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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事变后国民政府对中外经济、政治合作的推动

时间:2023-07-2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同时,国民政府自身对大国合作制日亦处于消极之中。这激起了国民政府内部抗日派及大国合作制日派的猛烈反对。阎锡山、陈诚等人也表示国民政府应联俄制日。英国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利益,日本侵华以后,英国政府对日采取妥协政策,以避免与日本发生激烈的矛盾冲突,从而损害了自己的在华利益。

华北事变后国民政府对中外经济、政治合作的推动

三、华北事变后国民政府对中外经济政治合作的推动

华北事变发生,国民政府的对外政策发生较大变化。在1935年11月举行的国民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蒋介石发表著名的关于“和平”、“牺牲”的讲话,言“和平未到完全绝望时期,决不放弃和平;牺牲未到最后关头,亦决不轻言牺牲”(159)。接着,在次年7月,蒋又向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发表讲话,指出,所谓“最后关头”,是指“用尽政治外交方法”仍然不能排除“我们不能容忍的”、“危害到我们国家民族之根本的生存”的时候。(160)这些讲话不仅表明国民政府的对日政策将不再退让妥协,而且暗示国民政府将以“政治外交方法”来努力纾缓中日矛盾。为此,蒋介石强调,要“以整个的国家与民族之利害为主要对象”,“谋各友邦之政治协调”与“经济合作”,并以此来决定与各国的“离合友敌”关系。(161)蒋介石这些表明立场的讲话,是国民政府将要开展大国外交的一个信号

国民政府为什么选择这一时机来强调“谋各友邦之政治协调”与“经济合作”呢?这是一个极为复杂的问题,其涉及面非常之广,不仅涉及中日关系发展变化的方面,而且还涉及中英、中美中苏关系发展变化的方面,同时还涉及苏日、英日关系的变化,以及中国国内朝野政治变化,等等。实际上,这是受1935年前后国民政府内部政治格局和整个太平洋地区国际关系因缘互动综合影响的结果。具体来讲,以下几个方面大致是直接影响国民政府重新强调国际合作的因素:

(一)国民政府内部主张大国合作制日力量压倒怀疑大国合作制日力量的结果。《塘沽停战协定》以后至1934年、1935年之交,国民政府所面临的外交状况是,一方面日本不断进逼侵夺华北更多的权益;一方面国际对中日问题采取观望态度。同时,国民政府自身对大国合作制日亦处于消极之中。在此种情况下,国民政府实施所谓“亲善外交”,谋中日之间通过正常外交途径解决某些冲突问题。而从1934年底至1935年6月的“亲善外交”实施非但没有改善中日关系,缓解矛盾,反而使日本借机向中国提出了“取消排日”、“经济提携”等一系列的要求,并在华北制造了“胡白事件”、“察东事件”,策划华北“自治运动”。同时,直接要求中国放弃“以夷制夷”政策,接受日本的控制。而以汪精卫为首的大国合作制日怀疑派在日方进逼下仍以妥协求苟安,汪不仅指示同意日方就“察东事件”和“胡白事件”提出的各项要求,而且还拟同意日方提出的中日联航问题。这激起了国民政府内部抗日派及大国合作制日派的猛烈反对。他们在中央政治会议上面对面地抨击汪精卫卖国,并赞成汪辞职,以打击汪派。(162)同时,由于看到对日退让没有出路,主张联合英、美、苏联以抗日的人也越来越多。在国民政府内部,除较早即主张与“英、法、美人民特别联络”及与苏联“亲近”的冯玉祥(163),孙科于1935年底认为联合苏联实行抗日的“时机已到”(164),李烈钧也于此时主张国民政府外交政策应实行“联俄”(165)。此后,张继、邵元冲等原先积极反共的人也主张联俄制日。孙科、邵元冲甚至表示为联俄抗日愿意亲自到苏联去。(166)蒋介石本人1935年后尽管在口头上没有宣传联苏的重要性,但对加强与苏联的接触也作了秘密安排。阎锡山陈诚等人也表示国民政府应联俄制日。这些情况表明,主张大国合作制日的阵营日益壮大,推动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实施的力量基本形成。相比之下,以汪精卫为首的怀疑大国合作制日在1935年11月汪精卫遇刺和12月唐有壬遇刺身亡之后,受到沉痛打击,在国民政府中央的力量被严重削弱。蒋介石亲自兼任行政院长,其亲信张群出掌外交部,冯玉祥出任军委会副委员长,王世杰、翁文灏、蒋廷黻等主张抗日的学界名流也出任政府职务。国民政府内部的这些变化为其外交政策上采取更为积极的大国合作制用策略提供了前提。

