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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经典理论的内在逻辑关系

时间:2023-06-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认识,以及它与共产主义目标的关系,必须联系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的一般原理特别是人的实践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来说明,必须依照马克思的具体论述具体地历史地加以说明。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进行过较为系统的说明。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是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阶段。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与经典理论的内在逻辑关系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认识,以及它与共产主义标的关系,必须联系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的一般原理特别是人的实践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来说明,必须依照马克思的具体论述具体地历史地加以说明。像传统教科书那样,像苏联教科书那样,对社会发展的规律和阶段性仅仅进行历史唯物主义的教条化说明,是远远不够的。这是因为,传统教科书的说明虽然也是依据经典著作,但那只是对西欧的历史发展过程这一特定的具体历史进程的抽象概括。这种说明是马克思社会发展一般原理和三阶段理论的具体化,马克思明确指出:这种“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不能当作“一般历史哲学”。[19]对于不同国家的社会发展进程,马克思一向反对那种抽象的哲学式的必然性说明。在马克思看来,抽象思辨的哲学不可能解答现实生活的问题。他明确指出:“在思辨终止的地方,在现实生活面前,正是描述人们实践活动和实际发展过程的真正的实证科学开始的地方。关于意识的空话将终止,它们一定会被真正的知识所代替。对现实的描述会使独立的哲学失去生存环境,能够取而代之的充其量不过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考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20]他又指出:只要按照事物的真实面目及其产生情况来理解事物,“任何深奥的哲学问题都可以十分简单地归结为某种经验的事实”[21]。也就是说,对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的特定理论认识,必须基于实证的科学的研究,必须基于“真正的知识”,当然,这种研究和知识的获得,必须用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和思想方法来指导。而那种从西欧的特定历史进程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概括”,不能脱离它的现实的历史,否则,就可能成为抽象的历史唯物主义教条,这种教条在马克思看来“没有任何价值”。

关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思想,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进行过较为系统的说明。

在这里,马克思不仅确定了共产主义的远大目标,同时也指明了通向这一目标的总的历程。他把实现了共产主义目标的社会称为处于高级阶段的共产主义社会,认为在此之前无产阶级还必须经历两个历史阶段,首先是从资本主义社会到共产主义社会的革命转变时期,即过渡时期,然后是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哥达纲领批判》在理论上的重大贡献在于,它第一次明确地提出并论述了共产主义社会在经济上发展程度不同的两个阶段,即它的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是刚刚从资本主义社会中产生出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因此它在各方面,在经济、道德和精神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在经济方面,由于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限制,一定的分工以及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的差别还存在,在产品的分配上还通行着等量劳动相交换的原则,还存在着实际上的不平等,因而在道德和精神方面还存在着资产阶级法权的狭隘眼界。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和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是同一社会形态的不同阶段。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是在它的低级阶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所以马克思称它是在共产主义“自身基础上”发展了的共产主义社会。它不同于低级阶段之处在于,由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产品的极大丰富以及个人的全面发展,上述一切旧社会的痕迹已不复存在,并最终实现了“各尽所能,按需分配”。可以看出,马克思在这里并没有经院式地臆造两个阶段的定义,而是依据社会发展理论,从人的实践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出发,通过对西欧特定历史发展的历史唯物主义考察,从共产主义由基于商品关系和市场经济的社会形态(就西欧的历史来说即资本主义社会)发展出来的这一基本事实出发,分析了可以表现共产主义在经济上成熟程度的两个阶段。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除了关于共产主义社会两个阶段的论述外,还提出了“过渡时期”问题。这是在另一个地方,在批判《哥达纲领》关于“自由国家”的空话时附带提出的。马克思写道:“在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之间,有一个从前者变为后者的革命转变时期。同这个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这个时期的国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革命专政。”[22]在这里,马克思根据经济决定政治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说明了过渡时期首先是以生产资料资本主义私有制为基础的社会转变为以生产资料“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的时期。由于实现这一转变,不能不遇到阶级自私和既得利益的反抗,不能没有实行强制的国家机构,因而与经济上的革命转变时期相适应的,也有一个政治上的过渡时期,即从政治国家到非政治国家的过渡,也就是从阶级社会到无阶级社会的过渡,这个过渡的形式就是无产阶级专政。

