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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绿色建筑设计与人文内涵研究

时间:2023-08-25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们将“以人为本、诗意安居”确定为绿色建筑人文内涵的重要内容,是从绿色建筑所应当承载的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角度进行考虑的。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以人为本”,或者以人类为中心的问题。从社会层面而言,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必须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存权。“住有所居”既体现了党中央“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又反映了联合国人类住区大会“居者有其屋”的精神。

现代绿色建筑设计与人文内涵研究

我们将“以人为本、诗意安居”确定为绿色建筑人文内涵的重要内容,是从绿色建筑所应当承载的社会价值和审美价值角度进行考虑的。绿色建筑作为人的社会实践活动的一种产物,是人所创造的,并且是为人所利用的。就其根本而言,它的一切活动都离不开人。“以人为本”就是将人作为绿色建筑的根本出发点和归结点。这里所说的“人”,是指“人人”,即所有的当代的和未来的人。“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是绿色建筑的根本目标之一。也就是说,绿色建筑是基于社会、人类之安居而思考问题的。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那就是要让老百姓共享绿色建筑发展的成果,解决“住有所居”的住房公平问题。人类生存之需求是多层次的,绿色建筑应当满足人类生存不同层次的需求。“诗意安居”作为人类生存的一种理想化的审美境界,自然是绿色建筑所要追寻和达到的最高境界。也就是说,绿色建筑不仅要实现人类“安其居”,而且还要于“安其居”中,使自己的生命情感找到归宿,并于途中得到生命的升华,从而进入到人类生存的最高境界,即审美的境界。

(一)“以人为本”是绿色建筑的根本出发点之一

1.“以人为本”的含义

“以人为本”是一个社会政治理念、政党的执政理念;它是从政府处理国家与民众关系上而言的,而不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立论的。从人与自然的关系而言,人是一种双重属性动物,即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与其他生物一样,都是大自然的产物,与其他生物处于平等的地位,并没有什么特殊权利和地位,与其他生物一样,必须遵循自然法则。因此,也就不存在什么“以人为本”,或者以人类为中心的问题。我们处理人与自然关系的“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追求的理想是“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从社会层面而言,坚持“以人为本”,首先,必须尊重每一个人的生存权。为每个人提供基本的生存环境和生存条件,这是实现社会公平的最起码的要求。其次,要尊重人的发展权。应当使每个人都有从社会获得自由、平等、公平、公正发展的机会。再次,必须尊重每个人享有社会公共资源与自然资源的权利。实现人们公平的生存和发展权利必须要有一定的物质条件和手段,离开了对人们公平享有社会公共资源与自然资源的权利的尊重,所有的公平、公正都是空话。社会公共资源和自然资源不专属于某一社会团体或者个人,而属于整个社会的所有人。当某一社会利益集团或者个人占有超越其应得的份额时,那便是对别人的资源拥有权力的侵犯。这不仅有违于社会公平原则,而且是有违于“以人为本”的基本价值取向的。“以人为本”是绿色建筑的根本出发点之一。这是因为包括绿色建筑在内的所有的建筑,都是人的实践活动的产物,其目的是为了创造一种“以待雪霜雨露”的适宜于生存的人工环境。所以,无论何种建筑,特别是绿色建筑,都必然是以人为根本出发点的;但是,我们还应当清醒地意识到,绿色建筑又不能仅仅以人为出发点,同时要将维护生态系统平衡也作为根本出发点;这正是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在根本理念上的重大区别。

2.绿色建筑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要求

从绿色建筑的角度来看,“以人为本”应包括两方面的要求:其一,绿色建筑必须以人的生存为本。“宅者人之本,人者宅之主”。绿色建筑,必须把人的生存和满足人的基本需要作为根本的出发点和归宿。其二,绿色建筑必须以“住有所居”或“居者有其屋”为本。即以满足所有人,特别是低收入者和贫困人口的居住需要为本,“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离开了对最广大人民群众居住需要的满足,绿色建筑是没有意义的。

(二)“住有所居”是绿色建筑体现社会公平的基本理念

唐代大诗人杜甫有这么两句诗:“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倶欢颜。”当代有一首歌唱道:“我想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多大的地方。”如果说大诗人的诗句是从社会角度来表现他的一种现实期待,那么,当代歌词则是从个体角度抒发自己的愿望。但是,不论从何种角度来表达理想愿望,他们均表现出对于居住的渴望。这也可视作一种社会期待:人人有房安居。

这里引出一个建筑上的社会伦理问题,即社会公平、正义问题。如果不从社会公平、正义角度去考虑建筑问题,那杜甫所期望的“安得广厦千万间,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理想,依然是难以实现的。坦率地讲,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进入新世纪建筑业得以迅猛发展,广厦何止千万间,但为何依然有寒士无法尽欢颜呢?这恐怕与建筑市场在社会公平、公正方面仍存在着某种问题有着密切关系。绿色建筑应当关注社会公平问题,应当把“住有所居”作为修建绿色建筑的战略目标。

1.“住有所居”的含义

“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明确提出来的。胡锦涛同志在报告中将“努力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作为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的重要目标。“住有所居”既体现了党中央“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又反映了联合国人类住区大会“居者有其屋”的精神。