(二)英日、苏日矛盾的尖锐化也为国民政府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实施提供了条件。英国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利益,日本侵华以后,英国政府对日采取妥协政策,以避免与日本发生激烈的矛盾冲突,从而损害了自己的在华利益。随着日本在经济和政治上的继续侵华,英国及其在华企业的利益受到严重影响,据统计,在中国的进口贸易中,英国在总额中所占比重由1934年的12%进一步下降至1935年10.6%,而日本则由同期的12.5%上升至15.6%(东北除外)。(167)英国商人“抱怨大规模公开走私对他们的经营事业所带来的严重影响”,并感到“长江下游的羊毛、糖和煤油市场正在崩溃中”。(168)为了保护其商业利益,英国政府开始考虑与日本协调在华行动问题。在华英国公司更是积极活动,他们组成“中国市场院外活动集团”,推动政府在中国市场上采取与日竞争政策。其中尤以怡和洋行的凯瑟克兄弟(John Heany Keswick&William Johnston Keswick)和帝国化学公司主席亨利·麦高恩(Harry MacGowan)活动最为积极。由与中国有关的19家公司的20名代表签署的被称为“麦高恩报告书”(MacGowan Memorandum)的文献,于1935年5月被送到商业大臣朗西曼手中,书中声称“除非英国采取强硬立场,否则,她在远东的利益以及她可能拓展中国市场的力量,都将受到严重削弱”(169)。基于这种情况,英国政府最终决定派遣李滋罗斯使团出访远东,谋求有关中国市场的利益协调。所有这些,反映出英日在中国问题上的矛盾已达到较为尖锐的程度。从苏日矛盾来说,1935年下半年以后,随着“共同防共”问题的提出,日本在国际上反苏意图日益明显。1935年5—6月间,日驻德武官大岛浩开始与德讨论缔结同盟以共同对苏问题。日参谋本部从日苏对抗的观点出发,竭力推动日德结盟。“二二六”事件后组成的广田内阁也将反苏反共作为外交政策重点,决定与德国提携,以牵制苏联。(170)在日本各方面推动下,德、日于1936年11月25日正式签订了《日德关于反共产国际的协定》。与此同时,日本向中国也提出华北“共同防共”问题,要求中国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同意。另一方面还在中苏边境不断制造冲突事件。1936年上半年就“发生了数十次的冲突”,并且这种冲突“处处有引起重大纠纷的可能”。(171)苏联为防备日本的进攻,不仅加快远东军事设施的建设,还与蒙古人民共和国签订了《苏蒙互助议定书》。在《日德关于反共产国际的协定》签署以后,苏联为表示对日不满,又停止了原已谈判好只待签字的《苏日渔权协定》。这些说明苏日矛盾已臻白热化。英日、苏日矛盾的上述发展状况,无疑使中国在远东国际关系中的分量加重。对此,蒋介石曾深有体会地说,国际形势的急剧变化,“间接使我们国家的地位比以前重要”(172)。所谓重要,其涵义是指在遏制日本的进一扩张中,大国也需要中国的协助。换句话说,中国在抵抗日本侵略中,其大国合作制日策略的实施有了国际关系方面的客观基础。

(三)中美关系中的某些发展变化也为国民政府执行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创造了条件。1934年以后,美国政府的远东政策比史订生的“不承认定义”更为软弱。对日本,美国竭力避免与其发生摩擦,姑息纵容日本的对华侵略政策;对中国,则实行对经济发展极为有害的白银政策,造成中国白银严重流失,流失量总计达64500万盎司,占当时中国白银流通总量的一半(173),引发中国出现了金融危机。同时,它也极大地损害了中美关系,严重削弱了中国的国力,而使日本从华北的白银走私和国际贸易中大获其利。为了拯救困难中的中国经济,中国政府和经济界人士不断呼吁美国政府改变白银政策,支持中国币制改革。经过一年多的时间,美国有关人士虽然认识到白银政策对中国的危害和对日本的有利,但直到1936年初,美国仍未根本确立支持中国币制改革的政策。到1936年5月,中、美两国代表经过艰难谈判,才达成支持中国币制改革和稳定金融的《中美白银协定》。这一协定虽然使中国经济更加依附于美国,适应了美国的现实需要,但它结束了对中国金融危害极大的白银政策,并且美国贷款2000万美元给中国以支持币制改革。此举表明美国最终回到考虑中国的白银危机和日本加紧侵华这一总体局势的轨道上,中美关系也由此得到了加强。因此,美国对华政策的这种转变,从总体态势上看,为国民政府实施大国合作制日提供了条件。

正是在上述诸因素的综合推动下,国民政府逐渐转向以大国合作制日策略为主来对抗日本进一步扩张的企图。应该指出的是,国民政府1935年11月—1936年5月的币制改革,在推动国民政府转入大国合作制日策略上具有十分独特的意义。一方面,国民政府所面临的金融危机使其在日本与美、英争夺对中国金融控制权斗争中,选择加入英镑集团和美元集团,向大国合作制日迈开了一大步;另一方面,国民政府选择加入英镑集团和美元集团又从经济上加强了与英、美的联系,从而为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实施奠定了基础。两方面互相推动,为华北事变发生后国民政府的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实施打开了局面。因此,币制改革虽然是国内经济问题,但它包含着国民政府大国合作制日的国际战略内容。这主要表现在:(1)国民政府竭力反对英、日共同贷款支持中国币制改革,而寻求英国、美国的财政和金融支持。(2)国民政府通过加强与英、美的金融联系,迫使日本同意向国民政府移交部分白银,使整个币制改革稳步推进。由此可见,币制改革本身也是华北事变后国民政府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在金融领域的成功实践。

