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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经济地位与作用的客观分析

时间:2023-08-0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资本主义制度下,许多国家也建立了一些国有企业,但是,那里的国有企业的定位和作用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着根本的区别。我们发展国有经济就是着眼于它最能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保证全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组成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

社会主义制度下国有经济地位与作用的客观分析

有人提出我们建立国有经济到底为了什么,国有经济到底如何定位?他们说,在从计划经济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创造财富的主体必然从政府转向居民和企业,政府只能是创造环境的主体,说政府的职能只能提供公共产品。有的学者一再重复这一点。这些说法究竟对不对?

的确,从我国实行改革开放以来,一些人一直对国有经济的重要地位和重要作用心存疑问。尽管经过30余年的改革,国有企业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它的活力和影响力大大增强,效益大大提高,但有些人对国有经济的优越性和大力发展的必要性仍持怀疑态度。这些不正确看法的主要原因是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缺少学习和受到现代西方经济学思想的影响,缺乏求真务实的思维方法。

实际上,这个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已经清楚地作了阐述。马克思主义认为,用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就是为了把生产力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排除周期性的生产过剩危机造成对生产力和社会财富的巨大破坏,推动社会财富的迅速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更大提高,个人获得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公有制就是全部生产资料归全体社会成员所有和共同支配,但全体社会成员必须要有一个有形的组织,代表他们具体去实行对全社会生产资料和生产过程的管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过程中产生过这样以代表全社会利益的名义出现的组织,这就是国家。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后,自然地就利用国家这个现成的形式,从根本上改造它,使它成为不是名义上,而是实质上的全体社会成员利益的代表,去实现对全社会生产过程的管理,所以,国家所有制就成为全社会所有制的具体形式。

资本主义制度下,许多国家也建立了一些国有企业,但是,那里的国有企业的定位和作用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有着根本的区别。我们看看资产阶级政治代表对此是怎样看的。

曾任美国总统的肯尼迪发表过如下的一段话,他说:“私人企业在我们现在的国家制度下,应当是我们的经济力量和政治力量的基础,这是我们对抗共产主义的唯一抉择,国家只应生产私人企业所不能生产的东西。”这里表述了国有企业在资本主义社会中的地位:(1)私有制是资本主义国家的基础,决不能削弱、动摇。(2)搞一些国有企业是不得已的,因为有些经济部门是私人企业不愿搞和不能搞的,国有企业的数量和范围必须限制在最必要的限度。西方经济学教科书重复着同样的说法,它们都是用市场失灵来解释政府干预和某些企业国有化的必要性的,其任务只是维持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的需要,以为私人企业制度的巩固和发展服务。

从上面的分析可以清楚看出,马克思主义经济学和社会主义国家与资产阶级经济学和资本主义国家的政治家们关于国有企业在经济发展中的定位是根本不同的。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国有经济不是弥补市场失灵,而是因为在社会化大生产条件下,公有制优于私有制,能促进社会生产力更快发展。我们发展国有经济就是着眼于它最能推动经济快速发展、巩固社会主义制度和保证全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有的人由于受到西方经济学的影响,失去了观察问题的正确立足点,完全按照它们的观点讲话,例如,“政府只能是创造环境的主体”的这种看法明显是不正确的。还有人更尖锐地说:“我们的所有制改革应这样进行,缩小国有企业的存在范围,使其仅仅作为矫正市场失效的工具而存在于公共物品生产领域、自然垄断行业和其他私人企业无力或不愿进入的领域。”有的人断然说:“政府的基本职能,说到底就是一句话:组织公共物品的供给。”可以明显看出这些观点都是直接来自于西方经济学教科书,远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

有的人不断质问国有经济的性质,他们问国有化是否等同于社会主义,并一再引证恩格斯如下一段话:“自从俾斯麦致力于国有化以来,出现了一些冒牌的社会主义,它有时甚至会堕落为某些奴才气,无条件地把任何一种国有化,甚至俾斯麦的国有化,都说成是社会主义的。显然,如果烟草国营是社会主义的,那么拿破仑和梅特涅也应该算入社会主义创始人之列了。”[1]

