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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末新政苛捐杂税引工商凋敝,面临新政之累

时间:2023-08-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清廷不愿放缓新政步伐,各地只得以变本加厉的苛捐杂税来筹措经费,因而造成全国范围的工商凋敝,民不聊生。各地新政筹款搜刮有余,兴利举措却远远不足,“新政之累”的局面初步出现。其二是御史齐忠甲1908年12月下旬面对新政需款浩繁,提出开源节流对策,提醒政府注意防范“新政之害”:国家自庚子以后举行新政,洵自强之基础,郅治之权兴。

清末新政苛捐杂税引工商凋敝,面临新政之累

新政之前,由于历次战争赔款和举借外债,清廷与外省财政已经陷入危机状态;新政期间,大规模编练新军,强力推行各项新政事业,耗资浩繁,幸有鸦片税厘和铜圆余利为之挹注。随后的铜圆减铸和禁绝鸦片,财源缩减,鸦片税的抵补措施虽然不少,但效果甚微,新政筹款的途径也就日趋狭窄。清廷不愿放缓新政步伐,各地只得以变本加厉的苛捐杂税来筹措经费,因而造成全国范围的工商凋敝,民不聊生。

因洋土药税厘逐步减少、清廷财政举步维艰,朝臣言官、封疆大员对清廷重军政轻实业的新政安排渐有微词,痛诋新政者颇不乏人;知识界、商界等屡屡吁请改弦更张,为民请命;下层民众仇视新政,酿成了风起云涌的民变巨潮,“新政之累”的局面最终形成。鸦片税厘的大幅度缩减是社会矛盾严重激化的重要转折点,清廷确定的印花税、盐斤加价、田房税契等抵补措施以及各地出台的捐税加征,促使社会矛盾更趋激烈。朝臣疆吏对新政的非议、中等社会的变革吁请以及下层民众激烈的变乱对抗,均在此背景下展开。

一、官界非议

国外学者对洋务运动的经费与财源供给有一些评论,均认为同光之际的改革成效与财源丰歉有密切的关系,帕金斯认为清廷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无能,无能的原因多半由于财源不足[79];庞百腾认为,福州船政局运作成效不大的原因在于清廷不改变其财政制度,经费不足当然也是一个因素。[80]清末新政与上述问题相比,困难程度或有不同,但收支矛盾的性质却大致相似,甚至矛盾较前者更趋复杂。新政的支出与收入始终是呈现紧张的趋势。1906年以后中外人士从财政方面警告清廷的情形在在皆有,尤其是禁政加速推行以后,来自各个行省的奏章不约而同地谈及本省受到财政困绌的牵制,举办新政与财源短绌的矛盾颇难调处,怨言满腹,隐约之间,已对新政齐头并进的安排暗持异议。

苛捐杂税在缩期禁烟之前就已经出现,词臣言官对这些扰民举措颇有不满。1906年5月份前后,江苏等省奏请增加地丁钱粮、重征牙帖、增征税契以办理新政。御史恽毓鼎封奏反对,认为“新政之行无非为保安民生而设,臣窃见各省大吏动以举办新政为词,为竭泽而渔之计,是行政之效未见而民之害先形”,“不肖者但为收盈之计,不复为久远之谋,吏治之坏原本于斯”,对江苏等省抚臣的苛税搜括做法提出警告。[81]这种现象道咸以降已经产生,民间士子早有嘲讽和抨击,[82]只是民间变乱尚不多见,清廷并未真正重视。1907年底言官再度提醒政府注意各省苛捐杂税的严重性。给事中王金镕奏称,“近来各省兴办各项新政,用款浩繁,库储又极支绌,不得不取之于民,固朝廷万不得已之举”,但是,“新政日兴则民情日困,而承办各员对于上则曰:商民乐从;对于下曰:迫于宪檄。无非为鱼肉乡里之计”[83]。这份奏折虽然是针对新政事业颇有成效的直隶一省,其他省份也不乏此例。慈禧太后注意到这份奏章,随后才有减轻苛捐杂税的廷寄:著各督抚迅速查明何项捐重,何项烦苛,分别酌量减轻,以纾民困。[84]廷寄虽然颁下,各省却未认真履行。各地新政筹款搜刮有余,兴利举措却远远不足,“新政之累”的局面初步出现。京中词臣呈递的多份奏折已有批评新政累民的言论。兹将言官中两份有代表性的奏章胪列分析。其一是御史黄瑞麒于1908年8月份请求政府举办新政应慎重靡费,爱惜民力,折曰:

近年以来(办理新政),取之于民者不为不多矣,而新政之行实未见其效。以言教育则士习日见嚣陵,求一整齐切实之学堂不可得也;以言军事,则营制徒形错杂,求一勇敢镇定之兵队不可得也;以言工艺,则寻常日用之器须购自外洋,欲其备物利用不可得也;以言警察,则扰害阖闾之事日见于报纸,欲其保安靖盗不可得也;其余举办各事莫不未收其效,先见其弊。[85]

此奏重点,在于计臣穷于搜刮,地方新政糜费巨大而不讲实效导致新政累民的问题。其二是御史齐忠甲1908年12月下旬面对新政需款浩繁,提出开源节流对策,提醒政府注意防范“新政之害”:

国家自庚子以后举行新政,洵自强之基础,郅治之权兴。然各省骤添此大宗之赔款已属不支,加以学堂需费、练兵需费,其他项之耗财者难更仆数。内外臣工当如何洁己奉公,力求撙节,乃不务为俭约,而专事铺张,无生利之人,尽分利之人,恐未蒙新政之益,先受新政之害矣。[86]

“未蒙新政之益,先受新政之害”的原因是缺少为民生利的事业,言官奏章对新政耗财过巨隐然持批评态度。上述两份奏章形成的时间均在1908年,鸦片禁政加速推行对财政的负面影响尚未充分显示出来,反对新政规模过大的声音总体上还比较微弱。

1909年以后随着缩期禁种罂粟计划的实施,地方省份痛感财政收入与新政支出严重脱节的言论开始出现。1909年11月份山西巡抚的奏章称:“本省进款,自开办统税,药厘一项骤短银二三十万,至本年禁种,更无税厘之可收。出款日增而入款转减,计三十三年已亏银七十万,三十四年将亏至百万,本年又加认海军开办经费,每年应允解银十五万,常年经费五万,本省审判庭及咨议局经费约共十万两,截至年终计须亏银一百四十万之谱。”[87]这份奏章强调的是缩期禁种罂粟所带来的财政困绌,而一年之后,同样请求缓解别省协款的奏章,该省强调的却是供奉京师用款与军事建设用款之巨,本省能够机动用款的数量越来越少,地方新政倍受牵制,“上年严核经费,复将各局所、学堂大加裁并,薪资员额酌立限制,未尝稍留有余,此晋省用款无可议减,并无从另筹之实情也”,“晋省司库岁入常年不及六百万,解款、协款及军事等费已四百余万,本省留用实已无几,即使将学堂、局所全行停办,出入亦难相抵”。[88]山西省是鸦片利益较大的省份,禁政对其财政影响较大。英国人黎枝所作的关于中国禁烟的报告中,诬陷该省对禁种罂粟虚应故事,只注重收税。翻译这一报告的《外交报》人员留心山西一省的实际情形,随后作出更正,澄清了英国人的说法。[89]对晋省禁政,外人非常关注,1907年春天,美国《纽约时报》主笔密温也曾亲自实地考察,这给该省禁政推行定会造成一定的压力[90]所以山西禁政不可能明目张胆徒恃税厘而置禁种罂粟于不顾,因而必然产生财源短绌的恶果,加之向京师解款和编练新军等巨大耗费,财源筹措维艰与新政规模过大已经形成矛盾。两份奏章虽然强调的侧重点有所区别,但实际上确实是该省面临的实际困难。

财政与鸦片税收利益密切的省份在南方较多,无论是鸦片出产还是行销省份均因速行禁政而收支脱节,某些省份尚十分严重,例如广西省[91]、云南省[92]、湖北省[93]等省财政深受影响。各省为抵补鸦片税而增加捐税的情形较为普遍,以维持本省的新政事业。江苏省增加契捐,在原来部章规定的基础上再加六成,此前且奏请加收膏捐;[94]东三省请求增加铜圆开铸,以补财政之不足;[95]四川省加大契税征收的力度,仅此一项年收入由原来的40万两增至239万两;[96]湖北省要求增加契捐税率,以供练兵新政和赔款之用;[97]江西省采取先斩后奏的办法,征收米谷出口税率,但遭到度支部的反对,只能另筹的款办理新政;[98]福建省奏请截留关税节余,以充练兵兴学经费,却被度支部驳回;[99]湖南省财政亏损太巨,练兵兴学各项事业经费十分紧张,几于无米下锅,该省提出以水口山铅矿的资产作抵押来举办公债。[100]鉴于该省甫经民众抢米风潮之后,元气大伤,各方善后需款在在孔亟,且举借内债本息已经达到139万两,均由该省偿还,[101]度支部也就准其试办公债,以应急需。此前由于新政经费极为紧张,该省已经率先举办各种地方性捐税,湘潭一地就开征“八音税”:城中开戏,官府强令征税,谓之八音税。[102]江南也试图举办公债,舆论戏称其为“袁世凯式之公债”,并痛诋其非。[103]这类为抵补鸦片税而出台的搜刮措施将民众负担再度加重,进一步激化了社会矛盾。

