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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完善路径

时间:2023-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正视实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种种问题,并非否认推行综合素质评价,而是恰恰为探索评价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思考。作为对比,综合素质评价的思路也是将评价内容肢解,区分为不同方面的素质,然后在每个维度下细化指标,各种指标都赋予一定的分值,根据不同维度的得分或者等级相加呈现出“总分”,即综合素质。在这种理念的误导下,综合素质评价就会失去其原本的意义。综合素质评价应该尊重差异性,成为真实情景中的个性化评价。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完善路径

当前基础教育领域的综合素质评价稳步推进,取得了诸多进展,但要看到综合素质评价体系仍有亟须改善的地方。正视实践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种种问题,并非否认推行综合素质评价,而是恰恰为探索评价的长效机制提供了思考。

(一)关怀生命:重建育人的综合素质评价价值取向

人具有主体性,能够能动地认识世界。教育的发展与改革的设计不可避免地渗透了人的主体性。改革的选择并不仅仅表现在“改什么”的问题上,更应该表现在改革的价值、立场与方法这一类“顶层”问题上。理念是行动的先导,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关键首先是理念,其次才是技术和方法,后者只是前者的实施保障。只有充分保证育人的评价理念,才可以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方向。在当前各省市不同“版本”的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中,不难看出对综合素质评价还停留在传统意义的理解层面,本质上还是分数评价的理念,并未真正关注到学生自由发展的天性。

概括来说,传统考试评价方式的基础和标准较为机械且刻板,不具针对性与发展性。一般而言,通行的方法是首先将考评范围分为语数外政史地理化等不同学科内容,通过纸笔测验得出每个科目的分值,最后简单相加,根据总分来评价选拔学生。作为对比,综合素质评价的思路也是将评价内容肢解,区分为不同方面的素质,然后在每个维度下细化指标,各种指标都赋予一定的分值,根据不同维度的得分或者等级相加呈现出“总分”,即综合素质。显而易见,这样的综合素质评价其实只是传统考试评价方式的“变体”,并无实质意义上的突破。

综合素质评价的根本目的不是鉴定和甄别,更不是要把学生分出三六九等,而是旨在通过评价来帮助学生分析自身现状和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使得每个个体了解自己的个性与潜能所在,激发其本人在成长中不断强化自我认识、自我教育的意识,最终实现他们的全面健康发展。在目前的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实践中,几乎无一例外地都采取等级或打分式的评价,这无形中是在要求学生在看似“面面俱到”的维度中生搬硬套、塑造自身。其本质是一种趋同性的价值引导,不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也会加重学生的负担。

另外,目前初中生的教学依旧围绕着中考这个中心展开,这一根本性问题导致在教育理念上,我们往往习惯把教育当作一种工具。学校把教师和学生当作工具提升知名度,家长已然把教育当作实现“望子成龙、望女成凤”的梦想,学生本人也把学习作为升学、找工作的工具,因而作“为人之学”而非“为己之学”,而不是以个人的成长为目的。在这种理念的误导下,综合素质评价就会失去其原本的意义。

要扭转上述局面,改变错误观念,就必须树立以人为本的大旗,为受教育者提供充分的条件,让每个孩子能够在尽可能多的教育方式中做出自由、理性的选择,使其享有最大限度的自我成长空间。以育人为本的评价理念,就是要回归到分析教育要“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样的根本性问题。综合素质评价绝不能限制人的自由发展,而应该为人的多样性发展服务。

需要指出的是,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在实际操作中表现出如此大的价值偏差,甚至出现权力滥用、质疑公平性等问题,其根本原因在于目前的综合素质评价在实施过程中的价值选择过于强调和突出选拔功能,导致综合素质评价体系的改革之路困难重重。淡化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选拔功能,对其实施过程中的价值取向偏差进行拨乱反正,以综合素质评价本身的价值目标为导向,为评价的变革创造更多的可能性,产生水到渠成的效果。