应该怎样确认国有经济的性质呢?历史上曾有过各种各样的国有经济,它们的社会性质只能由实行它的国家的性质决定。在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下,“现代国家,不管它的形式如何,本质上都是资本主义的机器,资本家的国家,理想的总资本家。它越是把更多的生产力据为己有,就越是成为真正的总资本家,越是剥削更多的公民”。因此,恩格斯强调指出:“无论转化为股份公司,还是转化为国家财产,都没有消除生产力的资本属性。”[2]

工人阶级夺得政权后建立的国家,其性质与历史上存在的国家相比发生了根本变化,它已不是资产阶级的总代表,而是成为全体社会成员的利益的代表。这时,“国家真正作为整个社会的代表所采取的第一个行动,即以社会的名义占有生产资料”,以实行“对物的管理和对生产过程的管理”。在这样的国家政权领导下建立的国家财产、国有企业就只能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可能是别的什么性质的企业。

如果是认真地讨论问题,那就应明确地提出,在我们国家,在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武装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国家所有制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应只是抽象地提出国有化不等于社会主义,这种提问题的方法在科学上是一种不严肃的态度,只能起动摇人们对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信任的作用。

国有经济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它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导地位,决定了我国多种所有制经济结构组成的基本经济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首先是由于它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这一点决定的。它代表着最先进的生产力,是新的生产力的创造者,从而在生产力的发展中起主导作用,通过它的发展武装其他所有制经济,带动其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它一方面通过自主创新,在科学技术发展上起带头作用,同时也可以吸收其他所有制经济中分散的科技成果,加以综合并运用到生产中去。

另外,主导作用也体现在社会生产关系方面,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最根本的一点就是它通过它的主导作用引领整个国民经济服务于最大限度地满足全体人民的需要,实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同时,社会主义国家机构借助于国家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引导社会迅速、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避免资本主义私有制的发展必然产生的周期爆发的生产过剩危机和金融危机,和由此带来的生产力的巨大破坏。

再次,国有经济在贯彻国家的宏观调控中起骨干作用。国有企业认真落实国家的各项经济发展和调整决策,这对增大整体国民经济的效益起着决定作用。例如,为了摆脱国际经济危机的影响而实行的经济刺激计划,银行等积极响应政府决策,大力增加贷款,配合国家财政措施,较快地实现了国家的政策目标。

所以,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方面,具有决定意义的就是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和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国有经济既是推动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决定力量,也是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的决定性因素,因为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和作用,决定着我国的其他非国有经济的经济成分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力量。国有经济是一种“普照的光”,它决定着其他经济的色彩。如马克思所说:“在一切社会形式中都有一种一定的生产决定其他一切生产的地位和影响,因而它的关系也决定其他一切关系的地位和影响。这是一种普照的光,它掩盖了一切其他色彩,改变着他们的特点。这是一种特殊的以太,它决定着它里面显露出来的一切存在的比重。”[3]

有的人说不能从数量上来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主张对十五大提出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说法加以改动,即把公有制为主体,改为公有制为主导,认为这是时代的需要,改革发展的需要,生产力发展的需要。因为,在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过程中,创造财富的主体必然是从政府转向居民和企业,居民财富和民间资本越来越多,政府投资将逐步缩小,民间投资将逐步扩大,居民财富超过国有经济是不依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发展趋势。

说不能从数量上来理解公有制的主体地位,这种看法一般地说并没有错,不能说公有制经济占50%以上就是主体地位,占49%就不是主体地位。我们强调公有制占主体地位本来也并不是单纯从数量上看问题的,而是从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来看的。公有制经济占主体地位,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有明确的说明,既包含在资产数量上占优势,同时包括它的主导地位和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决定性作用而言的。数量上的升降会因为多种情况发生或大或小的变化,但它在数量上必须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沿着有利于推动生产力强大发展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也就是能保持对整个经济的控制力和影响力。我们强调必须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绝不能削弱,实际含义就在于此。

提出上述问题的人,他们的真正想法实际上仍然是对社会主义公有制比资本主义私有制优越这一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缺乏信心。他们总是认为公有制比不上私有制更有效率,因而,他们的兴奋点总是容易向私有经济方面倾斜。这种看法的哲学基础就是人都是为了自己的私利而活动的,所以私有制更能调动个人的生产积极性;而公有制由于生产成果不直接与私人利益挂钩,所以它必然要泯灭个人的生产积极性,阻碍着劳动生产率的提高。这种看法是一种非常落后的认识,它丝毫不符合社会历史发展的实际,只不过是一种极狭隘的小生产者观念的主观臆断。

