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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以北京市为例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失独老人住在自己家里,所在各个社区建立的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良好的餐饮、家政、护理、医疗保健、娱乐活动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在访谈中,很多失独家庭表示不愿意与有子女的家庭一起在社区或者养老机构养老,希望能实现集中养老,期待由政府出资、制定政策专门建立失独者养老院。北京第五社会福利院作为北京乃至全国首家“失独养老院”于2016年8月投入运营,其申请的

完善失独家庭社会救助体系-以北京市为例

(一)政府补贴和保险制度相结合,完善养老保障

按照人口学对老年阶段的划分,60~69岁为低龄老人,70~79岁为中龄老人,80岁以上为高龄老人。我国从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开始实施计划生育政策,失独家庭父母大多都步入老年阶段,且大多属于低龄老人,养老照料问题和供需矛盾并未达到峰值,随着他们步入高龄老人阶段,各种生理机能不断老化,需要建立长效保障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

我国现有相关政策仍然具有不确定性,民政部曾表示失独群体养老可参照“三无老人”,由政府出资供养。但事实上,失独群体不同于一般意义的“空巢老人”和“三无老人”,他们是真正的“空巢老人”,而且很多失独者具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各地对失独家庭的救助措施,大多都是进行一次性补偿或者发放特扶金,但是仅仅考虑由政府补助是有所缺失的。传统的多子女家庭,家庭养老保障制度主要是依靠家庭内部的转移性收入(主要表现为子女对老年父母的赡养);而现代社会保障制度,具体到养老保险制度,是社会转移收入的变现,其范畴超越了家庭内部的转移支付,是整个社会范围内的收入转移。

对失独家庭养老保障制度设计可以考虑将政府补偿(比如提供补贴和津贴等)和保险制度(类似于暖心计划的保险设计)相结合,解决失独家庭的养老资金来源问题。可以将还未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失独人群纳入社保体系之内,由财政承担所需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为他们提供基本的养老保障。例如,在我国有些地区有类似做法,即将尚未参加社保且符合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规定条件的失独人员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范畴,由财政承担所需缴纳的全部养老保险费,充分体现了政府对失独家庭的养老兜底责任。[6]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保障是与独生子女的养老支持对应的,失独家庭失去了子女的养老支持,需要国家和社会为其提供养老保障,建立专项保险制度(包括医疗和老年照料护理等内容)和专门针对失独家庭的补助政策作为普惠制保障的有益补充,形成一套针对失独家庭的专项保障和救助制度体系。

(二)完善社区养老,设立失独专门养老院

1.家庭养老功能在失独家庭中缺失

历来受到尊老、养老传统文化影响的中华民族,家庭养老在我国可谓源远流长,其实质是“子孙养老”,也包括“配偶养老”,这是一种建立在中国传统血缘关系和血亲伦理价值之上的养老方式,由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经济支持、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养老方式。北京市2013年10月出台《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北京市提出“9064”养老服务目标,即让90%的老年人居家养老;6%的老年人社区养老;4%的老年人机构养老。可见,居家养老仍然是当下主要的养老方式。

然而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生活节奏的加快,家庭结构的变化,单一化的家庭养老方式所面临的困境也逐渐显现,子女数的减少、代际居住方式的变化(从过去的共居转向分居)削弱了家庭的养老功能。在人口快速转变和家庭功能不断弱化的时代背景下,养老功能出现从家庭向社会的转移,家庭供养模式转向新的轨道,向着个人责任、借助于社会化的途径发展,家庭养老的比例会逐渐下降。家庭养老的传统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家庭养老的内容和形式出现了分离。失独家庭是真正的空巢家庭,由于失去唯一的子女,使得家庭反哺的养老功能缺失,不能满足失独父母的养老需求。

2.社区养老:低龄、具有自理能力的失独老人

社区养老方式具有以人为本、依托社区、因地制宜的特点,能够迎合大多数老年人多样化的养老需求,能比较方便、全面与高效地满足失独家庭老年人在生活照料、精神慰藉、医疗保险及休闲娱乐等方面的养老需求。

