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了解市中贸易必经之地——牙行

了解市中贸易必经之地——牙行

时间:2023-06-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市中贸易,必经牙行”,牙纪在贸易中处于枢纽地位。入市货物,须先经牙纪定价,而后才能贸易。称经纪人为“牙人”,自宋代起即有释义。牙纪的贸易中间人合法地位,得到政府的确认,并被赋予监督之职责。政府发给牙人身牌,作为在市场营业的执照。制订“付身牌约束”,加强对牙人的管理,并借助牙人控制市场。

了解市中贸易必经之地——牙行

牙纪是贸易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自汉代出现,至明清达于鼎盛。“市中贸易,必经牙行”,牙纪在贸易中处于枢纽地位。

牙纪产生与名称演变经纪人,大约起源于牲畜贸易市场,是说合交易、从中取佣的居间商人。汉称“驵侩”,最早见于《史记·货殖列传》。此后历代均有,从业范围逐步扩大。

唐代称经纪人为牙人、牙子、牙郎等。“安史之乱”头目安禄山即是牙郎出身。“牙郎,驵侩也。南北物价定于其口,而后相与贸易。”入市货物,须先经牙纪定价,而后才能贸易。

称经纪人为“牙人”,自宋代起即有释义。其一,孔平仲《谈苑·驵侩》中说:“本谓之互郎,主互市事也。唐人书互作乐,乐似牙字,因转为牙。”其二,孟元老《东京梦华录》引吴曾《能改斋漫录四》说:“刘贡父诗话谓今人谓驵侩为牙,谓之互郎主互市事也。唐人书互作乐,因转为牙。予考肃宗实录,安禄山为互市牙郎盗羊事,然而以乐为牙唐已然矣。画短为乐,长为牙。”

以上各种解释,大同小异,均谓“牙”由“互”演变、讹传而来,牙人即主持贸易的经纪人、居间商人。

自唐代开始,牙纪与政府发生联系,政府发给“市主人牙子”以“印纸”,“人有买卖,随自署记,翌日合算之。有自贸易不用牙子者,验其私簿投状”。牙纪的贸易中间人合法地位,得到政府的确认,并被赋予监督之职责。唐贞元间敕令:“自今已后,有因交关用欠陌钱者,宜但令本行头及居停主人、牙人等,检察送官。”

宋代,仍多称牙人、牙侩。政府与牙侩的关系进一步密切。政府发给牙人身牌,作为在市场营业的执照。制订“付身牌约束”,加强对牙人的管理,并借助牙人控制市场。所谓“身牌”是一种木牌子。“交易牙人须交壮保三两名,及递相结保,各给木牌子随身别之。”在“付身牌约束”上,写明“某县、某邑牙人,某人付身牌坐开县司约束如后”,并写有关于牙人职能、活动方式及活动具体目标的规定。最后注明“右付给某人。遇有客旅欲作交易,先将此牌读示。”宋代商业繁荣,牙人不仅活跃于城乡民间贸易,而且活跃于官营贸易中。本来,在宋神宗时,王安石变法之初,市易法的实行,曾使“兼并之家以至自来开店停客之人并牙人又皆失职”,遭到牙人等激烈反对。但事实证明,牙人的经商知识和技能,为官营贸易所必须,故后来在设置市易务等商业组织时,就吸收牙人参加,充任官牙。《宋会要辑稿·食货》卷五十五之三十一载:“熙宁五年三月二十六日,诏……宜令在京置市易务……召诸色牙人投状,充本务行人牙人……遇客人贩到物货,出卖不行,愿卖入官者,官为勾行牙人与客人两平商量其价。”

宋代文献中有不少牙人参与官营贸易的记录。如在官府的指定下,牙人鉴定货物质量,看是否有“伪滥”之物;牙人秤量货物,“把斛交量”,看是否有短缺;牙人“估时值价钱”,南北方“两边商人各处一廊,以货呈主管官,牙人往来评议”;牙人代官府主持盐、酒、茶的贸易,将这些货物批发给商贩,“官又派牙侩散之市井无赖之徒”及“商贾”;牙侩还负责接待边外贸客商,“引蕃货赴市易务中贾”等等。