让我们对人类社会历史进步作点实证分析。资本主义制度代替了小私有者的生产,剥夺了他们的生产资料,把他们集中在一个屋檐下集体生产,产品不归他们所有,若按上述人的看法,这肯定比不上自给自足的小私有制更有效率。而实际上不是,恰恰是几十倍、几百倍地提高了效率。为什么?这恰恰是因为资产阶级剥夺了小生产者的生产资料,建立起适合生产力性质的生产关系。资本主义制度不是靠每个生产者握有属于自己的私有生产资料这种积极性推动生产力发展的,而是主要靠资本追求利润的巨大冲动和建立起适合生产力发展的企业组织——手工业工场,发挥分工和协作这种新的劳动方式的优越性,实现了劳动生产率飞速提高的。

随着机器大工业的发展,生产力也日益社会化,因此,原来的资本都作为私人资本独自经营的关系又与它不相适应了,单个私人资本又不得不抛弃这种存在方式,改变为股份公司的形式联合成社会资本。单个资本家也日益与它的私人资本分离了,交给另外的专门的经营管理者去支配,使所有权与经营权相分离,正是这一变革成为劳动生产率进一步飞速提高的决定因素。

为了实现劳动生产率的不断提高,占有的社会化程度必然会随之日益提高,这是已为全部人类历史发展实践证明了的一种自然规律。

占有社会化的最高形式就是全社会共同占有全部生产资料,这正是马克思得出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代替资本主义私有制论断的基本根据。这一结论既不是单纯出于意识形态考虑,也不是出于对资本主义的厌恶和人道主义的追求,而是揭示一种历史必然性,这已被全部人类历史发展实践所证明。

所以,正是这种客观规律显示,具有了社会化大生产这种新生产力的基础,社会主义公有制才能提供大大超过资本主义私有制所能提供的更高的生产率。

为什么一些人总是不相信公有制经济有更高的生产率呢?

一个重要原因是这些人看问题的局限性,缺乏宏观角度,只局限于从微观角度,从单个企业的角度看问题。不应该把眼光局限于某些国有企业微观效益上达不到应有水平,而漠视公有制在总体上的优越性所创造出的更大的效益,后者是更有决定性意义的,我们所以在总体上有着比资本主义国家更快的发展速度,决定于此。

怀疑国有经济的优越性的看法也有其现象根据,我国的国有经济在改革开放以来,经历了一个坎坷曲折的改革过程。

实行改革开放初期,国有企业的确暴露出本身管理体制上的一些弊端,包袱沉重、步履蹒跚、机制不活、效率低下,在与当时逐渐兴起的一些外资、私营企业,甚至一些集体企业相比,形象极为不佳,使社会主义优越性受到怀疑,公有制经济、国有经济被称为低效率的同义语。一个比较突出的例子是,在最困难的1998年,2/3以上的国有企业亏损,全国的国有企业获取的利润加起来不过213.7亿元,故而有的学者甚至依据当年的全国基本单位普查数据断然说:“国有企业对于效率具有明显的负作用。”

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固有的优越性没有发挥出来,关键在于没有找到适当的管理和实现形式,即对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科学的管理制度。生产资料公有制只是一个理论上的概念,要使它变为现实,就必须找到如何有效实现这一本质关系的具体形式,这没有现成的模本,只能依靠在实践中探索创造。国有国营已证明不是成功的形式,国有企业改革,实质上也就是探索国家所有和国家对它的管理的具体形式的过程。改革的方向就是必须使国有企业从政府的“附属”转变成为自主经营、自我发展相对独立的商品生产者,也就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国有企业成为市场主体,在市场竞争中拼搏,接受市场的检验,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以不断地提高效益,增进盈利。十六大提出了深化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要建立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开,权力、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管资产和管人、管事相结合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探索出一条较完整的国家对国有经济的管理制度。在这一改革的推动下,国有经济开创了蓬勃发展的新局面,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得到了进一步的发挥,扫除了公有制等于低效率的阴霾,活力大大提高。