1996年6月,联合国在土耳其伊斯坦布尔召开第二届人类住区大会,探讨两个具有同等全球性重要意义的主题:“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和“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通过了《伊斯坦布尔人居宣言》和《人居议程》。《宣言》呼吁“为实现人人享有适当住房而采取行动”;倡导“使每个人都有个安全的家,能够过上有尊严、身体健康、幸福和充满希望的体面生活。”《宣言》强调要优先考虑“无家可归问题”;使所有人“平等地得到经济上可承受的适当住房”;在解决城市住房困难的同时,“还要努力消除农村贫困并改善农村生活条件”。关于“人人享有适当住房”的第一个主题,《人居议程》认为,获得安全而有益于健康的住所和基本服务,对一个人的身心健康、社会和经济福利都是不可或缺的;我们的目标是通过一种可行的办法建设和改善无害于环境的住房,实现人人(特别是城市和农村的贫困者)享有适当住房。关于“城市化进程中人类住区的可持续发展”的第二个主题,《人居议程》认为,对于可持续发展,人是关切的中心,包括要使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和建立可持续的人类住区,务必使人类有权享受与大自然和谐的健康而充实的生活。

党中央提出的“住有所居”和联合国提出的“居者有其屋”的内涵是基本一致的。“住有所居”或“居者有其屋”的基本内涵就是“使人人享有适当住房和建立可持续的人类住区”,满足人的所有的基本生存需要。它的核心内容有两点:第一,帮助城乡贫困者享有适当住房;第二,“适当住房”是指“经济上可承受的”“无害于环境的”“安全而有益于健康的”住房。前者反映了社会公平、正义的要求;后者反映了“可持续”和“与大自然和谐”的绿色理念。

客观判断,我们已经走过了严重的“房荒”阶段,已经解决了“大多数人有房子住”的问题,从总体上已经基本实现了住房“脱困”的目标。但由于起点的住房水平过低、发展历史短、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发展不平衡等原因,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状况仍然普遍存在,城镇化过程中向城镇聚集人口的住房需求远未满足,普通工薪阶层住房改善的迫切要求面临收入和房价的尖锐矛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指出:“安居”是中国百姓自古以来的朴素愿望,如今,住房问题成为最重要的民生问题之一。不少省市的低收入家庭,仍然住在破旧的甚至是20世纪30~40年代建造的房子里。下雨灌水、没有独立厨房卫生间,功能环境极差。目前,大约有1500万户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占城镇户数的8%左右。可见“人人有适当住房”仍然是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中国建筑住宅业发展的基本目标。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有赖于中国住房制度(包括住房保障制度、房地产制度及土地供应、财政税收、信贷资金等制度)进一步地深度改革。没有符合绝大多数人民意愿的住房制度的深层次的改革,这一目标将难以实现。绿色建筑业也应承担起实现这一目标的社会责任。

2.绿色建筑实现“住有所居”的主要要求

绿色建筑要实现“住有所居”,首先要反对“贵族化”倾向,倡导“平民化”“大众化”。建筑师应当乐于设计脱困型、适度改善型需求的绿色住宅;乐于设计绿色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小户型房;乐于为进城的数千万农民工和农村设计绿色住宅。其次,建筑师应当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勇于创新,在保证功能的前提下,尽最大可能降低绿色建筑造价,使普通老百姓买得起,使普通老百姓共享绿色建筑发展的成果。中国有9亿农民,2亿~3亿的城市低收入者,是否愿意为他们设计经济上可承受的物美价廉的绿色住宅,不是一个技术问题,也不是一个兴趣问题,而是为谁服务的问题,是建筑师的社会良知问题,更是一个关系着绿色建筑发展方向的问题。再次,我们必须改变住房观念,倡导过一种物质生活节俭、适当,精神生活丰富的新的居住方式。我们发展绿色建筑的目的在于发展“无害于环境”和有益于实现“与自然和谐”的建筑体系,使“人人享有适当住房”,从而实现人人“安居”。因此,绿色住宅面积应当适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中国住房和城乡建设经济研究所所长陈淮教授认为,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我国城镇居民户均居住水平达到建筑面积90平方米是适当的。这就要求控制建设享受型、遏制建设奢侈型的住宅。我们必须认识到不仅传统的高耗费、高污染、低效率建筑影响生态环境,而且大面积的豪华的绿色建筑仍然有害于环境。因为即使绿色建筑完全使用可再生材料和能源,也会带来环境问题。众所周知,一方面,地球可再生能力是有限的;另一方面,使用可再生能源也是要消耗较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所以,发展绿色建筑也应当提倡物质上的适度消费。

马斯洛早就揭示了人的需要的多层次性,生理需要及物质需求只是人的低层次需要,而精神需要才是人的高层次需要。随着人们物质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精神需要将更强烈、更突出。因此,绿色建筑在为人们建造适当住房的同时,应当且有可能为人们创造诗情画意的良好居住环境,使人们过一种物质生活节俭、适当,而精神生活丰富多彩的美好生活,实现“诗意安居”的最高理想。

