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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法教学论:传承关系对书家及作品的影响

时间:2023-08-1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所以,书法教育对书家及作品的选择,必须考虑传承关系。源远流长的书法历史长河中,每一个书家都是一颗光辉灿烂的星辰,但从古至今,由前而后,始于传而继于承,体现的是不同书家的文脉关系。历史上对于书家的品评鉴赏,既思考传承关系,更思考和参照艺术风格。处理好一家与多家的关系,从传承的角度、风格特点和书史地位的角度研判分析,是编选教材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书法教学论:传承关系对书家及作品的影响

一部中国书法史,不仅是汉字字体的演变史,更是书法文化的传承史。在没有公学只有私授的古代,传承是以书家的薪火相传延续完成的,书法文化的核心,呈现为师徒授受的笔法技艺。所以,书法教育对书家及作品的选择,必须考虑传承关系。源远流长的书法历史长河中,每一个书家都是一颗光辉灿烂的星辰,但从古至今,由前而后,始于传而继于承,体现的是不同书家的文脉关系。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中,记载了这样一段话,直接记录了传授笔法的人名:“蔡邕受于神人,而传之崔瑗及女文姬。文姬传之钟繇。钟繇传之卫夫人。卫夫人传之王羲之。王羲之传之王献之。王献之传之外甥羊欣。羊欣传之王僧虔。王僧虔传之萧子云。萧子云传之僧智永。智永传之虞世南。世南传之欧阳询。询传之陆柬之。柬之传之侄彦远。彦远传之张旭。旭传之李阳冰。阳冰传徐浩、颜真卿、邬彤、韦玩、崔邈,凡二十有三人。文传终于此矣。”[5]

这是一个从东汉至后唐的书法文化传承谱系,时间跨度近800年,所列诸家,都是中国书法史上的名家、大家。蔡邕曾主刻《熹平石经》,其隶书骨气洞达,妙如神助,并是“飞白”的创始人。石经未必尽为蔡邕所书,但此时的隶书风貌,代表了汉隶的主流样式,《礼器碑》《乙瑛碑》《史晨碑》《曹全碑》《封龙山颂》《西岳华山碑》《孔宙碑》《韩仁铭》等,虽风格不同,各具神采,但笔法脉系,并无太多差别,属官方认同的汉隶一脉,充满庙堂之气。至于晋之“二王”,隋之智永,唐之虞欧,以及“草圣” 张旭,篆书李阳冰,直到颜真卿创立新法,可谓诸体完备,一脉相承,因时因人而异,直到唐用新法,完成了从汉至唐末的书法传承演变过程。这是书法文化的传承,是书家的文脉,是文传私授的历史,也是由23位书法史名家穿成的珍珠链。