1998年全国国有企业一年总利润只有213.7亿元,短短十多年后,特别是近些年的改革,如今中央企业月利润即可实现近千亿元。[4]

财政部公布,2010年全国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主要效益指标创历史新高,营业总收入、实现利润和上缴税费三大指标比“十五”末期均实现翻番。其中,2010年1至12月,国有企业累计实现营业收入303253.7亿元,同比增长31.1%。

经过这些年的改革调整,众多国有中小和国有大中型劣势企业逐步退出,国有资本进一步向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以及关键领域集中,国有经济布局结构发生了根本变化,集中体现在中央企业层面。中央企业是国有企业的骨干,从2002年到2010年,全部122家中央企业的资产总额从7.13万亿元增加到24.3万亿元;营业收入从3.36万亿元增加到16.69万亿元。从2006年开始,中央企业向国家上缴国有资本收益已累计1371亿元。2009年中央企业完成向社保基金转持国有股55.3亿股,对应的市值为429.68亿元。据统计,2002年到2010年,中央企业上缴税金从2915亿元增加到14058亿元,年均增长22%。

中央企业是积极向新的生产领域进军的带头兵。尽管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冲击,但它们逆境奋起,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国家开发投资公司密集上马,大批工程项目,包括水电、风电、光电、煤电一体化、铁路港口钾肥生产等,在最困难的2009年,中央企业实现营业收入和利润同比分别增长6.4%和17.1%,成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的中流砥柱。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还是自主创新的领军者。从2006年到2009年,中央企业科研投入平均增幅达37.3%,33家中央企业被命名为国家级创新企业,取得一批重大科技成果。在高铁领域,中国人用5年走完发达国家40年的路,创造了运营时速486.1公里的新纪录。在航天领域,中国人用不多的钱铺就了38万公里的“奔月路”,这是中国“嫦娥”缔造的惊人效率。在电力领域,中国人用5年研制出特高压输电核心技术,建成了世界首个特高压交流输电工程……

这一切充分证明了那些国有经济是低效率的同义语的论断是多么不符合实际!非国有经济无论如何是不可能获得这么巨大的高效率的。

从微观上看,通过改革和结构调整,国有经济的优越性也日益显露,一大批极富活力的国有企业脱颖而出。我国拥有了一大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有大企业,获得了在国际竞争中的话语权,成为增大国家综合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据报道,美国《财富》杂志公布的2009年度500强企业排名,中国企业成为排行榜中的最大亮点。中国内地国有企业上榜34家,超过了2008年上榜的26家的数字;中国石化集团第一次进入前十名,榜列到第9位;中国的三大电信运营商均榜上有名。

从国际舆论来看,越来越多的理论界、政治界的人士认识到中国坚持国有经济的巨大优势,很多人把它列为经济发展的中国模式的主要特征。美国《时代周刊》2007年7月30日某一期的文章中说“中国显然提供了一种国有企业继续发挥重要作用的经济模式”。

在第十二个五年规划中,着眼于大力推进中央企业改革发展,定下的目标就是进一步做强做优中央企业,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和国际知名品牌,具有较强的国际化经营能力和水平,在国际同行业中综合指标处于先进水平,形象良好,有较强的影响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在这样的伟大实践面前,仍然忧心忡忡,不愿接受公有制必须占主体地位的现实是没有道理的。

有人说,把国有经济看作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这种看法不一定成立,例如,苏联解体的时候,强大的国有经济为什么没有支持苏共继续执政?为什么没有支持苏联社会主义制度继续下去?再有,20世纪70年代,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国有经济比重都是比较高的,一般占30%左右,有的高达35%,但没有人说他们是社会主义国家。

可以看出,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对国有经济的性质和作用是缺乏基本理论认识的。上面我们已经谈到过,不能抽象地讲国有经济一般,不应只从法律、所有权形式上看国家所有制,而要从经济关系来把握国有制概念,即看国有所有权中,生产资料与直接生产者的经济关系,这种关系的性质决定着国家所有权的实质内容。

资本主义制度下,资产阶级是占统治地位的阶级,它的国家机构是资产阶级性质的,所以,这里的国有经济也只能是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因此,不管在这样的国度里,它的国有经济占多大比重,它也不会成为社会主义国家,这个道理是很明显的。

