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有一群大先生,个个是中西文化的饱学之士。他们研究文化、文学、文字、艺术、美学、哲学等,并希望从文化的研究中找出中华民族未来的富强发展之路,被今人称为“清流”。这其中有一个人叫林语堂。
林语堂是一个多才多艺的人,他写过小说、散文,创办过《论语》《宇宙风》等刊物,“两脚踏中西文化,一心评宇宙文章”。写过《苏东坡传》,出版过《当代汉英词典》,在清华、北大做过教授,做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美术与文学主任,还发明过明快中文打字机,并申请获得了专利。当然,他还是个名副其实的书法家。1935年他在美国用英文写作的《吾国与吾民》,出版发行了七次,足见影响之大。他在书中“中国书法”部分里这样写道:
学习书法艺术,实则学习形式与韵律的理论,由此可见书法在中国艺术中的重要地位。我们甚至可以说,书法提供给了中国人民以基本的美学,中国人民就是通过书法才学会线条和形体的基本概念的。因此,如果不懂得中国书法及其艺术美感,就无法谈论中国的艺术。比方说,中国的建筑,不管是牌楼、亭子还是庙宇,没有任何一种建筑的和谐感与形式美,不是导源于某种中国书法的风格。(www.xing528.com)
这样,中国书法在世界艺术史上的地位实在是十分独特的。毛笔使用起来比钢笔更为精妙,更为敏感。由于毛笔的使用,书法便获得了与绘画平起平坐的真正的艺术地位。中国人已经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他们把绘画和书法视为姐妹艺术,合称为“书画”,几乎构成一个单独的概念,总是被人们相提并论。假如要问二者之中哪一个得到了更多的喜爱,回答毫无疑问是书法。于是,书法成了一门艺术。人们对之报以满腔热忱和献身精神,以及它丰富的传统,人们对它的尊崇,这些都丝毫不亚于绘画。书法标准与绘画标准一样严格,书法家高深的艺术造诣远非凡夫俗子所能企及,如同其他领域的情形一样。中国的大画家,像董其昌、赵孟等人,通常也都是大书法家。赵孟是最著名的中国画家之一。他在谈到自己的绘画时说:“石如飞白木如篆,六法原与八法通。若也有人能会此,须知书画本来同。”[1]
这是一个学贯中西的民国大先生对书法作为一门艺术的认识,不仅阐明了书法自身的独特性,还在与绘画、建筑等艺术形式的比较中,阐明了书法在中国传统文化以及包括士大夫文人在内的广大人民大众心目中的地位及存在意义。当我们重读这一段写于八十六年前的文字时,会更加深刻地认同书法在继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历史地位、文化地位和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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