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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50年代上海钱庄研究:战后钱庄现象揭示

时间:2023-08-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战后出现的钱庄,即在抗战胜利后复业或新成立的钱庄,如前所述,这一时期出现的钱庄背景比较复杂,而且不规范经营已成常态。抗战胜利后,因春源钱庄领有汪伪政权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被勒令停业。

20世纪50年代上海钱庄研究:战后钱庄现象揭示

战后出现的钱庄,即在抗战胜利后复业或新成立的钱庄,如前所述,这一时期出现的钱庄背景比较复杂,而且不规范经营已成常态。在24家合营钱庄中,其数量占到三分之一,在努力谋生存的同时期成立的钱庄中,以下8家钱庄应属于出类拔萃者。

春元永钱庄的前身,名义上是春元钱庄。春元钱庄成立于1924年,由匡仲谋、李仲斌、陈一斋等合伙组织,资本为规银10万两,聘沈晋镛为经理。1938年改名春元吉记钱庄,资本增至法币22万元,后于1943年歇业。(100)

1941年9月由李耀章、秦润卿、沈晋镛等22人发起成立春源钱庄,资本为中储券75万元,12月7日正式开业,由沈晋镛任总经理,张宝和为经理;1943年9月资本增至600万元。抗战胜利后,因春源钱庄领有汪伪政权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被勒令停业。随后,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相关规定,春源钱庄原班人马便借抗战期间停业的“春元钱庄”名义,向国民政府财政部依法申请“复业”,经数次补充手续,1946年9月拿到获准批示。春元钱庄“复业”后,1948年国民政府财政部令其更改庄名为春元永钱庄。同年因下半年经济形势变化,春元永钱庄原有资本2 000万元不敷运作,因此增加资本2亿元,资本总额达到2.2亿元。1948年币制改革时,春元永钱庄将资本更改为金圆券25万元。(101)上海解放后,1949年9月增资人民币6 000万元。1950年7月加入第三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一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鸿祥裕记钱庄原名鸿祥钱庄,由敦和土行股东郑培之、鸿泰土行股东郭子彬、秦润卿和冯受之合伙创办,于1916年成立,资本为规银72 000两,冯受之为经理。鸿祥钱庄与1912年设立的鸿胜钱庄、1923年设立的鸿利钱庄都属联号钱庄,由于鸿祥钱庄创办时正逢第一次世界大战,上海钱庄迎来蓬勃发展时期,但是一般土行投资的钱庄因其信誉不佳,各庄历史并不长,不过郑培之、郭子彬除投资钱庄外,还设有鸿章、鸿裕两家纱厂,资本较为殷实,存续时间相对持久。期间多次增资,并改名为鸿祥裕记钱庄,1939年因抗战而停业。抗战胜利后,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的《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相关规定,鸿祥裕记钱庄向国民政府财政部呈请复业,于1946年8月获准并按照指令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10月16日起正式复业,调整资本为法币1.2亿元,秦润卿为董事长,冯作舟任总经理,罗文吉任经理。以后迭经增资,至法币6亿元;金圆券币制改革后,调整资本为金圆券25万元。(102)

上海解放后,1949年9月鸿祥裕记钱庄增资为人民币6 000万元;1950年12月31日,根据私营企业重估财产调整资本办法及金融业同业公会评审分会规定估价标准,鸿祥裕记钱庄的各项财产经重估增值,计为106 193 879.64元。(103)1950年7月加入第二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恒丰钱庄于1912年创设,由汤以尧等合伙组织,资本为规银6 000两,经营存放款与汇兑业务,为未入园钱庄。以后迭次增资,1937年资本额已增至法币96 600元,才得以加入钱业公会。抗战爆发后,于1941年冬停业。汪伪政权时期,衡丰钱庄于1943年成立,资本为中储券150万元,童裕成为董事长,汤献臣任经理;以后增资至中储券300万元,聘刘兆庚为经理。抗战胜利后,国民政府当局接收清理上海钱庄,衡丰钱庄因领有汪伪政权当局颁发的营业执照,被勒令停业。然而,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的《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相关规定,衡丰钱庄原班人马借抗战期间停业的“恒丰钱庄”名义,向财政部申请所谓“复业”并获得批准。1946年10月15日恒丰钱庄正式“复业”,并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资本为法币1亿元,由原衡丰钱庄经理汤献臣为董事长兼任总经理,原协理戴维贤任经理。上海解放后,恒丰钱庄遵照《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增资为人民币7 000万元,人事组织无更动;但截止到1950年6月的统计,恒丰钱庄已是当时上海30家规模最大的私营行庄之一。金融风潮期间尚有赢利,1~5月营业收益额为2 479 701 000元;1950年上期盈余额618 965 306元,与福源钱庄并列为当时整体经营状况最好的两家钱庄。(104)1950年7月加入第二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志裕钱庄由刘星耀、刘鸿生、吴善庆等合伙创办,1922年1月5日成立,资本为规银16万两,聘刘午桥为经理。1926年,刘鸿生退伙,杜家坤加入为新合伙人,增加资本至20万两。1929年,吴善卿、杜家坤退伙,王养安、陈嗣生两人又加入为新合伙人。1934年,志裕钱庄的资本由规银20万两改为国币30万元,接着1935年陈嗣生退伙。从其历年股东变动情形可以看出,志裕钱庄的股东成员构成很不稳定。至1940年汪伪政权时期,由于经营环境恶化,志裕钱庄宣布停业。抗战胜利后,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的《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相关规定,1946年志裕钱庄向国民政府财政部呈请复业获准,于同年12月7日复业,以张兰坪为董事长,曹炳臣任总经理,陈泽民任经理,以后志裕钱庄增资至法币1亿元。(105)上海解放后,1949年9月志裕钱庄增资为人民币6 000万元;1950年7月加入第三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www.xing528.com)

