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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亚洲内陆边疆的文化与经济交汇点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西藏那片高原分隔着中国和印度。这种文化、经济及社会往还的汇合,使西藏中部成为来自远方各个地理区域及不同社会势力的集合点。他们起源于中亚、印度、黄河流域、中国西南部的长江森林区、缅甸边境,现在却从西藏高原的壁窗中俯瞰他们过去的土地与乡亲了。同样,西藏高原的气候和植物情况也不构成畜牧技术自发产生的条件。

中国亚洲内陆边疆的文化与经济交汇点

许多世纪以来,沿着北方长城边疆,中国不但抵御外来的侵略,也限制自己的人民向外发展。因为汉族过于深入草原环境时,就会与中国分离。相反地,在南方,无论怎样发展,汉族都不会与中国分离,而只能为中国增加新的土地,并逐渐同化吸收当地的居民。[262]这个过程并没有结束,在云南、贵州等省,特殊民族仍然很多,他们的经济社会表现出趋向汉化发展的不同阶段,但他们仍保持其固有的语言和某些独立的部落。所以,南方是一个开阔并有无限深度的边疆,而北方则是一个想要关闭却未能真正关闭的边疆。位于中国西南部的西藏则是第三种边疆地区,它的历史是受那个难以逾越、无法侵入的地理环境特征支配的。

西藏那片高原分隔着中国和印度。它也是流入中国内地的长江黄河、流入印度的印度河与布拉马普特拉河、流入暹罗的湄公河、流入缅甸的萨尔温江的发源地。[263]这些主要河流的上游直伸入西藏内部。还有

许多较小的河流发源于高原的边缘。像那些大河一样,它们穿过峡谷,从高原流到低地。沿这些峡谷往来不是容易的事情,但其间有些地区也相当开阔,可供农耕。有的山谷有足够的雨量,有的则必须引水灌溉。[264]

作为供人类居住的西藏地区有如下述。它的中部是一片很高的高原,一部分是山,一部分是原地或起伏地。它的气候是介于干旱与半干旱之间,雨水被阻隔在四周俯瞰低地的群山之外,在中部起伏地的周围有许多河流(东部及东南部最多)从高处流下,可供农耕。但耕地没有连续大片的,它不过是大片山地周围的许多“袋”状地,一个个镶嵌在那个人类无法生存的大高原的周围。其五分之四的垦殖地区散布成一个弧形,从拉萨西部雅鲁藏布江河谷到东部,再绕到东北部的甘肃边境。[265]交通非常困难,不论是邻近山谷之间还是横越中部高原以达远方山谷,都是一样艰难。

在中部高地有一些草地,可以支持游牧,但是其中很少有能与蒙古相比的草原。[266]每一片草地几乎都可以由一条或数条切开西藏边缘山地的河谷进入,所以除了游牧民族间的接触外,中国及印度的社会、西藏外围的河谷居民及其内地,都与这里有社会接触。这种文化、经济及社会往还的汇合,使西藏中部成为来自远方各个地理区域及不同社会势力的集合点。

在西藏边缘的河谷居民大多——如果不是全部——可以说是非严格意义上的西藏人,这是从政治和语言等方面而言。在比较根本的意义上说,他们是一些“袋”中社会团体。他们起源于中亚、印度、黄河流域、中国西南部的长江森林区、缅甸边境,现在却从西藏高原的壁窗中俯瞰他们过去的土地与乡亲了。他们住在一种被山岭而不是沙漠包围的绿洲中,与印度、中亚、黄河流域建立于灌溉农业上的社会有联系,尽管这种联系很脆弱而且古旧。通过伸向四川及云南的河谷中,他们也与古代长江流域的傣及其他部落有联系,[267]这些部落的后代现仍然以森林农业(比真正中国式农耕粗放得多)、狩猎以及与草原游牧不同的一种畜牧方法为生。

要说明像西藏民族这样散漫而血统复杂的民族的历史特点,我们需要用功能分析的方法。这些人最初为什么并如何迁徙到通向西藏各河谷的“袋”中来?他们又为什么并如何从河谷又迁徙到内部的高原并发展了必要的畜牧技术?在对环境的社会适应过程中,又引起了什么样的社会及政治发展?