(三)诗意安居—绿色建筑追寻的永恒理想

1.安居与诗意安居

生存是人类存在的第一要务,安居则是人类基本的生存方式,首要的便是要有房子居住。居住在房子(建筑)里,也就成为人类存在的一个本质特征。因此,安居,就成为人类生存追求的一个永恒目标,这也就必然成为绿色建筑所首先建构的一个基本的价值理念。

“安居”具有层次性。第一层次是从物理学意义上满足人之生存的生理需求,亦即我们通常所说的避风挡雨的场所;第二层次是从社会学层面上满足人的生活之需求,于此不仅可以“安其居”,还可从事“甘其食,美其服,乐其俗”以及生产交际等社会性活动;第三层次是满足人之精神情感的需求,这是处于审美层面的安居。当然,就层次而言,安居自然可从不同的理论视野分为更多层次,就像马斯洛将人的需求分为生理、安全、归属和爱、自尊、自我实现、审美等一样。为更加概括与方便,我们将安居分为如上三个层次。当然,就安居而言,这三个层次间又有着诸多的交叉或交汇之处,从中生发出诸多的内涵来。

绿色建筑价值观念之建构,均包含着上述人之安居三个层次的内涵。绿色建筑自然首先要满足人的生理需求,正如海德格尔所言,安居之意,首先体现在为人提供一个“庇护所”,遮风避雨,抵御自然侵害和“繁衍生息”的要求。因此,绿色建筑与一般建筑在价值意义上是相叠加的。绿色建筑的价值观念建构在第二个层次上,与一般建筑之间存在着诸多的差异性。这种差异性不在于满足上,而在于如何满足以及以什么样的角度去满足。这一方面,有关章节已做详细论述,在此不再赘述。其根本点在于对自然的基本立场和人与自然关系的处理上。与此同时,如果说一般建筑更多考虑社会性需求,那绿色建筑则不仅如此,还强调人之道德情感等精神方面的需求。在第三层次,绿色建筑之思想观念,更符合海德格尔“诗意安居”的哲思。一般建筑并非不讲审美需求,而主要是从技术和形式层面去理解建筑之审美特性及其对于人的满足。绿色建筑之人文理念,在审美价值内涵的建构上,强调自然美与人文美的融合,强调精神文化与生命情感在建筑上的融会建构,亦即在物我同境的建构中,实现着人与物的同构与超越,从而进入到审美境界。可以说,“诗意安居”,基础是居,重要的是居中的“诗意”实现。

“诗意安居”,我们可视为是人类在居住上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体现的是精神情感价值。安居,当然与居住的空间结构有关,比如居住的面积、空间结构以及建筑的材质等。但更重要的是,它与人的精神情感有着更为内在的关系,甚至可以说,这就是一个人的内在精神情感及其价值建构在建筑问题上的体现,亦即使建筑价值通向人类生存最高境界—审美境界的通道与目的地。

对于当代而言,重要的不仅是对“诗意地安居”的憧憬,更重要的是怎样才算“诗意地安居”,如何才能“诗意地安居”。在此,我们认为绿色建筑是人类通向“诗意安居”的最佳渠道。我们从安居对于人存在的生命情感、精神文化方面的价值角度来探讨建筑的审美价值,首先需说明的是,这里所说的审美价值,绝非仅仅局限于形式表现层面,更为重要的是指向文化思想层面。这是因为,正像丰子恺在谈建筑艺术时所说的那样:“人类的思想,时代的精神,常在建筑中作具体的表现。”“凡有建筑,总是为某种社会事业的实用而造,故建筑与事业有表里的关系。”

2.绿色建筑应当成为人的情感归宿

绿色建筑人文理念强调在物质上适度消费,限制人们在物质享受方面的奢侈需求,倡导一种物质生活俭朴,而精神生活丰富的新的生活方式。因此,我们应当注重绿色建筑对人的精神满足,换一句话说,绿色建筑应当成为人生命情感的最佳寄寓场所,成为人生命情感的最佳存在形式,成为人内在生命情感的最佳表达形式和交流方式,成为人生命情感的根本起点与归结点。

(1)绿色建筑应当成为人生命情感的最佳寄寓场所。

绿色建筑,从人文理念角度看,就是要为人的生命情感建造一个寄寓的场所。而且这种寄寓生命情感的场所,不应当是对于生命情感的切断或者割裂,而应当是一种延续。审美情感,并非仅仅源于人与自然的生命融合之中,它亦源于人在居住的过程中所积淀下来的生命情感记忆。从现代理性角度看,建造一种体现现代文化精神的建筑,是一种审美生命情感的新的建构。但是,恋旧或者怀恋,亦是一种审美情感的体现。甚至可以说,怀恋与思念的情感,更能表现人的审美情感价值。但是,其间所体现的熔铸于绿色建筑中的生命情感审美价值,却是应当引起我们的深思。

