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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遵宪的文学主张及对《红楼梦》的评价

时间:2023-09-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在《人境庐诗草自序》中,黄遵宪将这种境界称之为“诗之外有事”。黄遵宪的上述主张反映了近代诗歌发展的要求,较之谭嗣同、夏曾佑挦扯新名词以自表异的“诗界革命”要高出许多。黄遵宪是高度评价《红楼梦》的第一人。黄遵宪主张言文合一,在《日本国志·学术志》中,他说:“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语言与文字合,能通文者多。”

黄遵宪的文学主张及对《红楼梦》的评价

创造性是文学的生命活力所在。只有创造,才能产生出命意新颖、风格独特的作品来。明清以来的作者大都不懂得这个道理,他们视古人为偶像,刻意求似,亦步亦趋,黄遵宪鄙视这种诗风。《杂感》诗说:

俗儒好尊古,日日故纸研。六经字所无,不敢入诗篇。古人弃糟粕,见之口流涎。沿习甘剽盗,妄造丛罪愆。

他指出,今古是发展的,今不必卑,古不必尊,应该敢于摆脱古人的束缚,“我手写我口”。因此,他推崇韩愈的文学主张。《刘甔庵诗序》说:

韩退之铭樊宗师也,曰:“惟古于词必己出。”其答李翱书又曰:“惟陈言之务去。”以昌黎之文起八代之衰,而摄其要乃在去陈言而不袭成语,知此可与言诗矣。

黄遵宪认为,清代诗派林立,“或矜神韵,或翊性灵”,但大都“肤浅油滑,人人能为诗,人人口异而声同”,其症结就在于迷信古人。他在研究了中国古代诗歌发展的历史经验之后指出:

不能率其真而舍我以从人,而曰吾汉、吾魏、吾六朝、吾唐、吾宋,无论其非也,即刻画求似而得其形,肖则肖矣,而我则亡也,我已忘我,而吾心声皆他人之声,又乌有所谓诗者在耶?汉不必三百篇,魏不必汉,六朝不必魏,唐不必六朝,宋不必唐,惟各不相师,而后能成一家言。是故论诗而依傍古人,剿说雷同者,非夫也。

但是,黄遵宪并不反对向古人学习,在日本时,他就向日本友人建议,“多读杜、韩大家,以观其如何”。后来,在《人境庐诗草自序》中,又明确主张“复古人比兴之体”,“取《离骚》、乐府之神理而不袭其貌”,自曹氏父子、鲍照陶渊明谢灵运、李白、杜甫、韩愈、苏轼,以至晚近小家,无一不可成为自己“炼格”的对象。黄遵宪认为,这种学习取径要广,必须“不名一格,不专一体”,而且必须善于抛弃古人的糟粕,其最终目的则在于建立自己的个人独特风格,“要不失乎为我之诗”,黄遵宪把这种境界叫作“诗之中有人”。它正确地揭示了诗歌和传统和创作主体的关系。

黄遵宪懂得,现实是诗歌的土壤,生活的丰富和时代的发展保证了诗歌的源泉既生生不息,又绚丽多姿。他在《与朗山论诗书》说:

日月、星辰、风云、雷雨、草木、禽鱼、日出其态以当我者,不穷也;悲欢、忧喜、欣戚、思念、无聊、不平之出于人心者,无尽也;治乱、兴亡、聚散、离合、生死、贫贱、富贵之出于我者,不同也。苟能即身之所遇,目之所见,耳之所闻,而笔之于诗,何必古人,我自有我之诗者在矣。(www.xing528.com)

在《人境庐诗草自序》中,黄遵宪将这种境界称之为“诗之外有事”。唐代的白居易主张“文章合为时而著,歌诗合为事而作”,宋代陆游主张“功夫在诗外”,黄遵宪的思想正是在此基础上的进一步发展,它正确地揭示了诗和现实的关系。

诗源于现实,又反作用于现实。黄遵宪对西方文艺史有一定了解,曾说:“诗虽小道,然欧洲诗人出其鼓吹文明之笔,竟有左右世界之力。”(《与丘菽园书》)正确认识到诗歌可以“鼓吹文明”,为维新变法服务;但以为它可以“左右世界”,则过于夸大。应该特别指出的是,近代作家常常强调诗歌的社会政治作用而忽视其艺术和审美特征,黄遵宪则不然,他说:“吾论诗以言志为体,以感人为用,孔子所谓兴于诗,伯牙所谓移情,即吸力之说也。”(《致饮冰室主人手札》)

诗的发展是格律化和自由化的统一。它既要求节奏和谐,具有回环反复的音乐美感,又要求能自由畅达地抒情、叙事。针对古典诗歌格律过严的情况,黄遵宪主张“以单行之神,运排偶之体”,“用古文家伸缩离合之法以入诗”(《人境庐诗草自序》)。这实际上是主张吸收散文的特点和句法来写诗,从而提高诗歌的表现力。

语言是诗歌构造形象的唯一手段,它必须不断更新代谢。针对古典诗歌语言日益僵化的情况,黄遵宪在青年时代就勇敢地提出:“即今流俗语,我若登简编;五千年后人,惊为古斓斑。”(《感怀》)后来,又进一步提出,自群经三史、周秦诸子之书,许慎、郑玄诸家之说,以至当时的官书、会典、方言、俗语,一概可以作为诗歌语言的取材范围,这就大为丰富了诗歌的语言源泉。

黄遵宪自小熟悉家乡的民歌,又受过晚明公安派的影响,论诗强调“真意”,认为《诗经》中的“十五国风”之所以“妙绝古今”,其原因在于“妇人女子矢口而成”。他高度评价故乡民歌手的才能,“彼岡头溪尾,肩挑一担,竟日往复,歌声不歇者,何其才之大也!”(《山歌题记》)但是,他还认识不到吸收民歌营养对于发展文人诗的意义。

黄遵宪的上述主张反映了近代诗歌发展的要求,较之谭嗣同、夏曾佑挦扯新名词以自表异的“诗界革命”要高出许多。

黄遵宪是高度评价《红楼梦》的第一人。他曾赠给日本友人源辉声一部《红楼梦》,并对另一日本友人石川英说:“《红楼梦》乃开天辟地、从古到今第一部好小说,当与日月争光,万古不磨者。”又说:“论其文章,直与《左》、《国》、《史》、《汉》并妙。”他认为,小说必须有神采,有趣味;作者必须阅历丰富,饱尝烂熟社会中所有情态;又必须积累材料,具有浓厚的语言修养,能得心应手地驱使通行俗谚,以至譬喻语、形容语、解颐语等。

黄遵宪主张言文合一,在《日本国志·学术志》中,他说:“语言与文字离,则通文者少;语言与文字合,能通文者多。”他要求改变汉语书面语言和口语严重脱离的状况,创造一种“明白畅晓,务期达意”的新文体,力求做到“适用于今,通行于俗”,使得“天下之农、工、商贾、妇女、幼稚皆能通文字之用”。这些主张,比之裘廷梁的《论白话为维新之本》要早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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