山地居民,特别是当他们分裂为小团体时,时常会被看作是由较强的部落逼迫到遥远山谷中的“难民”,这并不一定完全正确。要想知道它的真正情况,我们必须先考察其社会结构。

例如,在草原的边缘地区,当农业进步代替了游牧社会时,原游牧社会中有些人会就地改事农耕,并被农业社会所同化。这些人一般不是原游牧社会的首领而急于“提高他们自己的地位”。相反,他们通常是原游牧民族中最弱最穷的、在游牧经济活动及游牧社会组织中没有什么特殊权益的人。而原来有钱有势、拥有大群牲畜、而且手下有人替他们干活的人,多半带着他们的家人部属远走,撤退到农业社会统治力量所不及的远方草原地带。[268]至于游牧首领所提倡的农业,是一种附属农业,他们喜欢在武力监督之下,令外来的农民耕作。这种农民与居统治地位的游牧民之间有很大的社会差别。[269]

上述情况可以让我们用来对比那些向深山“撤退”的居民的情形。我们可以假定,原来在山脚下的社会,受到内部变化或外来侵略的影响,发生了巨大变革。而反抗新秩序最卖力的人,正是其本身利益依托于旧秩序、在新秩序中损失大于所得的人。这大概就是领导向深山“撤退”的个人或阶级,他们也带着部属远撤,以维持他们所要维持的本身的地位。换句话说,这个“撤退”是代表着一个旧民族或旧社会在新民族或新社会之前的退却,同时却又代表着“撤退”团体的统治者的胜利。他们保存了本身的利益和地位,而不管他们所离开的地方会有什么样的社会变迁

这就是西藏周围河谷中早期历史的特征,这可以由过去西藏境内保留的旧社会形式(如一妻多夫制及母性社会制度) ,和西藏社会的地方统治者,不论是贵族还是宗教领袖,都对其部属施行强力统治的事实来证明。

我这里所述只是一个梗概,因为缺乏早期历史材料和对西藏社会的特殊经济及社会的全面研究,我们不能说得更多。但是,大概地讲,我们可以很自信地假定一种历史过程:为了躲避其所敌视的社会变迁,以求适应新的环境,并在社会结构变化中维持他们原有的地位,他们必然要经历艰苦复杂的变革。由于这些变革,高原周围各地就进入了其自身发展的进程,而这些进程终于汇合为西藏的历史。

西藏农业不是本地起源的,它只代表了其他地方形成的农业制度向艰苦地区的推进。它的“原始”形态大半是由于其农具之简陋、收获之贫乏以及人民之穷苦而造成的技术退化。

同样,西藏高原的气候和植物情况也不构成畜牧技术自发产生的条件。西藏的游牧民族一部分源自河谷居民,这可以在他们(尤其是东部和南部的人)常常在政治及社会上受河谷贵族及宗教团体的支配上看出来,[270]如果有机会,他们随时会转变或返回到农耕状态。[271]另外,西藏游牧民族的帐篷、里面的火炉,具体而微地表现出在定居社会那种火炉上加盖一个临时住所的样子。[272]另一部分西藏游牧民族则起源于由北方移入的真正草原游牧民族,他们可以在比蒙古草原及甘肃半草原更坏的环境中生存,因为他们已经熟习了游牧经济的技术。真正的草原游牧与类似村落居民放牧家畜的半游牧的混合,也可以从今日散布在西藏北部的已经藏化的蒙古游牧民族中见到。[273]