绿色建筑之所以能够成为人生命情感的最佳寄寓场所,形成因素是多方面的,在此主要从如下方面加以说明。

第一,绿色建筑强调回归自然的安居观念,这更利于人审美情感的寄寓。绿色建筑不是与自然隔离,而是在回归自然中,实现着与自然的融合。在此,我们对于建筑的理解,显然并非将其视为“用限定和组织空间的方法,形成的空间形式的结构与排列,”我们将其视为一种有意味的空间建构。而生命情感,特别是审美情感,就是这空间建构中重要的、不可或缺的“意味”。绿色建筑在实现与自然环境的一体化建构中,不仅于形式上完成着审美情感建构,更为重要的是,在与自然相融汇中,为安居者的情感建构起更为广阔的境域,审美的升华使得人的审美情感走向更为高远的审美境界,进而使人的精神情感有所寄托,实现着审美化的寄寓。一般建筑虽亦可实现人精神情感的寄寓,但是,由于在与自然融合的过程中存在着某种通道的阻隔,因而难以更好地进入审美情感的更高境界。

第二,绿色建筑倡导一种朴素的安居观念,这与人质朴情感的审美建构之间存在着某种同构性。不同类型的建筑都能够给人以生命体验,并进而生发出情感来。但问题是这种建筑令人产生的是怎样的情感,是否能给人以审美的享受及怎样的审美享受。绿色建筑是以朴素、自然为审美特征,与之相适应的是朴素简约的生活思想观念。人们在朴素、简约的建筑中安居,质朴的生活情感之中,蕴涵着一种返璞归真的生命情感体验,也正是于这种返璞归真的生命情感体验中,进入到一种本真的审美境界。

第三,绿色建筑实现着适意健康的安居观念,极易与人之生命情感实现审美化的建构。适意、健康的生活观念,应当作为人们安居的一种基本观念加以倡导。这种安居观念,也是与今天人们对于生活的希求相一致的。适意、健康地安居,实际上就是对于生命珍视的一种体现。也就是说,绿色建筑适意、健康的思想观念建构,其间蕴含着人之生命价值的内涵。因而人之生命所具有的审美情感也就自然而然地熔铸于其中。也就是说,绿色建筑之美与人的生命情感之美,在适意、健康的安居过程中,实现了审美同构。

当然,安居是一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人的情感自然而然地进行着积淀。故而,可以说安居实则也就是一种人的情感的过程。我们在建筑中居住,其实质就是在建筑中生活。而生活的过程,也就是生命情感积淀的过程。我们对童年时所居住过的房子,富有其他房子所无法替代的情感,那是因为我们在那所房子里生活过,积淀着我们最初始、最为纯真的生命情感。当我们经过奋斗,终于有一个适于生活的新房子,但是,我们居住到里面时,却只有一种陌生的感觉,反而对过去的小房子充满了眷恋。根本原因就在于,旧房子在我们过去生活的过程中,积淀了我们的生命情感,而新房子还未将我们的生命情感积淀下来。因此,与其说我们对房子的感觉,不如说是我们对自己生命情感的感觉。

居住,还是一种情感记忆回味的过程。回忆,实际上是人的生命曾经存在的一种思想情感的现在时呈现。我们从出生开始就有了生命情感的记忆,与此同时,回忆也就开始了。记忆与回忆,也就成为人生命的一种存在状态。其中,居住及其居住物,则成为人记忆与回忆的主要对象。

(2)绿色建筑应当成为人的生命情感的最佳存在方式。

哲学层面来看,在建筑中安居就是人的一种存在方式。在这种存在方式中,自然蕴含着一种建筑与人之生命情感的对应关系。比较而言,绿色建筑则更为强调人的生命情感与建筑之间存在着一种对应关系。(www.xing528.com)

“在中国的文化里,建筑并没有客观存在的价值;它的存在,完全是为了主人的使命。除了居住的功能外,建筑是一种符号,代表了生命的期望。”这话虽然说的有些绝对,但却道出了建筑与人的生命情感之间的内在关系。建筑作为人类生存过程中的创造物,首先是为人类提供了一个安身之地。更为重要的是,在建筑的物体上,凝聚着人类的文化,凝聚着人类的生命情感,是人类精神活动的产物。因此,在它的身上,体现的是人类生命存在的价值和期待。有人讲建筑是石头的史书、凝固的音乐,等等。我们还应当看到,建筑其实也是人类生命情感建构与发展的历史。我们从建筑的发展历史过程中,首先认知到的是人类居住的发展演变。除此之外,它还体现着人类的科技发展的内涵,体现着人类社会思想意识、生命情感、审美期待等诸多方面的价值和内涵。

从建造角度看,建造者将自己的生命情感凝注于建筑之中。人的创造,不仅满足了人的生存的客观需求,而且满足了人的情感需求。人的生存首先需要物质满足,但是,精神情感的满足,同样是必不可少的。“以人为本”观念下的建筑,或者绿色建筑观念下的建筑,不仅体现着建设者的理性价值,更体现着他的情感价值。最为简单的现象就是,当一个人通过自己的辛勤努力完成一件事情后,于心理上可以得到极大的满足,会产生一种满足感和自豪感。从某种意义上讲,人的回味,更为主要的是情感的记忆,以期得到一种心理情感的满足。这也是人的生命价值对象化的自我体认。