社区养老以相对固定的社区环境为依托,充分发挥社区优势,整合社区资源。失独老人住在自己家里,所在各个社区建立的养老护理服务中心为老人提供良好的餐饮家政、护理、医疗保健娱乐活动以及心理咨询等服务。服务主要包括三大方面内容:一是老年人便利服务,主要是帮助老年人日常生活家务劳动的服务;二是社区型医疗保健服务,提供老年人常见疾病的预防和治疗、常见药品的配备、陪同去医院等服务;三是有关老年人文娱活动的服务,在社区内兴建老年人的活动场所,开展各类适合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等。

3.设立专门失独老人养院:高龄、失能失独老人

社会养老是指老年人入住到养老机构度过晚年生活,也称机构养老,是一种专业化、社会化和规模化的养老方式。社会养老是现代社会老年人养老的重要补充方式。

北京作为首都,老龄化程度较高,2019年北京市60岁及以上常住人口达371.3万人,占总常住人口的19.9%。根据北京市民政局公布的数据,截止到2020年3月,北京市有各类养老机构560家,社区养老照料机构和设施898家,总共1458家。统计发现北京养老机构超一半的床位来自民办养老机构,占总床位数的51.47%,而公办养老机构总床位数只占38.21%。民办养老院不仅管理不够规范,而且收费颇高,对于本就处于经济困境中的“失独”家庭来说难以承担,即使找到收费合适、有床位的养老院,一个更大的难题却摆在他们面前——没有赡养人为他们入住养老机构签字,失独父母进入养老院困难重重。在访谈中,很多失独家庭表示不愿意与有子女的家庭一起在社区或者养老机构养老,希望能实现集中养老,期待由政府出资、制定政策专门建立失独者养老院。

从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和有关失独帮扶政策来看,北京已经着手建立失独养老院。2015年2月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公办养老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强调了公办养老机构以强化托底、保障基本为原则,并提出明确接收对象、建立评估登记[7]和分类入住机制、进一步完善社会力量参与公办养老机构管理服务的工作机制等。在此次改革中,明确了北京市公办养老机构的接收对象和职能定位,在传统的政府供养保障对象的基础上,新增困境家庭和优待服务两类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对象。[8]失独家庭中失能或70周岁以上老年人也将享有公办养老机构“优先入住”的权利,并可按照困境家庭保障对象或优待服务保障对象标准入住接受政府基本养老服务。

北京第五社会福利院作为北京乃至全国首家“失独养老院”于2016年8月投入运营,其申请的具体程序分为电话预约、提交材料、现场评估、社会公示等步骤,失能失独老人可以自行选择五福或者其他区县(街道乡镇)公办养老院,提供参照市场价格适当优惠的供养、护理服务。街道(乡镇)属公办养老机构承担所在街道(乡镇)基本养老服务保障职能,接收有入住需求的政府供养保障对象和困境家庭保障对象;区县属公办养老机构接收街道(乡镇)属公办养老机构满员后转送的失能且高龄的服务保障对象;市属公办养老机构接收优待服务保障对象。

失独养老院建立的可行性及成效尚待实践检验,追溯该养老方式的实践探索,宁波市建立了全国首家失独养老院,并于2013年9月正式对外营业,有15位失独老人报名,主要为失能的失独老人。同时,海南省和江苏省南通市等省市也在积极探索这种养老模式。在这种情况下,有人担心失独群体住在一起可能会导致负面情绪传染,不利于他们走出伤痛,也有人担心失独者居住在一起,倘若发生矛盾,带来的伤痛将是双倍的。虽然,这种失独养老院的运营效果、失独者的满意度等都不知道,但是政府应为这种新型的养老模式提供宽容的政策环境,在进一步完善居家养老和机构养老的基础上,总结各地实践经验,探索这种模式的可行性,并给予政策指导。