各省新政已因财源不足陷入困境,各种弊端暴露出来,欲行不可,欲罢不能。庆亲王奕劻却认为,各省新政未能整齐划一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实心任事者”,他批评说,“程度未能齐一,瑕瑜不免互见。其主管各员,或有实心任事者,亦有奉行具文者,精神既殊,成效亦异”。[104]其实,规模未具的关键原因是经费不能到位,奕劻之说显然避重就轻,与各省奏章中一再强调的财政困难大异其趣。

清廷强令各省推行新政,地方督抚却虚与委蛇,敷衍应付。非议新政缺乏实效是各省督抚表达不满的一个藉口。首先发难的是陕甘总督升允,他对兴学和练兵两大新政尤表不满,关于兴学新政的弊端,他说“自停科举开学堂以来,合京师及各省算之,糜费以千万计,阅时已八九年,成效未睹,而学生嚣陵之习,挟制官长、干犯名义时有所闻,东南风气最先,弊亦最著。通西学者不过能充翻译、买办,精格致者不过可为艺士工师,其邪僻而无所长者,乃至勾结匪徒,倡言无忌,平权、革命并出其途。此教育失序重末轻本之所致也”;编练新军也是弊窦丛见,“闻成效素著之江鄂奉直等省,亦仅衣帽步伐整齐可观,居平卫生洁净自喜,此兵家之所忌非所宜也。上年安徽兵变,尽属新军,其首恶且系武备毕业学生;江南征兵亦有与巡警冲突情事,流弊至此,可为寒心”[105]。除了练兵和兴学两大新政以外,升允一折对数年以来清廷举办的各项新政几乎是全盘否定,痛加批驳。更重要的是该折对京中各军机大臣莠言乱政,致使新政一无成效的事实大加挞伐。折上后,京中各大老十分不满,升允的仕途也受到严重威胁。[106]由各种迹象判断,这份奏折提出的问题并未引起枢廷的严重关注。疆臣影响清廷上层的力度似乎越来越小,宣统年间皇族专制的情形更有加强的趋势,掌控清廷重要决策的人物多是权贵和皇室要员,度支部、陆军部、军谘处等对枢垣的决策很有影响,仍然不遗余力地维护整军经武的既定国策。以至于了解内情的人对内廷专制颇有感慨。[107]疆臣虽有烦言和抗争,但成效甚微。

于禁政过程太快,盐斤加价、牌照捐等抵补措施短期内难见实效,多数省份的财政情形日渐危迫,对民间搜括的力度也不得不变本加厉,各行其是。朝中言官对这种稗政十分忧虑,谏垣名臣赵炳麟毅然专折奏请确定国家与各省的行政经费,痛斥地方搜括苛政,折曰,“臣恐纸片上之政治与事实上之政治全不相符。从纸片上观之,则百废具举;从事实上核之,则百举具废。官吏之巧黠者,装袭虚文,张皇门面,以欺陛下之爵禄,面剥民间之膏血”,“近年度支所入岁逾一万万两,一切练兵之经费、新政之诛求、铜圆之损失,何一非取给于民?八口之家不聊其生者比比皆是也”,“臣不仅为中国前途悲矣,国取诸民,民取诸土,今欲为国家筹经费,尤官先为民人谋生计”[108]。赵氏此言实际上是反映了民间强烈要求举办实业、重视民生的愿望。

直隶总督兼北洋大臣陈夔龙对新政糜烂局面和“党人”屡屡起事十分忧虑,1910年5月他从镇抚民气、挽救士风、整顿军纪、规划财政四个方面申述己见,语甚痛切。此折涉及振兴农政、兴学新政、编练新军和清理财政等主要的新政事项,对几年来各种积弊一一道破,揭露较深。[109]折上后,仍未见枢府的具体反应,根据目前所见资料,清廷仍然对练兵与民食两端措置失当,尤其对陈折提出应切实注意民食一事未能重视,这在很大程度上已经背离了有清一代民食为上的治国方略[110]

此后,鼎力奉行四十八镇练兵计划始终处于朝政的中心事项。由于土药统税收入大幅度缩减,练兵经费难以保障,朝中僚属条陈扩张财政者仍大有人在,有人建议加强民间房捐征收力度,稽查匿税文契等以筹措更多的练兵经费;[111]两淮盐大使张汝功在其条陈的练兵意见中首先列有“各省应练之新军,须遵限练成,不得以财政困难而迁延时日,殊与国家大局有关”[112],看来新政潜伏的危机尚未被所有人接受。多数督抚自保禄位,朝中重要决策往往由几个权贵或有留学背景的人所左右,秉政者无法驾驭全局,糜烂政局只能一仍其旧。胡思敬事后评论说,新政亡于“三寸毛锥”,将责任推之于督抚弥缝和少年得志。[113]这一说法或有其事,但最终窒息清廷运脉的原因并不如此简单,新政大局殉落崩塌,自是各种因素造成。胡思敬回乡省亲之后,1910年初又毅然披沥奏陈请罢新政,在当时影响不凡,许多媒介得知后竞相刊载。

胡思敬回乡省亲的时间是1909年夏秋间,桑梓之行对其触动极大,民间的惨败景象简直触目惊心,因举办新政转促民穷财尽。[114]凄惨景象的成因,胡氏认为是由数年以来新政举措不当所致。这种不当举措细分开来有三类,即速贫之道、速乱之道和速亡之道,三者各有区别和联系。所谓“速贫之道”,在论者看来主要包括六项,诸如:中央新政衙门、学堂建设和地方新政机构的建设用款糜费太巨;大兴海军为速贫之道;振兴农政极不得法,虽有农工商部和各省劝业道,但举办试验场,靡费甚巨而无裨农食;新政各部的业务经费剧增,官场奔兢之风日盛,争权不断,徒为利禄挥霍而已;编练新军糜费百万,被军官私吞者占大部分,江南赛会劳民伤财,五大臣出洋考察等更是浪费惊人;办理警政费财更巨等。

除此以外,关于速乱之道和速亡之道,论者剖析精详,尤为清廷柄政者警戒。宣统以后,胡思敬反对立宪运动甚力,对新政举措和成效的评价,多持贬评,希望复古,上述言论中虽多数尽得征实,但其主要用意在于取消新政,规复旧制。这一意图在其后另外一个奏章中昭然若揭。这个奏章就是1910年10月27日所呈递的“密陈立宪隐患折”,吁请内廷速行决断以应付新政危机。他所提出的三个建议依次是“上策”“中策”和“下策”,三策区别比较明显,上策显然是胡思敬推荐的最佳选择,“取消九年筹备清单,停办新政,宽一切无艺之征,下诏罪己,收回各部用人行政之权,悉由宸断,访贤才,广言路,整军政,裁冗官,杜幸进,复科举,黜陟群吏,不职者降罚,有差贪黩者杀无赦……治民情疾苦,许人民陈诉,都察院据情上闻”[115]。其余二策也是变相取消新政。清末新政与胡氏原来的政治意图不相凿纳,眼前的新政不但使国家速乱、速穷,而且速亡,现在不铲除更待何时?“当立宪之议初起,群以为海外奇方,不敢妄加褒贬,其稍有一隙之明者亦耻居顽固守旧之名,自外其身而袖手坐观成败,至其所行宪政,若新军,若学堂,若新刑律,若警察,固人人皆知其有害无利”,各督抚却隐忍不发一言,胡氏连上两折,自认为是在为民请命。结果清廷并未立即从一意整军经武的道路上退却。

清廷态度发生明显的变化是在辛亥年革命党人起事以后,1911年10月30日的罪己诏表明它对新政得失有所反思,谕曰:

朕缵承大统,于今三载,兢兢业业,期与士庶同登上理。而用人无方,施治寡术。政府多用亲贵则显戾宪章,路事朦于佥壬则动违舆论。促行新治而官绅或藉为网利之图,更改旧制而权豪或只为自便之计。民财之取已多,而未办一利民之事;司法之诏屡下,而实无一守法之人。驯致积怨于下而朕不知,祸迫于前而朕不觉……[116]