西藏的游牧与农耕的关系虽然近似于中亚和蒙古的草原与绿洲关系,但这里也还有显著的分别。大部分的西藏河谷比中亚开阔的绿洲更易于抵御游牧民族的攻击,因此河谷成为权力与财富的中心,其南部及东部的游牧部落也就不可能脱离河谷部落,而只能在他们手下放牧牲畜,不能成为独立的草原势力的部属。只有玛楚河即黄河上游的果洛族(果洛的意思是叛逆)具有这种独立性质。他们对于西藏的独立,也是靠着与甘肃撒拉回的传统的同盟[274]撒拉回的来源和语言都始于突厥[275]他们也与回民及中国内地分离而自卫。再往北去,柴达木盆地的辉特蒙古,[276]虽然是16世纪征服西藏的蒙古人的后裔,并仍然由草原力量统治,但其地位却日见低落。环境的贫乏使他们不能大规模地发展草原形式的财富,他们也不能如西藏游牧民族那样与绿洲发生联系。

因此,大体而言,西藏的草原经济次于农业经济,游牧民族次于农业居民。边缘上的游牧经济一方面使在各个河谷聚集的定居经济产生各自的差异,另一方面又维持着其间的交通,却不在政治上控制他们。所以,西藏的似绿洲的河谷社会并没有出现像土耳其斯坦各绿洲那样的极端分割状态。新疆中部的盆地及其周围的绿洲,正好与西藏中部隆起的高地及其周围的河谷村落相对照。但是塔克拉玛干却不似西藏高原那样具有联络性、流动性,以及拥有附属性的游牧部落。这一点很重要。不过,在西藏交通线上的移动极为缓慢,例如,从拉萨经巴塘到康定的牦牛商队需时三个半月,从拉萨到拉达克的阿里要120天。[277]

西藏各个分离的社会在内部结构上也不像中亚绿洲那样统一。除了因农业以外的畜牧副业所造成的差异外,灌溉及非灌溉农业之间也存在若干差异。就地形说,在拉萨地区这两种农业是交错分布的。拉萨地区便于与许多农业地区联系,它又处在农业集中区与外围牧场之间,更重要的是,它是东北面的中国内地与西部拉达克的转接点,所以成为整个西藏的重心

不过有趣的是,西藏各散漫部落的政治团结,并不起于拉萨,而起于拉达克,[278]这个地区一般不认为是西藏本部的一部分,因为它远在西面,在政治上属于印度帝国外围之一的克什米尔。在拉萨建立统治全西藏的王国的人是从拉达克来的征服者。我认为,其原因是灌溉发达的拉达克人在社会统一的进程上比西藏其他部分的人早。这给他们的统治者以较大的权力,使他们有力量对外,征服东部较大而组织较散漫的地区。

不过,拉达克虽然是征伐的根据地,而拉萨却成了较好的政府所在地,因为它临近于自然中心,拉达克太偏于边界。这与中国的统一很相似。中国的统一战争发起于公元前3世纪,是西北边缘的秦国,其后却有一个把首都移到东部或南部的趋势。[279]不过中国这种趋势比之西藏要曲折得多,因为中国建立首都于中部的内部理由,时常被长城边境的军事需要所推翻,在军事上需要一个偏于北方的首都以防御草原方面的侵扰。

在拉萨王国建立以后,西藏历史才有了系统的记载。值得注意的是,这些记载显然与公元7世纪一种较晚而且退化的佛教宗派的输入有关。[280]西藏特有的喇嘛教并不是直接由这个宗派演变出来的。但是佛教在开始便与政治有关,其后的发展多半只是方法与细则的实施。

因此,西藏历史是晚熟的历史,远后于中国及中亚。西藏高原不是并入中国的边疆,而是中国边疆的延伸,它直到东三省、蒙古、新疆等地已经占有重要地位并开始发展其自己的历史“形态”之后,才加入长城边疆的历史中来。

在甘肃西藏边界上的非汉族,古代一律称之为“羌”或“姜”,意思是“牧羊人”。他们是这个地区的少数民族,还没有进步成真正乘马的游牧民族,只有一种包括畜牧、狩猎、农耕及采集野生植物的混合经济。其中有一部分人与汉族同化合并,另有一部分则被挤到西部及西北部的甘藏边界。退到西藏高原来的人就叫作羌。他们一部分继续在边境河谷中从事农耕,其他则从事类似草原的游牧生活[281]

