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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与大数据系统

时间:2023-07-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营商环境评价被认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先锋和向导,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起着重要的支撑和改进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关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之构建,域外研究机构、国际组织起步较早,研究较为成熟。

江西营商法治环境评价与大数据系统

营商环境评价被认为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先锋和向导,对于优化营商环境具体改革方案的设计和实施起着重要的支撑和改进作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八条规定:“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当然同时,“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江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五条规定:“省人民政府应当健全营商环境评价机制,完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单位应当根据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及时调整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江西省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试行)》明确提出要“以评促优”,即“通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引导各地逐项对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深入分析营商环境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动对标先进,明确改进措施,营造争先创优良好营商氛围”,要将评价结果充分运用到“助推改革”“示范引领”“奖惩激励”过程中来,“全面梳理各指标领域存在的问题,特别是各地区普遍反映的共性问题,研究提出优化改进的建议和具体举措,推动地方和部门形成合力,从省级层面加快推进相关领域深化改革;及时总结各地区各类型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案例、创新实践,结合出台系列改革举措,提炼更多在全省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带动更多地方对标先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营商环境评价结果以省降成本优环境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义进行通报,并通过《江西日报》、江西广播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将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列入全省高质量发展考核评价内容”。

关于营商环境评价体系之构建,域外研究机构、国际组织起步较早,研究较为成熟。经济学人智库(EIU)公布的《营商指标模型》以考察区域发展的市场化程度为中心,包含政治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机会、政府对自由市场及外国投资的政策、外贸和外汇管制税收融资、劳动力市场和基础设施等一级指标和91项二级指标,对政治环境、宏观经济环境、市场竞争政策、投融资政策等进行系统评价。[1]世界经济论坛的《全球竞争力报告》以全球竞争力指数为基础对各经济体的竞争力进行排名,其指标包括制度、基础设施、宏观经济环境、健康保障与基础教育、高等教育与职业培训、商品市场效率、劳动力市场效率、金融市场成熟度、技术就绪指数、市场规模商业成熟度、创新能力等十二项。[2]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报告》结合企业开办成立、注册登记、投资运营到破产退出的全过程,设立开办企业、办理施工许可、获得电力、财产登记、获得信贷、保护少数投资者、纳税、跨境贸易、合同执行、破产办理等十项指标,量化评估各个经济体的营商环境。[3]

2018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要借鉴国际经验,抓紧建立营商环境评价机制,逐步在全国推行。在政府的推动下,借鉴域外前期的研究,国内对营商环境的评估获得井喷式发展。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推出的《中国城市营商环境报告2018》,包含政务环境、法制环境、创新环境、社会环境、基础设施、人力资源和金融服务七个方面,其中,法制环境之下的具体指标包括司法效率、经营者合法权益保障、经营者的人身安全性和财产安全性等。万博经济研究院联合中国财富网发布的《2018年中国营商环境指数报告》,以公开的统计数据为基础,设计了35个具体指标,从硬环境和软环境两个维度综合评价营商环境,硬环境占权重40%,包含自然资源和基础设施2个二级指标、11个三级指标,软环境占权重60%,包含技术创新环境、金融环境、人才环境、文化环境和生活环境等5个二级指标、24个三级指标。粤港澳大湾区研究院发布的《2018年中国城市营商环境评价报告》,包括软环境、基础设施、商务成本、市场环境、社会服务、生态环境6个一级指标,每个一级指标下设置3~6个具体指标,如“软环境”下设市场主体数、投资数和人口增速等指标,“生态环境”下设空气质量、相应单位面积废水排放和绿化率等指标,“基础设施”下设机场航空吞吐量、全社会货运量、公交车数量、道路面积、轨道交通和移动电话数量等指标,“市场环境”下设GDP总量、人均GDP、地方财政收入、社会消费品额、进出口额和常住人口等指标,“商务成本”下设工业水价、电价、气价、职工工资成本、房价收入比成本等指标,“社会服务”下设科技研发投入强度、每万人医疗床位数、城镇基本养老参保比例、贷款余额与GDP之比、高校在校生与常住人口之比等指标。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联合北京国脉互联信息顾问有限公司推出的2018中国营商环境评估,根据国脉营商环境五力模型,设置影响力、支撑力,执行力、协同力、创新力五个一级指标,下设互联网指数、媒体关注度、典型示范、新媒体应用、领导重视、机构设立、政策响应、技术创新、服务创新、联合验收、协同审批、多图联审、多规合一、事项标准变化、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施工许可、企业纳税、企业注销等具体指标。[4]官方色彩的评价体系较典型的有国家发改委、全国工商联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国家发改委2018年3月,制作了一个包括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七项一级指标的评价体系,每个一级指标下设4~14个二级指标,实际上是以企业开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房产交易登记、用电报装、用水报装、用气报装、获得信贷等7项与企业关系密切的事项为一级指标,以每一事项的具体办理程序为二级指标,设置办理环节、办理期限、办理成本、申请材料数量等观测点,具体设计为7套面向企业和个人的调查问卷,问题包括该环节是否发生、开始时间、完成时间、办理时间、办理成本、申请材料等,通过这些问题的设计,希望获取企业和个人办理上述7大类46类事项花费的时间、成本等具体数据,以此评判一个地区的营商环境。[5]全国工商联《2018年营商环境评价实施方案》制定的评价体系包括要素环境评价、政务环境评价、法治环境评价、市场环境评价、社会环境评价、创新环境评价等六个方面。要素环境评价包括对用地保障与成本、水电气暖、物流运输、融资环境、劳动力保障、自然生态等进行评价;政务环境评价包括对政务诚信、便利化、涉企税费、政商关系进行评价;法治环境评价围绕企业经营过程中的涉法事务和合法权益保护如产权保护司法公正、企业维权、法治氛围等进行评价;市场环境评价包括对市场信用市场监管市场准入、经济外向度进行评价;社会环境评价围绕对企业和企业家的影响以及相关配套设施如舆论氛围、社会治理、企业家精神、公共设施与服务等进行评价;创新环境评价围绕支持企业创新的各种要素如创新机构、创新资源、创新政策、创新文化、企业创新等进行评价。[6](www.xing528.com)

总体来看,以上国内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涉及的范围更广,维度更多,一些指标的设计也更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针对性更强,但都较欠缺法治的元素和内容,最多是把法治环境当成营商环境一个不那么重要的部分纳入评价体系,没有把法治化作为评价国内营商环境的主要视角。2020年12月18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法治指数研究中心发布了《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试点运行第三方评估报告》。此项评估受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委托,系全国首例由独立第三方学术机构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构建法治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作出的评估报告,是营商法治环境评估的重要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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