明清时期,仍有“官牙”、“私牙”之分。但不论官私,多称牙纪、经纪。明初,从中央到地方,官吏纷纷设立皇店、官店,招徕客商,屯积货物,收取佣金和商税,分取牙纪之利。明洪武二年(1369年)发布命令,取缔牙人:“天下府州县镇店去处,不许有官牙私牙”,“许邻里坊厢拿获赴京,以凭迁徙化外。若系官牙,其该吏全家迁徙。”(《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二二二)但植根于经济贸易中的牙纪,不是一纸命令所能取消的。因而在明嘉靖二年(1523年)的市易法中正式承认:“凡城市乡村诸色牙行及船埠头,并选有抵业人户充,官给印信文簿”,记载往来客商交易,“每月送官查照”(《明律集解附例》卷一)。开设牙行的多为有业的富裕人家,他们向官府交纳帖费后,可领取牙帖(又称龙帖、龙票、谕帖等),作为营业执照。牙帖原由藩司衙门颁发。清雍正十一年(1733年)令各藩司因地制宜,拟出定额,报部存案。这一规定,使各省有给帖征税之权,影响中央收入,故后来改由部发,各省转给。牙帖大致分上中下三等,按时换领。这种制度一直延续至近代。20世纪40年代,牙税并入营业税,牙帖被营业执照所代替。领有牙帖、包办牙税的牙行(如清代天津有鲜货行、牛肉行、羊肉行、猪肉行、油行、船行、花生行、栗子行、瓜菜行、颜料行等),成为垄断某一行业贸易的特权商人,凡牲畜、农牧渔副等产品,必须经过牙行才能买卖。“牙行非借势要之家不能立”。且“其利甚厚”,因此竞争很激烈,有时达到十分残酷地步。据徐珂《清稗类钞·农商类》载:

清乾隆时,北京天桥有两家红果行,皆山东人,“争售贬价,各不相下,继有出而调停者,谓:‘徒争无益,我今设饼撑于此,以火炙热,能坐其上而不呼痛,即任其独开,不得争认。’”议定后,一家主人即解衣坐到烧红的饼撑——大铁盘上,火炙股肉,顷刻间,两股焦烂,即倒地死,但不呼痛。于是,他的红果行遂呈部立案,获得在天桥独设的特权。

该书在同页《京人争牙行》中又记载了一个更加骇人听闻的故事:

京师有甲乙二人,以争牙行之利,讼数年不得决,最后彼此遣人相谓曰:“请置一锅于室,满贮沸油,两家及其亲族分立左右,敢以幼儿投锅者,得永占其利。”甲之幼子方五龄,即举手投入,遂得胜。于是甲得占牙行之利。而供子尸于神龛。后有举争者,辄指子腊曰:“吾家以是乃得此,果欲得者,须仿此为之。”见者莫不惨然而退。

据《北京工商史话》第二辑,清代北京许多行业中,有一些商户领有龙帖。北京果子市上,领有专营花生、栗子龙帖的店有恒兴;领有专营西瓜龙帖的店有德昌、同裕等;领有专营桃,杏仁龙帖的店有公盛、天顺;领有专营水果龙帖的店有万丰、合济、天成、兴隆、增盛、天兴、大成等。领有龙帖不仅可以垄断一个行业,且可以传给后代,子孙共享。龙帖一举,广为招徕,信誉卓著,生意兴隆。(www.xing528.com)

全国牙纪很多,且有大小之别。少数大牙行“富甲一邑”,多兼营邸店旅栈,或与之相通,并与“船埠头”、“脚行”有密切联系,得到官府的支持、保护,势力很大。小牙纪数量巨大,散布全国,借充当贸易中间人谋生。明万历年间吕坤曾说:“天下苍生,富者十无二三,贫者十常八九,饥肠瘦面,破帽烂衣,或给帖充斗秤牙行,或纳谷作粜籴经纪,皆投身市井间,曰求升合之利,以养妻孥,此等贫民,天下不知几百万矣。”全国城乡的物品经过这数以百万计的牙纪的说合检验、定价、斗秤计量,不断地从卖者手中转移到买者手中,形成了永无止境的商品流通。牙纪是不可或缺的贸易中介媒体。

牙纪的出现是经济发展的必然。如上所述,明代政府发布命令取消牙人,清政府限制牙纪,世人讥讽牙纪,称行为不端的人为“市侩”,但牙纪并未因此而消失,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据明清和近代记载,牙纪产生和存在的很多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其一,调解买卖双方因价格问题引起的争议。在早期,“人们越是接近商品生产的原始状态,……他们也越是把更多的时间浪费在持久的、互不相让的讨价还价上,以便为他们花费在产品上的劳动时间争得充分代价。”因此,主持交易,公平定价的中间人牙纪便应运而生。这种中间人因公平正直而受到买卖双方的信赖。宋人诗句中描写了集市贸易上中间人受人尊敬的情景:“老人主贸易,仰俯受人尊。”