其后,公元前2世纪时,汉族时常与散居于由玛楚河经青海及柴达木到中亚甘肃走廊南山(祁连山)地区的羌人发生关系。这些部落因为环境的贫乏,没有能够在人口及实力方面达到真正草原民族的阶段。因此,汉族在应对他们时,主要目标是防止他们与草原游牧民族联合。只要这个目标达到,则羌人对中国内地的威胁只是劫掠而非战争。[282]在这个历史时期中,没有整个的西藏问题,只有西藏东北部的问题。

西藏原来分作三部分:一个是东北部,其居民与历史都与甘肃古代半绿洲及半草原地带有关;一个是东部,与古代长江流域的掸族(蛮子)及藏—缅族有关;一个是南部及西南部,与不丹、尼泊尔、拉达克、伯尔蒂斯坦有关。拉萨王国崛起的重要性,是7世纪中叶对这些分裂地区的统一,以促成西藏历史的成熟。西藏每一部分环境之困难,产生许多不利影响,只有长时期的迟缓发展,才能在一个地区完成政治统一,然后推之于其他地区。因此,西藏政治统一的实现不但较迟,而且还有一种人为的特征。就其东部及北部而言,这个统一不是自发,而是被迫接受的。

因为这些原因,西藏喇嘛教的历史作用就很显然了。传统的解释是: 7世纪中拉萨王松赞干布(可能是他将首都从拉达克迁到拉萨[283])从尼泊尔娶了一位妃子(输入了佛教及印度势力) ,又尚中国公主。[284]这表示当王权建立的时候,其文化是混合型的。

我的看法是,西藏民族生活共同点的形成包括多重历史过程,一般传统的意见对此并不否认,只是过于简单化。在这个过程中,每一个附在西藏边缘上的部落在努力扩展到高原中部或其邻近地区时,都有贡献。这样多种势力结成的网络,当然是在这些势力的中心地区已经达到较高的发展程度以后才形成的。这种事不是原始群体所能办到的,因为他们尚不能保全并组织其经济资源,社会团结不稳,且活动范围狭小。

到这些孤立的社会已经成熟,能够克服环境的困难,互相联系,协力促进其共同利益时,他们又很矛盾地被其各自发展的独特性——地方性自给自足——所限制。因为地理的原因,这种独特性不可能完全消除,因此就必须建立一个可以容许有限的独立,同时又能补偿这种情况的机构。这种社会又不像中国,它没有一个发达的少数游牧民族,它的农业地区也不像中国那样之互相连接。所以,要想发展一个中国式的国家官僚阶级以凌驾于各个地区之上是不可能的。西藏社会的分离主义不但与土耳其斯坦的绿洲的情形相似,而且更甚于后者。因此,西藏就出现了一个比新疆更强的统一的并具有共同利益的宗教象征。

这就是西藏喇嘛教的重要性。最初,它是世俗国君的工具,用来对付地方贵族的封建势力。寺院是合作的,它可以在每一个地点设立,并渗透到农耕或游牧社会。在这种过程中,它并不屈服于各处的特殊利益,而仍然保留其合作的、集中的利益与特征。它消减了由一个强族或地区统治其他家族或地区的不利局面,因为这种宗教权力的继承是非个人的。在喇嘛教中,如中世纪基督教一样,教权的目的是取代将权力分给若干世袭家庭的封建办法。即使这种目的至今尚未完全达到,但家族权势已被改变或削弱。因为宗教一经建立,就有力量阻止父爵子袭的原则(不这样它就不能存在)。一个家族即使能暂时掌握教权,它也只能派一个次要成员担任最高教职,这个执掌教权的人不能控制本族的权益,因为他不是家长。所以,他不能集合家族势力与宗教统治于一体。因此,在某种情况下,他的家族利益可以压倒他的宗教利益;在另一种情况下,他的宗教利益却要使他脱离或压制其家族利益。