结合马克思基于实践人本主义的社会发展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来看,《哥达纲领批判》的上述论断提出了由发达资本主义分三阶段实现社会性质彻底革命的思想。这三个阶段是:(1)过渡时期。消灭了以个人的私有财产为基础的私有制,一切生产资料归无产阶级国家所有。这时的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依然是一种异化劳动形式,即马克思所说的普遍私有制,因而它具有过渡性质,这种社会生产模式还不是社会主义性质。它通过普遍私有制否定私人财产支配权,以便过渡到人道主义的共产主义社会。在这里,普遍私有制是扬弃私人财产支配权的中介。(2)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作为共产主义社会,理想社会所具有的基本原则即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自由相统一的原则已经初步实现。一方面生产资料的异化劳动性质已经基本消除,全部生产资料的社会所有成为这个阶段的标志,而另一方面,不存在“社会”这个抽象主体对个人的强制。但是,由于刚刚从发达的资本主义社会通过痛苦的分娩过程即过渡时期的革命专政产生出来,在经济、道德和精神各方面都还带着它脱胎出来的那个旧社会的痕迹,人们的法权思想有待消除,生产力也需要进一步发展,因而只适合按劳分配原则。(3)共产主义社会的高级阶段。在个人自由和生产资料社会所有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力进一步向更高水平发展,进一步实现每个人的全面而自由发展。这时,自然充分人化,人的对象性本质力量充分展现且为全体个人共同占有,人作为类存在物的自然本性得到恢复,社会关系表现为自由、平等、自利利人的无私性质。

在这样的三个阶段,生产资料的“公有”或社会所有是共同特征,但从马克思的人的实践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看,可以经验地观察到的人的实践活动和社会关系又存在原则性区别。在过渡时期,生产资料采取了普遍私有制的形式,实质是无产阶级国家所有。它是一种专政手段,还不能体现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社会性质。在低级阶段和高级阶段,生产资料社会所有与个人自由已经密切联系起来,已经具有自由人联合体的形式,生产资料的异化劳动性质趋于消除。因此,低级阶段尽管存在个人的差别和资本主义法权思想,但它同样不包含任何非社会主义经济成分。我们现在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劳动者的个体经济甚至一定限度的资本关系,是多种经济形式并存,因此,显然还不是《哥达纲领批判》所设想的作为共产主义社会低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社会

要准确把握《哥达纲领批判》中的“过渡时期”思想,关键是对过渡时期即革命转变时期的社会性质的判断。如何理解生产资料的普遍私有制,跟这种判断又是息息相关的。“过渡时期”是针对《哥达纲领》关于“自由的国家”的空话时附带提出的,显然,在这个过渡时期,人的自由还暂时没有实现,这是与共产主义或严格意义的社会主义社会的原则区别。而在缺乏人的自由的前提下,在马克思看来,生产资料国家所有等形式,并不意味着具有了社会主义性质。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共产主义是扬弃了的私有财产的积极表现,起先它是作为普遍的私有财产出现的;”“共产主义是从私有财产的普遍性来看私有财产关系,因而共产主义在它的最初的形式中不过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和完成。”[23]还指出:“正像现实生活是人的不再以私有财产的扬弃即共产主义为中介的积极的现实一样。共产主义是作为否定的否定的肯定,因此它是人的解放和复原的一个现实的、对下一段历史发展说来是必然的环节。共产主义是最近将来的必然的形式和有效的原则。但是,这样的共产主义并不是人类发展的目标,并不是人类社会的形式。”[24]“如果我们把共产主义本身——因为它是否定的否定——称为对人的本质的占有,而这种占有是以否定私有财产作为自己的中介的,因而还不是真正的、从自身开始的肯定,而只是从私有财产开始的肯定……人的生命的现实的异化仍在发生,而且人们越意识到它是异化,它就越成为更大的异化。所以,它只有通过共产主义的实际实现才能完成。”[25]这里的“共产主义”一词的含义似乎还不确切,有时指以私有财产的否定为中介的未来理想社会,有时又似乎单指“财产共有”即个人的私有财产的否定本身,因而跟“人的……积极的现实”或“实际实现”有所区别,然而,这里似乎已经蕴含“过渡时期”的思想。这个“过渡时期”正是单纯的生产资料共有,它不同于“人的……积极的现实”,只是即将进入理想社会的“开始”“起先”或“最初的”形式。实质上,它是私有财产关系的普遍化。所谓私有财产普遍化,就是不以个人自由为前提的国有化或社会所有。在马克思看来,在新社会分娩的这种过渡时期,在经济上采取这种措施是必要的。这是因为:“每一个力图取得统治的阶级,即使它的统治要求消灭整个旧的社会形式和一切统治,就像无产阶级那样,都必须首先夺取政权,以便把自己的利益说成是普遍的利益,这是它在初期不得不如此做的”[26]

