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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信息概况-优化

时间:2023-07-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小节主要介绍专利信息及其检索。③地域性,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只能在批准授予其专利权的国家的管辖范围内受到保护,即经过一个国家专利法认可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范围内受到保护。狭义上的专利文献是指经过专利性审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说明书。各国对专利说明书的著录格式要求基本相同。4)专利说明书及其编号在专利文献的各种出版物中,专利说明书出版量最大,是专利文献的主体,也是专利信息检索的主要对象。

专利信息概况-优化

1)专利的概念

随着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知识产权制度在经济和社会活动中越来越受到关注。目前提到知识产权,一般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技术秘密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本小节主要介绍专利信息及其检索。

专利(patent)通常有3种含义:一是指专利权,即由国家授予的对某项发明创造的独占支配权;二是指专利技术,即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三是指专利文献。下面对三种含义进行具体介绍。

专利权是一种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的产权,同有形物的产权有某些相似之处,专利所有权人对专利权具有保留、转让、抵押、变换、继承、放弃等权利。专利权具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时限性,专利所有权人只能在一段有限的时间内有排他性的专利权,一旦期满,任何人都可以免费使用该项发明技术。对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因不同的国家、不同的专利类型而不同,一般为5~20年。②专有性,又称独占性或排他性。即在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或者销售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③地域性,专利权人享有的专利权只能在批准授予其专利权的国家的管辖范围内受到保护,即经过一个国家专利法认可的专利权,仅在该国法律管辖范围内受到保护。

专利技术是受保护的技术发明。在申请一项技术专利时,申请人必须将该项技术的内容详细记载于说明书,专利说明由各国专利局公开出版发行。因此,专利技术不是保密的。

专利文献是专利制度的产物,又是专利制度的重要基础,在专利审查和国际交流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8年编写的《知识产权教程》阐述了现代专利文献的概念:“专利文献是包括已经申请或被确认为发现、发明、实用新型工业品外观设计的研究、设计、开发和试验成果的有关资料,以及保护发明人、专利所有人及工业品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注册证书持有人权利的有关资料的已出版或未出版的文件(或其摘要)的总称。”本小节主要介绍专利文献的检索。

2)专利的类型及特点

根据发明创造的性质,专利一般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1)发明专利(invention patent):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发明专利是一种有较高水平的新技术发明,或具有较高创造性的发明,也是一种最有价值的专利,受保护的年限一般为15~20年。

(2)实用新型专利(utility model patent):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及其结合上进行革新设计,适于实用的新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与发明专利的区别在于前者技术水平和创造性要低于后者,而且实用新型专利的授予不需经过实质性审查,专利权保护期限也较短,一般为10~15年。

(3)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ent):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作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设计。外观设计专利只保护所申请的产品。其受保护年限为3年、5年、7年、10年不等。

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只设置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也有个别国家设置其他类型的专利,如美国的植物专利、法国的医药专利等。我国设置上述三类专利,我国现行专利法规定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以及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期限自申请日起分别为20年、10年、10年。

一项专利创新想要获得专利权,必须具备以下特点。

(1)新颖性。它是指在专利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出版物不但包括书籍、报纸、杂志等纸件,也包括录音带、录像带及唱片等音像件。专利申请提交前,在国内没有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公开使用过是指以商品形式销售,用技术交流等方式进行传播、应用,或者通过电视和广播为公众所知。在该申请提交前,没有同样的发明创造由他人向专利局提出过专利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

(2)创造性。它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

(3)实用性。它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3)专利文献的概念及特点

专利文献主要是指实行专利制度的国家及国际专利组织在受理、审批、注册专利过程中产生的官方文件及其出版物的总称。据此,广义上的专利文献是指与专利权有关的所有文件,包括专利说明书、专利公报、专利检索工具、专利分类表,以及与专利有关的法律文件及诉讼资料等。狭义上的专利文献是指经过专利性审查、授予专利权的专利说明书。