从居住的角度讲,建筑实际上已经成为居住者生命情感的寄寓之所、安妥之地。人的本质力量,总是要以对象化的形式方能体现出来。建筑作为人本质力量的一种对象化体现方式,寄寓着人的生命情感建构。居住是生命情感存在的过程,在这个存在过程中,居住者的情感也就自然而然地凝聚在了居住物上。因为人居住的过程,也是一个物我对话的过程、物我情感交流与交融的过程。也就是说,建筑实际上已经成为诉诸人的情感的对象物和存在方式。如果我们不将谈论问题的视野局限化,而是从更为广阔的视域来看问题,那么,我们是否可以说,所谓的生态建构,也就是一种人与物之间的对话建构。人存在的过程,就是与我们存在的环境以及创造物,一直在进行着对话。不可否认,截至今天,人类依然无法证明纯粹客观的物质具有人类似的情感。但是,我们所说的对话,实际上是指我们人类生命情感对于客观事物的一种寄寓方式,也可视作我们人类自我生命情感的一种表达方式。

我们同时感觉到,居住过程,实质上是人存在过程中的一种生命情感建构形态。人居住于建筑之中,不仅是与建筑建立起一种生物意义上的物质关系,更为重要的是,人与建筑及其环境之间建构起基于生活意义上的意识关系。这种关系具有互动性。建筑因其被赋予的社会生活与文化内涵,作为一种供人活动的场所,创造出一种氛围,正是这种氛围,才使得人在进入建筑时,建构起特定的情境。而这个情境便对人的生命情感具有了建构的价值和意义。也正是在这种物我互动中,建构起人的生命情感结构形态。这样,我们在居住,实际上也是我们在生活,在建构我们的生命情感及其价值意义。

3.绿色建筑应当成为人的生命体验的场所

建筑从诞生之日起,便与生命建立起共构关系。建筑因生命而富有了人文价值,生命因建筑而得以安居;建筑作为人生命价值意义对象化实现的一种存在方式,生命也就赋予了建筑活的生命和灵魂。人居住于建筑之中,实质上就是人类生命心态建构及其发展演化的一个历史过程。由此可以说,安居是一种人生命体验的建构形态,人安居于建筑的过程,亦是人之生命体验的过程。

绿色建筑就其价值取向来看,它是在为人类提供一种更具人性化的生存空间,亦即更适合于生命的安妥,并使生命获得更具审美价值的体验意味。生命体验是一种主客体双向交流融合的过程,体验过程及其形态的建构,自然既取决于体验者,也取决于体验的对象—建筑。其间,具有决定作用的是体验者生命精神情感建构和体验对象所具有的价值内涵张力。就此而言,绿色建筑不论是就其外在表现形态,还是它的内在价值意义结构,都应当为人的生命存在提供更为广阔的体验空间。

绿色建筑所提供给人的生命体验,首先是一种现实生活的体验。这方面的生命体验,与社会、经济、政治,以及科学文化等诸多方面都有着密切的关系。可以说,它是诸多因素在生命体验中的综合表现。对于更为广大的普通公民来说,经济适用、健康环保,是其考虑的首要因素,也是其安居于建筑之生命体验的主要感知指标。

人对于绿色建筑的生命体验,更为重要的是一种情感体验。这是因为建筑与人建构起生命情感存在之关系,具有社会生活与文化生活等诸多方面的内涵建构。也正因为如此,才使得建筑更具超越物体客观属性的审美特质,具有了审美内涵价值。审美价值体验,最为重要的是审美情感体验。建筑具有一种情感的亲和力。这亦如丰子恺先生所言:“建筑最富有一种亲和力,能统一众人的感情。……建筑的富有感情的亲和力,是为了建筑由纯粹的(无意义的)形式和色彩构成,不诉于人的理智而诉于人的感情缘故。”对于绿色建筑而言,这种“富有感情的亲和力”,既源于绿色建筑材料与材质更适合于生命的健康怡情,更源于绿色建筑从间架结构到整体结构布局,对于自然与人之生命融合,因而也就更符合于人的本质属性。对于生命情感的审美建构,也就成为绿色建筑不可或缺的价值建构。

对于绿色建筑的审美体验,并非仅仅在于建筑的形式。建筑学领域对建筑进行审美研究时,将视野更多地投向了建筑的形式美,比如结构、线条、色彩、造型等等。毫无疑问,建筑形式体现着建筑的审美价值,甚至可以说,建筑之美,首先从其形式上表现出来。这一观点在西方建筑审美研究中似乎具有厚实的传统,也影响到中国当代的建筑审美研究。但是,形式美绝非建筑美的全部。建筑的形式,只是因为人的审美意识、审美理想、审美情感、审美价值等的建构与追求,方才具有了审美的内涵。绿色建筑并非不重形式,但更强调它的自然美,在与自然的同构中,将建筑的人工形式与人文内涵、生态内涵相融合,实现人、建筑、自然之间的审美意义同构。

另外一个问题,那就是基于建筑功能视域下,主要甚或仅仅关注于建筑的实用性或者实用价值。正如苏珊·朗格所言:“由于建筑的实用价值如此明显和重要,所以它的‘幻象’极易消失。建筑的实用价值包括遮蔽、舒适、保险。由于这些实际作用如此根本,甚至使得建筑师本人也经常颠倒各种因素的主次关系。……以此来迎合实用的低级要求。”于此暗含的便是建筑的审美需求问题。人的需求是多层次的,最高层次的需求是审美需求。因此,满足人的审美生命情感需求,也就成为建筑所追求的最高境界。人在建筑中居住,能够体验到美的感受,使得自己的生命情感得到一种美的愉悦和升华,方才算得是所谓的“诗意地安居”。就此而言,人安居的过程,也就是一种生命情感进行审美体验及其建构的过程。人作为审美主体,只有在对于审美对象—建筑的审美体验中,方能实现生命情感的美的升华,进入审美的境界,使其审美价值得以实现。

