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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中的职业基础教育变革

时间:2023-10-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由于职业训练的第一年划为专门进行职业基础教育的一个阶段,这一年便称为“职业基础教育年”。职业基础教育年的设置,改变了以往职业基础教育建立在单一职业基础上的状况,以一个职业领域的广泛训练面为基础。1978年规定,职业基础教育年的训练涉及220门训练职业,划分成13个职业领域。换句话说,通常为3年的职业训练期应包括职业基础教育年在内。

德国职业技术教育史中的职业基础教育变革

一、职业基础教育的产生与发展

职业基础教育的来历,要追溯到20年代初。当时德国的企业训练带有很大的片面性,只着眼于狭隘的专业技巧而忽视基本职业技巧的系统训练。为弥补这方面的缺陷,德国技术教育委员会提出了开设职业基础训练课程的主张,把这种课程作为企业职业训练的基础阶段来设置。通过职业基础训练课程,系统地、协调地进行基本的职业技巧训练和相应的劳动训练。

50年代中期,在职业教育中强调全面培养人的教育内容,以前片面强调技巧的训练受到批评,认为青少年教育中不仅要打好未来职业活动的基础,而且还要学会在职业活动过程中做人的本领,并把整个学徒训练期看作职业基础教育,区别于成年人的职业继续教育

60年代初出现了分级训练的方案,把职业训练过程划分为基础阶段、核心阶段和专门阶段三个阶段。基础阶段训练若干门相关职业(即一个职业组而不是一门职业)的技巧。这就是说,训练在一个比较宽广的基础上从职业基础教育开始,以后逐渐缩小专业范围,加深训练内容。

60年代末,联邦德国教育改革开始进入高潮,职业基础教育是教育改革的内容之一。1969年公布的《职业教育法》正式规定实行职业基础教育,作为职业训练密切的组成部分。为了避免以生产为目的的企业的专业化干扰和影响,职业基础教育在组织上要求与企业劳动分离。在教育内容上,理论训练要求占有很高的比重。根据这样的要求,70年代又提出了实行职业基础教育年的主张。通过1973年9月6日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关于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协议(1978年5月19日作了修正)开始在联邦范围推行职业基础教育年。由于职业训练的第一年划为专门进行职业基础教育的一个阶段,这一年便称为“职业基础教育年”。

职业基础教育年的设置,改变了以往职业基础教育建立在单一职业基础上的状况,以一个职业领域的广泛训练面为基础。在职业领域里,介绍许多在内容上、职能上具有亲缘关系的职业的知识、技巧和观点,作为该领域各门训练职业进一步实现专业训练的前提和共同基础。

拿当今社会经济要求来衡量,职业基础教育的意义,最根本的在于以下两点:

首先,技术、经济和社会各方面日益加快的变动导致职业日益迅速地过时甚至变得多余,以致人们不得不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改换新的职业,而受职业变动之影响的首先是职业的专业特长,职业基础相对于职业的专业特长要稳定。因而,对于青年人来说,职业基础设置越宽广,便越能应付这种变动,越能多方面地使扎根于这一基础上的专业特长通过继续教育的途径来适应新的要求。因而青年人应通过职业基础教育获得适应职业变动的能力,即应变能力

其次,职业的专业要求是不断提高的,而专业要求的提高又直接反映了理论化程度的提高和日益加强的科学化。职业训练的内容也必须考虑到这一情况。因此,青年人应通过职业基础教育来适应职业专业教育的要求。

二、职业基础教育(或称职业基础教育年)的内容

职业基础教育的内容是由三个因素决定的:(1)职业领域;(2)规定的学习领域;(3)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决定的总纲教学计划

1.职业领域。

职业基础教育从根本上说是为随后的专业教育作准备的,是专业教育的基础。专业教育将涉及大量的职业。在内容上、职能上具有亲缘关系的一些职业具有共同的科学体系和共同的专业方向。这些职业可以结合为一个职业领域。1978年规定,职业基础教育年的训练涉及220门训练职业,划分成13个职业领域。有些领域再次划分为若干训练重点。例如经济与管理领域划分销售业务与顾客咨询、办事机构业务与商业管理、法律与公共管理三个重点。

2.学习领域。

根据1978年5月19日文化教育部长会议协定,职业基础教育划分为三个学习领域。

(1)跨职业领域的学习领域,包括:

德语,每周2课时;(www.xing528.com)

社会学,每周2课时;

体育,每周2课时;

宗教,课时数由各州自行规定。

(2)职业领域特有的学习领域,分专业理论和专业实践两部分。这两个部分的每周课时数,根据各职业领域的特点,专业理论在8至14个之间,专业实践在12至20个之间。该学习领域每周总课时,多数职业领域为26个,少数为28个。

(3)选修领域无严格的限定,可供选修的学习对象范围很广。

3.总纲教学计划。

为确保联邦的统一性,文化教育部长会议还通过上述协定为各职业领域特有的学习领域规定了实现教学目的的总纲教学计划,各州可以直接加以采用,或根据总纲教学计划再制定州本身统一的教学计划。

职业领域、学习领域和总纲教学计划三者体现了职业基础教育之教学结构的三个层次,在教学体系中构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

三、职业基础教育的形式

职业基础教育年实施的形式有4种:

(1)纯学校训练形式:由职业学校单独承担一切教学工作。受训者的身份是职业学校学生,教学人员都是职业学校教师,专业实践课也在学校自己的教学工场里进行。

(2)学校系统中的合作形式:大部分教学工作由学校单独承担,专业实践课由职业学校同企业或跨企业的训练机构合作完成,学校可以利用那里的工场和训练人员,受训者的身份是职业学校学生。

(3)“双重训练体系”中的合作形式:职业学校与企业之间在实现训练任务上根据明确的分工进行合作。企业自己负责专业实践训练,其他训练和教学工作由企业同职业学校合作解决,受训者的身份是企业的学徒。

(4)纯企业训练形式:有些训练企业设自己的工厂职业学校,在这种学校的配合下单独承担一切训练和教学任务。受训者的身份是企业的学徒。

四、毕业和资格

修完职业基础教育年的课业者,只要所有学科成绩及格,便可毕业。在通常情况下,如果学生随后受专业训练的某门职业属于他所选职业领域,那么,他受职业基础教育的这一年时间可计算在规定的职业训练期限内。换句话说,通常为3年的职业训练期应包括职业基础教育年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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