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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及问题原因

时间:2023-09-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企业参与的动力和积极性不足,另一方面那些参与的企业倾向于将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来使用。以下尝试分别分析这一两难窘境背后的具体原因。概括来说,中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在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氛围并不浓厚且员工又能够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企业投入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效果一般,其收益很可能低于企业的投入。

职业教育中的校企合作及问题原因

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困境在于一方面企业参与的动力和积极性不足,另一方面那些参与的企业倾向于将实习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来使用。以下尝试分别分析这一两难窘境背后的具体原因。

(一)动力不足的问题

我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并不仅仅因为其经济能力或设备、设施等方面的不足,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在企业投入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氛围并不浓厚,而员工又能够在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企业投入职业教育和培训,其培训出来的员工并不能保证留在本企业,反而有可能被其他企业“挖墙脚”;对职业学校学生的教育与培训的效果有限,未必能够覆盖掉其对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投入,企业的动力自然不足。

这一“挖墙脚”现象得以存在,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完全的劳动力市场 在其中的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二是有大量企业对人才的需求相同或相近,某个企业培养出的人才可以为其他企业所用。第一个原因很容易理解,在完全劳动力市场的情境下,人才的流动自由使获得了一定职业能力的劳动者容易流向收入更高、条件更好的企业,这样一来企业就很难有动力投入资源进行职业培训了。第二个原因则非常符合美国学者曼瑟尔·奥尔森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一书中描述的大型集团以及其中成员的行为模式。在奥尔森看来,集团的根本特点在于,集团由具有共同利益的个体组成,但是尽管集团的成员拥有共同利益,成员却显然拥有不同于集体利益的个体利益。[30]从人力资源的视角看,所有的企业都需要符合其需求的劳动力,他们有着从劳动力市场寻找具备一定能力素养的劳动者的共同诉求,所有企业从而共同构成了一个数量庞大的“劳动力需求集团”。根据奥尔森的理论,这种数量庞大的集团在提供职业教育和培训这样的公共物品上存在着严重的问题,有几个独立但累计的因素阻碍集团实现其利益:①集团越大,成员增进集团利益的行为所带来的总收益的份额就越小,其报酬也越少,即使集团能够获得一定数量的集体物品,其数量也远远低于最优水平;②集团越大,越不可能出现可以帮助获得集体物品的寡头卖方垄断的相互作用;③集团数量越大,组织成本越高,获得集体物品前获得的障碍越大。[31]

对于“劳动力需求集团”而言,上述三个因素中的前两个明显存在。在公共物品没有内容和质量差异的情况下,由于企业数量众多,单个或少数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获得职业能力的劳动者很容易自由流动而被其他企业所雇用,投入资源的企业所能获得的收益很小。在这样的情况下,大部分企业不愿意投入,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其他企业成员的“搭便车”行为,如此一来,企业提供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必然远远不足以满足集团整体利益的需要。

中国目前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也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企业对投入职业教育和培训的积极性,强化了上述大集团不愿意投入公共物品的倾向。大量企业仍然属于劳动力密集型产业,对于劳动者数量的需求很大,然而对于其技术技能水平的要求则有限,企业无须投入大量资源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就可以从劳动力市场上得到所需要的大部分劳动力,然后进行简单的技能传授即可使之上岗工作;至于那些对技术技能水平要求较高的岗位上的工人,则可以通过提供较高的薪水从其他企业挖墙脚获得。

概括来说,中国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动力不足的根本原因在于,在企业投入职业教育的氛围并不浓厚且员工又能够自由流动的情况下,企业投入职业教育和培训的效果一般,其收益很可能低于企业的投入。(www.xing528.com)

(二)廉价使用劳动力的问题

当前各地也有不少企业接收职校学生成为顶岗实习的实习生,对于这其中的许多企业而言,在缺少相应外部监管的情况下,学生容易被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而对学生的体系化培训则常常缺位。对这些企业而言,将这些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在很大程度上是缩减开支、创造效益的天然倾向所导致的结果。从表面上看,这一现象得以大范围出现与监管的缺失紧密相关,然而究其根源,这又不只是一个监管的问题,而是有着更深层次的原因。

首先还是企业的投入和回报问题。企业毕竟是追逐利益的,如果不能从培训中获得收益,那么它们不太愿意投入大量精力与资源到培训中。在企业间“挖墙脚”难以避免的情况下,多数企业很难期望其所培训的职校学生能留在本企业,而为了降低成本并从培训中获得收益,他们几乎只能尝试挖掘参与顶岗实习的职校学生的生产力,从而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

另一个不能忽视的则是企业培训标准和责权利分配问题。学校将学生送到企业实习,既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个部分,也是学校教育活动的组成部分,然而目前我国已有的对于顶岗实习要求和规定,则主要限于对顶岗实习的组织计划和评价等管理环节的约定。[32]现实情况是,顶岗实习一方面缺少落实到专业层面上的、对顶岗实习的知识能力目标及学习内容的具体要求;另一方面实习过程中企业和学校应当分别承担的责任、相互之间的权力边界、学校企业及实习生三方各自具有怎样的权利都不清晰。在目前校企合作中职业学校普遍处于弱势的情况下,顶岗实习又缺乏教育目标与内容上的明晰的标准,企业内顶岗实习的质量自然难以得到保障,企业更加倾向于将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使用。

综合上述两方面的问题来看,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两难窘境其实是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即一方面企业投入资源参与职业教育和培训,但获得技能的学生却很可能转投其他企业,教育和培训的成效有限;另一方面,在缺乏针对职校学生企业实习的教育培训标准、对实习过程中各参与方权责利的清晰规定缺位的情况下,愿意投入职业教育的企业则为了规避风险,尽可能减少培训的内容,而将培训的过程转化成生产性劳动的过程,将实习的学生当作廉价劳动力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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