4.绿色建筑应当回归自然,进入物我同境的最高境界

(1)绿色建筑致力于回归自然。

人类要想“诗意地安居”,就必须亲近大自然,回归大自然,与自然建立一种亲密和谐的关系。不仅要实现“朝霞开宿雾,众鸟相与飞”,而且还应创造一种“翩翩来新燕,双双入我庐”的景象。要获得这种天然适意的生存状态,首要的就是与大自然相融合,建构起我们生存的最高境界—审美境界。

从绿色建筑角度讲,回归自然,应当是建立在如下层面之上的。

首先,以自然生态的法则建造我们的居住建筑。自然的法则,首要的就是自然界各种要素之间的平衡原则,就是整个地球生态系统内在的平衡规律。为保持生态平衡,自然界就会生成一种自我调节机制。每一个物种或者要素,在自然界均有自己的位置,并在自己所应当处于的位置上,按照其内在规律生成、发展。自然为它们规定了不可逾越的界限。而且,每一个物种要获取生存的所需,都要必须适应自然环境的变化,都必须付出代价;否则就难以存活,直至被毁灭。所以,“这一法则警告人们,每一次获得都要付出某些代价。因为地球生态系统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整体,在这个整体内是没有东西可以取得或失掉的,它是受一切改进的措施的支配,任何一种由于人类的力量而从中抽取的东西都一定要放回原处。要为此付出代价是不可避免的,不过可能被拖欠下来。”

于是,人类首先要摆正自己的位置。我们人类面对大自然,不是要高昂矜持的头,而是要虔诚地向自然躬身,感谢自然对于我们人类所恩赐的一切。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人在大自然中所占据的并不是最重要的位置;大自然给人类最重要的教训是:只有适应地球,才能分享地球上的一切。只有最适应地球的人才能其乐融融地生存于环境中。但这不是以不自然或不近人情的方式屈服于自然;它实际上是为了获得爱和自由—对自己栖息环境的爱以及存在于这个环境中的自由—所做的冒险。从终极的意义上说,这就是生命的进化史诗所包含的,现在又被环境伦理学高度概括了的主题:生存就是一种冒险—为实现对生命的爱并获得更多的自由;这种爱和自由都与生物共同体密不可分。这样一个世界,或许就是所有各种可能的世界中最好的世界。”

自然的法则,给予绿色建筑的最主要的启示是:按照自然的规律进行建造活动。在建造活动中,首先要尊重自然,在与自然的协调中寻求二者的平衡,在二者的平衡中去实现互惠互利,达到人与自然的双赢。这就要求我们人类以一种平等的态度来对待自然界每一个物种、每一种要素。我们只有为自然付出我们的爱心,付出我们的努力,去关爱保护自然,以此来从自然界获得更多的恩赐,获得更为适宜的生存环境。

其次,绿色建筑和自然生态环境之间建立起一种亲和的关系。或者用一种比喻的说法,我们人类与自然应当建立一种恋爱的关系,而不是敌对关系。因此,绿色建筑要求我们在与自然的交往中,用自己的真心与真诚去换取自然的芳心。目的是与自然共同建立起一个熔铸着双方生命情感的生存之地。就此而言,我们人类所建立的家园也应当是自然的家园。最少也应当是,我们人类在建造自己的家园时,是以不破坏自然的家园为前提条件。而理想的境界是,我们人类所建立的家园与自然的家园是合二为一的。这就是绿色建筑所确立的一个基本的人文思想理念。自然的家园,说到底,它是我们人类家园存在的环境基础。

但现在的问题是,我们在建造自己的家园时,不仅无视自然的存在,而且严重地破坏了自然的家园。得到的结果是,我们的家园因自然家园的严重破坏而面临着严重的存在危机。我们的家园存在的合理性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质疑。我们的家园在脱离自然中,被自然隔离、悬置。“现代性将人摆在自然之巅的一个玻璃盒子里,坚持人与自然界其他事物彻底分离的态度。它脱离地球共同体这一更大的故事来构思人类的故事。”因此,我们必须想方设法,“打开盒子把我们重新放回到更大的背景,即地球、宇宙、神圣的整体中去。”

这里所要阐发的建筑理念是:绿色建筑是以自然共同体为依据,以更大的地球、宇宙,以及人类精神为整体,来构思和叙述我们人类的故事。而建筑是作为我们人类故事叙述的一种载体和方式,自然融入地球、宇宙和神圣这一整体之中的。由此可见,绿色建筑思维,是一种融地球、宇宙与神圣为一体的整体性思维。

再次,我们必须是安居于自然之中,而非独立于自然之外。自从人类从自然界脱离出来,以万物之灵长自居,无视自然界其他物类的存在,以一种役使的态度对待其他物类。自然也就以与人类同样的态度来对待人类。绿色建筑的观念,就是要将人类从脱离自然的迷途中召唤回来,使之重新回到自然之中。