4.以房养老

城镇的失独老人大都以社区为居住单位并拥有住房,在其独生子女永久离去后,如果没有固定养老金收入或者收入很低无法满足老年生活,可以考虑以房养老,通过反住房抵押贷款实现。住房的居住和养老两种功能,可以有效解决居住和养老这两大难题,实现对失独老人平生积累财富的利用。根据国外以房养老的实践经验,以房养老有几种不同的模式:售房养老、售房返租、租房养老、以房换养等。

售房养老的特点是房屋持有者与银行保险公司或特定机构签订合同,约定自己去世后该房产产权归机构所有,但是自己持续保有住房的居住权直到去世,这期间机构需按约定向原房主支付房屋出售款项。售房养老也称倒按揭养老,是以房养老的典型。该模式起源于荷兰,发展成熟于美国,并且作为一种特殊的信贷服务,在人口老龄化严重的发达国家倍受青睐。

售房返租的特点是房屋持有者将自有产权出售得到一次性房款,再返租该房子,约定一次性付清租金。若租期届满老人健在,续租的租金全免;若老人在租期内去世,剩余租金归老人的遗产继承人,这种方式因失独家庭继承人的缺位而不太适用于失独家庭养老需求。(www.xing528.com)

租房养老是指有房产的老人将自己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出租,用取得的租金收入养老。部分出租可以继续居住在自己住房内;全部出租老人可以用所得租金租赁房租低廉的新住房,租金差额补充养老收入,也可以选择养老机构养老,用租金支付费用。

以房换养的特点是老人把房子交给福利机构,享受福利机构的服务,过世后房产由福利机构处置。该方式较适合没有子女的失独老人。[9]

2014年6月,保监会正式发布《关于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从7月1日起,北京[10]上海、广州、武汉正式试点“以房养老”,自2014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总的来说,以房养老一方面可以在物质上通过将积蓄在房产上的财富变现,提前使用房产的销售款,从而提高失独老人的收入水平和支付能力,补偿老年生活来源,改善养老生活质量;另一方面,从心理上减少失独老人对养老生活保障的担心和迷茫,从而改善对今后生活的预期,有助于形成从容的养老心态。

(三)建立多渠道的养老服务体系

建立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家庭四位一体的养老服务体系,发挥养老服务不同供给主体的优势,协同帮扶,扬长避短,为失独群体服务,解决他们的各种物质精神困境,满足其需求。政府要通过引导将社会、社区以及家庭等多方面力量整合,建立多渠道的失独家庭养老保障服务体系。

表5.1 失独家庭养老服务供给主体的优劣势分析

失独家庭的养老服务体系机制容纳了政府、社区、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参与,其中政府是整个机制的核心,主要职责是发挥政府职能、制定政策立法和加强舆论宣传,社区内打造以社区服务为核心的社区化服务平台,推动社会组织帮扶失独家庭模式的建立,强化以血缘和业缘为基础的失独家庭非正式社会支持资源,同时建立一支长效的志愿者队伍,最终在失独者自助和社会服务体系不断完善的背景下满足失独家庭物质、精神与社会交往的多重需求,协助其再适应和再融入社会。

1.发挥政府职能,制定政策和加强舆论宣传

政府是国家的管理者、政策的制定者,有责任和义务统筹解决失独家庭的问题。针对当前及未来失独家庭普遍面临的困境和需求,政府应该确立针对失独家庭的政策制定机制,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同时对失独群体进行全面的调查研究,出台科学合理的失独家庭扶助政策,保证相关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同时发挥各种形式的媒体媒介力量,呼吁全社会关注和关爱失独家庭。

2.打造社区化服务平台

社区是失独者最为熟悉和适应的环境,在社区内部开展活动更易于被失独家庭接纳,因此,打造社区化的服务平台能够有效地帮扶失独家庭。社区化的服务平台包括打造功能完善的社区服务中心和组建社区小组。失独者可以在社区服务中心与他人进行互动交流,便于他们更快地融入社区和社会。社区小组工作者根据失独父母的心理状况和身体状况开展有针对性的服务,并实行责任制,每个社区工作者负责相应的失独家庭,使他们在社区内部就可以享受到多元化的服务。