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在币制改革上的成功实践,为国民政府进一步实施这一策略展示了更大的空间。为进一步抑制日本的侵略扩张势头,蒋介石和国民政府谋求在政治上联合欧美来抑制日本,提出了与美、英、法、苏等签署太平洋地区公约的问题。据有关资料,蒋介石是这一公约的积极倡导者。1936年6月,他在与李滋罗斯的最后一次谈话中指出,如果苏联、中国、英国和美国同意达成某种互助协定,它将能保证远东和平。同时,他提请英国政府考虑这种合作的可能性。但是,英国方面有关人员认为,“对蒋介石的各项咨询,不必过于看重。他习惯于提出这种假设性问题,目的不是在于引出答复……更主要的是不让会谈者向他发问”(174)。因此,蒋介石的这一建议并未受到重视,英国亦未对此作出正式答复。相反,英国此时正与日本就在华利益的分配问题进行谈判,日本要求英国在中国问题上与其进行合作。这一谈判自1936年7月一直延至1937年7月,整个谈判虽然未得任何成果,但表明英国这一时期内对日本仍然采取绥靖政策。蒋介石在其建议得不到英国支持的情况下,转而向苏联寻求合作。1937年3月,苏联外交人民委员会表示对太平洋地区性公约感兴趣,并向蒋廷黻表示:“只有这样的公约才能最终制止日本侵略和保障远东和平。日本不可能也不敢与其他太平洋国家的联盟对垒。”同时,苏联告诉蒋廷黻,驻华大使鲍格莫洛夫已受令就此问题寻求与中国的合作。(175)由于抑制日本扩张的共同需要,中、苏两国一拍即合。4月,孔祥熙、陈立夫、蒋介石、王宠惠(时任国民政府外交部长)先后与鲍格莫洛夫进行会谈,以极大的兴趣了解苏联在此问题上的立场。苏联方面总的立场是,中国在国际上率先提议进行太平洋区域性互助公约的谈判,然后由苏联响应,苏联将“全力促成中国政府办成此事”(176)。苏联这一全力支持的态度,使国民政府对这一本来就主张的太平洋地区公约更为热衷。同月,国民政府孔祥熙出访欧洲。(177)孔出访的目的,一方面是为推动太平洋地区公约的形成;一方面是要争取欧洲的贷款。两者均与国民政府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实施有关。在欧洲,顾维钧等人也将这一公约“视为可能导致主要大国合作以维持远东和平的途径”,而把它当作“重要的问题”,频繁与欧洲各国外交官员和政要交换意见。5月,在伦敦帝国会议期间,澳大利亚总理莱昂斯(J.A.Lyons)也在会上建议有关国家在太平洋地区达成一项区域性谅解和不侵略公约。这对中国推动太平洋地区公约实现,显然是一个极大的鼓励。孔祥熙在欧洲的穿梭访问中,更加竭力地敦促各国同意并实施这一建议。但正当国民政府努力于推动这一协定的产生时,“七七”事变爆发,整个工作付诸东流,国民政府也放弃了达成区域性公约以抑制日本的想法,而转入依靠自己的力量实施全面抗战。

提议中的太平洋地区性公约,其根本动机是要联合各国制止日本的侵略扩张。它首先得到了苏联和澳大利亚的支持,也得到国际上有关人士的赞同,并且它也确实是当时条件下可能对日本侵略扩张予以遏制的有效国际途径。而这样一个好的设想在当时未能付诸实现,对于国民政府的大国合作制日策略来说,不能不说是一个极大的遗憾。为什么会形成如此的结局呢?其主要原因是,太平洋地区性公约的建议虽然得到一些国家的支持,但起关键性作用的国家英、美并不是真心真意地想将其付诸实施。如上所述,英国政府一开始就不是认真对待蒋介石的建议,对苏联的类似建议也采取敷衍态度。后来,当莱昂斯再次提出时,外交大臣艾登认为,这是莱昂斯自己想为大选捞取“政治资本”。(178)他对中国大使郭泰祺则解释道:“若只是为了缔结一个互不侵犯协定,那么非战公约已经够了”;若是互助协定,“美国肯定不会赞成”,势必失败。(179)后来,英国外交部次官贾德干又告诉郭,“满洲问题”不解决,“订立协定的这个想法是没有用的”。(180)6月,艾登还向日本表示,英国不打算签订太平洋公约。(181)可见,英国政府是持消极态度的。美国的态度甚至更为保守,美国驻法大使蒲立德在与孔祥熙交谈时,尽管也表现出一定兴趣,但同时表示如果是要达成互助公约,美国公众舆论“不会容许政府去签署一个承诺参与战争的书面协定”(182)。国务卿赫尔在7月1日给英国政府的备忘录中表达美国远东政策的倾向时也指出,美国将执行传统政策,不会参加任何形式的承担责任或建议结成联盟的协定。(183)没有美国、英国的支持,太平洋地区性公约当然就无法实现。

