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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行业纳税筹划减负社会效果高

时间:2023-07-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目前建筑业经营形式多样,采取不同操作方式和合同形式对税收有很大影响。总之,企业应充分了解税法,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使企业总体税负降至最低。筹划结论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应采用投资入股的方式合作建房。通过纳税筹划,安装企业的税收负担由原来的6万元下降至现在的6000元。

建筑行业纳税筹划减负社会效果高

《营业税税目注释》规定,建筑是指建筑工程作业,包括建筑、安装、修缮、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税率为3%。目前建筑业经营形式多样,采取不同操作方式和合同形式对税收有很大影响。这里根据上海坤睿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提供的资料介绍三个纳税筹划要点。

筹划故事

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有块土地,已征用了两年,但由于近期资金短缺,一直荒在那里。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生产形势比较好,目前产销两旺。2009年年初,为了提升企业形象,进一步拓展市场,希望建500m2的办公用房。但是,国家对土地加强了控管,几经努力,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就是征不到土地。

2009年2月,双方在一家中介事务所的促合下达成了一个合作建房协议。协议约定: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提供土地使用权,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提供资金。同时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两企业约定,2000m2的写字楼建成以后,双方均分。

2009年8月工程完工后,经有关部门评估,该建筑物价值2000万元,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分得1000万元的房屋。

对于这个合作项目,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转让部分土地使用权为代价,换取部分房屋的所有权,发生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则以转让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为代价,换取部分土地使用权,发生了销售不动产的行为。

因而,合作建房的双方都发生了营业税的应税行为。对于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应按“转让无形资产”税目中“转让土地使用权”子目征税;对于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应按“销售不动产”税目征税。

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各方应缴纳的营业税为

1000×5%=50(万元)

合计共缴纳100万元营业税。

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合计:

100×(7%+3%)=10(万元)

以上合计应缴纳税费110万元。

筹划分析

正当两个公司的负责人就有关事项商量妥当之后,准备叫公司的财务人员去缴税的时候,有人说可以合理地规避一些税收。两个公司的领导都在想:有没有办法让这笔营业税不缴呢?

当然,凭他们自己是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的。于是,他们请来了税务专家。税务专家从有关政策的角度为他们寻找到了节约流转税的方法和途径。

专家认为,对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在建房环节双方企业免缴50万元的税款。

此外,对于工程设计项目也可以进行纳税筹划。工程设计合同中包括境内和境外服务时,由于境外服务收入可免营业税,因此应尽可能在合同中划分清楚境内外收入,否则税务机关有权划分境内外比例或全部视同境内劳务征税。总之,企业应充分了解税法,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综合筹划,在合法的前提下使企业总体税负降至最低。

筹划结论

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应采用投资入股的方式合作建房。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向合营企业提供的土地使用权视为投资入股,对其不征营业税;只对合营企业销售房屋取得的收入按销售不动产征税;在建房环节双方企业免缴50万元的税款。

筹划故事

甲单位发包一建筑工程。在工程承包公司乙的协助下,施工单位丙最终(www.xing528.com)

中标,于是甲与丙公司签订了工程承包合同,总金额为2100万元。乙公司未与甲单位签订承包建筑安装合同,而只是负责工程的组织协调业务,丙公司向乙公司支付服务费用100万元。

在这个业务流程中,对于工程承包公司乙来说,不是作为建筑单位出现,而是作为一个服务性公司的角色出现的,乙公司所提供的组织协调服务则应按营业税的“服务业”税目计算并缴纳营业税。

乙公司应纳营业税为

100×5%=5(万元)

筹划思路

如果乙公司直接和甲公司签订合同,合同金额为2100万元。然后乙公司再把该工程转包给丙公司,分包款为2000万元。这样,乙公司应缴纳营业税:(2100-2000)×3%=3(万元)。

通过纳税筹划,乙公司可少缴2万元的税款。

筹划故事

某安装企业承包基本单位传动设备的安装工程,原计划由安装企业提供设备并负责安装,工程总价款为200万元,其中设备价款为180万元。

如果按照这个方案,那么该安装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

200×3%=6(万元)

筹划思路

在签署安装合同时,该安装企业接受了一个税务专家的建议,对有关业务进行了适当分离。即设备由建设单位负责购买,而安装企业只负责安装业务,从而收取安装费20万元。在这样的操作程序下,该安装企业应缴纳营业税为20×3%=0.6(万元)。

通过纳税筹划,安装企业的税收负担由原来的6万元下降至现在的6000元。

筹划点评合作建房一般有两种方式:第一种方式是纯粹的“以物易物”;第二种方

式是甲方以土地使用权、乙方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

如果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和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双方采取第二种合作方式,即某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土地使用权、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以货币资金合股成立合营企业,合作建房,房屋建成后双方采取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分配方式,就可以使企业享受到纳税筹划的好处。

营业税属于价内税,营业额包括所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对建筑业规定了分包或者转包扣除。《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建筑业的总承包人将工程分包或者转包给他人的,以承包额减去付给分包人或者转包人的价款后的余额为营业额。因此,在签订分包或者转包合同时要注意此条款的运用。这里应当注意,与工程相关合同应避免单独签订服务合同。同时,注意总包与分包合同条款的完整性。

《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从事安装工程作业,凡以所安装设备的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根据这条规定,建设安装企业在从事安装工程作业时,应尽量不将设备价值作为安装工程产值,可由建设单位提供机器设备,建筑安装企业负责安装,取得的只是安装费收入,使得营业额中不包括所安装设备的价款,从而达到节税的目的。

筹划难点

货物转让与投资入股的业务流程不同,利用投资活动可以节税,但操作流程比较复杂。建筑安装由“一票制”改为“两票制”,可能得不到主管税务机关的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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