右,占乡村从业人员的7.5%,其中95.33%从事的都是与第一产业有关的行业,农业是老年人就业的主要领域。在酒泉农村,只要身体允许,70岁左右的老年人从事农业生产的现象比较普遍,老年人参与农业劳动占比过高是一个急需引起社会关注的重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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