在社会主义制度中,社会主义国有制的建立,生产资料属于全体社会成员所有,每一个人都是全部生产资料的共同主人,这里的国家所有制,其性质就是全民所有制,这已由我国的宪法所确认。所以,我们的国有经济就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并构成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www.xing528.com)

如果国家的性质改变了,不再是作为全体劳动者的代表,不再是代表全社会成员的利益来管理经济,而是代表少数垄断寡头的利益控制经济,那么,国有经济就失去了社会主义性质,而变为资本主义性质的经济。20世纪90年代苏联剧变时,就出现了这种情况。剧变过程中,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指导的执政的苏联共产党被解散,工人阶级和全体劳动人民失去了自己的领导核心,政权为少数维护某些特权阶层的利益的人所把持,其社会主义性质也随之改变。政权性质改变必然导致国有企业的领导者性质的改变,他们已不再为了全社会的利益而管理和经营了,虽然一些企业还保持着国家所有的名义,但其性质已随着国家性质的改变发生了改变。这样的国有经济当然不会再支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的政权机构,这个道理是非常明白的。

我们看看美国国家与企业的关系就很清楚。2005年美国《时代》周刊网站1月20日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是《为什么中国资本主义比美国好》,文章中提到那位历史学家——美国新保守派知识分子重要人物弗朗西斯·福山的一种看法,他指出在美国政治体系中,金钱已经成为选举的王牌,最高法院认可企业有权利用雄厚的经济实力来支持有利于它经营的候选人和政策,同时抵制有损于其商业利益的政策和候选人,因此,无论是保健制度的改革,还是经济刺激方案的出台,美国制度的特殊利益团体总是要么无法落实,要么弄出一个满足少数集团,而不是整个经济和社会利益的立法。他还指出,中国恰恰相反,中国的制度不可能牺牲整个体系的需要,让企业参与政府的决策。这里明显表明资本主义国家执政的基础,就是大垄断资本主义企业,政府机构只是那些提供了助其掌握政权的垄断资本的服务机构,也从反面证明了我们国有经济处于主导地位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

有人认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不在于国有经济比重的高低,而根本的在于三个“民”,即民心、民生、民意。民心是核心,“得民心者得天下”;为了得民心,必须把民生问题搞上去,使老百姓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为了得民心,就要看重民意,使老百姓有话语权,有参与权,有尊严。

说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根本在于民心、民生、民意,从政治的角度观察问题,这种说法是有道理的。的确是“得民心者得天下”,问题在于提问题的人,把它与国有经济所占比重高低对立起来,似乎把大力发展壮大国有经济与民生问题搞上去这二者看作是不相关的,甚至看作是对立的,似乎不坚持大力发展国有经济和树立它的主导地位,才能解决好民生问题,这就是错误的了。这种错误认识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更忽视几十年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实践,无论在理论上和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实践中都表明,国有经济是我国社会生产力强大发展的主要推动力,从而也是最大限度满足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个人全面发展的主要依靠。

社会主义革命所以成为一种必然性,就是因为建立公有制是把社会生产力从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束缚下解放出来,克服资本主义造成的生产的发展与消费的有限之间的对抗性矛盾,推动生产力更进一步的强大发展,逐渐使全体社会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所以国有经济的发展与改善民生不存在任何制度性障碍。国有经济存在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更好地解决民生问题,所以,把发展国有经济与解决民生问题看作是矛盾的,是没有任何根据的。这种错误看法表明,他们看问题的基本立场仍停留在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模式和西方经济学的认知的基础上,这种立场妨碍他们对我国国有经济蓬勃发展的现实作出实事求是的公正的判断。

党中央一再强调我国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没有国有经济,“就没有我们共产党执政以及整个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经济基础和强大物质手段”。[5]因为不掌握一定的经济和物质力量,党和国家政权就难以有效运行,不可能保证整个国民经济和社会的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均衡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就会落空。

国有经济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础,是社会主义制度的经济基础,不是一句空话,这在实践中已得到充分的验证。

