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楚学论丛:秦人改造婚嫁吉日

楚学论丛:秦人改造婚嫁吉日

时间:2023-08-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而在此之前,从九店建除到睡乙简“除”篇的变化,就已经隐含了秦人的影响甚至是改造之意。首先,后者虽仍属楚系建除,但其婚嫁吉日的直神所在却已发生变化。如此不仅改变了楚人阅读建除简文的习惯,使之与秦人趋同,也方便了部分秦移民采用楚系建除来择日,可视作战国末期在故楚地的秦楚文化双向渗透的缩影。

楚学论丛:秦人改造婚嫁吉日

马志亮

秦昭襄王中期,秦军主力连续向楚国发动强大攻势,尤其是“(秦昭襄王)二十九年(前278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郢为南郡,楚王走”。郢都沦陷,楚顷襄王被迫东迁陈,楚国丧失了西部大片国土。而秦国在征伐的过程中,照例也向新占楚地进行了移民活动,其见载者即有两次:“二十七年,错攻楚。赦罪人迁之南阳。”“二十八年,大良造白起攻楚,取鄢、邓,赦罪人迁之。”[1]在此后的半个多世纪中,秦国为巩固自己对新战区的统治,必定继续采取赦罪、赐爵等优惠政策,向南郡等故楚地源源不断地输出关中秦人,秦文化也随之南下,当地故文化已丧失独立发展的土壤,其与秦文化合流的局面也是不可避免的。

刘乐贤先生曾以“建除”“丛辰”和“咸池”三种材料为例,分析秦楚系选择术的区别与联系,最终得出秦系选择术获胜的结论,并推测:“睡虎地秦简《日书》的编抄恐怕不只是出自墓主人‘喜’的个人爱好,也可能含有地方官吏整肃风俗即以秦俗改造或替代楚俗的意图。”刘先生还进一步指出这种“改造”在文本上的反映:“它对秦系选择术的记载,往往比对楚系选择术的记载准确。”[2]可惜其并未详细论证秦俗如何改造楚俗的具体过程,相关研究尚有继续深入的空间。今笔者不揣浅陋,以秦楚日书皆见的“建除”选择术为例,选取其中材料相对完整的婚嫁吉日为突破口,揭示楚系建除的婚嫁吉日在秦文化影响下的变化过程,希望能对刘先生的风俗文化“改造”说有所补益。

所谓“建除”选择术,简单来说,即以建除十二神配位记日的十二地支,来占卜具体日期做某些事情的吉凶祸福,《史记·日者列传》和《淮南子·天文训》对其皆有记载,至今仍是民间信仰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出土的秦楚简中,涉及建除选择术的材料,按时代顺序,有九店楚简日书“建除”篇,天水放马滩秦简日书甲、乙种的“建除”篇,睡虎地秦简日书乙种的“除”篇、甲种的“除”与“秦除”篇(以下简称九店日书、放简日书和睡简日书、睡乙简“除”篇、睡甲简“除”篇)。上述六篇“建除”日书,按其文化因素可分为秦楚两系。其中,九店楚简日书出自江陵九店M56[3],是目前仅见的楚国日书,故其“建除”篇自然可视为楚系建除的代表。放简日书出自西北秦人故地,秦文化因素纯正,其“建除”篇是无可争议的典型秦系建除。而囿于地域与时代,睡简日书则不可避免地掺入了楚文化因素,其中的四个“建除”篇[4],已有学者认为甲、乙种的首篇“除”应归入楚系建除[5],不过这两种建除系统存在密切联系也是不争的事实[6]

为厘清睡简日书中秦、楚两系建除的纠葛并揭示二者融合的结果,故除将上述三简中日书的建除部分列表说明外,还引入时代稍晚的孔家坡汉简日书“建除”篇相关内容加以比较研究。

表1 秦、楚、汉简《日书》建除婚嫁择日对比表

续表

观表1可知,典型的楚系建除婚嫁吉日是“建日”、“寍日”、“城(成)日”和“日”,典型秦系建除婚嫁吉日则是“平日”,而在秦楚文化因素交融的睡简日书中,其建除择日系统稍显复杂,尚需分析。