(二)全程激励:建立科学的综合素质评价基本原则

综合素质评价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在实施过程中要遵循科学的基本原则,采用终结性评价和关注过程与发展的形成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来开展,防止形式化、机械化倾向,让综合素质评价发挥最大的效用。具体来说,即应坚持正义性、人本性、时代性、可测性原则。

(1)正义性原则:由于初中毕业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升学录取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公正就变得尤为重要。正义性原则首先要求综合素质评价的内容必须是无差别地对每一位初中生而设置,考虑到城乡初中学生、名校与一般学校的初中生之间的差异,需通过创新体系模式排除各种非正常因素的干扰;其次,在实施评价过程中要做到程序的正义,即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公开、透明地开展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最后要保证结果运用的公正,使评价结果真正发挥积极的导向作用,扭转当下“唯分数论”的不良风气,实现真正的素质教育

(2)人本性原则:综合素质评价着眼于学生个性的发展和素质的提高,着眼于学生未来的发展,不应该成为谋求功利的工具。根据多元智能理论,每个学生的能力是有差别的,在不同文化背景下个体能力的发挥也是有差别的。综合素质评价应该尊重差异性,成为真实情景中的个性化评价。所以,综合素质评价不仅要考虑到初中学生的长远发展,还应重视学生的特长和个性差异。

(3)时代性原则:在开展评价的过程中充满了时代的挑战性。经济全球化的深入,社会的快速发展,迎来了对人才多元化的需求。信息化时代,手机互联网等都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初中生的思维方式和学习、交往方式。这就要求综合素质评价不能停留在传统的指标和方法上,因循守旧,而应积极尝试针对现阶段下学生和学校教育存在的缺陷提出新的要求,根据时代发展的新趋向、国家教育发展的规划和对人才的需求,来矫正和充实评价内容,不断增强评价机制的针对性,做到与时俱进。随着大数据时代的来临,我们可以利用管理云平台整合有效数据和材料,形成每个孩子的“电子档案袋”。

(4)可测性原则:评价指标的设置除去上述有关内容和价值导向的要求外,还必须考虑指标的量化推行,考虑指标的“落地”。否则,即使再完备的评价体系也只能成为悬浮于空中的“空中楼阁”。然而目前,评价指标方面存在诸多难以测量、无法实践推行的概念性话语,如在长沙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的评价要素中,“有较强的社会交往能力”“具有审美眼光”“有好奇心和求知欲”等,要把上述指标做到公正客观的量化无异于水中捞月。要确保指标可以通过直接的实际观察等方式加以直接测量,在纪实材料中除了导入次数和单次奖项外,还应该增加学生在这些方面体现出来的坚持性以及能力,让一条条的实证材料充满“温度”。

(三)稳步推进:完善立体的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www.xing528.com)

指标体系解决的是“评什么”的问题。综合素质评价不是比拼学生的长短,不是全面较量,而是用它来衡量判断一个学生的素质发展方向。[9]

纵观全国各省市综合素质评价的指标体系,几乎都会涵盖道德品质、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交流与合作能力等方面,这种面面俱到的指标体系体现了内容的多元化,也给学生的全面发展指明了方向,但是评价的内容过多。在评价实施过程中,这无疑增加了评价的工作量。诸多初中生在平日已经面临繁重的学习任务,还要花额外的时间去准备综合素质评价所需材料,无形之中增加了学生的负担。除此之外,大班教学仍是目前开展教学活动的主要组织形式,教师在进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时,不仅要在平时关注学生的动态,期末还要对学生进行一一评价,组织学生开展同伴评价和自我评价,并且还要对学生提交的综合素质评价材料进行指导和监督,巨大的工作量让教师不堪重负。我们要在深入理解综合素质含义的基础上精简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做到有差别、多层次地评价。

此外,进行综合素质评价时,应该让学生选择充分反映自己个性特点和兴趣特长的活动及成果进行记录,突出重点而不需要面面俱到,一般性的活动可不进行记录,某些学生没有参加或事迹不突出的活动项可以空缺。[10]

