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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与生成机制研究

时间:2023-08-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于诚信影响因素的分析有多种,有人认为是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关。杨小凯认为诚信缺失可能性产生的互补信任引出了内生交易费用,这种行为很少在经济极不发达的国家发生。法律和信誉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与法律相比,信誉是一种成本更低的维持交易秩序的机制。通过建立委托代理模型,考察产业环境、监管力度对食品企业诚信选择激励相容条件的影响。对信任进行管理的理论主要是声誉制度理论。

乡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影响因素与生成机制研究

对于诚信影响因素的分析有多种,有人认为是与经济发达程度有关。杨小凯认为诚信缺失可能性产生的互补信任引出了内生交易费用,这种行为很少在经济极不发达的国家发生。因为:“分工的净收益很低时,人们知道欺骗会使分工的利益失去,不敢欺骗,因此没有内生交易费用。而分工的净利益很大时,人们付得起‘说服费’,而这种说服费只是起收入分配转移作用,所以也不会有内生交易费用。而在二者之间,欺骗最能成功。”(杨小凯与黄有光,1999)

张维迎(1996)的《博弈论与信息经济学》是理论上对信誉理论阐述较为系统的一本书,该书的第四章和第五章对信誉理论进行了深入的阐述和模型化的论证。他在2001年出版的《产权、政府与信誉》一书中对我国当前的信誉现实问题做了很好的解释。此外,张维迎和柯荣柱(2002)通过中国跨省的信任调查数据,揭示了信任对一个地区经济绩效的影响,由分析得到一个地区能否被人们所信任与地域文化并不密切相关,更重要的是受人们之间交易被重复的可能性、交易的发达程度、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影响。法律和信誉是维持市场有序运行的两个基本机制,与法律相比,信誉是一种成本更低的维持交易秩序的机制(张维迎,2002)。而且,法律的判决和执行也依赖于当事人对信誉的重视程度。因为法律制度的运行也离不开执法者的信誉,所以有必要在司法系统中引入竞争机制。

王冀宁、范凌霞(2013)基于9个省区2409位消费者的食品安全社会信任调查问卷,构建回归模型,得出政府管理工作、食品种类安全、认知水平、个人因素等都是显著影响食品安全的社会信任水平的因素。

帕萨·达斯古普塔(Partha Dasgupta)认为必须对违约行为进行惩罚,而且惩罚威慑必须是可信的。他指出:“对于违约的行为没有惩罚的话,每个人都不会有足够的动机来履行协议;如果人们普遍认为违约不受罚,人们相互之间将不会有任何契约关系的存在。这样,大体上互利的关系就不会产生。”郑也夫(2003)惩罚威慑的可信要求“强制工具本身必须是值得信赖的:它将按照所说的去做,而且只依照所说的去做”。除强制工具的惩罚外,还包括社会排斥性和由社会所激发的羞耻感等非正式制度的惩罚工具。李宏伟等(2017)对机会成本、政府监管、公关能力、产品信息透明度、大众诚信观、企业管理等6个影响食品工业企业诚信的关键因子进行了排序,认为排序越靠前的因子,制定相应的对策时,对提升企业诚信的贡献空间越大。(www.xing528.com)

黄孝武(2002)介绍了国外对企业间信任理论研究的一些成果,信任的出现与风险和控制这两个因素有关。祖克尔(Zucker,1986)系统地阐明了三种信任产生机制:一是由声誉产生信任,根据对他人过去的行为和声誉的了解而决定是否给予信任,声誉好的人能得到信任;二是由社会相似性产生信任,根据他人与自己在家庭背景、种族、价值观念等方面的相似性多少来决定是否给予信任。一般来说,相似性越多,信任度越高。之所以如此,是基于相似的社会背景往往意味着有相近的行为规范,容易相互理解,在交往或经济交换中容易达成共识的信念;三是由法制产生信任,即基于非个人性的社会规章制度,如专业资格、科层组织、中介机构及各种法规等的保证而给予信任。王常伟、顾海英(2013)认为个体企业受到其他企业或整个行业的影响程度较大,只有整个行业的诚信才能带来更多的诚信溢价。通过建立委托代理模型,考察产业环境、监管力度对食品企业诚信选择激励相容条件的影响。提出了在监管强度较弱的条件下,必须改善产业条件,提高市场激励的力度,而在产业环境不完善的条件下,必须加大监管力度的观点。

信任具有多种分类方法,在不同的交易阶段,建立的途径并不完全相同。信任的特点是基于双方相互的信任,而且其建立与消失是不对称的,信任具有指向性和方向性特点,必须对其进行管理。对信任进行管理的理论主要是声誉制度理论。阿克洛夫的“柠檬市场”模型表明,声誉投资可以带来“声誉租金”。阿罗(1973)也反复强调信任对经济组织的重要作用,他说:“每一份合同都会在某种程度上含有一些道德因素,没有它们,什么市场都不起作用。”信任及类似的价值观、忠诚或讲真话等都是商品(转引自奥利弗·威廉姆森,2002)。克瑞普斯进一步把声誉理论发展为一种企业理论,并建立声誉模型证明了声誉对人的行为的影响。在克瑞普斯看来,企业就是“一种声誉的载体”。好名声的价值是随着它被使用的次数而增加的,即租金流增大,因此视界长远的企业会比生命有限的雇员有更强的动机建立和维持一个好名声以更好地利用权力。法玛认为,代理人即使没有显性激励约束,也要积极努力工作,因为这样做可以改进自己在竞争市场上的声誉,从而提高未来收益。后来,霍姆斯特姆基于法玛思想建立了代理人市场——声誉模型,分析了经济市场上的声誉可以作为显性激励契约的替代物(彭秋莲,2003)。

王新新(1998)的《声誉的管理理论及其发展》和郑志刚(2002)的《声誉制度理论及其实践评述》,介绍了国外在声誉制度领域的研究情况。李新春(2003)在《信任与企业成长方式的相机选择》一文中,用一个一般性的S-C-P(结构-行为-绩效)框架模型,用家族主义信任结构解释了中国企业的网络化成长和家族化管理的特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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