而另一方面,对于这种普遍的私有财产形式,马克思还把它跟粗陋共产主义联系在一起进行过严厉的批判。他指出:“这样的共产主义以两种形式表现出来:首先,物质的财产对它的统治那么厉害,以致它想把不能被所有人作为私有财产占有的一切都消灭;它想用强制的方法把才能等等舍弃。在它看来,物质的直接占有是生活和存在的唯一目的;工人这个范畴并没有被取消,而是被推广到一切人身上;私有财产关系仍然是整个社会同实物世界的关系;最后,用普遍的私有财产来反对私有财产的这个运动以一种动物的形式表现出来:用公妻制来反对婚姻……公妻制这种思想暴露了这个完全粗陋的和无思想的共产主义的秘密。正像妇女从婚姻转向普遍卖淫一样,财富即人的对象性的本质的整个世界也从它同私有者的排他性的婚姻关系转向它同整个社会的普遍卖淫关系。这种共产主义,由于到处否定人的个性,只不过是私有财产的彻底表现,私有财产就是这种否定。普遍的和作为权力形成起来的忌妒,是贪欲所采取的并且仅仅是用另一种方式来满足自己的隐蔽形式。一切私有财产,就它本身来说,至少都对较富裕的私有财产怀有忌妒和平均化欲望,这种忌妒和平均化欲望甚至构成竞争的本质。粗陋的共产主义不过是这种忌妒和这种从想象的最低限度出发的平均化的顶点。它具有一个特定的、有限的尺度。因而是对整个文化和文明的世界的抽象否定,向贫穷的、需求不高的人——他不仅没有超越私有财产的水平,甚至从来没有达到私有财产的水平——的非自然的单纯倒退,这恰恰证明私有财产的这种扬弃绝不是真正的占有……共同性只是劳动的共同性以及由共同的资本即作为普遍的资本家的共同体支付的工资的平等。相互关系的两个方面被提高到想象的普遍性的程度:劳动是每个人的本分,而资本是共同体的公认的普遍性和力量。”[27]这可以说是对普遍私有财产形式即不以个人自由全面发展为前提的财产共有形式的彻底否定。他甚至强调:“蒲鲁东所要求的工资平等,也只能使今天的工人同他的劳动的关系变成一切人同劳动的关系。这时社会就被理解为抽象的资本家”。[28]

马克思一方面把普遍的私有财产形式当作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向理想社会过渡的必要环节,反对拉萨尔等人关于“自由的国家”的空话,另一方面又把这种形式斥为粗陋共产主义,并进行了非常严厉的批判。这似乎是赤裸裸的矛盾,有些人因此把“早期马克思”跟“晚期马克思”严重地对立起来。问题是这种对立不仅仅是早期与晚期的对立,就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这种“对立”似乎已经存在着。如果我们从人的实践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来理解马克思的这些思想,这种“对立”是可以理解的。依照这种思想,人的全面发展和自由的生活状态,才是合乎人作为类存在物的自然本性的,才是人的自然本性的成熟的表现形式。因此,生产资料无论以什么形式存在,只要它依然是限制约束个人自由的力量,它就还是一种异化的力量,也就是说,生产资料社会共有或者说“公有”并不是社会主义的根本标志,它跟社会主义性质无关。它至多只能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的特定条件下,作为一种导向社会主义或共产主义的手段。