李家浩先生指出:睡简日书甲、乙种首篇“除”皆是“楚除”,“可能是楚国的建除、丛辰发展到战国晚期后,把这两种数术糅合在一起的一种形式”。[7]由表1可知,属于楚建除系统的睡简日书甲、乙种首篇的“除”,其婚嫁吉日分别是“阴日”和“赢、阳之日”、“作、阴之日”、“成、决光之日”、“复、秀之日”。依据表2,将之转换为纯粹的建除日称,则分别对应“彼日”和“赢日”、“作日”、“成日”、“复日”。

表2 睡简日书甲、乙种“除”篇建除、丛辰十二直对应表

(阴影部分代表建除婚嫁吉日)

而由表2可知,在睡简日书的楚系建除中,“彼”和“作”的序次相同,且已知睡甲简“除”篇的形成年代又晚于睡乙简“除”篇[8],说明前者的婚嫁吉日是在后者的基础上减少了三天。这种由多到一的变化,除楚系建除自身发展演变的原因外,很可能还受到秦移民的影响,甚至包含秦地方官吏改造的因素:依据秦建除系统中婚嫁吉日只占一直的传统,精简了楚人略显繁冗的嫁娶吉日。

而在此之前,从九店建除到睡乙简“除”篇的变化,就已经隐含了秦人的影响甚至是改造之意。首先,后者虽仍属楚系建除,但其婚嫁吉日的直神所在却已发生变化。

表3 楚、秦、汉建除十二直对比表

(注:表中阴影代表婚嫁吉日)

九店建除的“日”“城日”两个婚嫁吉日,尚与睡乙简“除”篇的“赢日”“成日”相同,但“建日”和“寍日”却已被“作日”和“复日”所取代。这或许与楚建除系统的自身变化有关,却也不排除秦文化影响甚至改造的因素。其次,也是最重要的一点,从睡乙简“除”篇简文的十二直与干支排列顺序来看,睡乙简“除”篇虽然仍沿用楚系的建除十二直名,且正月建辰,但在简文书写时,不同于九店楚简的以“建于辰”为简首[9],却将“”提至简首[10],其在正月正对应寅日,形成了实际阅读中的正月从寅日始起,而秦系建除正是自正月寅日起建。如此不仅改变了楚人阅读建除简文的习惯,使之与秦人趋同,也方便了部分秦移民采用楚系建除来择日,可视作战国末期在故楚地的秦楚文化双向渗透的缩影。这种双向渗透不仅体现在民间信仰上,而且还直观地表现在了当地的墓葬之中。比如在秦军占领江陵地区不久下葬的九店M487秦墓,“在葬制方面葬制方面采用秦人旧俗,而葬器则采用江陵当地现有的楚式器物”。再如时代稍晚的王家台M15楚墓,其随葬的陶器“兼有秦楚两种特征”。更有甚者,较为可靠的秦代墓擂鼓台M1、周家台M30,虽其随葬器物组合器型已皆典型秦式,但仍在漆木生活用器上保留了“明显的楚文化色彩”。[11]另外,在楚国墓葬中广泛使用的青膏泥,也被秦人所采纳,不仅在四川、河南等秦楚交界地带的秦墓中广泛使用[12],还深入到了关中秦人腹地,如秦都雍城附近的洪塬M1三鼎士级墓,其“椁室盖板之上和底板下均发现有青膏泥”[13],其时间早至春秋中期,即秦楚最初建交时期。因青膏泥良好的防腐和防水效果,这一材质还被运用到了其余各类大墓甚至秦王陵之中[14],堪称楚国对秦国影响最为深远的的墓葬文化输出。

不过就总体而言,还是秦文化对楚文化的渗透甚至是改造占据了主导,因为秦人的军事占领与文化整合政策,占领区楚人的“秦化”显然是不可避免的。这在当地墓葬中的最显著体现是秦汉之际至汉初的扬家山M135,此墓为典型秦化楚人墓,其级别较高,“随葬有铜礼器群,但铜礼器均为秦式,铜礼器组合方面略具楚风,保留了楚文化的传统……惟器物几乎全为秦式器,仅有一件较特殊的铜釜甑具楚式器物特点”。这表明,“江陵地区的楚人到秦代至汉初时已全面接受了秦文化,墓葬器物所反映的文化面貌已完全是秦文化,楚文化在墓葬器物中仅只剩下一些十分微弱的遗痕。此墓反映了秦文化已完成了对江陵地区楚人的文化改造”。[15]