国有经济对社会主义制度巩固的贡献主要表现在它保证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使国有资产总额快速增长,壮大社会主义的物质基础。就以中央企业看,资产总额从2002年的7.13万亿元增长到2009年的21万亿元,年均增长16.74%。另外,中央企业还通过上缴税金和国有资本收益等向国家贡献了巨大财富,在2009年分别达到11475亿元和1371亿元;在最困难的2008年,利润同比下降30.8%,但上缴税金不降反升,达到10426亿元,同比增长18.6%。中央企业多年来在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保证市场供应、维护国家经济安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如中央电力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的电价政策,克服电能价格长期偏低所带来的各种困难,坚持不断加快电力建设。根据国际能源署统计的56个国家居民平均电价累计上涨76%,工业平均电价累计上涨84%,同期我国电价涨幅仅为32%。

保民生、保稳定,关键是保就业,国有中央企业在世界金融危机冲击的严峻形势下,切实做到了“企业不裁员,员工基本收入有保障”,并响应党中央号召,尽最大可能吸纳就业。据统计,中央企业2009年主动增加招收应届毕业生20多万人。国有企业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事业,在重大自然灾害和国家社会发展的关键时刻,发挥了顶梁柱作用。据不完全统计,2008年、2009年,中央企业累计捐赠支出91.7亿元在抗击雨雪冰冻灾害、抗震救灾、保障奥运、参建上海世博会场馆等特殊时期和关键时刻,中央企业都顾大局,勇挑重担。

当前保障房建设是极重要的民生领域,前一段时间,包括央企在内的国有企业,频频拍得“地王”,这引起了社会上一些质疑,好像是国有经济在与民争利,在这个问题上媒体没有及时阐明实际情况。投身民生领域,社会效益往往更多一些,经济效益更少一些,一些私营企业不太愿意承担,所以在保障房建设领域,国有企业长期承担主力角色。各地保障房建设中,国企参与建设的项目,已经占到总量的一半以上。在有些城市,国企担当主力的比例,甚至高达80%—90%。政府最近表示,在2010年新增580万套保障性住房的基础上,今年新建1000万套以上保障性住房。没有强大的国有经济的支撑,这项艰巨任务是难以完成的。

国有企业是居民最必需的粮食的稳定供应者。2006年到2008年上半年,国际粮价大幅上涨,直接导致一场席卷全球的粮食危机,随后受金融危机影响,粮价又大幅下跌,严重威胁农业的增长。可是,我国由于中储粮总公司坚决执行国家最低收购价、跨省移库等调控政策,有效抑制了市场波动,稳定了人民生活。再举一个例子,在食盐供应上,从湖北把食盐运送到3000多公里外中国最北端的黑龙江的漠河,一公斤的成本价是2.5元,但售价只有1元多。

事实充分证明,因为国有经济的不断发展壮大和控制力、影响力的不断增长,才使民生问题得到日益更好地解决,所以,全国广大人民群众都坚决拥护和支持、信任国有经济。

另外,还应强调指出,我国的国家财政是保障民生多种事业的重要基础。据报载,“十一五”期间,我国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累计3.26万亿元,年均增长超过30%。中央财政社会保障支出累计约1.4万亿元,相当于“十五”时期的2.1倍。我国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责。在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关于更加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下,各级财政部门在编制来年财政预算和“十二五”规划时,继续加大投入力度,促进民政事业发展。把大力增加国家财力和壮大、发展国有经济对立起来是极端固执的偏见和不公正的一种看法。

党的十四大和十四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这样表述的:“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有人不同意这种提法,提出了几点疑问:宏观调控是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还是市场经济的重要内容;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还是在政府配置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资源配置的主体是政府,还是市场?这些问题似乎与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也有关系,我认为这些问题提得明确,也很重要。我理解这些问题实际上还是关于政府与市场或者说是计划与市场的关系问题?而这似乎与国家的基本社会制度有关系。

党的十四大上提出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时,对新的体制作了如下的解释: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个表述在今天看来还是正确的,它一方面说明了政府与市场在调节经济方面的正确关系,也表明了在新的体制下市场的重要地位。有人认为这种表述把国家宏观调控看作是资源配置的前提条件了,因而提出质疑,并尖锐地质问“是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还是在政府配置下发挥市场的作用?”看来提出这个问题的人是不同意政府在资源配置方面发挥主导作用的观点和做法的。