没有达成太平洋地区性公约对中国的影响来自两方面:一是使国民政府不能在战争爆发前建立一个具有战略性的遏制日本扩张的国际关系网,即未能使与太平洋地区和平问题有关的国家加入制止战争爆发的行列。二是直接影响了中苏关系的发展。中、苏两国对太平洋地区性公约立场一致,都希望其能成功。但在太平洋地区性公约与中、苏两国之间的条约谈判关系问题上,苏联方面更注重前者。1937年4月,鲍格莫洛夫明确向中方表示:“只有弄清根本不可能签署太平洋公约之后,我们才会重新讨论双边互助条约的问题。”(184)正是由于中、苏在4月以后,外交重点都着眼于太平洋公约,因而使得“七七”事变前夕的一段时间内,最能对日本侵华起抑制作用的中苏关系无实质性进展。造成这种状况的根本原因恐怕是中、苏两国都想将英、美、法拉入制止日本扩张行列的缘故。

除争取达成太平洋地区性公约之外,国民政府事实上还想在大国合作制日策略上做些文章。孔祥熙访问欧洲时肩负的另一项使命就是尽量争取欧洲的经济支援。在他的计划中,对法国政府准备提出“飞机、整顿1914年借款和铁路投资”问题。(185)在英国,他计划贷款“一亿二千万英镑,以整理为数在二十亿元国币的国内公债”(186),稳定国内金融。为此,他分别会见了财政大臣、财政委员会和外交部官员、英格兰银行总裁、李滋罗斯等人,争取英国的对华金融贷款。并以同意英方提出的聘请英人作为特别财政顾问;同意指派一个英国人接替梅乐和(Sir Frederick Maze)任总税务司和重新雇用外国人进入中国海关服务;同意贷款只用于稳定通货而不用于购买军火等苛刻条件,并与英国达成了原则上的贷款意向(后来英方并未践约)。(187)与其他欧洲国家的贷款接洽,也紧锣密鼓地进行。(188)此外,孔祥熙和国民政府的外交部长王宠惠在外交会谈中还对日本人宣传中国大国合作制日的观点。孔对来访的日本经济考察团说:“现在俄国已大整远东军备,尤其空军进展甚速。英、美亦已开始造舰,尤其英国在新加坡香港等地,建立极巩固之海军根据地,且已有四万万金镑之庞大国防预算,试问日本究有何许资力,可以与此数国相对抗?”(189)王也说,中国“只须准备以一国为目标之军备,而贵国则同时须准备对英、美、俄等国”(190)。辞意之间,对大国合作制日的基础充满信心。这反映出国民政府要实施大国合作制日策略的基本战略观点,以及想以此使日本明白利害,希望其就此止步的意向。大国合作制日与大国合作遏制战争爆发的意图十分清楚。

在经贸关系上,从国民政府财政部编制的《购买外国军火、军械统计表》看,中国与各大国之间军火贸易关系在1936年以后也得以加强。军火购买数额,仅1936年7—12月,购买航空器材、通讯器材、汽车和其他军用品的货币值为,“已付及未付数为国币陆千伍百余万元,商洽尚未签订合同者达贰千捌百捌拾伍万余元”(191)。从进出口贸易来看,国民政府也维持了与英、美稳定的贸易关系,以美国为例,1937年美对华输出总额为6780万美元,是日本对华输出总额(2470美元)的两倍多。在贸易结构上,也逐渐转向以金属材料、机械设备、化学品为主。(192)这些有力地推动了正在进行的国防建设。它是国民政府大国合作制日策略指导下努力的结果。

从上述情况来看,这一阶段中,国民政府大国合作制日策略实施中的特点是政治与经济并重,而重点在联合英、美以抑制日本;而这一策略在国际上与前一阶段不同的是,它获得了苏联、澳大利亚的支持,即使如此,但由于英、美未能鼎力支持,其政治目的未能达到。但是,国民政府通过加强与欧美国家的经济联系,使自己的经济力量在一定程度上得以稳定和增强,为后来的全面抗战打下了一定的物质基础。这些反映出欧美国家更注重在经济上与日本争夺中国,而在政治上对日本则相对较为妥协的一般倾向。尽管如此,但总的来看,这一时期大国合作制日策略的实施仍有利于此后面全抗战政策的形成。

【注释】

(1)“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三册,台北:“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1990年印行,第295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2)《黄郛致杨永泰电》,沈亦云著:《亦云回忆》下册,第548页。

(3)《何应钦呈报获自日方文件之删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傀儡组织(二),第74~75页。

(4)《驻日大使蒋作宾转报日图以冀、津、差、穗、鲁为范围制造第二伪国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693~694页。

(5)《宋哲元军长自张家口转报日人压迫我军退出察北各县其目的在实现蒙古“自治政府”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695页。