这一罪己诏显然是迫于时势,其中违心的成分还是不少,对于新政之累的肇因显然并未认识到位,但对新政成效已不再粉饰,或遮或掩地承认了改革的失败。

二、民间怨愤

“民间”一词范围模糊,不易厘定。本文侧重考察报刊媒介的有关言论和下层民众对抗新政的种种风潮。鸦片禁政后期,随着各种抵补措施次第出台,民众负担加重,而清廷却罔顾民生,一意整军经武,民间舆论对这一举措颇表不满,有关建议甚至是警告时常见诸报端;下层民众因禁政期间官府为抵补税厘不断加捐增税,所筹款项又用于练兵、兴学、警政等不能“生利”的事项,民生维艰的现状不但不能好转,反而每况愈下,因而极力仇视各项新政事业,其中兴学、警政和户口调查等新政举措最为民众所反对,影响较大的是各地风起云涌的民变风潮。这是“新政之累”的直接后果。

(一)中等社会的怨言

揆诸报章史料,知识界对待新政和禁政的态度往往流于理想化,言禁烟则主张立时禁绝,绝少考虑农政和财政抵补问题,更少关注鸦片税厘短绌对新政事业的负面影响;论新政则主张事事成效显著,不苛税不扰民,更希望新政进程加快。这种理想化的态度几乎始终左右着知识界的思维趋向。禁政时期报刊舆论对新政问题的评价,大致经历了热切期盼——建议提醒——严词抨击这样一个过程。其中,民生实业问题又是其最为关注的问题。

早在1905年民间就热切企盼新政改革富有实效,反观现实却将信将疑。有人在仔细验证新政改革的实际做法和成效时,发现官场虚应故事的情形比比皆是,无一能得征实,因而呼吁清廷注重实效,“记者历观近来政府举行各新政,自表面上言之,事事有刷新之气象,诚足为中国前途贺;及转一念间,则所谓可贺者已变为可叹而可悲。窃愿忠告当局者,慎毋为记者过虑所中,斯则真可贺焉矣”[117]。也有论者明确地指出新政的缺点就是税关林立、贪官墨吏和税负沉重。[118]

1906年9月禁烟上谕发布,报刊舆论将禁烟与立宪新政的前途相关联,对禁政意义给予极高的评价;[119]四个月后,各地禁闭烟馆的进展比较缓慢,有人认为这可能与税厘抵补困难有关,论者以为这些困难并不难解决,他所提出的设想就是以官膏专卖的办法来抵补鸦片税厘,鸦片禁绝后,“民间骤少此四五千万之花销,则金融之机关必灵;金融之机关既灵,则工商业必骤形发达,则国家之进款自裕,此乃计学之公理”[120]。实际情况却事与愿违,专卖之策并未付诸实施,而抵补之策又远不见成效,禁烟的前途不是“进款自裕”,而是财政困顿。在这种情况下,新政与禁政对立起来,报界人士指陈时事较多,对这一矛盾却罕有评论。[121]其后关注的对象较多地集中在新政成效和民生实业等问题。

新政实效因财源缩减不得不受影响,尤其清廷将主要财力用于练兵事业,民生实业远不受重视,报界对新政态度开始转向批评。1909年春天有人试图对1904至1909年的新政事业进行总结,并1909年至1914年的新政趋势加以预测,行文之中语多揶揄,试看这篇“中国新政之进步”一文的节略:

(光绪三十年后)北京使馆扩界至皇城,天津城拆平,大沽炮台毁平,赔款外债如山,捐税日重,官制大改,新衙林立,运动奔兢钻营谄附之风盛行,士习浮华,民多游惰,工商困滞,闲人日多,出洋留学每年漏出资财数千万,各省学堂聘用外人为教习以及购置仪器、玩物等,岁亦数百万。衙门巍然,学堂焕然,马路坦平,电灯辉煌,马车发达,麻雀进步,富商渐少,阔官日多。

(宣统元年)预备立宪,试办印花税,组织海军,选举议绅,清理财政,严禁鸦片,官多兼差,民无恒业,商务凋敝,饿殍载道,光天化日之下可以硬占地、硬刨坟;大庭广众之中可以明贪赃明枉法,马路如砥,马车飞驰,士商钻营,民鲜廉耻,租界日辟日广,歌楼妓馆如林,男多为奴,女多学戏,内地贫民赴南斐州作苦工者约数万人,赴东三省谋食者约数万人,十室九空,饥馑相望,白面制钱一百六十文一斤,玉米面制钱九十文一斤,牛羊肉、鲜鱼制钱四百文一斤,洋布制钱一百文一尺,食盐制钱一百文一斤。官绅富商以打牌摆酒为公事,卖缺贪赃舞弊者无人敢参劾。

(宣统二年至五年)海军规模粗具,宪法章程大备,新官制皆改,新衙门增多,出洋留学之新人才皆回国,实行印花税,增加人丁税、婚姻税、葬埋税……[122]

上述列举的新政事项中,无一事有利于下层民众,物资匮乏导致物价攀涨,而物价飙升又将民众抛向新政改革的对立面;相反得新政实惠者全是官府中掌握权势的钻营者,高昂的花费和苛捐杂税并未对这个阶层的奢糜生活造成影响。论者预测,1909年之后更是无物不税,甚至出现婚姻税、埋葬税一类的荒唐税种。看来新政将社会一分为二,界限明显,官民对立终成定局。

1909年以后报界关注新军编练的情形较少,对民生实业问题的报道却连篇累牍,调查全国各省的资本数量,研究资本家的分布情况,振兴实业的舆论呐喊等成为各报报道、评论的重点。《盛京时报》刊发的时评中,力诋清廷耽于军备而不顾民生的文章较多,在二年半的时间内多达21篇,批评清廷的言词也较其他媒介激烈;《民立报》虽受到清廷的监控和封禁,仍编发大量抨击政府新政的文章,对下层社会日益贫困的生活实况给予关注;《国风报》创刊于1910年,面对鸦片禁政后民生凋敝的现状,该报从一开始就关注实业振兴和民食问题,尤其刊登1909年国内振兴实业的调查报告,指责清廷不注重振兴实业,该文认为实业不振的原因有三项因素不可忽视,即民间资本缺乏、铜圆贬值物价日升以及银价暴跌。[123]既然民间资本匮乏,而清廷明诏宣布振兴实业为新政要项,国家就应该有义务投资于实业振兴领域,但国家经费预算中大量的却是军政经费,评论者认为这是一种明显的“矛盾之政治现象”,“矛盾”的表现就是修军备与社会动乱、兴学与士大夫缺少、奖励实业与饿殍遍野。[124]《国风报》主笔梁启超据此断言,国家已经到了濒临破产的境地,新政改革走向失败的迹象已经十分明显,他分析说,“人民终岁勤动,而所得曾不足以自赡,于是弱种转于沟壑,悍者铤而走险,人人不乐其生,而全社会之秩序破。中外古今之亡国者未有不徇斯道也。呜呼!今日中国之现象近之矣”[125]

更有言论对清廷振兴实业政策的虚伪性提出指责和质询,尤其对商业凋敝的现实批评尤力,“商业则逐渐萧条,统计一岁之中,食用日昂,供过于求,因而亏折者几何?银根奇绌,运掉不灵,因而倒闭者几何?商律定矣,于惩治奸侩能实行者几乎?商会设矣,于维持市面有实济者几乎”[126]。此言大有指责清廷失职失责的架式,怨愤心态至为明显。“官府以办新政为乐事,民间以办新政为畏途”的说法也已提出,[127]对待新政的态度,官府与民间判然有别,民间人士把新政能否解决民生困苦作为成功与否的重要标准,而清廷的政策明显的是搜括民脂民膏以供军备之发达,两相对照,差距甚远。以至于有人干脆断言说,举全国有限财力编练数十镇兵力实际上是一个亡国的政策。[128]

清廷对民生问题的关注显然不够及时和迅速,创办兴利事业的呼吁也未被官方所重视。唯有一个例外,那就是1911年辛亥革命爆发时期,政府为挽回人心,作出一个关心民瘼的姿态,拨出内帑用以赈济灾民,从有关统计来看,共有三次拨内帑济灾民举动,试看有关谕旨的节录:

八月二十九日谕:监国摄政王面奉隆裕皇太后懿旨,近来南省迭被水灾,今年湖北又有匪党作乱,俯念饥民难民流离荡析,深为悯恻,亟宜加恩赈抚。现将孝钦显皇后所遗宫中内帑内拨银二十万两,由内务府发交袁世凯派委妥员在湖北一带核实赈济,以惠灾民。

九月初五日,隆裕皇太后懿旨:现在设立慈善救济会,著赏宫中内帑银三万两,以资拯济。

十三日懿旨:四川用兵,将及两月,各地方惨遭祸难,荡析流离,深宫实殷轸念,亟宜加恩赈抚。现将孝钦显皇后所遗宫中内帑拨银十万两,由内务府发交岑春煊派委妥员弛往核实赈济。[129]

这三次举动被清廷大加宣扬,其实,受灾省份不止是湖北、四川两省,清廷指定将内帑发往这两个省份的用意不问自明;再者,三次拨款的总额计33万两,这仅仅是它为支持湖北用兵而发内帑100万两的三分之一。[130]可惜这种临急抱佛脚的举动并未挽回其失败的命运。