一部书法史,不仅是汉字字体的演变史、书法文化的传承史,也是书法艺术风格的品评史。历史上对于书家的品评鉴赏,既思考传承关系,更思考和参照艺术风格。传承有先后,法度有传承,但风格无高下。当许许多多历史上的书家汇聚在一起时,注重风格特点,是比时代的先后及传承的序脉更加重要的内容。南朝梁虞龢转录过羊欣的记载,同样见于张彦远的《法书要录》。文中记载说,谢安尝问子敬:“君书何如右军?”答云:“故当胜。”安云:“物论殊不尔。”子敬答曰:“世人那得知。夫古质而今妍,数之常也。爱妍而薄质,人之情也。钟、张方之二王,可谓古矣,岂得无妍质之殊。且二王暮年皆胜于少,父子之间又为今古,子敬穷其妍妙,固其宜也。然优劣既微,而会美俱深,故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6]这段话说了三层意思。先是王献之与谢安的对话,王献之说他的书法胜过其父王羲之,谢安说世人可不这样认为,于是王献之提出了质与妍的命题。古质而今妍,数之常,是一般的发展规律;爱妍而薄质,人之常情。何谓质?质就是书之法度的性质、本质、特质,是自然而然、素朴尚质的,与妍美相对,是“天仙玉女,粉黛何施”,不加修饰,而天姿动人之谓。何谓妍?妍就是漂亮、美丽,使人见而悦之。“逶迤并行曰妍。”逶迤也写作委蛇,是婉转灵活、曲尽姿媚之态。而世人多喜欢这样的风致。而质和妍,也是古与今的认知差异所在。最后,羊欣自己做了结论:钟繇、张芝虽较“二王”为古,但钟、张之间,也有质与妍的分别;王羲之父子晚年的书法都好于早年,风格成熟了,而父与子之间,也可以说是古与今,子作为今时的代表,穷尽书法妍美之态,应该是合时而自然的。而钟、张与“二王”四者,虽然质妍相别,但说谁优谁劣,是很难分得开的。所共同的是,质是一种美,妍也是一种美,所以四者,“同为终古之独绝,百代之楷式”。羊欣是王献之的外甥,书法得献之传授,无论是主观上不想为羲献分高下,还是客观上因风格各有优劣,这段话都为书法史上的书家品评和作品品鉴提供了一个范例。对于风格而言,本来无所谓高下的,而这正是对星辰一样的历史书家所采取的品评态度。

一部书法史,不仅是文字字体的演变史、书法文化的传承史、书法艺术风格的品评史,还是对书家影响力及历史地位的认定史。南朝梁武帝萧衍善草隶尺牍,尤好草书。他在谈到今草时说:“其先出自杜氏,以张为祖,以卫为父。索范者,伯叔也。二王父子,可为兄弟。薄为庶息,羊为仆隶。”[7]这里说的“杜氏”,指东汉章帝时的杜度,史游做章草,杜度甄妙。因其早出,故称为草之先。“张”指张芝,是今草的创始人,故称祖。“卫”指三国曹魏的卫觊,善草书,其子瓘、瓘子恒,均善书。卫觊是三国时在书法上唯一可以与钟繇抗衡的人,康有为在《广艺舟双楫》中,专门写了“传卫”一章,认为“钟派盛于南,卫派盛于北”,后世之书,皆此二派,包括王羲之,也是向卫夫人学过书的,所以称卫为父。“索”指索靖,“范”指范晔,梁武帝给他们排了很高的辈分,与卫觊同。而“二王”为兄弟,已经晚一辈了。“薄”指薄绍之,经南朝至唐。南朝梁袁昂在《古今书评》中评其书“字势蹉跎,如舞女低腰,仙人啸树,乃至挥毫振纸,有疾闪飞动之势”[8],归于“庶息”,终非嫡派正统。至于羊欣,本是王献之的外甥,是跟王献之学书的,但梁武帝在《书评》中称其书“如婢作夫人,不堪位置,而举止羞涩,终不似真”。何谓仆隶?《左传》昭公七年记“人有十等”,王臣公,公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舆,舆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隶居第七位,仆居第九位,是很低下的了。(www.xing528.com)

值得注意的是,在梁武帝心目中的草书大家庭里,位置的排布,既不是依据承传关系,也不完全是书法风格,而是十分注重书家的时代性和影响力。在所列的层级中,先、祖、父、兄弟四个层次,父一层中有伯叔,兄弟一层中有嫡庶。至于承传关系,与“二王”特别直接的羊欣,仅仅是仆隶的位置,连放在羲之献一个层次中都有些勉勉强强了。这种对影响力的看重,对今人选学书家作品,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启发和借鉴意义。

对于书法教材的编写和对历史上书家及其作品的选择而言,从历史经验得到的启发是“守住一家,兼及诸家”“博采众家,自成一家”。要守住哪一家,以哪一家为基础,要兼及哪些家,用来开阔视野,是必须首先要解决的问题。处理好一家与多家的关系,从传承的角度、风格特点和书史地位的角度研判分析,是编选教材的一个基本出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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