因为它的合作利益是持续的,同时又不受地方及家族的影响,喇嘛教终于取代了以它作工具的世俗君王。我们曾经说过,较晚的时期,在蒙古也出现教权要超越世俗政权的事情,但其未能真正解决。清朝在干涉蒙古事务时,阻止了喇嘛教的发展,把蒙古政务(分派给王公)和宗教(统一,有权力,但不是最高权力)永久分开,以阻止整个蒙古民族的统一。在欧洲,天主教最初也限制并在相当程度上压制了封建制度中家族权力的承袭。但后来,它统一全欧洲的希望却因优于封建王国的新国家组织的兴起而失败。这个新国家组织并继续蚕食着封建势力的残余和宗教的政治权力。

在西藏,宗教的地位比在蒙古优越。第一,它和拉萨的君王联合,协助西藏国家的建立,联合了许多直到那个时期仍由家族统治而不成国家的散漫部落。其后,它又将国家合并到宗教里来,替代了君王。在西藏,没有新国家组织来替代宗教,部分原因是内在因素——西藏各部落极端散漫,地方组织微弱,以及交通及协同行动的困难。部分原因是外部的,和在蒙古一样,西藏历史达到这样一个发展阶段时,就停止不前了,其理由也和在蒙古一样,是中国边疆政治的原因。宗教在一个固定不变的水准上维持其在西藏的既有优势,因为它对外和清朝的国朝利益及其已安定的边疆社会之利益相符合。

这是西藏宗教发展阶段的概述。事实上,我不相信可以把西藏宗教历史的每一个阶段分开来详细研究。有若干问题还不能详细解答。这不仅是因为关于喇嘛教功能与性质、它的发展与成熟的详情知识还不够,也是因为我们还不能深切了解西藏整个社会的构造及其功能。要获取这许多特殊的知识,我们必须再研究西藏经济的各个部门、西藏各个部落间的差异,特别是要了解那些阻碍统一而又被压制了的特点。这种研究在西藏尤其重要,因为关于这些问题的文字记载太贫乏了。

首先一个问题(提出问题比解答问题简单)是7世纪拉萨王国建立后的迅速发展。到了8世纪,藏族已经强盛到可以侵入中国西部及新疆。在西部,他们接触到以巴格达为根据地的阿拉伯帝国。[285]这样广大的西藏疆土是怎样开拓的?为什么其发展仅限于向北及向西?其政治力量集中在最东南,那里的环境能够容纳最多和最密集的人口。但是他们却不从这个根据地向南方的印度发展,而越过他们领土中最荒凉、最困难的漫漫地区,向中国西部及中亚发展。(www.xing528.com)

这些问题的答案只能是推测的。我们可以假定其原因是在西藏方面的而不是在中国或中亚方面。拉萨发展为一个都城,它集中了西藏的大多数重要群体的政务,把他们从类似绿洲的孤立状态提高到一个简单的国家水平。但这个新国家不能稳定在这个水平上。不向外发展而求稳,则必然要采取对内征服的形式,以一个地区压迫另一个地区。这样所引起的反感,再加上各地区难于克服的地理孤立,就可以导致这个新国家的分裂,把国王从他刚刚获得的凌驾于各地家族之上的统治地位上推倒。这个国家需要以扩大征服活动及范围的办法,让各地区也获得利益,以补偿其被压制的损失。

这种必要的征服活动却不能南向印度或喜马拉雅山麓。因为一个小的军事国家固然可以拉萨为根据地,翻越喜马拉雅山进行有利的出击,然后再退回山后以自保,但它不能保证其间受到西藏内部各地攻击时自身的安全。另外,西藏北部和东北部的居民尽管不多而且分散,不能成为统一西藏的中心,但他们却据有地理优势,可以乘拉萨的君王不注意时,攻击其统治下的其他边境藏族。就是说,拉萨所造成的联合,必须把北部及西北部的边远藏民也拉进来,并驱使他们向中国西部及中亚扩展,使他们参加对外侵略,从而补偿他们屈服于拉萨所造成的损失。

