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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提议设立北京政法学院

时间:2023-07-0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北京政法学院是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诞生的,但中央对于专科独立学院的设想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即已开始酝酿。实际上,在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之前,中央对于北京地区文法学院的改革意向已然明了——合并高等院校政治法律系成立北京政法学院。尽管意见不一、阻力重重,但是中央的指导方针不变,坚持合并文法学院,并发动各个层级干部到高等院校开展思想工作。[6]北京政法学院的筹建提上议事日程。

中央提议设立北京政法学院

北京政学院是在1952年的院系调整中诞生的,但中央对于专科独立学院的设想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即已开始酝酿。

1949年9月,新政权诞生在即,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共同纲领》,其中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教育方法为理论与实际一致。人民政府应有计划有步骤地改革旧的教育制度、教育内容和教学方法”。《共同纲领》从宏观层面为新中国的高等教育指明了发展方向。为了贯彻落实中央的指示精神,教育部于1950年6月召开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时任教育部部长马叙伦在会上指出“我们要在统一的方针下,按照必要和可能,初步调整全国公私立高等学校或其某些院系,以便更好地配合国家建设的需要”。会议首次提出院系调整问题,并确立了全国高等教育要与经济、国防、政治、文化建设相配合的基本方针。本次会议还通过了两个指导性文件《教育部关于实施高等学校课程改革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高等学校暂行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决定》强调“全国高等学校的课程,必须根据《共同纲领》第46条的规定,实行有计划有步骤的改革,达到理论与实际的一致”。《规程》则从微观层面进一步细化了“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对高等学校的设置类型、领导职数及其职责均作了具体规定。

实际上,在第一次全国高等教育会议之前,中央对于北京地区文法学院的改革意向已然明了——合并高等院校政治法律系成立北京政法学院。据《钱端升日记》记载,1950年5月17日,时任中央政法委员会秘书长的陶希晋就专程来到北大,商议“政法组课改事,似文委有意合清、燕、辅之政社等系于北大之政、法两系成政法学院”。课程改革与院系重组,牵一发而动全身,此事非同小可,钱端升作为北大校务委员会兼法学院院长密切关注事态发展。他奉命分别与北京大学清华政治系部分教师讨论,了解教员们对于合并的意见。5月19日,陶希晋再次召集政法组课改小组会议,钱端升将教员们的思想动态向陶希晋作了汇报:“北、清情况或不利于即并。”不愿合并既是大多数人的心态,也是钱端升个人的真实想法。

中央政府很清楚,自民国时期以来,北平就是全国的文化中心,大学林立,大师云集,推行文理科综合性大学和独立的专门学院的苏联模式,比预想的难度大很多,合并工作审慎艰难地推进着。为了更广泛地对教授们的思想进行摸底,一周以后即5月27日,民盟中央文教委员会与《光明日报》召集北京主要大学的部分教授在清华园就高等教育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参会人员25名,主要是清华、北大、燕京大学的教务长,以及社会学经济学文学、哲学系的教授、系主任、院长等。张东荪先生担任会议主席。

座谈中,针对专门人才的培养问题,钱端升谈了自己的看法。他说,国家当前各方面建设迫切需要人才,尤其是经济建设,缺乏大批的技术骨干,为了更好更快的补充干部,可由大学“替政府负担一部分专门教育的工作。它虽然不是大学正常的任务,但可以担当起来的,大学不应该推脱。”钱端升提议大学替政府承担培训专门人才的职责,但不能因此使大学变质。清华大学教授张奚若与钱端升的意见一致,认为目前专科学校不够,一时也无法大量添设,大学应当尽量兼做专科学校的工作,兼尽专科学校的职责。但也特别强调,“千万不要因为一时的特别兼职而完全忘记了原来的本职”。时任燕京大学校委会主委陆志韦也表达了同样的看法,“不只要顾到目前,还要照顾到将来”。时任清华大学文学院院长金岳霖也主张“大学中的理工文法医农不要分开,这正是大学之所为大学”。[3]从本次座谈会的情况看,多数人不支持拆分综合性大学建立专门学院,主张由综合性大学肩负培养专门人才的职责。(www.xing528.com)

尽管意见不一、阻力重重,但是中央的指导方针不变,坚持合并文法学院,并发动各个层级干部到高等院校开展思想工作。

1951年,院系调整和文法学院合并之事成为北京大学各种会议的中心议题,也是钱端升个人最为关切的话题。4月23日,钱端升参加北京大学校务委员会常委会会议,“讨论院系调整与马(马叙伦)长校事”。5月11日,“遇曾昭抡,不得不谈政法训练班引起与政法两系有关事。”7月至8月间,钱端升赴西南地区参加土改,期间时任北京大学校长马寅初主持召开新一届校务委员会会议,通过了提请教育部审核的北大院系调整计划,决定法学院仍然保留法律、政治、经济三系不变,政治系仍下设国际组。[4]10月30日,政务院批准高等院系调整方案,决定先期合并工学院,将北大、燕京的工科合并到清华大学,同时清华、燕京的文、理、法各系并入北京大学,北京大学成为综合性大学,撤销燕京大学。[5]11月,教育部决定召开全国工学院院长会议,率先推进华北、华东、中南三个地区的工学院调整,由此揭开了新中国成立初期全国范围院系大调整的序幕。会议期间,教育部请北京大学主要负责人聚餐, “谈与清、燕并文法理工事”。至此,钱端升心下明了,教授们的意见难以动摇中央的决心,合并已是大势所趋。

1952年5月,《教育部关于全国高等学校1952年的调整设置方案》,对华北、东北、西北、华东、中南和西南六个大区的高等学校做了详细规划,先在华北、华东两大区分别新设高等政法学校一所。[6]北京政法学院的筹建提上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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