据潘君祥《近代上海牙行的产生发展和演变》(以下有关上海牙行的资料,除注明者外,均引自此文)一文记载,上海鱼行设立于清同治年间,其原因是:以前渔民将鱼直接售与鱼贩和居民时,常因价格争议而起风波,宁波人武庆宝仿宁波集市上的“秤主人”,在十六铺沿江做起“秤主人”,成为渔业中买卖双方的居间人。既方便贸易,又赚取了佣金,业务兴旺。后群起效法,并在此基础上发展成为鱼行。最早的是瞿小苍开设的瞿长顺鱼行,继之是徐炳生开设的泰昌鱼行和武庆宝开设的公顺鱼行。清光绪年间已有7家鱼行,1937年上海有23家鱼行,经纪冰鲜、河鱼和咸鱼

其二,解决大批收购与零星供货之间的矛盾。贩运商人所经营的是大批量的商品,而农民小手工业生产者所提供的是零星的产品,故熟悉地方和货源情况的牙纪便成为货物的集中者和鉴定人。明清时代的史志,乃至文学作品中,都有牙行经纪为客商从分散到村坊小生产者手中收购货物、鉴别质量、定价过秤、包装发送的记载。对牙行成为零星货物集中地和贸易中心的事,明末人冯梦龙在《醒世恒言·施润泽滩阙遇友》中亦有所描述:盛泽镇“市上两岸绸丝牙行约有千百余家,远过村坊织成绸匹,俱到此上市,四方商贾来收买的,蜂攒蚁集,挨挤不开”。

其三,及时推销大批量,尤其是易腐烂物品的需要。客商贩运大批货物到一个地方后,因人地生疏,需要有人帮助推销,并办理有关事务,牙纪就成为合适的人选。

据载,杂粮客商到上海后投行,多出于贸易的需要,因为客商在上海人地生疏,要求行家代为买卖,办理一些与贸易有关的事务,如报关手续,缝破袋,扫地脚,上栈房,保险,还可以在货未卖出前向行家借些款项。

上海鸡行的成立也出于同样的需要。清末,苏北经由天生港、张黄港用轮船装运抵上海的鸡鸭数量很大,每船都有几十笼乃至上百笼,需要较大的存放地。客商为了方便,一般都宿于轮船停泊的十六铺南的大达码头附近的老太平弄一带客栈,由客栈服务员(茶房、招待)介绍批发给零售商贩、熟食店、酒茶馆,客栈只向客商收房租、膳资,不取介绍费。久而久之,于1898年就出现了专门代客商介绍批售家禽为业的中间人刘老二和冒鹏程。但尚无固定营业场所。次年,上海第一家鸡行——锦记鸡行成立,以代客批售毛鸡为主,吸收刘、冒二人参加。后冒鹏程脱离锦记,于1905年开设德丰鸡行,兼营蛋品。继之而起的多家,其中有受客商委托代批的,有从同业批进后转给零售商的。

有些“不能缓卖”的“当时之物”,需借助牙行,组织小贩,及时推销,这亦是牙纪存在的一个原因。

据《天津商会档案汇编》(以下有关天津牙纪的资料,除注明者外,均引自该书)载:

天津鱼行称作髁(kē科)(锅)伙,辛亥革命爆发后,天津各牙纪被饬令暂行歇业3个月,其后牙行鱼业再停业6个月,在此期间,原须经牙行的各项买卖,“尽可随便直接交易,不必再经各该牙纪之手”,这本是免除牙纪剥削,促进贸易发展的善举,但却遭到沿海小村打鱼船户的反对。壬子年二月八日(1912年4月6日)他们上书劝业道、商务会、议事会请仍立锅伙以便鱼业贸易:

今闻又将牙行鱼业再免六个月……此恩未尝不大。惟有鲜鱼乃当时之物,不能缓卖,非有小贩亦不能畅销,又不能设铺自售。身等久居海涯,何能与小贩交易,因小贩无业居多。查津埠为鱼盐之帮,销路最广。今鱼业停办,髁(锅)伙禁立,身等载货来,以致腐烂败坏,倒与(于)沟河,……身等情愿鱼业减收或免收,代办或另图安售之所,货到钱财急刻还回,一日可载货往来一二次,以便商人交易。行商若便,沿海打鱼小户,不至有货无主,在本地可得利益矣。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