(二)下层社会的激愤

报界提出的各种警告或建议从形式上看,尚属于一种温和的劝谏,至多是一种低烈度的抗拒,而下层社会此起彼伏的民变风潮却是一种激烈的对抗。新政激变是清末民变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禁烟激变遥相呼应,在某些地区,两者又不分轩轾[131],此起而彼伏,呈现犬牙交错态势。新政激变的成因从总体上看,与各省苛敛搜括有关,清廷与各省实施鸦片税厘抵补的各种加税加捐更加剧了官府对民间的搜括力度。各省实施鸦片抵补的措施中,食盐、米谷、田房税契、肉类、茶类等成为官府搜刮的主要对象,新旧捐税数目达到60余种。[132]新政筹款与税厘抵补交织在一起,税厘抵补使“新政之累”所造成的官民对立更趋紧张,新政激变背后的原因或多或少与鸦片禁政相关联。

税政苛敛导致民间对抗的事例出现较早,太平军兴时期,国家度支出现危机,在厘金制度推行之前,清廷亟欲征收商税,以补国库之不足,1853年3月20日当商税征收令下达时,京师商铺抵制甚力,“街市扰攘,人人惊危”,钱铺和粮店等纷纷关门,清廷不得不随后撤销了这项税令。[133]其后,厘金制度取代了商税,成为各省和中央财源进项中的大宗;农村田赋的正供变化较少,但杂捐苛敛的情形越来越普遍。庚子以后清廷与各省筹办新政,加捐加税的情形已经十分严重,民间税负的增加以巡警和学堂筹款最为普遍。[134]奉天省举办警政和兴学,筹款的重要途径是加征亩捐,田地每6亩征银一角、五分、八九分不等;吉林每晌地捐钱数百文至2000文不等;黑龙江每晌地征警捐300—1100文,学堂经费200—500文不等。[135]直隶省的学堂经费也由地丁征钱中筹措。南方省份的农民税负也十分沉重,因兴学、警政和练兵等新政筹款,迫使捐税税率愈发上涨的情形比较普遍。江西省的地丁征收在正款耗羡外,另外加征“派解”“捐提”和“附加”三大类,每一类均有学堂和练兵经费。[136]江苏省漕米每石应征收附加税,其中也包含警政、学堂、地方自治等经费。[137]

日俄战争以后,随着清廷勒令各省整军经武政策的实行,商税与农村杂捐的增长并驾齐驱,时人颇有反感和批评。[138]殆至1910年民众税负问题成为朝野关心的大问题,报界曾专门刊发有关时论讨论国民负担的问题。[139]1909年以后城市和农村的生计已日趋恶化。随后各省纷纷爆发针对新政的各类风潮,其中,仇视学堂、反对警政、对抗地方自治(以反对户口调查为主要形式)等成为反新政风潮的主要组成部分。有人描述说,“中国办一新政则起一风潮:军政则征兵起风潮,警政则巡警起风潮,教育则学生起风潮、愚民起风潮,自治则调查起风潮、画区起风潮。呜呼!新政之难办如是”。[140]新政导致风潮的问题,报界早有人预见。1908年时民变问题尚未特别严重,有人即预言,由于清廷极力推行的练兵、警政和兴学等新政见效极慢,下层民众并未觉得它对民生有何益处,相反,生活愈发窘迫不堪的原因,恰恰是因为新政搜括不断,苛捐杂税如水银泼地,无物不税,民怨必然鹊起,论者的警告已经十分明确:“社会经济问题即为全国存亡之所系,其究也,有同归于尽而已,夫何言!”[141]警告归警告,柄政者依然不思悔改,新政激变就是一个必不可免的结果。

限于史料,本文仅以民间毁学风潮为中心,藉此测度各省“新政之累”的严峻形势。

筹建学堂是兴学新政的重要举措,按照清廷的部署,各省必须推行强迫教育,每个省份设立蒙学堂100处,生员额定5000名,各府县设立40处,生员额定2000名,村庄设立1处,额定40名,“凡幼童不入学者,罪其父母。嗣后每二年由提学使考试一次”[142]。各省兴学经费主要由地方自筹,如果上述兴学规模变为现实,教育行政经费和学务经费的数量应该是十分庞大的。就学堂本身的经费来说,开办费和常年经费是两项最重要的支出,各省筹措的途径和数量各不相同。汇总各地反对兴学的材料,可以看出筹款途径无非是加捐增税和向学生收取额定的学费。[143]1909年以后,随着洋土药税厘的缩减,地方政府筹款的力度加大,无物不税的程度再度加深,至1910年时达到一个新的顶峰,例如四川省的鸦片税收利益丧失以后,该省不但对传统的税捐进行整顿,而且增加了不少新的税捐品种,新捐收入是正赋收入的685%,[144]该省兴学新政走在各省的前列,据学部统计,川省教员和学堂学生数量两大指标高居各省之首,[145]新捐收入大量用于兴学新政。每省兴学经费的筹措与鸦片税厘抵补是互相重叠的,很难清晰地加以区分。根据赵炳麟的估计,各省所承担的新政经费,每年至少有四、五百万两,“司法一项约费百万,教育一项约费百万,巡警一项大省约费三百万、小省尚需二百万。单此三项计之,各省每年平添四、五百万的开支”,这类经费的筹集无不由下层民众承担,所谓“朝廷责之酷吏,酷吏责之有司,有司不取之百姓,将于何取之”?[146]

各省兴学新政经费是地方筹款的要项,民众仇学的风潮也愈演愈烈,直至提出“仇学、锄官、排外”以及“永不许若辈再办学堂巡警等事”的口号。[147]本书根据张振鹤、丁原英整理的清末民变史料,并结合其他材料,将1909年后民众仇学风潮的情形作一简表,以觇测1909年鸦片税厘缩减后,地方政府筹措兴学经费导致仇学风潮递增的趋势。

表5-3 1909—1911年10月各省毁学风潮简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续表

上述民众毁学风潮的统计并不完整,中西部省份的毁学风潮虽然数量较少,该表却无明显的反映,统计资料较多地依据当时报章杂志报道。众所周知,广大的中西部省份在清末时期传播媒介较少,舆情民隐较少为东部媒介所了解。就上述统计而言,毁学风潮总计有49次,其中1909年有9次,1910年达33次之多,1911年10月份前有7次。1910年毁学风潮次数居各年之首,肇因复杂,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是禁种罂粟步伐在1909年以后迅速加快,造成了两个后果,第一是民众与官府的利益冲突短时间内被迅速激化,仇视官府的倾向自然会被加剧;第二是民众的罂粟收入被戛然截断,导致其支付各类新政税捐的能力减弱,官府在失去鸦片税源后,支持兴学等新政的能力也受到抑制,迫使其不得不向民众加大搜刮的力度,苛捐杂税有增无减,民众只得奋起反抗,酿成民变,时间也主要集中在1910年。

在被统计的省份中,有两个省份的毁学风潮较为突出,即江苏和浙江两省,江苏省民众毁学的次数有17次,占有限统计总次数的近35%;浙江省有14次,占总次数的近29%,两个省份共占64%左右。两省民众毁学风潮所占比例之高,原因十分复杂,试作约略推测。其一,上述所列出的大众媒介主要在上海地区,江浙两省是这些媒介记者分布较多的地区,舆情民意的变动或较能为这类媒介所侦知,并予以报道,民变次数之多可以理解;其二,江浙两省的民众税负历来较他省为重,1909年之前江苏省的兴学经费较多由铜圆余利项下支付,民间直接担负的官立和公立学堂经费并不十分沉重,但是随着铜圆收入的急剧减少,这项负担不得不由民间苛捐杂税来筹措。浙江省某些州县的兴学经费部分是由土药捐税来支付,鸦片禁政的加快发展使得这项收入成为泡影,民众负担不得不加重,两省兴学经费的来源变动是导致毁学风潮在短时间内急剧爆发的内在原因;其三,江浙地区文化教育较为发达,清末兴学新政中,该地区的学堂数量虽不是最多者,但也居于一般省份之上,以1909年为例,江苏省宁、苏两属的学堂数量达到2462所,浙江省达2165所,[148]在民众税负较重的情况下,维持如此众多的学堂数量实属不易。