秦自白起入郢之后,即以此楚旧都为中心,开展了基于军事占领上的文化改造整合,希图将占领区故楚民众彻底纳为秦之编户齐民。不过,由于秦文化本身并未取得对于关东六国文化的绝对优势,所以其文化改造政策往往需要依赖政令来强制推行,其难度之大可想而知,故而即便是秦军的重点驻军移民区域,对故楚民的秦化改造也必然是困难重重、旷日持久的,更遑论对非核心占领区的故楚民了。从已发掘的墓葬情况来看,秦人在距故楚都纪南城较远的地区“并没有或未能强制推行秦文化、使楚遗民社会和文化全面秦化的政策”,当地“楚遗民文化仍然循原有轨迹继续向前发展”,[16]这种亲楚的文化归属感,不可避免地会波及秦核心占领区的故楚民,迟滞其对外来秦文化的认同,进而阻遏秦军对楚东地的军事打击,甚至威胁秦对纪南城周围地区的有效统治。而当地的秦政权为了应对这一危局,必然要在加强军事手段的同时,对其可控占领区的故楚民实施更严格的秦化改造政策,斩断其与旧邦的文化纽带。这从睡虎地秦简《语书》中充斥着对“乡俗”的警惕与迫切改造之心上就可深刻体现。

这是一封秦王政二十年(公元前227年)的郡守文告,由南郡郡守滕发给本郡各县、道,认为乡俗“或不便于民,害于邦”,“是以圣王作为法度,以矫端民心,去其邪避(僻),除其恶俗”。但似遭楚遗民抵制,“私好、乡俗之心不变”,故滕责令各地方官吏严加查处检举,还要“令人案行之,举劾不从令者,致以律,论及令、丞”。[17]

此时的南郡,其主要地区已被秦国占据半个世纪,但此前一年仍然“南郡备警”。[18]亲楚势力意图光复故地,而当地秦政权也在积极进行军事准备的同时,加大了对所谓“乡俗”(即当地旧有楚文化风俗)的改造力度。此时的秦人已经更加深切地意识到了文化整合对于巩固自身在占领区统治的重要意义,故而对于楚建除等故楚日书类文本,因其深刻影响当地基层楚遗民的生活与信仰,自然也会被纳入大力秦化改造整合之列。

大概睡甲简“除”篇就是在这种对核心占领区故楚民全面严加管控的背景下,最终完成的楚系建除定本。刘乐贤先生即曾说过:睡乙简“除”篇比较原始,而睡甲简“除”篇“则可能是定型以后的本子”,其形成年代可能略晚。[19]秉承秦廷改造“乡俗”的指示,秦地方官吏很可能在当地楚遗民中推广这套新的“楚”系建除,其具体力度与成效尚不得而知,但从时代属于汉初、地域归属故楚的孔家坡汉简日书“建除”篇的情况来看,当地的秦官吏至少完成了对楚系建除的文本改造任务,最重要的证据就是:楚系建除十二直名已然全面被秦系直名所取代(见表3)。而且不仅是建除系统,伴随着秦统一和全国性的宗教与民间信仰整齐工作,[20]整个秦系选择术取得了全面胜利。

不过从孔家坡汉简日书“建除”的婚嫁吉日来看,秦亡后,当地的楚系建除有所反复。该简的建除婚嫁吉日不限于秦人传统的“平日”,还增加了“收日”和“闭日”。尤其是其中的“闭日”,其正月所直地支,竟与楚系建除的睡乙简“除”篇的婚嫁吉日——“复日”——相同(见表3)。这也进一步表明:虽然半个多世纪以来,秦人坚持不懈地在故楚地推行文化信仰整合与改造政策,但至少在其边缘占领区,仍保有相对独立发展的故楚文化遗存,故而迟至西汉初年,楚文化在故楚居民中的影响犹存。(www.xing528.com)

不过这并不能掩盖秦人对当地民间信仰改造甚至是替换工作取得卓著成效的事实。首先,上文已提及,楚系建除名完全被秦系直名取代。其次,尚见于睡虎地秦简楚系部分的“祭”字也已经被秦人常用的“祠”字所取代。再次,故楚居民已然接受了秦系的嫁娶吉日——“平日”,旧传统的吉日也大多被舍弃。[21]换句话说,楚人旧传统的回潮,是建立在受秦文化影响甚至是秦人改造的基础之上的。