2015年,某市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新增“运动与健康状况”一项,另外还新增“语文口语交际”考查。所谓的“综合素质”,应该是围绕评价的焦点来展开,并不是指某学科体现的素质,综合素质评价指标应该要体现学科的共通性。因此,要切实实现评价效率的提高,改革方向就是删繁就简,找准评价的核心内容。[11]

青春期的初中生,在不同的年龄阶段,男生与女生在身心发展和潜力表现上呈现出不同的特点,如果用同一种指标去衡量所有的学生,必然会忽视学生个体的差异,造成新的不公平。因此,在指标体系的构建中也应该考虑到差异性,包括性别差异和年龄差异。只有建立健全多维立体的评价体系,才能满足学生的多元化需求,发现不同个体的优势与特长,真正实现每位学生的全面发展。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应当是一整套可以量化以及不可量化的全面指标体系。我们往往通过纸笔测试,认为考试成绩高就表明学生学习能力强,但是事实并非如此。经过研究发现,表面学习方法与低成绩之间的确有关联,但是深度学习方法和高成绩的关联性并不强,说明纸笔测试考不出学生的学习能力。应当有机地结合量化与非量化的指标。在综合素质评价系统中,非量化的主观评价应该建立在量化的指标体系上并得到应有的利用,绝不完全依赖甚至迷信量化指标。

(四)保障实施:创设公平诚信的综合素质评价环境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一方面要为高校选拔人才提供参考,另一方面要为学校深化素质教育改革和学生生涯发展提供有效信息。其中首先要落实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校招生环节的使用,这是提高评价实效性,用评价引领课程改革的关键。[12]

基于初中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高中的招生录取政策挂钩,涉及每位初中毕业生的升学利益,在实施中应进一步加强过程管理和质量监控。为保证教育公平,一方面可以靠宣传和培训增强评价主体的主观严肃性,确立相同的规则、相同的标准、相同的参照系,尽可能消除评价过程中的系统误差;另一方面靠机制,引入公示、审核、问责和分权机制成为必然趋势,以确保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在阳光下有效运行。

综合素质评价的公开是保证综合素质评价公平公正的重要措施。在保障学生隐私的前提下,负责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相关人员应该及时公开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准、过程及结果,接受其他师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对于在评价过程中出现的失信行为进行问责,从制度层面最大限度地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的真实性。除此之外,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应适度引入第三方评价的参与及有第三方专业人员对学生的写实进行指导筛选,对提供的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甄别,从而完善评价的审核程序。不可否认的是,相当一部分学生为了得到一个较好的等级,在相关资料中往往会过度“美化”自己。在评价过程中,教师和学生都应该遵循“多写实、少评判”的原则,即多一些客观事实的记录,少一些主观的价值判断。另外,学校相关人员为了追求重点高中的升学率会把高分给予那些最有可能升入重点高中的成绩较好的学生,出现违规作假的情况。

基于此类现象,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可以采取“分权制”,即初中拥有“记录权”,而“评判权”归高中所有。在公示和问责机制下,初中只负责详细、如实记录初中生的情况,而高中依据一定的标准和本校的实际情况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判,将其结果进行公示。实施这样的“分权制”,不仅可以减少操作中以权谋私的现象,得出更为真实的评价结果,还可以增加高中招生录取的自主权,选拔出符合本校要求的高中生,保障综合素质评价的公信力,让评价堆砌在本真的表现之上。

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之路理应是自上而下的推动,如相应的政策、法规、文件和权威人士的解释及在此基础上所形成的技术性方案,形成一个有机协调的综合素质评价运行机制,而并非仅仅是学校一方的责任。只有在公平诚信的评价环境下,综合素质评价才会发挥实效性。例如,目前社会还无法给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提供更多的支持,学生缺乏参加公益活动、社会实践的场所,很多公益性设施还没有向学生开放等,这给制度的改革造成很大影响。

提高教育质量是当下全民对教育最迫切的需求,建立适当而有效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是教育质量提升的关键。尤其初中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关系到能否全面落实素质教育,关系到新课改的推行,更关系到初中生的可持续发展,因而无论是政策制定者还是广大的教育工作者,都应该立足实际,勇于探索,以提升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着力点,让学生书写属于自己的辉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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