清廷对各省毁学风潮的反应不外乎镇、抚两策,学部的态度至为关键。该部1909年10月份就告诫和提醒各省官员说,“现在各省扩广学务,所需经费恒虑不足,故于不得已之中,筹及募捐、派捐之策。惟不肖官绅或藉学捐名目抑勒乡民,致使小民仇视学堂,殊为教育普及之障碍。因拟通咨各省督抚,并札饬提学使随时调查,严防此弊,以重学务”[149]。军机处与会议政务处大臣对各省筹措新政经费的方法和程序也有所指示,1909年6月份清廷电致各省督抚,凡是涉及到地方筹款的事情,“应先由自治局或官立之宣讲所,先将筹款之故发明,然后将筹款之办法亦须宣布,俟多数绅民乐从后,再行举办,决不能有因筹款而生事故之虑,不得稍涉苛虐,以假官威”[150]。这份电令发出后,各省仍有民变爆发,因筹措新政款项而激变的趋势更趋严重。军机处大臣随后严令各省“迅将现办一切捐项名目详细清查,造册送交度支部,以便核减。嗣后如再有巧立名目等情,即将该地方官参处,该督抚、司道亦能不(不能)辞咎”[151]。实际上,各省新政筹款几乎不受清廷的直接控制,“度支部臣除奏请各省摊解外,别无筹款良策;至各省种种出乎正规之筹款措施,中央既不愿加以干涉,亦不能加以干涉”[152],并且督抚司道对州县一级官府的监控并不严密,新政绩效是上级考核下级官吏的主要指标,为了完成既定的任务,地方官不再顾及筹款的时机和方式,民变发生势所必然。

知识界对上述仇学风潮的反应比较复杂,兴学、地方自治、审判庭建设、警政事业等均属知识界赞成的新政事项,是立宪改革的基础,所以很少看到舆论反对这些改革。报界对新政激变的态度毁誉参半,既对民众的举动不甚支持,又对官府的操切和苛敛指责颇多。1909年10月份有人撰文评论各省民变问题时认为,民众毁学的心态是“积疑生忌,积忌生愤,遂不惮以数千百人之身家性命,激而为毁学杀绅之举”,论者称此举是“可嗤亦可怜”[153],建议官府在筹措新政经费时,应将筹款计划交由自治局等委派专员妥善宣讲,劝谕人民通晓事理,然后循序渐进,方有正果。1910年知识界面对汹涌澎湃的毁学风潮,十分震惊,各种评论迭见刊出。有人评论说,新政的各种举措在城市尚可接受,但农村则不可轻易实行,“若夫野老乡贤于一切新政,既为平素所未见未闻,一旦接触于耳目间,自不免传为异事,演成不经之说”,对于毁学风潮,认为有两个要因,即“民愚居其半,民穷亦居其半”。[154]还有人认为,官吏扰民太甚才激起民众的反抗,应该先为民生着想,然后才能使新政筹款进展顺利。[155]

其实,清末财政收支制度存在诸多弊端,总体上维持着中央与地方共一财源的制度,财源统归地方征收,中央所需均由地方筹措,上下财权界限划分不清,地方隐瞒的成分占多数。其中,地丁钱粮等正项税负之外的杂捐苛税尤其成为隐瞒、侵渔的大宗,它既是地方官府财政收入的大项,又担负着本地区公私开支的重要职能,若令其不扰民,蠲免杂税苛捐实难办到。清廷虽藉新政以求富求强,却必然铸就了“新政之累”的恶果。早在日俄战争之前,这一结局曾被荣禄所预见,郭则沄撰《南屋述闻》,其中记述了荣禄的看法,“是事(指新政变革)得失,关系甚巨,行之不善适足以召乱促亡。上既决行之,吾亦不敢谏阻,异日之变,或病躯不及见耳”[156],新政“召乱促亡”这一祸福吉凶的预言,证之后事,可知荣禄所见甚为深远。实行禁政原为促进新政,推行新政本为富民强国,结局却全然相反,历史的逻辑和规律往往是不可预设也不可强求的,清末禁政与新政之间的关系由良性向恶性的转变就是一个明证。

【注释】

[1]王国维在清廷禁烟谕令发布后,曾撰文诠释禁烟的必要性及消匿鸦片之害的主要途径,文中称鸦片吸食为《亡国的疾病》,语见《去毒篇》,《东方杂志》第3年第10期,1906年11月11日。

[2]薛福成评论鸦片之害甚于“博”“妓”之害,语见佚名编:《清代名人书札》,《丛刊》续编,第749号,第266页。相类似的言论较多,晚清禁烟名士许珏曾称鸦片之害甚于洪水猛兽,“鸦片之祸,昔人比之洪水猛兽,然洪水之患不过一时,猛兽之害不过一方。今鸦片流毒天下,祸近百年,其视洪水猛兽固远过之,若寻常水旱疾疫更不可同日而语矣”,见氏著:《復庵遗集》,第276页。

[3]《清末民初政情内幕》,第496—497页。这类矛盾的现象比比皆是,据莫理循观察,“皇太后本人就吸鸦片,外务部尚书庆亲王是烟瘾极大的鸦片烟鬼。外务部的第二号人物、这个帝国最有权力的大官之一(很多人认为是最有权力的)——瞿鸿禨手里也攥着大烟枪。曾去参加英王加冕典礼的载振亲王也吸鸦片烟,这个放荡的年轻恶棍现在是商部尚书。但是反对鸦片烟的舆论,正像传播西方教育、发扬尚武精神和大量创办地方报纸一样引人注目”。

[4]托马斯·D.莱因斯:《改革、民族主义与国际主义:1900-1908年中国的禁烟运动与英美的影响》,载《国外中国近代史研究》,第25辑。张之洞对鸦片问题的态度十分复杂,公开的言论多讲禁绝鸦片,指导思想之一就是“三民主义”:众其民、强其民、智其民。见陈涛著:《审安斋遗稿》,《丛刊》正编,第338号,第240页。

[5]郑观应:《增订盛世危言正续编》,卷8,“节流·禁烟上”,第4页。

[6]《论各省宜设去毒社》,《顺天时报》1908年2月21日。

[7]英国人对各省禁烟的情形有所总结,认为“各省迭奉谕旨而未能悉遵者,殆以财政之关系使然”,浙江、河南等省擅立鸦片税目,征收不遗余力,概见各省对鸦片税厘的珍重,见《驻华英使朱尔典致英外部大臣葛雷公文(附:英使署参赞黎枝第二次鸦片问题说帖)》,《外交报》第232、234、235各期,此见《外交报汇编》第85、97—101页。

[8]《自禁鸦片振武宗社简章》,《申报》1905年10月28日。

[9]《中国除烟之希望》,《万国公报》第192册,1905年1月。

[10]《论近日官场沾染嗜好之深》,《申报》1906年3月16日。对于振刷官员精神以适应新政改革的呼吁中,将鸦片问题列出来讨论的言论较多,兹不一一列举。

[11]《文人吸鸦片构腹稿》,见徐珂编:《清稗类钞》第4册,中华书局1984年,第1069页。

[12]《致江苏某中丞函(代山西戒烟会作)》,李刚己著:《李刚己遗稿》,第154—159页,《丛刊》正编,第348号。

[13]《禁烟后之希望》,《申报》1907年6月12日。

[14]《黑甜乡记》,载刘铁冷、蒋著超编:《民权素》第1集,“谐薮”,第4页(1914年3年4月,《丛刊》续编,第551号)。清末已经有人对鸦片吸食的恶劣影响有所著论,只是这一问题的影响太大,以至于时至民国年间仍有人对鸦片巨祸对晚清社会的深刻影响颇有感慨,他著文说,“鸦片及其他毒品之为害,甚于洪水猛兽。即就我国而言,内忧外患,俱可归其祸根于鸦片,内而残害健康,堕落民德,致政治窳败,失民族生存之基;外而鸦片一战,失地赔款,促国势趋弱,启列强侵略之渐。百年以还烟毒已弥漫全国,良可愧已!”,见王晓籁:《〈禁毒专刊〉发刊辞》,载上海市禁毒委员会编印:《禁毒专刊》第1期,1935年12月。并且,尚有人对鸦片吸食与国民根性的形成和强化相联系,认为,“原来我国大多数的国民是含有多量‘懒惰’的特质,这种懒惰的特质,当然不是我民族原始的遗传,而是历代专制政治的赐予……因为这个原因——懒惰的国民——才会贫弱到这个地步;为了这个原因,所以一经输入,举国若靡;更为了这个原因,它只能为害于我们老大的中国而不能为害于富有朝气的欧美列强。所以说:物必自腐,而后虫生”,见蔡步白:《我对于禁烟的观感》,载《禁毒专刊》第1期。

[15]《宣统元年第一要政》,《汉口见闻录》1909年2月5日。

[16]镜斋:《杂说》,《汉口见闻录》1909年2月23日。

[17]《许珏致赵尔巽函》,一档馆:赵尔巽档案全宗,档案号:26/160。

[18]胡启、胡礼垣著:《劝学篇书后·去毒篇辩》,见《新政真诠》卷5,转引自赵丰田:《晚清五十年经济思想史》,第215页。

[19]汪康年:《论今日言论家须顾及国民经济》,《刍言报》1910年11月17日,转见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55—356页。

[20]《御史俾寿奏西北边疆禁种罂粟花地方宜提倡种植生计折》,一档馆:会议政务处档案全宗,档案号:155。

[21]根据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1876—1949》,四川大学出版社1987年,第48—49页资料编制。

