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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必要性

时间:2023-08-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立学生处分制度,是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需要。因此,针对学生重大处分,引入权利救济机制,当属学校推行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内容。有的处分,在被处分对象权利义务的限制方面甚至已经超过了行政处分的严重性。

建立学生权利救济机制的必要性

1.高校依法管理学生工作的需要

高校的学生工作,既是对学生进行教育、引导和保护,使他们健康成长,同时也通过对学生违纪违规行为进行处分,来维护学校正常的学习、工作和生活秩序。但是,大学生的合法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学校对学生的重大纪律处分,必然在某种程度上影响学生的权利。因此,学校对学生的重大处分,不仅必须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而且应该启动听证的程序。严格遵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建立学生处分制度,是依法治教、依法管理的需要。法治精神要求高等教育和管理尊重和保护大学生的个人权利,要求高校学生管理不能随意对待大学生,这正是学校管理适应法治社会的一个标志。高校对学生的处分决定和学生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如果这些处分有失公正或处罚不当,将给学生造成不易挽回的损失和影响。所以,目前高校学生管理中管理权的有效规范及对学生的法律救济就显得十分迫切,然而现有的法律体系还不能给我们提供一个明确的学生权利救济制度。作为学生,接受学校的管理和约束是必然的,但是学校也必须要维护学生的权益,对面临处分的学生,给予他们知情权、陈述权和申辩权等,应属于学生的基本权利。因此,针对学生重大处分,引入权利救济机制,当属学校推行依法治校的一项重要内容。故此笔者认为我们有必要把《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行政处罚法》等法律中已建立的救济制度延伸、移植到高校的学生管理中来,在对学生作出一个重大的处分决定之前,给学生以发表意见的机会,倾听他们的心声,给学生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

2.建立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是维护学生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学生在违反纪律时,学校可以运用管理权对其进行处罚,甚至可以剥夺学生的受教育权,将学生开除出校。对学校的行为,即使是违法或不当,学生也不能否认其效力或加以抵制,而只能事后通过各种救济途径加以解决。法律赋予学校较大的自由裁量权,为学校的教育管理预留了一定的伸展空间的同时,也常常被学校作为寻求其行为合法的依据。学校往往只重视自己的权力,而忽视受教育者的权利。学生慑于不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或被开除学籍、勒令退学等对学生的名誉及将来的就业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后果,往往不敢对抗学校的权力。我们必须承认在依法治校目标的实现过程中,民主思想、平等观念、权利意识、法治理念在高校管理中尚未完全培植与渗透;由于高校与学生之间存在着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的关系,学生群体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地位,高校学生权益救济途径及其作用仍相当有限。

3.建立大学生权利救济机制是增强学生法治观念,开展依法治校的重要途径(www.xing528.com)

通过合法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是强化学生的法治意识、公民意识和法律意识的过程。法治化是高校管理的改革目标和努力方向。在传统的教育体制下,我国的高等教育是以公办为主、具有福利性质的教育,学生接受高等教育基本上不缴费或只缴一部分费用。在这种情况下,高等教育管理部门都比较漠视学生的权利,学生习惯循规蹈矩。久而久之,学生自身应有的权利被渐渐地忽视了,这种权利意识的淡薄,直接导致了学生走入复杂的社会后生存与竞争能力的不足。但是,在“依法治国”的今天,在缴费上大学的前提下,高校学生的权利意识得到了普遍提高,权利救济意识也得到了普遍增强。因此,高校学生如何进行权利救济,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4.规范高校处分学生行为的需要

严格地讲,学校对学生的处分,只是学校对违反校内纪律条令的学生给予的内部处理,其目的是为了督促学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使其更好地完成学业。所以,这种处分不应是法律意义上的处分,处理结果也不涉及法律意义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由此引起的纠纷亦不适用法律程序来解决。但从实际情况来看,一些学校对学生的内部处分已超过了上述限制,并逐渐变成一种内容广泛、形式多样的制约措施。有的处分,在被处分对象权利义务的限制方面甚至已经超过了行政处分的严重性。很多学校对于学生的处分形式和内容设置很不规范,同一学校不同的院系对违纪学生的处理规定各有不同,处分的标准、轻重程度及处理的程序各有不同。目前,高校对学生的管理,很多情况下一直是行政本位式管理。学生有违纪,经学校调查确认后,就直接对当事学生进行处理,中间少了一个允许学生就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环节。通常情况下,即使是处分决定与事实存在出入,学生也由于种种顾虑,只能逆来顺受。从法律上来说,一些学校的处分依据已经超过了上级主管部门所制定的相关规定的权限。比如学校授予学生学位的有关规定或学校对学生作弊的处分规定等等,很多高校的内部规定都超过了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而在学校的管理过程中,这两方面的纠纷案件也是比较常见的,这也不得不引起学校有关部门的思考。学生在学校内受到的不合理的甚至违法的处分,已经超过了学生能够承担的心理范畴,只能转而寻求法律帮助。学校在处分学生的过程中引入听证制度,可以对这类处分进行有力的监督。因为这种做法能使处分公开化、透明化,也能使学生有陈述和申辩的机会,同时也对学校职能部门的工作起到了规范和促进作用,促使各部门在处理问题时严格按照规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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