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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少侵犯行为的方法——《社会心理学》的成果

时间:2023-08-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实践表明,“大锅饭”的收入模式并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在收入分配上适度扩大差别性,有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然而,差别过大,少数人占有过多社会资源,就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这种生活质量上的悬殊会使广大人群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其产生嫉妒、不满及仇恨等不良情绪,抢劫、绑架等严重的社会案件就会急剧增加,继而引发更为强烈的社会动荡。

减少侵犯行为的方法——《社会心理学》的成果

(一)移情能力的培养

移情是指当一个人感知到对方的某种情绪时,他自己也能体验到相应的情绪,即能够体察到他人的情绪状态,并产生共鸣。移情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识别和感受他人的情绪、情感状态;二是能在更高级的意义上接受他人的情绪、情感。

社会心理学家米尔格拉姆在其著名的权威—服从实验中发现,受害者痛苦状况的反馈越直接,人们也就越难以服从命令对别人实施伤害性的电击。另一方面,个人对别人的痛苦状况体会得越深刻,就越倾向于抵御外在压力,拒绝服从去伤害别人。移情对于侵犯行为的抑制作用,已经为犯罪学研究所证实。犯罪心理学家发现,让性暴力犯罪者观看他所侵犯的受害者痛苦反应的录像,可以有效地降低其重新犯罪的可能性。而没有看录像的对照群体,重犯率显著高于看录像的实验组。而费希巴赫等人的长期系统研究也表明,移情能力与侵犯行为之间是负相关的关系,移情能力越高,也就越不容易对别人采取侵犯行为。社会心理学家建议,移情能力的评价和培养应成为罪犯改造的一个重要步骤。

有研究表明,小学生在移情能力上得分高,则教师评定其出现的侵犯行为很少;移情能力得分低的则表现出很高的侵犯性。在一项研究中,高攻击性的11~13岁的少年犯参加了为期10周的移情训练后,他们的敌意和攻击性明显减少,对9~11岁儿童的移情训练也获得了同样的结果。

家长和老师可以通过培养儿童的移情能力降低其侵犯性。日常生活中易于运用的角色扮演方法,是培养移情能力的良好方法。角色采择是个体自我发展的重要机制,儿童通过扮演某个重要他人的角色才能逐步地学会身临别人所处的情境,暂时充当别人的角色,真实体验别人在一定情境下的内心状态。家长在强调指出儿童侵犯性行为带来的不良后果的同时,也要注意引发儿童移情,培养其同情心,让儿童把自己置于受害者的地位,设身处地地体会受害者的痛苦,想象受害者的痛苦、难受的感觉心情,产生对受害者的“感情共鸣”。这是从根本上消除儿童侵犯性的一种好办法。

尽管多数研究者认为,具有侵犯性的儿童或成人,比起那些不具侵犯性的儿童或成人,被假定为具有较低的移情能力,但是,洛维特(Lovett,2007)等人通过综述17个关于移情和侵犯之间关系的研究,结果得出,儿童侵犯和低移情的关系并不是很稳定,然而,成人的侵犯和低移情的关系得到了证实。

(二)成熟个性的培养

不同领域的心理学家,由于研究的着眼点不同,对成熟个性的理解也有一定差异。但心理学家在成熟个性的内涵上看法比较一致。犯罪心理学家强调,个性成熟者的自我意识和控制水平较高,对别人侵犯的可能性也越小。犯罪心理学家强调的成熟个性特征主要有:(1)有道德责任意识和成熟的敏感性;(2)关心别人的福利和得失:(3)不保留敌意与怨恨;(4)不歪曲现实。不成熟的个性特征则与此相反。

研究表明,个性不成熟者自我意识水平较低,倾向于运用侵犯的方式来达到目的。此类个体运用社会允许的方式满足自己需要的能力较低,缺乏客观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控制能力,因而运用突发性、破坏性、侵犯性行为方式满足自己需要的可能性大大增加。

其中道德水平是成熟个性的核心标志。心理学家斯普林撒尔(Sprinthall,1981,参见金盛华,1995)等人在《教育心理学》一书中引用了能说明这一问题的研究。

该研究用心理学家柯尔伯格(Kohlberg)的道德发展阶段作为对被试道德水平的衡量手段,然后考察不同道德水平的被试在米尔格莱姆式权威服从实验上实施侵犯行为的差异。研究的结果证明,道德发展水平处于第一至第四阶段上的被试拒绝服从权威而没有对别人施以伤害性电击的比例仅有13%。也就是说,道德水平停留在惩罚与服从定向阶段、工具性相对主义定向阶段、人际协调定向阶段、维护权威或秩序定向阶段这四个阶段的被试,在知晓自己的行为将会伤害别人的情况下,其抵抗外在权威力量影响的能力很小。

与前四个阶段形成鲜明对照的是,道德发展水平达到第五和第六阶段的被试,拒绝服从权威而没有对别人实施伤害性电击的比例高达73%。道德发展的第五阶段为社会契约定向阶段,第六阶段为普遍道德原则定向阶段。道德发展达到这两个阶段后,人们开始以一般的道德原则来指导自己的行为,而外在的影响则退居次要位置。因此,在米尔格莱姆式的实验中,虽然有权威的指示但大多数被试仍拒绝对别人实施伤害性的侵犯。

