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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中的双重职业训练体系考试结果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负责这两项考试的是“主管单位”,即各行业的协会。对于训练期为3至3年半的训练职业,通常在第二训练年终了前举行考试。考试通常由有关“主管单位”设立的考试委员会组织和实行。考试的依据是由“主管单位”根据联邦职业教育委员会提出的方针颁布的考试章程。它是职业训练期的一部分,至少1个月,不得超过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职业训练关系除非有例外的情况,一般不得提前宣布结束。

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中的双重职业训练体系考试结果

“职业考试法”所规定的考试,与学徒训练有直接关系的有四种,即中间考试、毕业考试、师傅考试和进修考试。但后两种考试是属于职业继续教育领域的,因而这里涉及的只有前两种考试。负责这两项考试的是“主管单位”,即各行业的协会

一、中间考试

中间考试的目的在于及时了解学徒训练的状况。对于训练期为3至3年半的训练职业,通常在第二训练年终了前举行考试。对于训练期为2至2年半的训练职业,则安排在第一训练年以后举行考试。

二、毕业考试

毕业考试视不同训练领域有不同名称,如“助理商业人员考试”、“专业工人考试”、“伙计考试”、“农业助理员考试”等等。通常每一门训练职业的训练结束时都要举行毕业考试,及格者发给艺徒毕业证书。实行中间考试的训练职业,需以参加过中间考试的证明为准考条件。

考试通常由有关“主管单位”设立的考试委员会组织和实行。考试的依据是由“主管单位”根据联邦职业教育委员会提出的方针颁布的考试章程。考试章程由州的最高主管当局(通常是劳动部和经济部)批准。章程规定考试许可、考试各部分的安排、考试评价的标准、证书的签发、违章的后果和补考等。(www.xing528.com)

考试委员会至少由3名成员组成,并且必须有同等数量的雇主和雇员代表及至少1名职业学校教师参加。这些成员由“主管单位”加以任命。

双重制职业教育或培训对德国的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意义十分重大。在1988年,全联邦17岁至18岁的青年人共有161.5万人,其中有70%的人就读于职业教育学校,20%就读于普通教育学校;在1987年,有170万名青年在33万个企业和383个得到国家认可的培训职业中接受职业培训。双重制职业教育是德国职业教育制度的主体部分,与其他职业教育制度的形式比较起来,双重制职业教育的培训制度的主要优点在于它的广泛性,即双重制职业教育使绝大多数青年人能接受初级的职业教育。1981年和1986年的调查表明,约67%的就业人员都以学徒的形式接受过职业教育或职业培训,其中不少人在学徒前或学徒后还获得了其他的职业教育结业证书。有人曾对德国、法国和英国的各一个中等化工企业的就业人员结构作比较发现,在德国的就业人员中没有职业培训结业证书的人的比例只有3%,是三个国家中最低的,近3/4的就业人员接受过职业教育,或获得过师傅资格证书或技术员资格证书。最主要的一点是:“双重职业训练体系”由于体现了国家、私人经济、学校、企业等各方面通力合作,由于它的训练与以现代科学技术为基础的大生产密切结合,所以它对经济部门需要的反应十分敏感,能够及时估计到职业结构的变动和劳动市场的需要,并相应地随时抛弃过时的或显得多余的训练职业及其训练章程,而代之以新的。就这一点而言,它是一个十分灵活和高效能的训练体系。

[1]所谓“训练关系”,就是指企业训练承担者与受训人员之间订立的训练合同中规定的双方应尽权利和义务的总和。

[2]学徒从训练合同生效起便算作企业的成员,故规定有一个试用阶段。它是职业训练期的一部分,至少1个月,不得超过3个月,试用期结束后,职业训练关系除非有例外的情况,一般不得提前宣布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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