(6)“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三册,第319页。

(7)《蒋委员长致沈鸿烈市长告以熊斌次长将由平转济请其到济一叙电》,《蒋委员长致熊斌次长指示对宋哲元、商震等传达旨意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02~703页。又见《徐永昌日记》第三册,第318~319页。

(8)参见吴相湘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台北:综合月刊社1972年版,第20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9)参见张篷舟主编:《近五十年代中国与日本》(1932—1982)第二卷,第110页。

(10)《蒋介石复宋哲元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05页,第715页。

(11)《蒋委员长致宋哲元司令告以日方在华北策动非枝节应付所能解决望其益加忍耐勿为威胁所动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08页。

(12)《蒋委员长致宋哲元司令告以对日军示威行动务望坚忍镇定勿为威屈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11页。

(13)《蒋委员长致宋哲元司令指示来电所拟与之磋商适中彼方诱陷之毒计望仍本初旨坚定应付以寝其谋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15页。

(14)《蒋委员长以日人所持华北自治态度之宋哲元之皓电》,《蒋委员长据报日本内阁与元老对关于华北自治风说恐惹起国际纠纷不欲行使武力致宋哲元之皓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80、81页。

(15)《蒋委员长致阎锡山主任、商震主席告以中央授权何应钦部长北来负责处理华北纠纷电》,《蒋委员长致宋哲元司令告以何应钦部长北上专为其解除目前之困难协助其处理一切请与之开诚切商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26页。

(16)“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三册,第338页。

(17)蒋介石:《对外关系之报告》,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台北:“中国文化大学出版社”1984年版,第1018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18)《程锡庚以奉蒋委员长电谕停止华北事件谈判致外交部之号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82页。

(19)《严宽陈日方对伪冀东推荐大批日顾问之铣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201页。

(20)《国民政府着行政院饬河北省政府严行缉拏殷汝耕依法惩办令》,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191页。

(21)《何应钦部长自北平报告日方逼迫甚紧惟有遵照钧座指示之最后办法四项办理拟嘱宋哲元以此原则拟定方案呈蒋委员长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31页。

(22)参见龙岱:《论冀察政务委员会及其主持者宋哲元》,陈世松主编:《宋哲元研究》,成都:四川省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87年版。

(23)《平津教育界宣言、通电》、《天津教育界致何应钦等电文》,南开大学马列主义教研室中共党史教研组编:《华北事变资料选编》,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383、385页。

(24)吴相湘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第218页,第219页。

(25)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34页。

(26)《蒋委员长为华北问题会晤有吉大使之谈话记录》,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82~83页。

(27)复旦大学历史系编:《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1931—1945)》,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第187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28)梁敬:《华北自治运动》,见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二十六编(上),第348页。注69。

(29)吴相湘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第208页。

(30)梁敬著:《华北自治运动》,《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二十六编(上),第300页。又见吴相湘著:《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上册),第207页。

(31)《蒋委员长为华北问题会晤有吉大使之谈话记录》,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83页。

(32)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34页。

(33)张篷舟主编:《近五十年中国与日本》(1932—1982)第二卷,第116页。

(34)参见郭大钧:《从“九·一八”到“八·一三”;国民党政府对日政策的演变》,《历史研究》1984年1期,又参见李义彬:《华北事变后国民党政府对日政策的变化》,《民国档案》1989年1期。

(35)陈天锡:《戴季陶(传贤)先生编年传记》,沈云龙主编:《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第43辑,台北:文海出版社,第86~87页。

(36)《蒋主席日记七则》,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275页。

(37)《蒋委员长致孔祥熙部长告以我军事与政治重心全在四川请对四川经济有关问题从速解决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335页。

(38)《蒋委员长日记》,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335页。

(39)《蒋委员长致孔祥熙部长请决定公布发行四川公债七千万元以先定川局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336页。

(40)《处理四川剿匪政治工作报告》,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340页。

(41)黄绍竑:《黄绍竑回忆录》,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311页。黄绍竑的回忆中未说明时间,据《亦云回忆》下册,第548页,知黄赴成都时间为1935年7月。

(42)“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三册,第318页。

(43)张其昀著:《党史概要》第二册,台北:文物供应社1951年版,第1014页。

(44)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15~16页。

(45)有关“广田三原则”的形成过程,可参见梁敬《广田三原则》一文,见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二十六编,对日抗战(上)。

(46)《驻日大使蒋作宾自东京报告与广田外相谈话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45页。此处所引“广田三原则”内容是蒋作宾传达给中国政府的。“广田三原则”议案原文可参见外务省编纂:《日本外交年表及主要文书》下册,东京:原书房1978年版,第303页。两者相比较,文字有出入,文意相同。惟蒋作宾文电中的内容更为清晰,故采用之。

(47)蒋介石:《苏俄在中国》。见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302页。

(48)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刊》(四)芦沟桥事变前后的中日外交关系,第33页。

(49)《驻日大使蒋作宾向日本广田外相传达中国政府对其所提三原则之回答》,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45页。

(50)《驻日大使蒋作宾向日本广田外相传达中国政府对其所提三原则之回答》,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45页。

