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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析陕西民俗文化产业的互联网+创新发展

时间:2023-06-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互联网+”下的民俗文化产业发展,是建立在波特竞争力模型的基础上的,但是对波特竞争力模型有所超越。在明晰“互联网+”下民俗文化产业跨界竞争成为常态的基础上,梳理陕西民俗文化产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再对潜在的竞争者和替代产品进行反思,有助于拓宽陕西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为此,在“互联网+”下有必要重新界定民俗文化产品的内涵与功能。

探析陕西民俗文化产业的互联网+创新发展

陕西文化产业如要取得突破性发展,就必须改变战略思维,在“互联网+”下独辟蹊径,拓展市场边界,进行跨界融合,培育和开发新的市场,发现新的业务增长点,开创没有竞争的市场空间,促进陕西整个民俗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带动陕西文化产业的快速发展如下图所示。

互联网+下陕西民俗文化发展模式图

(一)超越迈克尔·波特的五力分析模型进行跨界竞争

波特五力分析模型(Michael Porter's Five Forces Model)也称为波特竞争力模型,是商业战略研究的理论模型,常用于行业分析和相关战略的制定。该模型在产业组织经济学基础上推导出决定行业竞争强度和市场吸引力的5种力量,即供应商和购买者的讨价还价的能力,潜在进入者的威胁,替代品的威胁,以及同行之间的竞争。在此基础上企业确定采取成本领先战略、差异化战略、集中化战略中的一种或几种。波特五力分析模型的理论是建立在制定战略者可以了解整个行业的信息,同行业之间只有竞争关系,没有合作关系,行业的规模是固定的等假设前提的基础上的。但是现实的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远远超出了这些假设前提,“互联网+”带来的竞争边界的模糊,竞争中的合作以及市场可以通过不断的开发和创新来增大容量等都对民俗文化的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和机会,必须超越波特的五力分析模型,形成新的战略。

“互联网+”下的民俗文化产业发展,是建立在波特竞争力模型的基础上的,但是对波特竞争力模型有所超越。波特的竞争力模型适用于已有的市场结构,对于由于社会经济发展和“互联网+”引起的跨界竞争存在盲点,也不能适用于一个几乎涵盖所有人群的文化产业市场。而恰恰民俗文化的买方市场几乎包含了所有人群,“互联网+”下的大数据、云计算的出现使民俗文化产业的跨界竞争成为可能。“互联网+”的发展模糊了原来严格的产业界限,为民俗文化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和可能。原来民俗文化所倚重的景点旅游完全可以在网上进行网上体验。单纯的参观陈列、观看节目、吃农家饭菜之类的民俗文化活动已不能满足人们的需求,各式相关的配套服务补充完善及完整的产业链构建才能将民俗文化产业在新的时期面临的更多的挑战和危机转化为机遇,并在新一轮的竞争中脱颖而出。

在明晰“互联网+”下民俗文化产业跨界竞争成为常态的基础上,梳理陕西民俗文化产业的优势、劣势、机会、威胁,再对潜在的竞争者和替代产品进行反思,有助于拓宽陕西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思路。在此基础上,统筹民俗文化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差异开发、优势互补,打造陕西民俗文化产业品牌,提高陕西民俗文化的软实力成为真正的可能。

(二)利用“互联网+”的跨界融合、创新驱动和结构重塑重建民俗文化产业的市场边界(www.xing528.com)

“互联网+”的出现使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不仅仅局限于旅游产业、纪念品产业、节日庆典等单独的产业了,跨界竞争、跨界发展、跨界融合在“互联网+”下将成为常态。民俗文化来源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同样民俗文化产业将影响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互联网不但激发了民俗文化的消费需求,还反过来推动了民俗文化的供给。依托互联网进行的产业链和产业集群的整合大大拓展了民俗文化产业发展的空间。“互联网+”下,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要把眼光放到更多的行业、更多的战略业务、更多的消费群体中,不仅要提供差异化的产品和服务,超越民俗文化产品现有的功能性或情感倾向,还要恢复民俗文化产品传承文化、引领社会价值观审美观,超越时空传递正能量的本质。唯有如此,陕西民俗文化产业才能获得重建市场空间,打破民俗文化产品同质化低价竞争的僵局,超越现有的产品界限去开创新的市场领域

(三)“互联网+”下的尊重人性能够创造差异化供给

陕西民俗文化资源目前侧重于工艺品开发和相关旅游的开发,但民俗文化不仅仅是一种旅游活动或一个具有特色的工艺产品,其更是一种历史传承和文明传递。民俗文化需求本身就具有多样性的特点。“互联网+”凭借大数据技术,使加强客户信息收集与分析,了解客户需求与消费习惯,进行民俗文化产品个性化定制,推动实现民俗文化产品的专业化、个性化消费,促进消费者民俗文化需求的满足,并创造和引导消费者形成新的消费偏好和习惯成为可能。为此,在“互联网+”下有必要重新界定民俗文化产品的内涵与功能。在开发民俗文化产品时,始终铭记民俗文化的本质是一种文化传承,民俗文化产品的开发要回归到历史上的人文精神和地域文化中,才能保证民俗文化产品的独特性和生命周期的可持续性。同时,从创新性、丰富性和整合性的角度出发,重新构建民俗文化产业的发展战略,把民俗文化产品的观赏性、趣味性和可参与性在“互联网+”下通过各种方式全面展现出来,达到寓教于吃、寓教于行、寓教于玩的教育目的,使消费者在愉快的消费中获得文化熏陶和享受,实现民俗文化发展从经营资源向经营文化升级,从追求数量规模向追求质量效益转变,提升民俗文化产品的生命力和吸引力,树立民俗文化产业的品牌。

(四)“互联网+”下民俗文化发展的成本价值创新和效用价值创新

“互联网+”中每个企业都成为网络中的节点,与更多的企业产生协同、分享、合作、开放等关系。这一方面使上下游企业之间通过数据共享、业务协作紧密合作,另一方面也促进各企业协同创新,共生演化,激发出相互关联的产品和服务创新。“互联网+”使民俗文化企业拥有了整合资源的优势,使得产业边界变得模糊,资源的整合大大降低了信息不对称的程度,跨界的协作大大降低了交易成本,创造出更高的效率和效益,提高交易者的福利和实体经济的活力,使成本价值创新最终成为了可能,落到了实处。

“互联网+”可以对消费者的民俗文化产品需求进行个性化、专业化的量身订制,能够使消费者最大限度地感知民俗文化产品的使用价值。“互联网+”下大数据可以从积累的天量的碎片化的数据中挖掘用户的相关信息,将消费者从工业化时代被动的参与消费转变为信息化时代的主动参与民俗文化产品设计和价值创造过程,从消费引导整个民俗文化产业流程,消费的体验性、个性化、多样化、定制化成为趋势。这一模式使民俗文化产业的生产链条依据消费者最终需求重新组合衔接,有效地提升了效用价值创新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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