[22]杜云秋:《复周雪池》,载《黄陵书牍》卷上,转见秦和平:《四川鸦片问题与禁烟运动》,第46页,引文标点有误,此更正。

[23]西川正夫著,邱远应译:《四川保路运动前夜的社会状况》,《辛亥革命史丛刊》第5辑,中华书局1983年。

[24]贺宗典、熊鸿漠:《涪州小学乡土地理》,《涪乘启新》卷1,第28课,1906年刻本,此转见秦和平前揭书,第438页。

[25]李用清:《禁止黔省栽种鸦片疏》,《皇朝道咸同光奏议》第12册,第5351页。

[26]《政治官报》1911年6月9日,转见林满红:《财经安稳与国民健康之间:晚清的土产鸦片论议(1833—1905)》,“中研院”近代史所社会经济史组编:《财政与近代历史》,“中研院”近代史所1999年编印。

[27]《贵州巡抚庞鸿书等奏为贵州预算成立谨将财政亏绌情形陈明折》,一档馆:宫中朱批奏折,“财政类”,胶卷编号64,第00478号档。

[28]施纪云:《涪陵县续修涪州志》,卷7,第15页,转见林满红前揭文。

[29]《涪州知州禀赵尔巽函》,一档馆:赵尔巽档案全宗,档案号:61/315。

[30]《为具报川省禁种烟苗大概情形折》,一档馆:赵尔巽档案全宗,档案号:61/315。

[31]《四川月报》第9卷第3期,转见秦和平前揭书,第445页。

[32]姚锡光:《尘牍丛钞》,卷下,第53页。

[33]《广西直隶州知州育种桑秧申及劝业道批》,收入《清末云南为禁种大烟而劝办桑棉档案史料之一》,《云南档案史料》1991年第4期。

[34]林满红:《银与鸦片的流通及银贵钱贱现象的区域分布(1808—1854)——世界经济对近代中国空间方面之一影响》,《“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第22期(上),“中研院”近代史研究所1993年,第112—113页。

[35]钱恂在编制光绪元年至十三年进出货价盈绌表后认为,“惟印度所产洋药流毒中国,英擅其利而无其害,是彼倚印度为外府以饵中国,实数千年来未有之奇局,又不当以通商论,罄各国茶价不足偿此鸠毒可胜,慨哉!”,见钱恂制:《光绪通商综核表》,《丛刊》续编,第48辑。

[36]《鸦片耗财之调查》,《盛京时报》1911年5月18日。

[37]《復庵遗集》,第275页。值得注意的是,当时某些州县在宣讲禁烟的重要性时,经常以张贴告示的形式向民众宣示吸食鸦片之害,这类告示中有一个指标是特别提到的,那就是鸦片耗财的问题。例如,浙江省某县的告示中说,“考海关税则,以出口与入口相比较,每年银钱之输出外洋者,率三千四百余万,鸦片实居三分之一,而土药尚不预焉。我中国民脂民膏能有几何?而年年消耗如彼其巨。譬如人之一身,躯干虽在,而精力日事暗耗,殆至耗尽,势必僵仆随之。是鸦片一物不但为中国贫弱之根,舍长此安穷祸更有不忍言者”,见程龢:《浙鸿爪印》,第191页。

[38]张远鹏、虞晓波:《禁烟禁毒史研究的力作——评介〈鸦片与近代中国〉》,《江海学刊》1996年第6期。

[39]蓝以琼:《揭开帝国主义在旧中国投资的黑幕》,第69页,转见张仲礼、陈曾年著:《沙逊集团在旧中国》,人民出版社1985年,第28页。

[40]《蔡乃煌致赵尔巽函》,一档馆:赵尔巽档案全宗,档案号:81/418。

[41]张仲礼等前揭书根据《北华捷报》1916年等报道,认为,“在沙逊等集团操纵之下,鸦片价格从禁烟协定前的每箱平均700两左右,到1913年上升为每箱平均5950两,1915年11月竟达9012两,达到最高峰”,见前揭书,第27页。

[42]《商部收到杭州土药公所电禀》,一档馆:农工商部档案全宗,档案号:490,20/1。

[43]《督办土药统税大臣等会奏土贩持械自卫流弊滋多筹设保商缉私营队折》,《政治官报》第461号,1909年2月11日。

[44]《土药业禀请展限禁烟之原因》,《申报》1906年12月28日。

[45]《烟馆开会聚议之谬举》,《申报》1907年4月5日。

[46]《烟馆大集会议之余闻》,《申报》1907年4月16日。潮帮与广帮在官府禁闭烟馆的行动中,明显不与政府合作,1911年加征鸦片税时,武汉等地屡屡掀起土商风潮,挑头的土商一般而言多是这两个鸦片商帮在作祟。

[47]《烟膏专卖之冲突》,《申报》1907年11月20日。(www.xing528.com)

[48]《英领又请停办官膏》,《申报》1907年12月24日;《面谕勒闭土膏各店之抗议》,《申报》1910年5月1日;《各土店罢市要挟原来如此》,《申报》1911年3月26日;《分期禁绝鸦片之反动力》,《申报》5月5日等。

[49]《严查烟棒办法》,《申报》1907年2月28日。

[50]云南鸦片行制定了自己的行规,对有关纳税问题规定了如下条款:“一、囤户验存浆土投行销卖时,由土行导引,买客赴卡完税。如售与采买远商,或售与成庄出口之商,均由行报明,分别须填单照,并给验单。如售与铺户、烟馆,悉是本销,则应给贴税单、印花,均照完税银。如种户售与囤户,货存本境,则仍赴局请领存票,暂不纳税。倘有私相授受,希图漏税者,照章充公充赏。
二、种户之土应由土行随时查访,如卖与囤户、乡贩,均须投行报明,囤户则须存票,乡贩则纳税银。如各种户私相买卖,经土行查出,准禀请局员究罚,惟不准土行及经纪人等擅自搜拿,致滋扰累。如有劣役刁棍藉端敲索,亦准种户指名禀名惩办。
三、完纳出口之土成庄报运时,若又添买亦须投行交易,以便稽查。
四、凡浆土无论零星大庄,本销出口,已未完纳,均应投行买卖。不入行者,以私土论。惟其价值一切应由买卖两家自行议定,该行不得从中把持”,如上规则见佚名:《土行遵守规则》,转见秦和平著:《云南鸦片问题与禁烟运动》,第85页。笔者认为,上述行规似乎不是鸦片商帮确定的规则,而是官府成立的公家土行所确定的贸易规则,是对鸦片商人和烟农的约束性规范,此点存疑待考。

[51]《重庆商务总会来电(五月九日)》,一档馆:赵尔巽档案全宗,档案号:62/317。

[52]《重庆商务总会来电(五月十三日)》,一档馆:赵尔巽档案全宗,档案号:62/317。

[53]周勇、刘景修译编:《近代重庆经济与社会发展》,第316、322—323页。

[54]丁凤麟、王欣之编:《薛福成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年,第440—444页。

[55]《美代表禁烟之卓论》,《申报》1909年1月29日。

[56]《日本人对于中国禁烟之意见》,《时报》1909年4月12日。

[57]目前所见到的材料主要是张振鹤、丁原英两位先生在《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3期和第4期发表的《清末民变年表》一文,作者根据宣统政纪、东方杂志、中外日报、时报、汇报、大公报等报刊杂志汇录了1902年至1911年关于禁烟激变的有关材料,这是本文依据的主要材料之一;另外,申报、盛京时报等清末大报也有关于禁烟激变的大量报道,并未被上述文章所关注,本文也将根据这部分材料进行分析。

[58]《中外日报》1902年2月24日,转见张振鹤、丁原英编《清末民变年表》,《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3期,总第49号。如下几个材料亦出自该文,不另作注明。

[59]《汇报》1902年4月4日;《中外日报》1902年3月25日。

[60]《中外日报》1903年1月17日。

[61]《中外日报》1903年5月11日。

[62]《东方杂志》第2卷第1期,1905年2月28日。

[63]《中外日报》1905年2月8日。

[64]此项统计甚不完整,即就报纸报道而言,有一些规模较小,或者是类似对抗的事件并未收入,实际发生的商民、烟民对抗官府禁烟的事件,其总量远远高于这项统计数字。另外,因鸦片禁政推行,各种禁绝措施各不相同,导致吸食者购买烟膏困难,因而这一阶层也曾有过与官府为敌的记载,该类事件亦未收入。

[65]浙省巡抚的奏折中称,温、台两府山多而民悍,有不逞之徒得贿庇种,公然与官府为敌,见《政治官报》1911年8月6日。早在1910年春天,温州有数千人,台州有数百人,处州也有乡民聚众,鸣锣放枪,架置土地炮,与官为敌。见《政治官报》1910年6月29日。

