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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及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研究

时间:2023-07-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杜瓦尔认为,家庭如同个人的生命,有其生命周期并面临着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任务。家庭本无生命,但其成员赋予了它生命。家庭生命周期是家庭按照一定的轨道形成、发展、分裂出新家庭,直至母家庭消亡的全过程。家庭生命周期的转变和过渡阶段极易引起家庭成员的情绪变化和家庭关系的变化。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为分析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相关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启发,在家庭生命周期中,当父母步入老年进入到需要子女陪伴和养老的阶段时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及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研究

(一)理论介绍

世界上,只要是生命体都

世界上,只要是生命体都会经历从出生、成长到老化、死亡的生命历程,也就是通常所说的“生命周期”规律。就每个人而言,人身体的发育都会经历从婴儿到儿童,再到青春期青年期、中年期,直到老年。生物学把人生命的这一过程称为生命周期(life cycle)。一个人或人口群体的生命周期可以有多种的阶段划分方式。如有的学者将之分为婴儿期、儿童期、青春期、青年期、中年期和老年期。人生周期的每一个阶段都包含着生理上的发育和许多社会任务。生命周期理论将人的生命过程看作是一系列生命事件的排列集合,人在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将经历重要的生命事件,而这些生命事件的发生将对个人的成长过程产生重大的影响,这些生命事件只有按其应有的时间规律发生,个人才能健康地成长,很好地完成个人的社会化和人生经历。这些重要的生命事件如:年少时父母的抚育,成人时婚姻的进入,中年时儿女的教育,老年时子女的陪伴。该理论认为个人在社会化的过程中会按照其应该的顺序进入不同的阶段,应该为体验不同的生命事件做好准备,因此当任一阶段应该发生的生命事件缺乏或发生顺序颠倒时,个人可能会因没有事先做好适应的准备而严重影响个人的正常生活,使其可能不能很好地完成人生经历。

mily life cycle)最早由希尔和汉森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主要代表人物有希尔、杜瓦尔、罗杰斯等。杜瓦尔认为,家庭如同个人的生命,有其生命周期并面临着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任务。家庭生命周期是个复杂的人口统计学变量。家庭本无生命,但其成员赋予了它生命。在家庭中,家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互动的动态系统,它随时都有改变和调整的可能性。一个家庭的生命周期如同人的生命历程一样,需要经历从形成到解体的发展过程。一个家庭的形成是以夫妻关系的正式确立为标志的,当一对夫妇正式结为夫妻,那么我们可以说一个家庭开始诞生,每个新的家庭会随着孩子们的相继出世而逐渐扩展,随着孩子的成长逐渐成熟,同时又随着家庭成员的相继离巢而逐渐缩小,直至夫妇二人的相继离去而逐渐消亡,我们将一个家庭从形成到消亡的整个过程称为家庭的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是家庭按照一定的轨道形成、发展、分裂出新家庭,直至母家庭消亡的全过程。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通常以孩子作为关键人物,根据孩子的成长变化研究家庭结构及功能的改变,一般可以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六个阶段:家庭的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不同阶段家庭的发展任务不同。但不同阶段的需求得到满足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family life cycle)最早由希尔和汉森于20世纪30年代提出,主要代表人物有希尔、杜瓦尔、罗杰斯等。杜瓦尔认为,家庭如同个人的生命,有其生命周期并面临着不同发展阶段的不同任务。家庭生命周期是个复杂的人口统计学变量。家庭本无生命,但其成员赋予了它生命。在家庭中,家人之间的关系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互动的动态系统,它随时都有改变和调整的可能性。一个家庭的生命周期如同人的生命历程一样,需要经历从形成到解体的发展过程。一个家庭的形成是以夫妻关系的正式确立为标志的,当一对夫妇正式结为夫妻,那么我们可以说一个家庭开始诞生,每个新的家庭会随着孩子们的相继出世而逐渐扩展,随着孩子的成长逐渐成熟,同时又随着家庭成员的相继离巢而逐渐缩小,直至夫妇二人的相继离去而逐渐消亡,我们将一个家庭从形成到消亡的整个过程称为家庭的生命周期。家庭生命周期是家庭按照一定的轨道形成、发展、分裂出新家庭,直至母家庭消亡的全过程。家庭生命周期的划分通常以孩子作为关键人物,根据孩子的成长变化研究家庭结构及功能的改变,一般可以把家庭生命周期划分为六个阶段:家庭的形成、扩展、稳定、收缩、空巢与解体,不同阶段家庭的发展任务不同。但不同阶段的需求得到满足后,家庭才会继续存在并发展下去,否则家庭发展会陷入困境。家庭生命周期的转变和过渡阶段极易引起家庭成员的情绪变化和家庭关系的变化。家庭在各个阶段的发展过程中也会遭遇各种压力,可预期压力如子女入学、结婚组成家庭,不可预期的压力如家庭成员患病或发生意外等,这些压力处理不当会给家庭带来不同的困扰和危机。同样,对于家庭生命周期不同阶段所发生的家庭结构、家庭成员角色及关系等的改变,家庭成员适应与否直接影响着家庭功能的发挥。借助对家庭生命周期理论的研究,把家庭作为一个分析单位,将家庭成员及其行为和他们之间的关系看成一个整体加以研究,可以更好地理解家庭成员之间的联系、家庭成员处于不同家庭生命周期时的心理状态变化,揭示这些变化给家庭带来的影响;更清晰地了解家庭在发展过程的各个阶段会表现出的一般行为形态,及其在面对各种变化时可能出现的反应,有利于人们注意到个人、家庭与社会三个层次之间的变迁关系。

