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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汉王国问题的解决方式

时间:2023-07-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后一岁,孝文帝以所封悼惠王子分齐为王,齐孝王将闾以悼惠王子杨虚侯为齐王。唯一可信的答案,就是文帝以此作为削弱王国的手段。

西汉王国问题的解决方式

第四节 文帝分割同姓诸侯王国之旨趣

对于文帝分割同姓诸侯王国之举的旨趣,历来众说纷纭,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两种意见。其一以班固为代表,认为文帝分国即为削藩,其于《汉书・诸侯王表序》云:

然诸侯原本以大,末流滥以致溢,小者淫荒越法,大者睽孤横逆,以害身丧国。故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陟,而藩国自析。自此以来,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为三。皇子始立者,大国不过十余城。长沙、燕、代虽有

旧名,皆亡南北边矣。

考班氏此说,实本诸《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

汉定百年之间,亲属益疏,诸侯或骄奢,忕邪臣计谋为淫乱,大者叛逆,小者不轨于法,以危其命,殒身亡国。天子观于上古,然后加惠,使诸侯得推恩分子弟国邑,故齐分为七,赵分为六,梁分为五,淮南分三,及天子支庶子为王,王子支庶为侯,百有余焉。吴楚时,前后诸侯或以适削地,是以燕、代无北边郡,吴、淮南、长沙无南边郡,齐、赵、梁、楚支郡名山陂海咸纳于汉。诸侯稍微,大国不过十余城,小侯不过数十里,上足以奉贡职,下足以供养祭祀,以蕃辅京师。而汉郡八九十,形错诸侯间,犬牙相临,秉其阸塞地利,强本干,弱枝叶之势,尊卑明而万事各得其所矣。

此种意见至今仍颇为盛行,岳庆平先生的《西汉削藩的两个问题》,即其荦荦大者。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文帝的分国与此后的“削藩”并无内在的关联,譬如徐克范在《读建元以来王子侯者年表补》中断言:“文帝之心在分地以保全之,不失亲亲之本。”(73)古永继先生亦持此论,以为“文、景的分国与削藩并没有必然联系”。古先生在具体论证过程中,首先引用齐国被分割之事以资证明:“在已属中央直辖的郡县上来重新封国,这既说不上有弱齐的效果,也说不上有弱齐的动机。”然后又称淮南国之被一分为三,“并非为削其势力,而是在怜悯情感的支配下,对其后代采取的优抚性措施”。(74)笔者不揣浅陋,拟以齐、淮南两国被分为例加以说明,以期证成班氏之说。

一、关于齐、淮南两国被分割问题

考古永继先生之所以认定文帝分国与削藩并无必然联系,其论据之一,就是齐地被收归汉廷一年之后才被分为七国。且观《史记・齐悼惠王世家》有关此事之记载:

齐文王立十四年卒,无子,国除,地入于汉。后一岁,孝文帝以所封悼惠王子分齐为王,齐孝王将闾以悼惠王子杨虚侯为齐王。故齐别郡尽以王悼惠王子:子志为济北王,子辟光为济南王,子贤为菑川王,子卬为胶西王,子雄渠为胶东王,与城阳、齐凡七王。(www.xing528.com)

依笔者之见,文中所谓“地入于汉”,其意仅是齐国在文王卒而新王未立之际名义上属汉而已,非谓其国已改由汉廷直辖。因为无论《史记》抑或《汉书》,凡诸侯王国除为汉郡皆明书之,此处仅书“地入于汉”,则表明此时之齐地仍为“真空”地带,如何加以处理尚在斟酌中。案:文帝前元六年(前174)淮南厉王刘长“谋反”之后,文帝尚且复置淮南国,齐国未见有何过错,文帝又有何理由将之收为汉郡,又怎会独厚淮南而薄齐,以受贪齐地之讥呢?而且文帝之所以时隔一年之后才将齐国一分为七,其实别有缘故。《史记・三王世家》载霍去病上疏云:“臣窃不胜犬马心,昧死愿陛下诏有司,因盛夏吉时定皇子位。”《史记索隐》引《明堂月令》称“季夏月,可以封诸侯,立大官”。由此可知,当时分封诸侯王一般都选择在盛夏之时。据此似可推论:文帝之所以不在齐文王卒时的前元十五年分封其子,只是因为当时夏季已过,故而推迟至次年夏四月。既然齐文王新死不久就分齐地为七国,那么,文帝分国之意显然在于削藩。再从齐国被分之具体情况来看,齐国原有临淄、济北、济南、胶东、胶西、城阳、琅邪七郡之地,文帝前元十六年(前164),以前五郡分置为六国,复徙淮南王喜王城阳,此即《史记・诸侯王表序》所谓的“齐分为七”。与此同时,又将琅邪收为汉郡,而齐与临淄两国乃分割临淄郡所置,原诸侯国中最富强的齐国被分割成七个小国,尽管上述诸王皆为齐悼惠王之后裔,但因在受封之后诸王各有统属、各怀心思,即便将七国之实力相加起来,亦远不如原齐国的实力,故而笔者断言文帝分齐实是最好的削弱齐国的办法,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削藩”措施。