因此,绿色建筑,实际上就是存在于自然之中的建筑。这里可能遇到一种质疑:又有哪座建筑不是建造于自然之中呢?确实如此,地球是我们人类生存的家园,我们人类的一切活动,基本上都是在地球上实施的。任何一座建筑都没有离开自然。但问题是,当我们建造起建筑物时,我们武断地将自然的某一区域空间据为己有,使之成为一个自然界其他物类不得共享的禁区。从这种意义上讲,我们的建筑已经脱离了自然,它不在自然之中,而在自然之外。建筑存在于自然之中,就是要依据自然的法则,将建筑生长于自然之中,而不是堆放于自然之上;融入自然之内,而不是游离于自然之外;建构的是一种自然之境,而非超自然之境。“假物不如真,假色不如天然。”这是我们在建筑活动中应当深入体会的。

“自然无往而不美。”自然之中蕴含着丰富的创造美的智慧启迪,我们回归自然,实际上也是在回归一种美的境界。建筑之美,不仅仅在于实用之美、技术之美,更在于自然之美。对于自然之美的追寻与创构,应当说是绿色建筑所创造的建筑之大美、真美。“自然,我们被他包围,被他环抱,无法从他走出,无法向他深入。他未得请求,又未得警告,就携带我们加入他跳舞的圈子,带着我们动,直待我们疲倦极了,从他臂中落下,他永远创造新的形体,去者不复返,来者永远新,一切都是新创,但一切也都是老的。”自然之中充满了创造的想象,充溢着生生不息的生命活力。自然之中存在着美的因子,自然能够为人的审美提供无穷的对象,给人以启迪。“凡物皆有可观。苟有可观,皆有可乐,非怪奇伟丽者也。”我们存在于自然之中,我们只有随着自然之生命节拍起舞,方能彰显出生命自然之律动。也只有在这个时候,我们也才能寻回迷失的自我,回归我们的本性。

最后,在与自然和谐共处中,以获得无尽的生命活力。“宇宙是无尽的生命、丰富的动力,但它同时也是严整的秩序、圆满的和谐。在这宁静和雅的天地中生活着的人们却在他们的心胸里汹涌着情感的风浪、意欲的波涛。但是人生若欲完成自己,止于至善,实现他的人格,则当以宇宙为模范,追求生活中的秩序与和谐。和谐与秩序是宇宙的美,也是人生美的基础。”歌德在这里所表述的,虽然是一种诗人的情怀,却不仅道出了自然伟大而富有魅力的生命活力和建构形态,而且也道出了人与自然所应当建立的和谐关系,更提醒人类要以自然为楷模,按照自然的秩序去建构我们人类的秩序,建构人与自然的秩序。他告诉我们,和谐与秩序,不仅是自然和人类存在的基本情态,而且是美之为美,以及美得以存在的基础—自然美与人类之美。

回归大自然,就是重新激活我们人类的天然属性,建构一种自然而然的生存状态,即顺乎自然的生存状态。为此,我们人类与大自然必须建立起一种和谐共处的关系。

(2)物我同境。

在谈到人生安居的理想审美境界时,人们常常会敬慕晋代大诗人陶渊明“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那种超然洒脱的境界。这种境界已经成为人生神话般的超然审美境界。可以肯定,对于现代人来讲,陶渊明的安居境界,是极难达到的。但是,作为一种人生理想境界,则是许多人所向而往之的。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现代建筑难以实现“物我同境”的价值建构,而绿色建筑则可以帮助我们走向安居之理想审美境界—“物我同境”的境界;换一句话说,“物我同境”应当成为绿色建筑追寻的最高境界。

我们将建筑之境界归为三种,即满足物质生理之境界、人世生活演化之境界、文化情感精神之境界。而最高的境界应当是自然与人合二为一的审美境界。这里所谈似乎均处于艺术层面,实际上它亦是建筑的境界问题。建筑从其功能角度看,它应当满足人的生理需求、生活需求、情感精神需求。这实际上就是建筑的三种境界。绿色建筑,不仅能够满足前两种需求,而且在追求满足人的情感精神需求的审美境界上,呈现出更为广阔的审美空间。

就此而言,绿色建筑既作为物质建构,又是现代人主体精神情感的投射对象,自然首先要满足人之生理需求。可以说满足人之生理需求,是绿色建筑的第一境界,也是基础之境界。这一方面,现代建筑科学技术,尽其能事而为之,达到了前所未有之高度。可以说,现代建筑在满足人居住的生理舒适度上,追求着效应的最大化。但与此同时,也带来现代科技病,这除了生理疾病之外,还有着心理精神之疾病。其根本原因就在于,由于对自然状态的改变,将自然的适应与调节变成人为的适应与调节,使得人在得到某种生理舒适满足的同时,又带来了新的不舒适问题。这实际上造成了人与自然的另外一种“隔”的状态。不仅如此,舒适从另外一种角度看,它是一种生命体验,这就不仅是人的生理条件反射,更是情感心理感受。因此,模拟自然,创造一种仿真化的自然环境,使得建筑具有了仿真化自然之境。这样,从物理上看,物我处于一个空间,但并未能处于物我同一境界,或者说于同一建筑居所,却未能实现物我同构,那自然也就难以达到“物我为一”的审美境界。由此可见,物我同境,绝非物质客观意义上的人与建筑物的同境,而是更高层次意义上的人与自然的同一建构。而恰恰就在这些方面,绿色建筑不仅矫正着现代建筑科学技术所带来的弊端,而且尽其力去实现“物我为一”的审美境界。