(作者单位:中信建筑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注释】

[1](汉)司马迁:《史记》卷五《秦本纪》,中华书局,1959年,第213页。案:战国秦自商鞅变法后,随着国力的增强和人口的激增,秦人在加强东扩的同时,也开启了输出人口之路,其目的也逐渐由最初的巩固军事占领成果向吸纳改造新附民转变,为其建设大一统政权做准备。而这一转变在文献记载上的体现,恰恰对应于白起入郢前后。此前秦国的扩张势头相对平缓,输出移民也主要为了巩固边防,输出秦民的同时驱逐原有居民的情况时有发生,对此《史记·秦本纪》多有记载:惠文君八年,樗里子伐曲沃,“尽出其人,取其城地入秦”;惠文君十三年,“使张仪伐取陕,出其人与魏”;昭襄王二十一年,“错攻魏河内,魏献安邑,秦出其人,募徙河东赐爵,赦罪人迁之”。但以白起入郢为界,此后秦人面对急剧扩张的领土,仍然募迁秦民,却不再“出其民”,而是令秦移民与当地遗民杂处交融,吸纳其遗民为秦之编户齐民,为迎接统一多民族的秦帝国的到来做好准备工作。为此,秦人除了要加强对新占区遗民行政、军事、社会组织上的管控之外,尚需尽力对原居民的风俗文化进行秦式改造,因为只有取得了当地人的文化认同,才能真正地变新附民为“新秦民”,消除其敌对心理,为秦所用。

[2]刘乐贤:《楚秦选择术的异同及影响——以出土文献为中心》,《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

[3]该墓属于战国晚期早段,无论从地理位置,还是器物组合、形态特征来看,都足以证明其为楚墓。详见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九店楚简》,中华书局,1999年,第2、162页。

[4]分别是日书甲种的“除”“秦除”篇以及日书乙种的“除”“徐”篇,其中“徐”篇因文字颇有残损且行文相对简略,并未涉及婚嫁吉日,故不纳入本文讨论之列。

[5]李学勤:《睡虎地秦简〈日书〉与楚、秦社会》,《江汉考古》1985年第4期。刘信芳:《秦简中的楚国〈日书〉试析》,《文博》1992年第4期。李家浩:《睡虎地秦简〈日书〉“楚除”的性质及其他》,载氏著《著名中年语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63—387页。

[6]据刘乐贤考证,“楚系和秦系十二直中有一大半或者完全一致,或者读音相近”,见刘乐贤:《楚秦选择术的异同及影响——以出土文献为中心》,《历史研究》2006年第6期。

[7]李家浩:《著名中年語言学家自选集·李家浩卷》,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368页。

[8]详见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第318页。

[9]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北京大学中文系:《九店楚简》,中华书局,1999年,第46页。

[10]陈伟主编:《睡虎地秦墓简牍》,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514页。

[11]尹弘兵:《江陵地区战国晚期至秦代墓葬初探》,武汉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第81—82页。

[12]详见尚志儒:《秦国小型墓葬的分析与分期》,《考古与文物丛刊(第三号)——陕西省考古学会第一届年会论文集》,《考古与文物》编辑部,1983年。

[13]西安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宝鸡陈仓区博物馆:王志友、董卫剑:《陕西宝鸡市洪原村一号春秋秦墓》,《考古》2008年第4期。

[14]可参韩伟:《略论陕西春秋战国秦墓》,《考古与文物》1981年第1期;骊山学会:《秦东陵探查初议》,《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4期。

[15]尹弘兵:《江陵地区战国晚期至秦代墓葬初探》,武汉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第74、83页。

[16]尹弘兵:《江陵地区战国晚期至秦代墓葬初探》,武汉大学硕士论文,2005年,第87页。

[17]陈伟主编:《睡虎地秦墓简牍》,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30页。

[18]陈伟主编:《睡虎地秦墓简牍》,武汉大学出版社,2014年,第11页。

[19]详见刘乐贤:《睡虎地秦简日书研究》,台北文津出版社,1994年,第318页。

[20]可参杨华:《秦汉帝国的神权统一——出土简帛与〈封禅书〉〈郊祀志〉的对比考察》,《历史研究》2011年第6期。

[21]至于不同以往的“收”日的出现,应当是出于建除系统在汉代的新发展。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