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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法治的意义-农村法治基础研究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农村法治是一个令人耳熟能详但其基本含义尚需进一步讨论和确定的词语。在中国农村实现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没有农村法治,依法治国必将是残缺不全的;没有实现农村法治,就不能说我国已经完全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农村法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子系统,它的空间效力自然及于地域广阔的中国农村。因此,专门以中国农村为效力空间的农村法治研究和法治实践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

乡村法治的意义-农村法治基础研究

农村法治是一个令人耳熟能详但其基本含义尚需进一步讨论和确定的词语。笔者认为,所谓农村法治,是指在维护国家法治统一的前提下,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农村的各项事务,以保障农业经济的持续发展和广大农民的正当利益,进而为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的社会主义法治子系统。它植根于我国不断推进的社会主义法治现代化的建设进程,因而,在我国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占据着特殊而重要的地位。农村法治的基本要求是“要以体现人民意志、反映社会经济规律和自然规律的法律来治理农村;无论是政府对农村的调控,还是农村经济组织、农户和农民的各项活动,都应当纳入规范化的法制轨道[1]。对此,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理解:

(一)农村法治是我国社会主义法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治国方略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的适时提出和在我国《宪法》中的正式确立,使得“法治”和“依法治国”成了我国制度文明发展过程中的关键词,深刻影响着国家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所谓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中,关涉广阔农村发展的国家和社会事务,关系广大农民切身利益的经济文化事业,作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离不开法律的确认、规范与保障,理应纳入法制化的轨道,融入依法治国的伟大进程。在中国农村实现法治,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础。没有农村法治,依法治国必将是残缺不全的;没有实现农村法治,就不能说我国已经完全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农村法治是以我国的广阔农村为适用范围的区域法治系统

一部法律,乃至于一个法治系统,首先要考虑的就是它的空间效力问题,即它能够在多大的地域空间范围内发挥作用。农村法治作为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的一个子系统,它的空间效力自然及于地域广阔的中国农村。在法学理论上,在一个国家法治统一的背景下以地域差异论法治,并不能像区域经济那样容易获得人们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具体到中国法治建设的实际情况,我们又不能不谈农村法治,因为作为农业生产和农民生活的主要空间和活动场所的中国农村,其法治建设的薄弱又确实是推进依法治国进程、提升我国法治化水平的重要制约因素。与此同时,以广袤而复杂的中国农村为基础形成的民间传统和文化背景中,又实实在在地存在着民间法优于国家法、习惯法优于制定法、道德优于法律等非正式约束替代正式约束的现实问题。尽管我们不能一概否定非正式约束的存在合理性,但它确实是阻碍国家法律获得国民认同、有效推进国家法治统一和建设进程的关键因素。因此,专门以中国农村为效力空间的农村法治研究和法治实践具有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2](www.xing528.com)

(三)农村法治以维护农业生产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为根本

众所周知,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靠农业,农民的各种物质文化生活需要的满足也主要靠农业,农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是不可动摇的,国家必须始终把农业放在国民经济发展的首位。但是,农业不同于工业,既受市场风险制约,又受自然风险限制,是国民经济中社会效益高而自身效益低的弱质产业。无论在商品市场的竞争中,还是在经济资源的竞争中,常常处于比较软弱和不利的地位。因此,充分运用法律手段,深化农村土地改革,发展农业生产力,推进农业现代化,促进农业经济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巩固和加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自然成为农村法治建设的根本任务。巩固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性地位,也就巩固了农村的经济发展和农村的社会稳定。

(四)农村法治以保护广大农民的正当利益为重心

无论是农业生产的持续发展,还是农村社会的长期稳定,关键取决于广大农民的正当利益是否能够得到持续而有效的保护。因为农民正当利益的实现直接影响着他们农业生产积极性的发挥,关系着农村社会稳定的大局。在崇尚民主与法制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平等、独立和自由是包括农民在内的广大市场主体的应有法律地位,这种法律地位的平等性恰恰是实现各自正当利益的基本保障和前提。因此,我国的农村法治建设必须紧紧围绕城乡居民的利益关系调整这一核心环节,必须通过各种法律途径切实保护广大农民的正当利益。保护了农民利益,就是保护了农民的积极性,也就是保护了农业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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