(1)完善社区服务中心功能,提供专业和多元化服务

社区服务范围和内容需要进一步拓展。在社区服务中心原有服务的基础上,依据失独家庭的心理特点和现实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心理咨询、精神慰藉、社会交往、生活照料服务。服务设施要逐步实现多元化,针对失独家庭的精神慰藉需求,设立心理咨询师,整合专家资源开展心理咨询服务;建立文娱活动中心,开发形式多样的集体活动或户外活动,协助失独群体更好地融入社区氛围。社区服务的方法需要做出改进,针对失独家庭的多元化服务需求,要开展“一站式”服务,形成完整的服务链,为失独家庭的社区生活提供更多的便利。

(2)建立社区小组,实现社区服务专业化和一体化

社区按照相关政策组织成立社区小组,成员可以选取本社区中的退休干部、党员和热心的社区居民,同时要有小组章程和完备的运作机制,保证整个机制可以顺利运行。该小组主要服务于失独家庭,可以联合居委会建立失独家庭信息档案,建立信息数据库,协助成立关爱“失独”服务中心,开展失独家庭补贴和扶助申请认定。同时社区小组还要充分整合社区内部资源,为失独家庭提供物质精神一体化服务。服务内容大致包括:日间照料、上门服务,包括上门送饭、做饭、打扫居室、洗涤衣物、洗澡、陪同理发、购物、上医院等;陪失独者聊天,对精神状况不好的失独父母进行劝慰、开导,鼓励他们走出家门、走进社区。为保证社区小组的持续运作,有必要确立监督激励机制和退出再循环机制。监督激励机制旨在促进失独家庭社区服务的有效运行,可以采取物质与精神监督激励相结合的方法。退出再循环机制对于社区小组的正常运行也极为重要,由于社区小组组员一般由退休人士和热心人士组成,有些组员可能由于各方面原因不能胜任或难以继续胜任这项工作。

3.建立社会组织帮扶失独家庭的模式

社会组织作为政府、市场之外的第三方力量,在帮助社会中的弱势群体方面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社会组织有着本身独特的优势,专业化更强,服务内容和方式更加灵活。社会组织为失独家庭开展的主要服务有专业的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通过小组和社区工作帮助失独家庭融入社区和社会。当前已经有社会组织开始介入失独家庭开展服务,但是相对较为分散,还没有形成社会组织服务网络,失独家庭的需求较为多样化,满足他们的需求不是某个社会组织可以完成的,未来可以建立失独家庭的枢纽型社会组织,将针对失独家庭开展服务的社会组织整合成一个服务网络,以枢纽型社会组织作为中枢,协调不同社会组织的资源,为失独家庭提供及时的全方位的社会服务。同时,为了避免社会组织出现效率低下、滥用善款的问题,应该建立完善的责任机制和监督机制。

4.构建个人层面的长效服务机制

前面提到,为失独家庭提供社会服务的个人主要有失独者的亲人朋友、邻里、其他失独者和志愿者等。这些个人层面的社会服务是极为重要的,但是如何确立个人层面的长效服务机制是当前的关键所在:首先,要从亲情伦理上进行倡导,使失独家庭的亲人朋友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和义务为失独者提供帮助和服务,并在全社会宣传这种责任意识,扩大失独家庭的亲情支持网络;其次,鼓励失独家庭成立自组织,在失独家庭圈子内部形成助人自助的社会支持网络,失独者本身的自助和互助发挥的影响最大,实现抱团取暖的效果;最后,在全社会建立服务失独家庭的志愿者团队,鼓励社会中的爱心人士和高校大学生群体建立失独家庭志愿者联盟,并确立相应的规章制度,确立长效服务机制,使失独家庭可以获得持续性的各类志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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