关于这种思想,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这样的早期最重要的经典文献中,阐述得非常明确。在这里,马克思详细探讨了在最先进的国家里进行无产阶级革命之后,将土地国有化,确立国家资本、国家银行、国营工厂等等的必要性。但他明确指出:“它们在经济上似乎是不够充分和没有效力的”,它们只是“变革全部生产方式所不可避免的手段”,而代替资本主义社会的,“将是一个以各个人自由发展为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的联合体”[29]。这里事实上也蕴含了“过渡时期”的思想,并且非常明确地把自由人联合体看成未来的理想社会。把自由人联合体看成真正意义的社会主义社会,这在《资本论》中也进一步得到确认。总之,普遍私有制即不以个人全面发展和充分自由为前提的生产资料国家所有或“公有”,被明确定位为“不可避免的手段”,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明确宣示过的。它只是“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的手段,只是导向社会主义的过渡。这种社会所有制只有与个人的全面发展和充分自由现实地有机联系在一起即以自由人的联合为基础的时候,只有当它相对于个人不再是独立的力量的时候,人类才真正进入了严格意义的社会主义社会。我们可以依照马克思的社会发展理论特别是人的实践理论、劳动异化理论设想,在这样的社会,生产力高度发展,满足人们基本需要的生产高度自动化,以致仅仅需要少数志愿者的劳动,就能满足全社会的需要。那时,商品生产和市场交换将自动消失,因为生产高度自动化,社会的基本需要不存在短缺,商品生产不再有任何获利空间,任何人也不再需要以旧的方式获利。那时,自由的劳动将代替工人的异化劳动,它符合人们的兴趣和对劳动的需要,这种劳动直接就是人的生命活动,就像今天的人们从事非营利性体育活动或其他娱乐活动一样。人们的科学创造活动是基于兴趣和发挥自身特有天赋的自由劳动,社会为他提供一切科学创造所需要的条件,他本人只是享受劳动过程和创造的成就感,劳动成果将无偿提供给社会。这跟今天由国家资助个人的科研活动是类似的。

从马克思的这种过渡时期思想即无产阶级革命专政的思想出发,把握它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联系,必须回到马克思、恩格斯的具体论述和理论逻辑。事实上,这种导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时期”,实质上是进入社会主义社会的“预备时期”。这大体上跟我国理论界提出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相当。(www.xing528.com)

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两个术语来看,恩格斯通常是把未来社会称为共产主义社会,在有的场合,主要是在恩格斯的后期著作中也多次使用过“社会主义社会”的术语,但它仍然是泛指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在恩格斯看来,“社会主义”更加适合未来理想社会的内涵要求,然而,由于各色空想社会主义的存在,“社会主义”这个术语容易引起误解,因此他大多使用“共产主义”。用社会主义社会来称呼共产主义社会的低级阶段,是在列宁的《国家与革命》中开始使用的,不过列宁也仍然经常把共产主义社会作为包括它的低级阶段在内的未来社会的泛称。大约是在此后30年代苏联完成社会主义改造以后,社会主义社会才成为低级形式的“公有制”社会的专用词,而共产主义社会则专指它的高级阶段。[30]这就把基于普遍私有制的苏联模式跟社会主义性质等同了起来。我们有必要回到马克思、恩格斯及其《共产党宣言》,重新回到导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来看待苏联模式,并把它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来认识。

普遍私有制在什么时候成为导向共产主义的手段,什么时候必然陷于粗陋的共产主义即空想社会主义,这要看条件而定。马克思在《共产党宣言》《哥达纲领批判》等文献中,把无产阶级专政当成导向共产主义社会的必要手段,是从发达资本主义社会出发的,那时,生产力有了足够的发展,社会性质彻底革命的条件已经成熟。因此,不以个人的自由和全面发展为条件的“公有制”的实行,尽管还是一种劳动异化状态,尽管它对于社会经济的发展来说,不够充分也缺乏效率,依然可以说是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领域的必要措施。这有助于巩固无产阶级在新社会分娩时期的阶级统治,粉碎以往占统治地位的各种既得利益者的反抗。这是政治国家向非政治国家(单纯的社会管理机关)、阶级社会向无阶级社会过渡的必要措施,也就是说,通过这种必要的过渡,无产阶级将消灭自身作为阶级的存在、消灭自身的阶级统治。并且,只有剥夺一切个人的私有财产,使私有财产普遍化,才能进一步消除劳动异化以及由此派生的法权思想和旧社会在精神上留下的各种痕迹。