当然,绿色建筑并非不去考虑建筑对于社会整体生活需求的要求。社会的需求,说到底依然是人的需求。人生存需求的多面性与多层次性,决定了建筑功能的多面性和多层次性。于此,我们所说的物我同境,还有着另外一层意义,那就是社会建构层面上的人与自然的同一建构问题。群体性、族类性,现实性、历史性,生活性、精神性,等等,也就成为建筑建造必须考虑的问题。人要进行生产,就须有厂房;人要购买商品,就需要有商店;人要学习,就需要有学校;人要有文化娱乐,就需要有影院剧场以及其他文化娱乐场所;人需要休闲,就需要广场景观等。这些不同类型的建筑,其功用不同,建构空间及其环境自然也就各不相同。但是,在追求物我同境这一生存理想上,却应当是共同的。这实际上就是绿色建筑所追求的人居环境—自然环境与人文环境的同一建构。绿色建筑正因为充分考虑了社会各种因素,而在规划设计以及建造使用的过程中,实现着社会效应的最大化的同时,完成着人与自然同构共生的建构。

从审美境界角度来说,绿色建筑所追求的最高境界应当是一种审美的“化”境。这里所说的“化”境,就是人与自然的融会之境。“天人合一”是对这种审美“化”境的高度概括。在这里,人与自然实现着一种“物我同境”的审美建构。也就是庄子所说的“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绿色建筑这种有别于一般建筑的审美化境的创造,从审美艺术的角度来看,那是与艺术审美之境的创造更加一致。如果说审美创造属于一种审美体验,那么,我们在进行建筑构思设计时,也必然是对自然与社会人生进行着一种源于生命情感的审美体验。这种体验,我们应以一种大境界,“仰观宇宙之大,俯察品类之盛,所以游目骋怀,足以极视听之娱,信可乐也。”也就是在与自然的感应中,获得物我两忘、物我为一的审美境界。

从审美价值建构角度来看,绿色建筑追求着真善美高度统一。坦率而言,有关审美价值的理解,于学界有着多种阐释。在此,我们仍然愿意以最为基本的真善美作为审美的价值观念。绿色建筑之真境,自然体现为物理空间与生活空间的建构。这两种空间的建构,既是对于材料与技术的把握与运用,对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的理解与把握,又是对人生理、行为、习惯的准确理解与把握,在此前提下,为人的生存而提供一种适用、怡情的生活空间。绿色建筑在这些方面,更加强调自然和人融为一体的真实建构,亦即绿色建筑是一种人与自然相容的建造物。绿色建筑之善境,首先,自然与一般建筑所追寻的善境相一致。建筑所建造的居住空间,究其根本来说,是一种合目的性的生存空间,其间熔铸着人类社会伦理、道德、价值观念的内涵,并且是合乎人的本质属性的。绿色建筑对善境的追求,为人提供的生存空间,不仅仅合乎人之目的性,合乎人之社会伦理、道德、价值观念,而且还必须合乎自然的发展趋向,合乎生态道德法则。真境与善境的有机融合所创造出来的境界,就是一种美的境界。当然,这种真境与善境有机融合,并以合乎美的规律的形态给予表现,达到建筑之形式与内容的完美统一。这种美的境界,正符合绿色建筑对于美的追求。

现实地讲,绿色建筑就其真境的创造而言,难以实现的不仅仅在于建筑材质和技术的把握和运用,更为重要的是,在建筑过程中,如何使建筑物的真实存在与自然、人的真实存在达到人、建造物与自然的融合,使他们的真实性得以有机融合。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在实现建筑之真时,忽视了自然之真,造成建筑之真与自然之真的隔离状态,因而也就难以实现审美意境。这也正是绿色建筑所致力解决的问题。

审美意境的创造,自然追求着独特性。也正因为如此,从古到今,建筑的艺术风格在不断地发展变化,建造者也总是在建筑物上熔铸着自己的审美理想和审美个性。建筑从审美角度看,它也是忌讳雷同的。正如我国清代人李渔批评模仿复制别人的建筑,推崇建筑之“新异”时所言:“性又不喜雷同,好为娇异。常谓人之葺居治宅,与读书作文同一致也。譬如治举业者,高则自出手眼,创为新异之篇;其极卑者,亦将读熟之文移头换尾,损益字句而后出之,从未有抄写全篇,而自名善用者也。乃至兴造一事,则必肖人之堂以为堂,窥人之户立为户,稍有不合,不以为得,而反以为耻。”但是,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绿色建筑之独特的审美意境之创造,不是以与自然相对立、相隔离、相损害为条件的,恰恰相反,而是以人与自然的融合为基础的。这种独特的审美意境,也就自然不是物我两相离,而是物我两相交融,处于物我同境之中。也只有物我同境中所创造出来的建筑审美特性,才具有真正的审美意味,具有真正的审美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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