专利文献是技术成果的宝库,既是法律文件,又包含重要的技术情报。专利文献具有以下特点。

(1)数量庞大,内容广泛。每年各国出版的专利文献已超过150万件,全世界累积可查阅的专利文献已超过6000万件。这数以千万计的文献汇集了极其丰富的科技信息,从日常生活用品到尖端科技,几乎涉及了人类生产活动的所有技术领域。专利文献不仅记录了发明创造内容,展示发明创造实施效果,同时还揭示每件专利保护的技术范围,记载了专利的权利人、发明人、专利生效时间等信息。

(2)反映最新科技信息。由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在专利保护中遵循先申请原则,促使发明人在发明构思基本完成时便迫不及待地向专利局提出申请,以防同行抢先申请专利。国外调查表明,2/3的发明是在完成后1年内提出专利申请的,而专利申请早期公开制度的实行使得发明在提出申请半年或1年内便可公开,从而使专利文献对科技信息的传播速度进一步加快,使之能够及时反映最新技术的发展与变化。

(3)著录规范,便于交流。各国对专利说明书的著录格式要求基本相同。专利文献的著录项目统一使用国际标准代码标注,使用统一的分类体系,即国际专利分类法,对说明书内容的撰写要求也一致。这就大大方便了人们对世界各地的专利说明书的阅读和使用。

(4)经审查的专利技术内容可靠。实行审查制的专利局都有严格的审批制度,经过实质审查的专利文献,其技术内容须符合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因此比较可靠。

4)专利说明书及其编号

在专利文献的各种出版物中,专利说明书出版量最大,是专利文献的主体,也是专利信息检索的主要对象。专利说明书是指含有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等组成部分的用以描述发明创造内容和限定专利保护范围的一种官方文件或其出版物。用户在检索专利文献时,最终要得到的就是这种全文出版的专利文件。

(1)扉页。专利说明书中的扉页是揭示每件专利的基本信息的文件部分。有表示法律信息的特征,如专利申请人、申请日期、申请公开日期、审查公告日期、批准专利的授权日期、专利号等;有表示专利技术信息的特征,如发明创造的名称、发明所属技术领域的专利分类号、发明创造技术内容摘要和主要附图等。

(2)权利要求书。权利要求书是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的技术特征,清楚、简要地表述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权利要求书中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还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

(3)说明书及附图。说明书是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创造的技术内容的文件部分,附图则用于对说明书文字部分的补充。各国对说明书中发明描述的规定大体相同,以中国专利说明书为例,说明书部分包括: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具体实施方式等。(www.xing528.com)

在我国,中国专利局出版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外观设计专利没有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外观设计的图片或者照片及其简要说明,在《外观设计专利公报》中予以公告。根据我国现在实行的专利审查制度,在审查程序的不同阶段出版3种类型说明书。

(1)发明专利申请公开说明书。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后出版这种说明书。

(2)发明专利说明书。专利局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性审查并批准授权后出版这种说明书。

(3)实用新型专利说明书。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进行初步审查并批准授权后出版这种说明书。

为了满足专利申请量急剧增长的需要和适应专利申请号升位的变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也在不断修订专利的编号标准,例如2012年发布了新的中国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ZC0007—2012)。专利的编号示例如表8-1所示。

表8-1 专利的编号体系

根据规定,专利申请号由12位数字、1个圆点以及1个校验位组成,按年编排。如200310102344.5。数字的前4位表示申请年份。第5位数字表示要求保护的专利申请类型:1代表发明,2代表实用新型,3代表外观设计。第6位至12位数字(共7位数字)表示当年申请的顺序号,然后用一个圆点分隔专利申请号和校验位,最后一位是校验位。

而专利说明书文献号均由表示中国国别代码CN和9位数字以及1个字母或1个字母加1个数字组成。9位数字包括专利申请类型和文献流水号两个部分。专利申请类型:1代表发明,2代表实用新型,3代表外观设计。文献流水号表示文献公布或公告的排列顺序。最后一个字母或1个字母加1个数字表示专利文献种类标识代码。