这个问题提的好,在于它明确地提出了两种截然不同的经济发展模式:资源在市场配置的基础上发挥政府的作用,这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模式;资源在政府主导配置下发挥市场的作用,这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经济发展模式。

资源配置被市场的“看不见的手”支配和被政府由社会预见指导的计划安排,是由社会经济制度本质决定的两种不同的调节方式。马克思就明确指出这是一个大的争论,“即构成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供求规律的盲目统治和构成工人阶级政治经济学实质的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之间的争论。”[6]

所以,谈论政府与市场、计划与市场的关系,不应抽象地议论,必须联系它们所在的根本经济制度来考察,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

马克思所以把市场规律盲目统治说成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实质,因为它是资本主义所有制关系的本质表现。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私人企业都是分散存在并彼此对立的,它们的自主决策权是其存在的根本条件,从而也成为其最神圣的权利,任何他人和机构的干预都会被看作是对其存在的威胁,对其神圣权利的侵犯。就拿今天美国的情况看,总统提出的为挽救经济崩溃所采取某些必要的国家干预,都被扣上“社会主义”的红帽子加以排斥。

所以,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私人企业不承认任何的权威,只承认“看不见的手”这个万能神明的权威。

为什么由社会预见指导社会生产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实质规定呢?因为社会主义是建立在公有制基础上的社会制度。公有制取代资本主义所以成为一种必然,就是适应已经社会化了的大规模生产的发展要求,在全社会范围内有计划地使用生产资料,以避免市场盲目统治必然带来的经济的不断震荡和周期爆发的全面生产过剩危机造成的对生产力的巨大破坏。因此,对社会生产的有社会预见的科学地发展生产力是社会主义制度的一种客观规律。既然国家代表全体社会成员掌握全部资源,当然地要有计划地使用它,最合理地安排各种生产,最节约地利用各种资源,使效率达到最优,保证全体成员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个人的全面发展得到最大的满足,不会允许各个具体单位的盲目活动引致经济和社会的巨大震荡。

邓小平同志对计划与市场问题有重要的科学论述。1990年底,他曾指出:“我们必须从理论上搞懂,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区分不在于是计划还是市场这样的问题。社会主义也有市场经济,资本主义也有计划控制……不要以为搞点市场就是资本主义道路,没那么回事。计划和市场都得要。”1992年,他又再次强调指出:“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邓小平同志的这些论述显然是正确的科学的,是马克思主义科学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成为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理论根据。这对于统一全党和全体干部关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能够促进社会生产力更快发展的认识,对于坚定贯彻中央充分发挥市场经济作用的决策,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邓小平上面的论述,有很强的针对性。他驳斥了有的人不从我国现有生产力水平出发,完全排斥市场作用,说什么市场等于资本主义,搞点市场就是走了资本主义道路这种教条主义观点,排除了建立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思想障碍。这种批判虽然针对性很强,但丝毫没有片面性,坚持了论述的全面性和科学性。他从来没有说我们是在从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他总是说我们是要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结合,他一再说我们的问题“是用什么方法才能更有力地发展社会生产力。我们过去一直搞计划经济,但多年的实践证明,在某种意义上说,只搞计划经济会束缚生产力发展。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这里科学地摆正了计划与市场的关系。

邓小平在强调必须发挥市场作用的同时,从来没有忽视社会主义制度固有的优越性,他说:“我们发挥社会主义固有特点,也采用资本主义的一些方法(是当作方法来用的),目的就是要加快发展生产力。”“社会主义同资本主义比较,它的优越性就在于能做到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保证重点。缺点在于市场运用得不好,经济搞得不活。”他一再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优越性就在于能集中力量办大事。

从上述可见,尽管邓小平强调利用市场这种方法的极为重要性,但从来没有把它看成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点,只是把它看作是社会主义利用来服务自己发展的手段和方法。邓小平关于计划与市场关系的看法,与马克思上述的基本观点是完全一致的。如果说有区别的话,那只是在于马克思阐述的是有关社会主义与计划间的本质联系;邓小平则是阐述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具体条件下最终实现对于社会生产进行全面计划管理的具体途径和必经的发展阶段。