(51)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刊》(四),第21页。

(52)《蒋委员长为华北问题会晤有吉大使之谈话记录》,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二),第83页。

(53)这8次接触为:1.1935年12月20日张群与有吉的会谈。2.1935年12月24日丁绍伋与重光葵会谈。3.1935年12月27日丁绍伋与重光葵会谈。4.1936年1月7日张群与根本大佐会谈。5.1936年1月22日张群与须磨会谈。6.1936年1月25日张群与须磨会谈。7.1936年1月29日张群与有吉会谈。8.1936年1月30日有吉拜会蒋介石亦提及此事。

(54)《张群与有吉大使谈话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85页。

(55)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27页。

(56)《外交部发言人否认日本广田外相在贵族院演说其三原则已得中国同意之声明》,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46页。

(57)《张群与有吉大使谈话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85页。

(58)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27页。关于六项办法不再适用于华北,是蒋介石在何应钦不能主持华北工作的情况下所确定的对策。蒋指示何,“交兄六项职权,如兄不就长官职,则应缩小范围”,见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35页。

(59)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27页。又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84页。

(60)《张群与有吉大使谈话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84页。又见《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25页。

(61)复旦大学历史系编:《日本帝国主义对外侵略史料选编》,第205页。

(62)《张群与川越大使谈话撮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97页。

(63)《川越致张群备忘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917~918页。

(64)《张群与川越大使谈话撮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97、900页。

(65)《张群与川越大使部分谈话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94~895页。

(66)参见《中国国民党五届三中全会外交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439页。这五点系张群根据蒋介石意见提出。参见王仰清、许映湖标注:《邵元冲日记》,第1423页。

(67)关于这一交涉过程及其有关问题的研究,较为全面的有梁敬《广田三原则》、《华北自治运动》[见中华文化复兴运动推行委员会主编:《中国近代现代史论集》第二十六编,对日抗战(上),又见梁敬著:《日本侵略华北史述》一书]两文,齐福霖先生的《“广田三原则”与国民政府的对策》(《近代史研究》1984年第3期)一文。另外,陈鸣钟先生《试论1935、1936年中日会谈》(《民国档案》1989年第2期)一文也对这一问题有较多涉及。上述论文对中日“广田三原则”交涉论述各有特色。梁先生的文章对“广田三原则”的形成过程中日本对华政策的矛盾性有精到阐发,对华北“自治运动”过程中蒋介石对“广田三原则”的巧妙利用亦有论说。齐福霖先生则对“广田三原则”的实质即交涉的整个过程有所阐述和梳理。陈鸣钟先生则将其放在1935年—1936年整个中日交涉中进行论述,使人能够看到“广田三原则”与其他中日关系的联系。这些文章都未专从策略角度予以论述。

(68)《蒋委员长致汪兆铭院长告以蒋大使电文尚未接到及对日方所提三条我方应立对案之原则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42~643页。

(69)《北平文化界救国会第一次宣言》,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七册,第399页。未著出版社、出版年月。

(70)《民族解放先锋队成立宣言》,解放军政治学院党史教研室编:《中共党史参考资料》第七册。第391页。

(71)《中国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张委员群外交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432页。

(72)《中国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张委员群外交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433~434页。

(73)《蒋委员长对全国中等以上学校校长与学生代表讲:政府与人民救国之要道》,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47页。

(74)《张群与有吉大使谈话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84页。

(75)《张群与根本大佐谈话记录》,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886~887页。

(76)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28页。

(77)《蒋委员长致何应钦部长告以日已具一逞决心务令京沪汉各地严密戒备电》,《蒋委员长致何应钦部长指示预防对日交涉恶化应即准备一切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75、673页。

(78)《蒋委员长于中央政治会议报告处理华北事件之经过并论政略与战略之运用》,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41页。

(79)《蒋委员长接见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后对中央社记者发表谈话》,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76页。

(80)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21页。

(81)《蒋委员长致何应钦部长商今后对日方针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688页。

(82)《蒋委员长致何应钦部长请嘱张亭樾转告宋哲元中央对日交涉以华北行政主权之完整为最小惟一之基准望其坚持一致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77页。

(83)《蒋委员长致张群部长指示交涉破裂时之宣言须预拟定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80页。

(84)“九一八”事变时日本的“防共”之说,见《日本出席国联代表松冈洋右在国联特别大会四十四次会议演说辞》,松冈说:“共产主义已深入中国之腹心,势力所届之地,大于日本本部六倍,其所以未能更进者,以有日本在也,倘国联或列强使日本衰弱,则共产主义立可达于长江之口。……何去何从,应请诸君明白见复也。”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第六编,傀儡组织(一),第401~402页。又见吴东之主编:《中国外交史(1919—1949)》,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0年版,第235~236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85)《张群部长发表关于调整中日关系之演讲辞》,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69页。

(86)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民国史研究室编:《中华民国史资料丛编·大事记》第二十一辑,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版,第17页。