[66]《会议实行禁烟办法汇志》,《申报》1906年11月1日。

[67]《时评·禁烟成绩》,《申报》1911年2月28日。

[68]1908年夏季,英国驻华公使照会外务部:“据驻华各埠领事调查报告,洋药销路有增无减,皆由禁烟之令不严,将来印度入口洋药分年递减,转瞬十年,倘各省禁烟临时并无成效,虽现在未定罚约,必须照从前入口洋药每年最多之数,由中国按年赔偿”;代理日使也照会中国:各省禁烟不利,多半敷衍,必须重申禁令,以免十年后鸦片不能禁绝,英必索赔历年之损失,恐中国财力难以支持。禁烟大臣得知此事,决计从明年(1909)起,无论何省,一律禁止栽种罂粟,实行强迫命令,并电请端方转催驻沪各国领事,饬令租界居民报领吸烟执照。见《禁烟纪闻》,《外交报》第221期,1908年9月20日。

[69]以军事镇压的方式执行禁种罂粟,不但在清末经常采用,即使到民国初年,军事镇压仍是禁种罂粟取得成功的关键因素。参见林满红:《财经安稳与国民健康之间:晚清的土产鸦片论议(1833—1905)》。

[70]刘锦藻:《清朝续文献通考》卷55,“征榷”27,第8102页。

[71]《通饬调查禁烟之扰乱》,《大公报》1910年5月14日。

[72]《鸦片条约开始商废》,《申报》1911年1月7日。外务部在与英使交涉减少印度鸦片进口的问题时,认为“只禁内种而外运不禁,则国内小民瞰于烟价日昂,烟利日大,难免违禁私种,纵或制以法典,迫以权势,民心终亦难甘”,在各地禁政风潮不断发生的情况下,外务部这种态度亦可见清廷对于禁种罂粟的棘手和困境。

[73]《泽州反对禁烟风潮》,《申报》1911年10月27日。

[74]马模贞主编:《中国禁毒史资料》,天津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40页。

[75]《读十一日各上谕》,《申报》1911年5月11日。

[76]《时评·其一》,《申报》1910年5月24日;《论近日禁烟之扰民》,《盛京时报》1910年8月11日。

[77]《时评·其一》,《申报》1910年5月3日。

[78]《续论禁烟前途》,《盛京时报》1910年5月19日。

[79]帕金斯:《阻碍工业化的政府:19世纪中国状况》,《经济史季刊》第27卷第4期,1967年12月。

[80]庞百腾:《维持福州造船厂:财政与中国早期的近代国防工业,1866—1875》,《现代亚洲研究》第21卷第1期,1987年2月。

[81]《恽毓鼎学士奏参疆臣加赋病民折》,《申报》1906年8月5日。

[82]有无名氏赋得“一剪梅”词二首,讽官场吏治恶习,其一云:“仕途钻刺要精工,京信常通,炭敬常丰。莫谈时事逞英雄,一味圆融,一味谦恭,大臣经济在从容。莫显奇功,莫说精忠,万般人事要朦胧。驳也无庸,议也无庸”;其二云:“八方无事岁年丰,国运方隆,官运方通。大家襄赞要和衷,好也弥缝,歹也弥缝,无灾无难到三公。妻受荣封,子荫郎中,流芳身后更无穷。不谥文忠,便谥文恭”,此类情形每况愈下。见沈惠凤著:《眉庐丛话》,第2页;另见朱克敬著,杨坚点校:《瞑庵杂识》,挹秀山房丛书本,岳麓书社1983年版。附注,《眉庐丛话》与《瞑庵杂识》两书对上述“一剪梅”词的叙述有所区别。

[83]《王给谏请减苛细杂捐之内容》,《申报》1907年12月31日。

[84]《廷寄各省酌减苛捐》,《申报》1908年2月6日。

[85]《御史黄瑞麒奏请节糜费宜重名器折》,一档馆:会议政务处档案全宗,档案号:253,该档系诸御史奏请中央慎重财政的系列奏档,单件档案,未细分编号。

[86]《御史齐忠甲奏财政困难亟宜开源节流以裕国帑折》,一档馆:会议政务处档案全宗,档案号:253,单件档案,未编号。

[87]《山西巡抚宝棻奏为晋省财政困难已甚拟请将甘新协饷量力拨济以纾款力而维大局折》,一档馆:宫中朱批奏折,“财政类”,第54卷,档案号:000075号。

[88]《度支部议驳晋抚奏财政困难协款缓解折》,一档馆:会议政务处档案全宗,档案号:1047/9690。

[89]《外交报》的“告白”说,“昨有自晋来者,询之禁种罂粟一事,自昨年晋抚宝湘帅奏报限至本年一律禁种早已实行,今年春夏间,湘帅犹恐地方或有奉行不力,迭经密派多员四处严查,现时实已一律禁绝,至抽税增至二两四钱一说尤无其事。海外传闻易于失实,特为申明如右”,见“本馆特白”,《外交报》第245期,1909年6月22日。

[90]《纽约报主笔来晋调查禁烟事》,《顺天时报》1907年4月27日。

[91]《广西巡抚张鸣岐奏为沥陈广西财政艰窘情形酌拟办法请旨饬部核议以期勉力支持折》,一档馆:宫中朱批奏折,“财政类”54,档案号:000363。

[92]《奏为滇省本年款缺势危待协孔亟恳恩饬部迅拨的款解济以期勉维边局折》,一档馆:宫中朱批奏折,“财政类”54,档案号:000515。

[93]《司局州县入不敷出酌加契捐折》,陈夔龙:《庸庵尚书奏议》卷10,第48—50页。

[94]《苏省加征税契银两充新政经费》,《时报》1910年4月2日;《江苏巡抚陈启泰奏加收膏捐片》,《政治官报》第394号,1908年11月29日。

[95]《度支部奏遵议东督奏财政困难援案请开铸铜圆折》,《政治官报》第346号,1908年10月12日。

[96]《四川总督赵尔巽奏查明川省经征税契数目请照章核奖折》,《政治官报》第936号,1910年6月8日。

[97]《度支部奏议覆鄂督奏酌加契捐折》,载《政治官报》第549号,1909年5月10日。

[98]《度支部奏核覆赣抚奏加收米谷田房契各税抵补土药税银两折》,《政治官报》第727号,1909年11月4日。

[99]《闽浙总督松涛奏请将关税节省余款全数留作练兵兴学片》,《政治官报》,第916号;度支部反对意见见该报第958号的议覆奏折。

[100]《度支部奏遵议湘抚奏湖南财力殚竭积亏过巨请援案试办公债票折》,《政治官报》第1036号,1910年8月13日。

[101]关于湖南省筹还这笔巨款的办法,湘抚杨文鼎与鄂督商定后确定,在牙厘局土药税捐项下拨银14万两,内地谷米厘金项下拨银2万两,牙帖岁捐及洋药落地捐项下共拨银2万两,厘金长收项下拨银12万两,长沙关道关税项下拨银11万两等等,每年约计匀筹40余万两。见《鄂督、湘抚致枢请代奏电》,饶怀民、藤谷浩悦编:《长沙抢米风潮资料汇编》,岳麓书社2001年,第106页。

[102]王闿运著,吴容甫点校:《湘綺楼日记》,第5卷,岳麓书社1997年,第3009页。清代很早以来就实行戏禁,1798年禁演花部诸腔的上谕说,花部诸腔“声音既属淫靡,其所扮演者非狭邪媟,即怪诞悖乱之事,于风俗人心殊有关系”,“嗣后除昆弋两腔仍照旧准其演唱,其外乱弹、梆子、弦索、秦腔等戏,概不准再行演唱”,见《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第295—296页,转见冯尔康、常建华著:《清人社会生活》,沈阳出版社2002年,第302页。看来湖南省在清末对演戏实行征税,实行的仍是“寓禁于征”的旧法。

[103]《国风报》的消息说,“自袁世凯在直隶创办公债票之后,湖北仿而行之,安徽仿而行之,本报前曾已辟其谬矣。不谓踵其谬者复有湖南,今又有江南,未始非节省政费之结果也”,见《江南又拟举办袁世凯式之公债票》,《国风报》第1年第23期,1910年8月11日。

[104]《宪政编查馆大臣奕劻等奏报各省筹办宪政情形折》,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编:《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第797页。

[105]《补录开缺甘督升允痛诋新政折》,《盛京时报》1909年8月10日。

[106]有关报道说,升允内援尽失,原来所恃者仅鹿传霖与其有姻亲关系,时时为之代为招呼,调护得宜,而现在鹿氏因病呈请开缺,无由保护;端方本属亲谊,但因宗旨不同,久已不相水乳,也不肯相助。升允孤立无援,只得准备乞休。见《升允之末路》,《时敏新报》1909年6月12日。

[107]孙宝瑄私下感叹说:“我国议事,素无条规,往往名为评议,权实操诸一二人手中,其余诸人皆不得与闻。是故不开会议,不设章程,则所投意见书何殊上条陈。虽云采择群言,其果采择与否,不可知也。即偶有所摭取矣,其当理与否,又不得而问也。惟合聚于一室,许其尽言,则笔所不能尽者,舌可以引申其意;意有不相通者,面谈可以表其情。又况有主座之人,静听两造之词,孰是孰非,有自然之判决,更无虑筑室道谋也。夫何疑何惧?”见孙宝瑄著:《忘山庐日记》(下册),第953页。