这种革命的转变和过渡是有条件的。在马克思看来,人的异化状态的消除,共产主义的实现,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达的条件下,无产阶级成为世界历史性存在,即全球一体化条件下的普遍存在并具有自觉的阶级意识,通过“过渡时期”的分娩痛苦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才是可能的。因此,作为导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它同样是以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为前提。生产力的这种发展之所以是绝对必需的实际前提,那是因为“如果没有这种发展,那就只会有贫穷、极端贫困的普遍化;在极端贫困的情况下,必须重新开始争取必需品的斗争……全部陈腐污浊的东西又要死灰复燃”[31]。而另一方面,“每一个单个人的解放的程度是与历史完全转变为世界历史的程度一致的”[32],只有随着生产力的这种普遍发展,人们的普遍交往(全球一体化的交往)才能建立起来,这样,地域性的个人才能成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33]。因此,没有生产力的足够的发展,共产主义就只能作为某种地域性的东西而存在,交往的力量即异化了的社会关系本身就不可能发展成为一种普遍的因而是不堪忍受的力量,它们会依然处于地方的、笼罩着迷信气氛的状态。也就是说,只要资本主义生产还不是完全意义的世界历史性的生产,就不可能通过普遍私有制这样的中介进入共产主义社会,共产主义就只能是地域性的“不够格”的社会主义。可见,生产力高度发展和世界性的普遍交往(全球一体化),是向社会主义社会过渡的必要条件。所以马克思强调:共产主义“只有作为占统治地位的各民族‘一下子’同时发生的行动,在经验上才是可能的,而这是以生产力的普遍发展和与此相联系的世界交往为前提的。”[34]“如果还没有具备这些实行全面变革的物质因素,就是说,一方面还没有一定的生产力,另一方面还没有形成不仅反抗旧社会的个别条件,而且反抗旧的‘生活生产’本身、反抗旧社会所依据的‘总和活动’的革命群众,那么,正如共产主义的历史所证明的,尽管这种变革的观念已经表述过千百次,但这对于实际发展没有任何意义。”[35]可见,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条件下,“过渡时期”的措施应该更多地看成巩固无产阶级政权的短期政策,如果不顾生产力较为落后的现实,僵化地理解这些措施,把它长期化、神圣化,那么,就有可能滑向“粗陋的共产主义”即空想社会主义。

依照马克思的人的实践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关于“过渡时期”的具体思想,跟社会主义性质无关,它只是特定条件下导向社会主义的必要手段,并且以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和世界性的普遍交往为前提。那么,“过渡时期”理论能否作为一种社会主义预备阶段即我们今天所理解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理论,运用于苏联、中国等社会主义实践中呢?这些国家都没有经历发达的资本主义阶段,生产力比较落后,并且这种社会主义实践具有地域性,因而短时间内不可能发生世界性的社会主义革命。面对这些情况,就需要结合马克思关于“卡夫丁峡谷”的思想和十月革命后的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历史进行具体的分析。对于像俄国这样的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能否取得政权并建成社会主义,马克思、恩格斯曾经指出:“假如俄国革命将成为西方无产阶级革命的信号而双方互相补充的话,那么,现今的俄国土地公社所有制便能成为共产主义发展的起点。”[36]这是马克思跟恩格斯讨论之后较为正式的公开的回答。而在马克思给查苏利奇的信及其草稿中,马克思反复阐明了类似的思想。他虽然对于俄国能否首先建成社会主义没有给出明确的肯定或否定意见,但他反复强调:五阶段论是在唯物史观基础上对西欧特定历史发展过程的抽象,其“历史必然性”“明确地限于西欧各国”,不能当作“一般历史哲学”。[37]这里有两点值得高度重视,一是不能把历史唯物主义或唯物史观教条化(恩格斯晚年也一再强调这一点),并运用它抽象理解西欧的特定历史进程,把它当作“一般历史哲学”,关键是要对各国历史进程进行具体的历史的研究。二是世界性的普遍交往是俄国能够巩固政权并最终建成社会主义的必要条件。当然,这里含有潜在的前提条件,那就是: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力高度发展因而引发内在的革命和世界性的普遍交往。不过,马克思通过具体的历史分析,承认俄国无产阶级具有首先取得政权、实现无产阶级统治的可能性。事实上,这也是马克思一贯的思想,因为早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他就论证过类似思想,在他看来,德国由于小生产者大量破产和无产阶级迅速壮大,德国无产阶级便有可能首先建成“人的社会”,只是需要有英国无产阶级革命形势的成熟或高卢雄鸡的黎明前的啼鸣。《德意志意识形态》也指出:“按照我们的观点,一切历史冲突都根源于生产力和交往形式之间的矛盾。此外,不一定非要等到这种矛盾在某一国家发展到极端尖锐的地步,这个国家内才发生冲突。由广泛的国际交往所引起的同工业比较发达的国家的竞争,就足以使工业比较不发达的国家内产生类似的矛盾(例如,英国工业的竞争使德国潜在的无产阶级显露出来了)。”[38]此后的《共产党宣言》等文献也有类似思想。可见,在马克思看来,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国家,无产阶级取得政权是完全可能的,关键是巩固政权并导向社会主义需要一种特殊的国际环境,否则,以社会主义为目标的地域性的实践很难取得成效。