(87)参见彭敦文:《中日华北“共同防共”问题交涉与国民政府的抉择》,《抗日战争研究》1997年第2期。

(88)蒋介石:《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876~877、887页。

(89)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上),《近代史资料》第79号,第220页。

(90)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上),《近代史资料》第79号,第224页。(www.xing528.com)

(91)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上),《近代史资料》第79号,第226页。

(92)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上),《近代史资料》第79号,第238~240页。

(9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357页。

(94)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上),《近代史资料》第79号,第239页。

(95)《张群与川越大使谈话撮要》,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二),第903页。

(96)日本防卫厅战史室编纂,天津政协编译委员会译校:《日本军国主义侵华资料长编》(上),第264~266页。

(97)《蒋委员长致阎锡山副委员长告以对日谈判情形并指示对绥远作战方略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77~678页。

(98)“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三册,第501页。

(99)《蒋委员长致张群部长指示察绥问题对外应准备宣言与通告各国电》,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83页。

(100)参见金冲及主编:《周恩来传(1898—1949)》,北京:人民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年版,第312~319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101)当时中国共产党和红军的策略是从陕北或向西或由宁夏靠近中蒙边境,以便获得苏联援助,并实施抗日。

(102)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上),《近代史资料》第79号,第224页。《孙文越联合宣言》见解放军政政治学院编:《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2辑。

(103)金冲及主编:《周恩来(1898—1949)》,第318页。

(104)张群:《中国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张群委员外交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431页。

(105)蒋介石:《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876页。

(106)蒋介石:《东北问题与对日方针》,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316页。

(107)蒋介石:《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887页。

(108)《蒋委员长对全国中等以上学校校长与学生代表讲:政府与人民共同救国之要道》,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一),第743页。

(109)蒋介石:《敌乎?友乎?》,秦孝仪主编:《重要史料初编》绪编(三),第616页。

(110)蒋介石:《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876~877页。

(111)蒋介石:《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876~877页。

(112)蒋介石:《建国的行政》,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1040页。

(113)蒋介石:《敌人战略政略的实况和我军抗战获胜的要道》,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1072页。

(114)蒋介石:《中国前途与军人责任》,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595页。

(115)蒋介石:《抵御外侮与复兴民族》,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887页。

(116)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近代史资料》第80号,第196页。

(117)蒋介石:《敌人战略政略的实况和我军抗战获胜的要道》,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1072页。

(118)吴景平译:《李滋罗斯远东之行和1935—1936年的中英日关系》(中),《民国档案》1989年第4期。

(119)“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三册,第481页。

(120)蒋介石:《敌乎?友乎?》,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156页。

(121)吴景平译:《李滋罗斯远东之行和1935—1936年的中英日关系》(中),《民国档案》1989年第4期。

(122)“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三册,第481页。

(123)吴景平译:《李滋罗斯远东之行和1935—1936年的中英日关系》(中),《民国档案》1989年第4期。

(124)《申报》1933年4月15日。

(125)《汪精卫致胡适》,中国社会科学院近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往来书信选》中册,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220~221页。

(126)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279页。

(127)《胡适致汪精卫》,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中华民国史组编:《胡适往来书信选》(中),第226页。在这封信函中,胡适还劝汪精卫要看到国际关系中理想主义的发展趋势和事实,国联和美俄都代表着这一发展方向,并在国际上得到很多弱小国家的支持,因而不应该这么悲观。胡适的这种观念虽然基本方向不错,但理想主义的色彩很浓。另外胡适还指出,唐有壬是持汪精卫一样观点的人,已不适宜于担当外交大任。

(128)参见胡德坤、罗志刚主编:《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纲》,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64页。

(12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373~374页。顾维钧认为汪精卫书生气十足。

(130)(台)“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徐永昌日记》第四册,第29页。

(131)《大公报》1933年4月18日。

(132)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243~244页。

(133)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247~248页。

(134)《宋子文致汪精卫、蒋介石函》1933年5月18日,转引自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一文,[美]入江昭、孔华润编《巨大的转变:美国与东亚(1931—1949)》(中译本),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1年版,第82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135)参见吴景平著:《宋子文评传》,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2年版,第198~201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提高白银价格对仍使用白银为硬通货本的中国影响很大,一方面可以提高对国际货币的比价,另一方面又刺激了中国白银的出口,是造成1934年下半年到1935年中国金融危机的主要原因。

(136)参见吴景平著:《宋子文评传》,第198~201页。

(137)《国联技术合作代表拉西曼报告书》,《国闻周报》第十一卷二十期。

(138)《国联技术合作代表拉西曼报告书》,《国闻周报》第十一卷二十期。

(139)《申报》1933年6月16日。

(140)杨格著:《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08页。日本队成立中国建设银公司反应十分敏感,曾公开表示反对。

(141)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北京:科学出版社1955年版,第360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142)对棉麦进口,国内与棉麦相关的工商企业或团体有不同的反应,在政界,胡汉民反对最为强烈。反对的理由是,会对中国农业构成打击。

(143)参见吴景平著:《宋子文评传》第195页。又关于棉麦借款的最后数额另一说为1.71千万美元,为原定数额的1/3略多。见[日]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一文。