[108]《赵御史奏请确定行政经费》,《申报》1910年6月8日。

[109]《时局阽危敬陈管见以资补救折》,陈夔龙著:《庸庵尚书奏议》卷14,第1467—1474页。

[110]冯柳堂著:《中国历代民食政策史》,商务印书馆1993年影印第1版,第147—149页。

[111]《筹饷八条》,条陈者不详,一档馆:总理练兵处档案全宗,此件称作八条,其实不止八条,内容列举多达十六条,只是前八条为筹饷问题。

[112]《两淮盐大使张汝功条陈练兵意见禀折》,一档馆:总理练兵处档案全宗。

[113]胡氏透露说:“当新政盛行,部牒急如星火,各督抚曲意弥缝兢兢,惟恐得罪。其实当时所定新章,皆三五少年狡狯卖弄之技,位尊者但坐啸画诺而已。大学堂章程出自黄陂人陈毅之手;丙午新官制吴延燮实总其成;宪政编查馆所颁宪法,则汪荣宝、杨度诸人意也;浙江巡抚增韫延张一麟入幕,广东总督袁树勋延沈同芳入幕,一切附和新政章奏皆其所拟。天下之亡,不亡于长枪大剑,而亡于三寸毛锥,吁,可怪矣!”见胡思敬:《退庐全集·审国病书》,第1278—1279页。

[114]《御史胡思敬请罢新政疏》,《盛京时报》1910年3月19日。

[115]《密陈立宪隐患折》,胡思敬著:《退庐全集·笺牍·奏疏》,第955—962页,《丛刊》正编,第444号。

[116]佚名辑:《清末实录》,载《清代野史丛书·清末实录》,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15页。

[117]《逆度各新政之将来》,《申报》1905年9月24。

[118]《论今日新政之缺点》,《东方杂志》第2年第11期,1905年12月21日。

[119]《论戒烟与立宪之关系》,《申报》1906年10月6、7日。

[120]《论禁烟之前途》,《申报》1907年2月21日。

[121]汪康年似乎是一个少有的例外,1910年他撰文认为,鸦片禁政固然是美举要政,但真正实行,国家将失去大宗税收,烟商也失去生活来源,他认为应该一面禁烟,一面赶快别求“救济之法”,再美好的政治举动也要顾及国民生计。见《论今日言论家须顾及国民经济》,《刍言报》1910年11月17日,转见廖梅:《汪康年:从民权论到文化保守主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355、356页。

[122]演说《中国新政之进步》(竹园),《正宗爱国报》第857期,1909年4月24日。

[123]文章对1909年国内实业界的看法是“夫观一国生计之荣悴,则于其兴业者之多寡而决之矣。生计有裕,兴业者必多,生计窘蹙,兴业者必寡,此生计学一定之原则,罔或能逃者也。然观昨年全国新设之公司,在农工商部注册者总数十七,以类别之,则为工业者八,为商业者五,为矿业者一,为航业者一,为银行及他业者二。其资本总额为银五百零六万八千八百四十两。骤视之,似觉甚多,然公司之数较光绪三十三年少者二十六,较光绪三十二年少者四十。又以资本计,自光绪三十年至光绪三十四年,五年之内所设立之各种公司,其总数一百七十二,资本总额一亿三千八百三十三万余两,一年平均所投资本实为二千七百六十六万余两,中间兴业最盛者为光绪三十二、三两年,其资本额在三四千万以上,故以昨岁为比,不过六之一,则兴业之式微足以概见,而生计之不振亦从可知矣”,竹坞:《宣统元年生计界》,《国风报》第1年第3号,1910年3月11日。

[124]茶圃:《矛盾之政治现象》,《国风报》第1年第15号,1910年7月7日。

[125]沧江:《国民破产之恶兆》,《国风报》第1年第14号,1910年6月27日。一项不太赞成暴力反清的梁启超在清末也曾谈及暴力冒险的问题,他认为解决清廷的腐败,挽救亡国的命运迫不得已时只有揭竿而起:“故必有大刀阔斧之力,乃收筚路蓝缕之功;必有雷霆万钧之能,乃能造鸿鹄千里之势。若是者,舍冒险末由!”见梁启超:《过渡时代论》,原载《清议报》,第82期,此转见张枬、王忍之编:《辛亥革命前十年间时论选集》第1卷上册,三联书店1977年,第6页。

[126]《论中国财政支绌之原因宜亟筹补救之策》,阎毓善著:《龙沙鳞爪》,第62页。

[127]《论竭比户之脂膏供同僚之贪蚀》,《盛京时报》1907年12月23日。

[128]《财政问题之根本解决》,《盛京时报》1910年9月27日。

[129]佚名辑:《清末实录》,北京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8、10、21各页。

[130]同上书,辛亥年九月初六日谕旨:现在湖北用兵,军需浩繁,著拨出宫中内帑银一百万两,由内务府发交度支部,专作军中兵饷之用。见前揭书,第13页。

[131]此仅举二例:其一,1907年5月浙江省余姚县乡民不但打毁土膏捐局,又因为土膏捐局的房屋是向当地绅士唐茂昌租赁,于是乡民又将怒气迁向唐氏,将其商店捣毁,并将余姚县学堂捣毁,各处乡民扬言说,“各处学堂须一概踏平”,“是以县城高等小学堂学生俱由家属领回,以防不测”。见《余姚乡民捣毁土膏捐局波及学堂》,《申报》1907年5月25。其二,1910年4月浙江遂安县因禁种罂粟,苛派警捐、学捐,农民进城毁学堂和土药店。见张振鹤、丁原英:《清末民变年表(下)》,《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4期。

[132]殷俊玲:《宣统元年反抗户口调查风潮》,《历史档案》1999年第3期。

[133]刘岳云撰:《农曹案汇·商税》,第1—3页;清代抄档:咸丰三年二月十六日左副都御史文瑞奏,吏部尚书奕湘奏,巡视东城给事中吴廷溥奏以及同日上谕;黄辅辰著:《戴经堂日钞》,咸丰三年二月十六日至十七日记事。此转见彭泽益著:《十九世纪后半期的中国财政与经济》,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54页。

[134]汪敬虞主编:《中国近代经济史:1895—1927》(中册),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1339页。

[135]吴廷燮:《清财政考略·各省粮捐各目银数表》,第31页。

[136]朱偰:《田赋附加税之沿革》,《社会科学丛刊》第1卷第1期,(南京)国立中央大学1934年1月。

[137]同上。

[138]《论各省因捐滋事案》,《汉口日报》1905年4月16日。

[139]《论国民负担之状况》,《大公报》1910年11月25、26日;《关于生计者一》,《民立报》1910年10月25日;《关于生计者二》,《民立报》1910年10月26日;等。

[140]《时评·中国之新政》,《申报》1910年4月26日。

[141]《论政府与民争利之非计》,《申报》1908年7月4日。

[142]《学部实行强迫教育办法》,《盛京时报》1907年4月4日。

[143]1907年初学部对各类学堂学生的收费办法作了统一的规定,在区别官立、公立和私立三类学堂不同的经费来源的基础上,规定了普通教育的收费标准,初小学生每月不得超过银元3角,中学生每月收取1—2元,高等学堂学生每月收取2—3元,各级实业学堂的收费水平与普通学堂基本持平,师范、女学堂等基本上不收取学费。见《定立京外各学堂收取学费章程》,《东方杂志》第3年第13期,1907年2月27日,转见关晓红著:《晚清学部研究》,第297页。

[144]唐上意:《清末民初四川州县捐税激增之一斑》,《四川师院学报》1982年第2期。

[145]桑兵:《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第148页。

[146]《时报》1910年6月12、13、14日。

[147]《近代史资料》1982年第4期,第80、103页。

[148]《宣统元年份教育统计图表》,转见桑兵:《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第148页。

[149]《学部严查学捐》,《大公报》1909年10月15日。

[150]《各省筹款勿稍苛虐》,《盛京时报》1909年8月3日。

[151]《电查各项捐款名目》,《盛京时报》1909年8月20日。

[152]彭雨新:《清末中央与各省财政关系》,《社会科学》第7卷第1期,1947年6月,转见李定一、包遵彭、吴相湘编纂:《中国近代史论丛》第2辑第5册,正中书局1979年第3版。

[153]《论近日各省纷纷暴动之原因》,《申报》1909年10月6日。

[154]《江苏宜兴县乡民焚毁学堂》,《东方杂志》1910年第4期。

[155]《论今日便乱之源及其补救之方》,《申报》1910年5月7日。

[156]郭则沄:《南屋述闻》,转见苏同炳:《中国近代史上的关键人物》(下册),第70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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