20世纪前期,在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国家诞生了一系列无产阶级政权,它们的诞生大致符合马克思的预言。它们是在典型的资本主义生产无法继续下去以致发生世界大战的背景下诞生的,这时,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虽然没有同归于尽,没有建立社会主义,因而也没有形成发达国家与后发国家相互补充的局面。但是,由于尖锐的社会矛盾使资本无法照旧统治下去,至少使“整个社会受到革命改造”[39],这就为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国家巩固无产阶级政权并展开以社会主义为目标的实践提供了必要条件。这是因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实现了自我扬弃,进入了一种资本主义向未来社会过渡的状态。这种状态已经不是典型的资本主义。马克思在《资本论》中谈到股份制和信用制度的普遍发展时,认为它们是“在资本主义体系本身的基础上对资本主义的私人产业的扬弃”[40]。在这个基础上,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发达资本主义国家适应生产的社会化和规模效应,加强了政府对经济的调节,对收入分配进行了调节,健全了福利保障制度。整个社会的这种革命改造,使资本主义社会能够认同社会主义的某些理念。而另一方面,无产阶级的统治也认识到,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在一定条件下对促进生产力进步是有效率的,也是任何社会不能取消或跳过的必经阶段。这样,不同发展取向的社会之间,产生了和平共处、和平交往、和平竞赛的可能性。这为生产力较为落后的国家进行长期的以社会主义为导向的实践提供了外部条件和必要的国际环境。

这里的分析表明,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可以成为当代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基础,但又必须进行必要的发展,才能与当代的社会主义实践相统一。首先,无论在什么情况下无产阶级取得政权,为巩固政权,都必须在一定时间内实行必要的无产阶级专政,在经济上实行计划控制和社会所有制以及相应的分配制度,以消灭旧势力阻碍社会变革的经济基础。但必须认识到,这种以生产资料国家所有为基础的计划经济,只是一种手段,不能跟社会主义性质画上等号。这是马克思已经论述过的,也是《共产党宣言》明确指出过的。把计划经济或它的某些具体措施等同于社会主义,就马克思的人的实践理论和劳动异化理论来看,两者无法直接地在理论逻辑上建立必然的联系,因此,不能把它跟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对立起来。

其次,无产阶级在后发国家取得政权后,为了导向社会主义,在巩固政权之后,必须首先使生产力实现赶超式发展。这种发展,可以通过社会主义国家间的相互补充来实现。如果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很快实现社会主义革命,这种相互补充可以使后发国家的生产力迅速提高,因而,不需要通过市场经济阶段就能直接向社会主义转变。这是马克思、恩格斯在关于“卡夫丁峡谷”思想中论述过的。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实践特别是中国的实践表明,即使后发国家的无产阶级革命未能作为“信号”引起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社会主义革命,在一定条件下,生产力的赶超式发展也能够通过与资本主义国家的和平交流、和平竞赛的方式来实现。这种情况是马克思、恩格斯没有经验过,也没有预见到的。因此,需要根据新的历史条件加以补充和发展。

再次,后发国家无产阶级巩固政权之后,如果生产力不能迅速提高,迅速达到甚至超越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的水平,那么,直接向社会主义转变的条件就是不成熟的。这种情况下,就有必要在无产阶级政权主导下,在对资本进行有效节制的条件下,重新发展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以促进生产力和社会经济更好地发展。对此,马克思、恩格斯虽然没有论述过,但从他们的其他思想中可以用逻辑的必然性引申出来。依照马克思的社会发展三阶段理论,除了“卡夫丁峡谷”中设想到的极为特殊的情况,商品生产和市场经济的发展,是任何社会、任何国家不能跳过、也不能取消的历史必经阶段。因此,这是马克思理论的内在要求,也是马克思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明确论述过的。

总之,依照马克思理论的内在逻辑,苏联模式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都应该包含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中,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就是发展了的马克思的“过渡时期”理论,它跟经典理论是逻辑一致的。依照这种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苏联模式不能跟社会主义性质简单画等号,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它必然要转变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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