至于淮南王国被分割及其被分割之原因,可见《汉书・淮南王传》的相关记载,内称“十六年,上怜淮南王废法不轨,自使失国早夭,乃徙淮南王喜复王故城阳,而立厉王三子王淮南故地,三分之:阜陵侯安为淮南王,安阳侯勃为衡山王,阳周侯赐为庐江王”。从表面上看,文帝开恩分封淮南厉王三子为王,实际上是他有计划推行分国的重要步骤,是贾谊“众建诸侯而少其力”之策的具体实践。将刘喜徙回城阳为王,既是按贾谊“以次各受祖之分地”(75)之原则,使其继承齐国之地,使齐地分得更小,又可使为刘喜所独占的淮南地一分为三,直接削弱了淮南国的力量,也使文帝可得贤圣怜悯之美名,这不能不说是文帝高超政治手段的体现。如文帝确有怜悯之心,在文帝前元八年淮南王四子被封侯时,恰值淮南王反诛后,城阳王喜徙封淮南前,淮南地正属汉廷,何以不在此时分汉廷直辖的淮南地以王予淮南王四子,却偏偏要在原城阳王喜已尽有淮南故地时分淮南为三呢?唯一可信的答案,就是文帝以此作为削弱王国的手段。

二、文帝剖分诸侯王国的意图

从文帝十五、十六年分割王国的情况来看,主要集中在齐、淮南两地,其他诸侯王国基本未予触动。文帝对诸侯王国的调整,主要是想解决王国封域过大问题,其对象都是曾经对其皇位形成威胁的王国,这从同期的吴、楚两国即可明显看出。史称齐、楚、吴三国封域在汉初“分天下半”,(76)齐地被分,而其他两国得存,何故?以笔者之见,原因主要有二:

一是两国国王均无权继承皇位,从政权体制的角度说构不成对皇帝的威胁,这是最关键的一点。二是两国均无大过,因而汉廷没有借口加以惩罚。文帝在位年间,楚国有两次王位更替,一次在文帝前元二年(前178),时楚元王刘交死,因其“太子非先卒,文帝乃以宗正上邳侯郢客嗣,是为夷王”;另一次在文帝前元六年(前174),夷王薨,子戊嗣。刘交、刘郢客皆为好书知礼之人,是以文帝尊宠之,“子生,爵比皇子”,(77)对楚国采取拉拢的办法。

楚王的优宠,从徐州发掘的狮子山楚王陵即可见知。考古工作者认为狮子山楚王陵是夷王刘郢客之墓,(78)出土的楚王陵其规模之大和随葬品之丰富,足以实证文帝对刘郢客之厚遇(79)。尤其在墓中出土的精美的金缕玉衣和与之配套使用的豪华玉棺,更佐证了史籍所载之确实。在汉代,以玉为代表的敛葬组合成为等级和特权的标志。以玉衣为例,不同材料编缀而成的玉衣表示死者身份的高低等级,皇帝死后用金缕玉衣,“诸侯王、列侯、始封贵人、公主薨,皆令赠印玺、玉柙银缕;大贵人、长公主铜缕”。(80)一般大臣或诸侯王非经皇帝特赐不得用金缕玉衣,任何人都不得僭越。楚王刘郢客得以身着金缕玉衣入葬,足见文帝对他的优宠。第三代楚王刘戊在位二十一年,其主要活动也在文帝时期,其在文帝时期为王长达十八年,而史书均未记载其有何过失。应该说文帝对楚国的优宠再加上三代楚王的小心应事,使得楚国得以保全。

吴王刘濞的情况与楚国有所不同。刘濞非高祖子孙而得王吴,单凭此点就易遭汉廷之猜疑,不过,由于吴国负有防备南方闽越入侵、巩固边疆的重要使命,且楚人又多“僄勇轻悍,好作乱”,(81)需有实力之王加以镇抚,高祖分封刘濞为王时虽曾担心他日后有可能造反,却仍以其为王即是此因,文帝时期这项任务仍需刘濞来完成。另外,文帝分国一般是借新老诸侯王交替或其他变故之机会,但吴在文帝时期始终由刘濞统治,而且政局稳定、经济繁荣,没有任何剖分的机会。吴王刘濞唯一与汉廷发生冲突,还是因时为太子的景帝借棋局杀死吴太子而引起的,他不满汉廷的反应也仅是“称疾不朝”,后在汉廷紧逼下才因恐惧而“所谋滋甚”,后经解释,文帝作出让步,“其谋亦益解”。(82)故可以说,在中央政策稳定及未触动诸侯王利益的情况下,一般来说,诸侯王国不会对中央采取过激行动,此由吴国即可推知。

纵观文帝一朝,在王国问题上基本上坚持了贾谊“一寸之地,一人之众,天子无所利焉”的方针,除淮南国被除,河间国、琅邪郡归属汉廷以外,同姓诸侯王国的领地最终很少被削减或没入汉朝,所以当时的诸侯王国力量,从总体上来说仍可与汉廷抗衡,但优势已不如文帝前元元年时那么明显了。假如对文帝前元元年之王国情况与文帝末年之王国情况作一纵向比较,则更能清楚地看到两个时期的力量对比的情况。文帝前元元年之王国有楚、吴、淮南、齐、赵、长沙、燕等七国,共领36郡,其中包括文帝所领代国之4郡,而汉廷直辖郡不过20个,也就是说汉初56郡之地,王国占有64.3%,汉廷只占35.7%。至文帝末年,诸侯王国增至17个(楚、吴、淮南、衡山、庐江、齐、城阳、济北、济南、淄川、胶西、胶东、赵、代、燕、梁),共领34郡,而汉郡数则增至24个,二者分占汉郡总数的59.6%和40.4%。据此可以看出,文帝初年干弱枝强的局面到文帝末期虽未完全改变,但是,历经文帝23年的苦心经营,汉廷的统治基础得到了明显的加固,其实力之强大,“外有以制诸王,内有以制功臣”(83)。这就为景帝的进一步削藩,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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