1955年7月10日,志裕钱庄召开临时董监联席会议,经理陈泽民报告了由第二联营总管理处代为清理财务的具体情况。志裕钱庄的负债部分,除用全部资产抵冲外,尚计亏损人民币82 852.31元,政府照顾其困难,已由当局划补。董事长张兰坪称:由于“本公司股东已无股权存在,本董事会所发股票理应向各股东收回作废,以便结束对外手续。”并表示“感谢政府的宽大照顾和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本会应努力做好股票收回工作。”最后,会议宣布志裕钱庄对外事务已经结束,董监会已无存在必要,自即日起解散。(106)

春茂钱庄于1926年2月成立,为未入园钱庄,1930年改组为春茂丰记钱庄,1936年改为春茂福记钱庄并加入钱业公会。抗战爆发后不久,春茂钱庄所在的街区受战乱影响无法营业,随后房屋又遭烧毁,不得不宣布停业。抗战胜利后,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的《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及补充办法相关规定,1946年春茂钱庄申请复业并获准,1946年7月3日恢复营业,并改合伙组织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增资法币至1亿元。1947年1月,经股东大会决议,再增资至法币10亿元。1948年,遵照商业银行调整资本办法规定调整资本额,更改为金圆券37.5万元。上海解放后,1949年9月增资为人民币6 000万元;1950年2月20日,再增新股资本1亿元,连同原有资本共计16 000万元。(107)1949年11月增资验资期间,曾被查出有虚设暗户,经营账外拆放,收取暗息及黑市出售黄金等违法投机行为,本应处以永久停业处置,因负责人的悔过态度诚恳,最终被宽大处理,责令其停业整顿,为期一个月。1950年7月加入第四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宝成钱庄原属钱兑业,由赵鸿生、庄世培等合伙创办,成立于1934年3月,资本为法币1万元,赵鸿生任经理。抗战爆发后,营业发生困难,于是宣布停业。抗战胜利后,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的《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及补充办法相关规定,宝成钱庄借机呈请复业并获准,1947年2月17日恢复营业,庄世培为董事长,赵鸿生任经理。复业后的宝成钱庄,将原来的合伙组织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扩充资本为法币6 000万元,并加入钱业公会。(108)上海解放后,1949年9月宝丰钱庄增资为人民币6 000万元,并精简机构,整体状况好转;1950年7月加入第三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镇兴钱庄原属钱兑业,为合伙组织,成立于1917年。据镇兴钱庄股东会议记录,抗战爆发后,因其庄址在交战区域而被迫停业。抗战胜利后,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的《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相关规定,一批人假借战时停业的镇兴钱庄的名号,向财政部申请“复业”并获准,1947年3月正式“复业”,改合伙组织为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并加入钱业公会。复业后的镇兴钱庄,资本为2亿元,王清辉为董事长,孙嘉穰任经理。但实际上,“复业”的镇兴钱庄完全是冒名顶替,是用17根金条通过贿买而获得原镇兴钱庄的营业招牌和营业执照。(109)1948年币制改革后,镇兴钱庄的资本更为金圆券25万元。上海解放后,依法增资为人民币6 000万元。1950年7月加入第三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宏昶钱庄原属钱兑业,由殷布丹、王君甫、姚秉均合伙组织创办,成立于1932年8月,资本为法币1万元,由王君甫任经理。抗战爆发后,由于环境恶劣,在1938年自动停业。抗战胜利后,根据国民政府财政部颁布的《收复区商业银行复员办法》相关规定,1946年向国民政府财政部呈请复业,通过立法委员吴忠信的关系并假造合伙合同而取得营业执照,重订资本为法币1亿元,并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薛良叔任董事长,朱克群任经理。但是,随后财政部撤销其复业原案。后几经波折,最后由行政院审核通过,直到1948年8月2日正式复业,并由股东推荐黄立鼎为新任经理。同年10月,资本由法币80亿元调整为金圆券25万元。上海解放后,1949年9月遵照华东区管理私营银钱业暂行办法规定,将资本更改为人民币6 000万元。1950年1月因交换缺额未能按时补足,人民银行华东区行训令其停业。后经政府当局调查,因其平日经营均为正当营业,经过休整后于5月6日正式恢复营业,由黄立鼎为董事长兼经理。宏昶钱庄的放款业务主要面向生产企业,尤其以纺织工业为主,其主要股东都与纺织业有关系。1950年12月31日重估资产后,总资产达人民币52 250 681元,部分用于增加资本,其余为公积金(110)1950年7月加入第三联营集团,1951年10月加入上海市金融业第二联营总管理处,1952年底合并入统一的公私合营银行联合总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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