5)专利分类号

专利制度实施以来,随着各国专利文献数量的不断增加,许多国家为了管理和使用这些专利文献,相继制订了各自的专利分类体系,在编制原则、体系结构、标识方式和分类规则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这使检索同一技术主题在世界范围内的专利文献很不方便。随着专利制度的国际化发展,从20世纪50年代开始,人们逐步认识到需要一个国际统一的专利分类法。

国际专利分类法(international patent classification,简称IPC)是根据欧洲理事会于1954年12月在巴黎签订的《关于发明专利国际专利欧洲协定》而制订的。1968年2月诞生了第一版国际专利分类法,并于1968年9月1日起公布生效。IPC诞生后,许多非欧洲理事会国家也全部或部分采用,其在国际专利信息活动中的使用价值也随着时间的推移愈加明显。1971年3月24日,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欧洲理事会共同主持下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联盟成员国外交会议上,各成员国签订了《关于国际专利分类法的斯特拉斯堡协定》(即IPC协定,该协定于1975年生效),确定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负责执行国际专利分类协定的各项业务。至今已有90多个国家、地区和专利组织采用这种分类方法。国际专利合作条约(PCT)、欧洲专利公约(EPC)及我国的专利制度一开始就采用了IPC。美国和英国目前虽然仍用本国专利分类法,但在专利文献上同时标注与本国专利分类相应的国际专利分类号。

为了适应技术的进步,《国际专利分类表》不断进行周期性修订。《国际专利分类表》中的内容包括了与发明专利有关的全部技术内容,其分类方法是以等级层叠形成,将发明的技术内容按部(section)、分部(subsection)、大类(class)、小类(subclass)、大组(main group)、小组(subgroup),以及小组中的小圆点的个数逐级分类,组成一个完整的分类体系。

部(section)是分类系统的一级类目,分为8个部,用大写字母A~H表示。部下面还有分部(sub section),分部只有类目,不设类号,是“部”下的一个简单标题划分。下面是8个部和相应分部的类目名称(见表8-2)。

表8-2 《国际专利分类表》的部与分部

(续表)

大类(class)是分类系统的二级类目,类号由部的字母符号加两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小类(subclass)是分类系统的三级类目,类号由大类号加上一个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大组(group)是分类系统的四级类目,类号由小类号加上1至3位阿拉伯数字(通常3位数字为奇数),然后是一条斜线(“/”),斜线后再加两个零表示。小组(subgroup)是分类系统的五级或五级以上类目,类号是在大组的类号斜线(“/”)后换上“00”以外的至少两位阿拉伯数字。

由此可见,一个完整的国际专利分类号由部、大类、小类、大组、小组的符号组合构成,类号的结构特点是字母—数字—字母—数字相间。

例如,一个完整的IPC类号,由“部”“大类”“小类”“主组”“分组”五级分类组成。分组又可以根据需要继续细分出一级分组、二级分组、三级分组或更细的组,最多可分到8级分组。

6)专利信息检索过程

专利信息检索的基本过程是:检索主题的分析,确定主题词和技术领域;选择检索系统;制订检索策略;检索结果分析,调整检索策略;撰写检索报告。专利检索的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首先利用被检索技术主题的若干已知的主题词进行初步检索,找到若干篇文献,然后阅读这些文献的著录数据,以确定检索的初步效果。

第二步,通过阅读初步检索的结果(即找到的几篇专利文献)的著录项目,找出它们所涉及的IPC号,再对照国际专利分类表,找出最相关的IPC号,然后进行专利分类号的检索。

第三步,通过阅读初步检索的结果(即找到的几篇专利文献)的著录项目及文摘,找出它们所涉及的该技术主题的其他表述或同义词、近义词,然后进行同义词检索。

第四步,将根据初步检索结果找到的IPC号和该技术主题的其他表述或同义词、近义词进行最后组配。这样确定的检索提问式就是该检索课题的最终完整检索提问式。用此检索提问式进行检索,得出的检索结果通常是最完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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