一般地说,计划与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资本主义可以利用,社会主义也可以利用,但必须看到,它们既然只是手段,是方法,那么,它本身提不出服务内容,它只能是为它所在的特定的社会经济制度的根本利益服务。由于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两种制度生产的根本目的不同,因而决定了为不同的利益服务的计划与市场这两种调节方法的地位和作用也就发生了巨大的差别。

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是把满足全体人民的物质文化需要和个人全面发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一生产的根本目的不可能从单个企业提出,它主要体现在国家从具体国情、国民经济全局、人民的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的有机结合上制定的国家规划和计划中。单个企业是通过实现国家规划的要求去落实社会主义生产的根本目的的。国有企业必须把实现国家规划和计划作为首要的目标,但这与过去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有重大区别。在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国有企业已经是独立的市场主体,它有两重任务,既要为实现国家的产品生产规划要求服务;同时,它还要做到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盈利目标,以保证不断扩大的再生产,实现这一任务就必须遵循市场价值规律的要求,以节约成本,增大盈利。当然,这两重任务实际上在绝大多数场合下会是一致的,作为国有企业在国家规划的框架下,有充分发挥自主决策、自主经营的权利,但如果发生矛盾,必须顾全大局,服从国家统一规划的要求。譬如,中央电力企业认真执行国家电价政策,克服电能价格长期偏低带来的困难,仍然坚持不断加快电力建设,并尽量少涨价,保证生产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明确规定宏观调控必须以国家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为导向。

资本主义正相反。企业是经济发展的唯一主体,企业的利润率最大化是起决定性的动机和目的,在这种制度下,在这里整个经济的发展方向和重大结构只能是由市场主导。

是由政府制定的国家规划主导,还是由市场的“看不见的手”主导,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根本区别所在,这也是社会主义的宏观调控与资本主义经济中的宏观调控的根本区别。

从上面一些人提出的问题,反映出他们思考问题的方法受到某些束缚,它们有意无意地把西方经济学和资本主义的发展模式作为标尺和衡量尺度,先入为主,思想尚未解放。为了摆脱这种困境,应当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特别是应当从我国在贯彻落实党的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中学习,尊重我国实践和取得的令世人瞩目的伟大成就。

国家规划是政府制定的有科学根据的长远目标,有它和没有它有根本性的区别,有了它就有了共同的目标和方向。另外,在遇到不利环境时,可以把解决面临暂时困难与实现既定的长远目标有机结合起来,变坏事为好事,使其成为落实发展目标的积极因素。

譬如,2008年爆发的由美国引起的世界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中国采取的对应措施就是这样。西班牙《中国政策观察》网站2011年1月20日发表的题为《中国崛起的影响与平衡》的文章中,正确地描述了这个过程,写道:“当美国政府斥巨资拯救金融系统却未见成效时,中国向世界证明了,根据本国发展需要而制定的投资计划可以应对世界危机对本国经济的影响,同时以数以百计的工作岗位,填补基础设施建设的空白。”[7]

一个非常明显的例子,就是利用了国际金融危机对我国经济发展的冲击,快速地发展了我国的高速铁路建设。铁路建设是我国经济发展中的一个薄弱环节,是一种紧急的社会需要,但这种需要却不一定在市场需求中反映出来,因为高铁与普通铁路一样具有基础性和公益性,投资回收期较长,投资回报较低,特别是建设初期,更是如此。在资本主义发展初期,铁路也主要依靠国家出资才得以发展起来,我们当前的高铁建设,特别是西部的高铁建设,可能在较长的时间都会处于亏损状态,但是,对此应从长期看,它大大有利于缩小东西部差距,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高铁建设的基础性、战略性价值,使得其在中国经济社会全局中的分量,远远超出它直接创造出来的财富,也可以说是一种“高级盈利”,它不仅改变了铁路的面貌,也改变了运输结构和产业结构;一些发达国家明知发展高铁的巨大长远利益,但在市场原则的主导下,却障碍重重举步维艰,这更有力地证明了我国在国家规划主导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这种模式的优越性。对有些人来说,应避免患上政府主导作用恐惧症。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9卷,人民出版社1963年版,第239页。

[2]《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629页。

[3]《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24页。

[4]《人民日报》,2011年1月24日。

[5]《江泽民文选》第三卷,第71页。

[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605页。

[7]《参考消息》2011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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