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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证为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及学期评价记录

时间:2023-07-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五)以实证为依据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及实证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及班主任评语等方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特殊情况则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评定。《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是对学生学期内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全面记录,含课程修习模块与学分、基础素质评价等级、获奖情况记录和班主任评语等。

实证为依据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法及学期评价记录

(一)制定实施细则

根据本指导意见,各地各学校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细化评价方案,制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使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符合本地实际。

(二)实施多元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与班主任评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主要应用于形成性评价,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作为终结性评价的主要依据。

(三)促进学生发展

教师要通过平时观察及实证材料评价学生在发展中存在的优势和不足,为学生提供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指导。要引导学生对照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不断反思和改进自己的行为;要引导学生通过建立个人成长记录袋,收集学生个体发展中的有代表性的资料,客观反映学生的成长情况;要引导学生在互评中学会反思与提高、合作与分享。

(四)建立成长记录袋

学生成长记录要收集能够反映学生学习过程和结果并表明学生发展状况的关键资料,包括学生的自我评价、个性介绍、成绩记录、各种作品、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记录、体育艺术活动及科技活动等成长历程的记录、教师与同学的评价、来自家长的信息、考试及竞赛的信息等,倡导建立电子成长记录。

(五)以实证为依据(www.xing528.com)

综合素质评价要在充分参考学生成长记录及实证性材料的基础上,通过学生自评、同学互评、教师评价及班主任评语等方式,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做到客观公正,避免以偏概全。

(六)结果认定

针对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中的各要素,符合标准并有突出表现者评为优秀;基本符合标准者可评为良好或合格;有突出问题,不符合基本标准者可评为尚待改进并报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审定。凡道德品质、公民素养、审美与表现、运动健康、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等要素的最终评定结果为“优秀”或“尚待改进”的,必须提供充分的实证性材料。

(七)等级评定

综合素质评价中,每一个维度各要素的评价结果中若同等级的个数达到半数及半数以上,则该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以该等级呈现;若两个不同等级的个数相同,则评价结果取较高等级。例如,某学生的“道德品质”中的“是非观念”“集体观念”“诚实守信”的评价结果分别为“合格”“合格”“优秀”,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合格”;又如,某学生的“公民素养”中的“社会责任”“热爱祖国”“自尊自律”“文明尚礼”的评价结果分别为“优秀”“优秀”“合格”“合格”,则该学生这一维度的最终评价结果为“优秀”。

如果“学生互评”和“教师评价”结果不一致,以班级评价小组讨论后形成的评价结果为最终结果。特殊情况则应提交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领导小组评定。

(八)建立档案

《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和《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是学生在高中阶段的档案材料。《甘肃省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学期评价表》是对学生学期内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全面记录,含课程修习模块与学分、基础素质评价等级、获奖情况记录和班主任评语等。《甘肃省普通高中毕业生综合素质总评表》是对学生高中三年综合素质评价情况的汇总,包含学生高中阶段课程修习及学分获得情况和基础素质评价结果记录等,此结果是是否准予学生毕业的依据,也是高考录取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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