第6期。

[23]洪娜:“独生子女不幸死亡家庭特征对完善计生工作的启示——以苏州市吴中区为例”,载《南方人口》2011年第1期。

[24]査波、李冬梅:“上海市郊区独生子女死亡情况调查”,载《人口与计划生育》2005年第8期。

[25]王秀银、胡丽君、于增强:“一个值得关注的社会问题——大龄独生子女意外伤亡”,载《中国人口科学》2001年第6期。

[26]陈雯:“从‘制度’到‘能动性’:对死亡独生子女家庭扶助机制的思考”,载《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2年第2期。

[27]孔祥利:“风险社会视角下失独家庭的政策支持机制——实践困境及范式转换”,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

[28]洪娜:“独生子女不幸死亡家庭特征对完善计生工作的启示——以苏州市吴中区为例”,载《南方人口》2011年第1期。

[29]郭熙保、尹娟:“对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反思”,载《理论月刊》2005年第11期。

[30]高可:“宏观视域下的我国失独问题理论初探”,载《中州大学学报》2013年第3期。

[31]蒲俐虹、王文涛:“风险社会理论视角下的中国‘失独家庭’研究”,载《今日中国论坛》2013年第7期。(www.xing528.com)

[32]刘波、袁喆:“失独家庭经济扶助政策困境及其矫正——基于广东省21个市计生特殊困难家庭扶助政策的分析”,载《湘潭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6期。

[33]穆光宗:“‘独生子女’风险论”,载《绿叶》2009年第8期。

[34]赵仲杰:“城市独生子女伤残、死亡给其父母带来的困境及对策——以北京市宣武区调査数据为依据”,载《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9年第2期。

[35]吴石英、周剑:“独生子女死亡困境分析”,载《长春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3期。

[36]杨宏伟、汪闻涛:“失独家庭的缺失与重构”,载《重庆社会科学》2012年第11期。

[37]周沛、周进萍:“独生子女风险及其保障研究”,载《社会科学研究》2009年第1期

(二)在本书中的应用

(二)在本书中的应用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为分析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相关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启发,在家庭生命周期中,当父母步入老年进入到需要子女陪伴和养老的阶段时,子女的离世这一不可预计的事件的发生,使得空巢阶段提前出现,父母失去了子女陪伴和养老的重要阶段过程,失独父母可能会因为没有事先做好适应的准备而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不能很好地完成剩下的人生经历。

家庭生命周期理论为分析失独家庭社会救助相关问题提供了理论支持和启发,在家庭生命周期中,当父母步入老年进入到需要子女陪伴和养老的阶段时,子女的离世这一不可预计的事件的发生,使得空巢阶段提前出现,父母失去了子女陪伴和养老的重要阶段过程,失独父母可能会因为没有事先做好适应的准备而严重影响正常生活,不能很好地完成剩下的人生经历。

根据失独之后家庭状况的阶段性特点可以将失独家庭分为三个时期:失独初期、失独中期、失独后期,在不同的时期,失独家庭的状态、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根据失独之后家庭状况的阶段性特点可以将失独家庭分为三个时期:失独初期、失独中期、失独后期,在不同的时期,失独家庭的状态、需求存在一定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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