(144)据郑会欣的统计,棉麦借款所收款项的实际用途是:用于统制全国金融的数目约占40%,直接用于剿共军事的数目占36%强。其他的用于经济建设和救济灾民。参见郑会欣:《1933年的中美棉麦借款》,《历史研究》1988年第5期。

(145)杨格著:《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31页。

(146)John M.Blum ed.From the Morgenthan Diaries:The Years of Crisis 1928-1938.波士顿,1959年版,第一卷,第53页。转引自[日]细谷千博文。

(147)参见[日]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一文。

(148)《亚洲事务局第一科拟定之备忘录》日外务省档案,转引自[日]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

(149)国联1933年7月通过对拉西曼的任命,次年7月31日解职。此后,国联在中国没有常住的技术代表,援助工作基本停止。

(150)杨格著:《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09页。

(151)参见[日]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巨大的转变:美国与东亚(1931—1949)》,第76~77页。

(152)参见徐蓝著:《英国与中日战争(1931—1941)》,第56页。

(153)1933年7月13日内田致松平函,转引自[日]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巨大的转变:美国与东亚(1931—1949)》,第80页。

(154)The Memoirs of Cordell Hull,Vol I,The Macmillan Comcpany 1948,p274.

(155)《广田宏毅致出渊胜次函》1933年10月23日,转引自[日]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巨大的转变:美国与东亚(1931—1949)》,第86页。

(156)《内田致松平函》1933年7月15日。转引自[日]细谷千博:《30年代中期的美国与东亚——棉麦借款》,《巨大的转变:美国与东亚(1931—1949)》,第80页。

(157)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266页。

(158)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266页。

(159)蒋介石:《对外关系之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165页。

(160)蒋介石:《御侮限度》,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166页。

(161)蒋介石:《对外关系之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165页。

(162)参见张同新编著:《蒋汪合作的国民政府》,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第365页。

(163)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第四册,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2年版,第542页(后文引述该书,仅出注作者、书名、卷数及页码)。

(164)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冯玉祥日记》第四册,第646页。

(165)王仰清、许映湖标注:《邵元冲日记》,第1340页。

(166)孙科表示愿去苏联一趟,见《冯玉祥日记》第四册,第747页。邵元冲表示愿去苏联从事联苏工作,见《邵元冲日记》,第1391页。邵元冲在日记中记道:致函蒋介石,“谓宜致力于与苏联提携,如有可能,则余亦可出国一行云云”。

(167)严中平等编:《中国近代经济史统计资料选辑》,第65页。

(168)吴景平译:《李滋罗斯远东之行和1935—1936年的中英日关系》(下),《民国档案》1990年第1期。

(169)Ann Trotter:Britain and East Asia(1933—1937),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75,p145.

(170)参见[日]信夫清三朗编:《日本外交史》下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第613~614页。

(171)《中国国民党五届二中全会张委员群外交报告》,秦孝仪主编:《革命文献》第七十二辑,第436页。

(172)蒋介石:《建国的行政》,张其昀主编:《先总统蒋公全集》第一册,第1040页。

(173)参见汪熙:《门户开放政策的一次考验——美国白银政策及其对东亚的影响》,入江昭、孔华润编:《巨大的转变:美国与东亚(1931—1949)》,第37页。

(174)吴景平译:《李滋罗斯远东之行与1935—1936年中英日关系》(下),民国档案1990年第1期。

(175)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86页。

(176)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86页。

(177)孔祥熙出访欧洲的名义是参加英国国王乔治六世的加冕典礼,但据《鲍威尔对华回忆录》,(鲍威尔著,邢建榕等译,上海:上海知识出版社1994年版),孔祥熙出访欧洲的动因是接受苏联建议谋求组织一个国际性的军事同盟(该书第276~277页)。

(178)恩迪科特:《外交与企业》第165页,转引自徐蓝著:《英国与中日战争(1931—1941)》,第107页。

(179)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389页。

(180)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399页。

(181)参见徐蓝著:《英国与中日战争(1931—1941)》,第109页。

(182)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398页。

(183)Cordell Hull:The Memoirs of Cordell Hull,Vol 1,pp532-533.

(184)李玉贞译:《中苏外交文件》选译(下),《近代史资料》总80号,第190页。

(185)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译:《顾维钧回忆录》第二分册,第385页。

(186)杨格著:《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第419页。

(187)Ann Troter:Britain and East Asia(1933—1937),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75.p206.

(188)据杨格《一九二七至一九三七年中国财政经济情况》,孔祥熙在欧美穿梭活动,与英、美、法、捷克等国家进行了多笔贷款的交涉,很多都达成了原则同意的意向。杨格甚至说,“如果不是受阻于战争,中国的借款活动正在走向一个新的阶段。”参见该书第419~423页。

(189)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112页。

(190)中华民国外交问题研究会编:《中日外交史料丛编》(四),第116页。

(191)《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五辑,第一编,外交(一),第153页。

(192)石柏林著:《凄风苦雨中的民国经济》,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43~242页。日本对华出口数额不包括东北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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