个人的道德发展水平越高,就越倾向于体察他人的感受;道德发展水平越低,就越倾向于忽视他人的感受。个人道德水平的提高,会减少侵犯行为的发生。

(三)宣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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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犯的本能论者,无论是弗洛伊德还是洛伦茨,都倡导侵犯的宣泄。宣泄(catharsis)的基本假设是,侵犯性的精神能量是一个常数,能量聚集越多,其发生侵犯性行为的可能性愈大。若这些不良情绪得以合理宣泄,就可以减小其侵犯性的强度,攻击行为也会随之减弱。一切实际的侵犯行动或在想象中实施的侵犯行为,都可以使侵犯性的精神能量得到释放,从而减少侵犯性冲动,达到减少侵犯行为的目的。

随着挫折—侵犯理论广为人们所接受,人们开始将这一理论同宣泄联系起来,认为人们一旦为挫折的情境惹怒,愤怒的情绪状态就会作为一种有侵犯危险的心理准备而存在。被激起的愤怒情绪必须得到宣泄,才可以有效地降低人们的侵犯性。

宣泄对于减少侵犯的作用,得到了大量事实证据的支持。心理学家霍坎逊(Hokanson,1961)研究发现,受到假被试(实验助手)侮辱的被试被激怒后,其生理水平发生改变:血压升高,心跳加快,处于一种高唤起水平的攻击准备状态。此后实验安排部分被试有机会电击侮辱他们的假被试。另一部分作为控制组则没有这样的机会。过后的生理测量表明,实际施行了攻击行为后的实验组被试血压回降,心跳恢复正常,生理紧张性下降,表明高唤起水平的攻击准备状态已经消失。而没有实施攻击的控制组被试,攻击准备状态则依然存在。

进一步的研究表明,想象的攻击行为和观察他人攻击也具有宣泄的作用。心理学家杜博(Doob,1972,参见金盛华等1995)进行过这样一项实验。研究者将被激怒的和未被激怒的被试分为三组。对第一组的操作是让他们有机会电击激怒他们的人;第二组则为目睹实验者对激怒他们的人实施电击;第三组为控制组。研究结果发现,三组被试在后一阶段对别人施以电击攻击时,被激怒的被试中,原先已对别人实施电击的第一组实施的电击最少,目睹实验者电击的第一组居中,控制组最多;而未被激怒的被试中,控制组最少,已对别人实施过电击的第一组居中,目睹实验者电击的第二组实施了最多的电击,如图8-10所示。

图8-10 实践的宣泄和学习作用

结果表明,对于被激怒的被试,自己先实施攻击产生了宣泄作用,因而减少了后继的攻击冲动;而目睹别人实施攻击也有代偿性的宣泄作用。但对于未被激怒的被试,先进行攻击和目睹别人攻击引起的不是宣泄作用,而是学习和强化作用,因而再次实施攻击时其强度反而高于控制组。最新的实验研究也证明,通过想象侵犯目标的实现(goal-fulfillment)可以降低侵犯的发生的可能性(Denzler和Liberman,2009)。

必须强调,宣泄是针对已经产生了对一定对象的侵犯准备而言的。对于未产生愤怒攻击准备的人,想象、目睹别人实施侵犯行为,可能反而会更增加侵犯的危险性。

(四)社会公平的建立

从古至今,公平性一直是人们所追求的目标。在现代社会中,完整的社会公平体系包括权利公平、规则公平、分配公平、社会保障公平等方面。其中,分配公平是社会公平中的重要内容,社会财富(包括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分配的合理性往往是人们评价一个社会是否公平的核心依据。

由于人类作为被试的不可控性,生物心理学家布鲁斯南和德瓦尔(Brosnan和DeWaal,2003)用卷尾猴作为被试进行实验研究,探究高级灵长类动物对不公平现象的反应。在实验中,研究者给一对猴子每只各一个代币,它们可以用代币从人类实验员那里换取报酬(黄瓜或者是猴子更喜欢的葡萄)。其实验条件有四种:第一种是平等条件,两只猴子都得到黄瓜;第二种是不平等条件,一只猴子得到葡萄(高价值的报酬),另一只猴子得到黄瓜(低价值的报酬);第三种是努力对照条件(effort control),一只猴子没有付出努力(没有换代币)就获得葡萄,而另一只猴子用代币只能换得黄瓜;第四种是食物对照条件(good control),一只猴子用代币换得黄瓜后,发现在另一只猴子常待着的地方放有葡萄。

结果发现,猴子出现了拒绝行为。研究者把猴子的拒绝行为分为两类:一种是拒绝归还代币,一种是拒绝接受提供的低价值报酬。从图8-11中可以看出,在后三种实验条件下,猴子在遭受到不平等待遇后的拒绝行为明显增加。这一现象可用“相对剥夺理论”解释。美国心理学家亚当(Adam,1965,参见刘磊2001)认为,人们总将自己所做的贡献和所得的报酬进行比较,如果这两者之间的比值相等,双方就都有公平感;否则,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特德·古尔(Gurr,1970,参见Worchel,2000)认为,粗略地讲,“相对剥夺”和“挫折”的含义相当。当个体认为该得到的东西没有得到时,就会产生相对剥夺感,由此体验到各种负性情绪,做出各种拒绝行为。

图8-11 猴子拒绝不公平的报酬

在人类社会中,许多情况都会导致相对剥夺的产生,如社会各阶层贫富差距的拉大。实践表明,“大锅饭”的收入模式并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在收入分配上适度扩大差别性,有助于提高经济增长的效率,促进社会财富的积累。然而,差别过大,少数人占有过多社会资源,就会对经济增长产生负面影响。这种生活质量上的悬殊会使广大人群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使其产生嫉妒、不满及仇恨等不良情绪,抢劫、绑架等严重的社会案件就会急剧增加,继而引发更为强烈的社会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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