这一分析可以解释拉萨的兴起,并解释为何不是由拉萨,而是由距拉萨最远、最不方便的地方发起对外扩张的问题。对那些边远藏民,只有用使他们为征服者的方法征服之,而不能把他们关闭在一个“西藏国”中,因为地形和交通太困难了。不过,这种地理上的困难,却不能阻止人数虽少却拥有拉萨的财富及人力作后援的北部及东北部藏族向新疆绿洲及中国西北半绿洲地区的入侵。那里每一个绿洲的范围与势力都很小,用小部兵力即可征服。而藏族自己的地势又有难于被敌人反击的优点。所以,到8世纪末,藏族统治了吐鲁番并控制了整个新疆南部,他们也是甘肃绿洲及半沃洲的主宰,并曾一度侵入中国传统的都城长安,虽然他们不能长久地占领那里。[286]

在这一时期,西藏的早期佛教经莲花生的改造而成为初期的喇嘛教。[287]上师自克什米尔经拉达克入藏。这件事实可以支持我们的拉萨王国本以拉达克为根据地,后自拉达克移都拉萨的看法。并且,这个时期的佛教势力是从土耳其斯坦诸绿洲及印度传来的,已经很能适应西藏的政治发展。寺院佛教在一个宗教的社会中,可以连接地域上孤立的社会团体,利用在各地拥有财产的寺院来管理,把它们团结起来。

9—11世纪是一个低潮的时期,藏族被逐出新疆,[288]这主要是回鹘及其他突厥游牧民族兴起的结果。这些民族以草原为根据地,自然比以寒冷高原为根据地的藏族更易于控制绿洲地区。同时,西藏内部也有政治变化。原先北部藏族的对外发展是有南部支持的。这两部分藏民要保持联系,必须要越过中部那一片空旷地域。但在这个时期却发生了一个分离运动。拉萨的藏族根据自己的势力范围重新调整了自己的疆界,而北部较小的集团——蒙古人叫他们唐古特,汉族称他们为党项、夏——则只能独立应付其东边的汉族和北边的游牧民族。他们占据着中国西北部的一个地区,若干世纪以来这个地区没有完全被汉族或草原民族统治。

在西藏社会及政治史上,这个时期非常重要,虽然我们对其发展过程还不能详知。藏族从新疆退出后,带回了许多绿洲宗教的影响,并将其合入到已经很复杂的喇嘛教中。同时,寺院财产和权力的增加已经威胁到世俗政府。10世纪,在朗达玛赞普(喇嘛教认为他是邪恶的转世)统治下,发生了一个宗教反抗运动。[289]对运动的镇压没有成功,寺院没有被毁,相反,被推翻的是王国,它分裂为许多小国。这种分裂是本应出现的,只是因8世纪以来征服西藏北部及向中亚和中国西部发展而被延缓。

自此,宗教在西藏的地位就超越了分裂的各邦。但是,它的权益虽然比任何邦国及贵族势力更普遍地散布于西藏民众中间,而宗教本身还没有在“教皇”的等级体制下统一起来。散布各地的寺院比其面对的众多邦国更能够一致行动。也许这个集权的宗教国家的形成,不全是西藏内部演进的结果。这里我们必须记住:西藏历史虽然以记载宗教事件为主,但历史的真正演进却要更加深刻。这个时期是整个亚洲内部的重要转型期。一般说来,草原游牧民族正在崛起,但他们还不能完全征服绿洲及其他过渡地区。因此,基于这种中间地区的,像回教及喇嘛教这种宗教的解说历史,反映了演变、适应,以及在若干中间地带社会建立政治统一的企图。这些社会在若干方面是互相一致的,而在其他方面却截然不同。

在11世纪中,喇嘛教产生了一个伟大的改革运动。传统的说法认为这是由于印度和克什米尔来的圣人(例如建立噶当派的阿底峡)努力的结果。[290]宗派分裂的趋势造成了各个敌视的教权与各个敌视的世俗君王的联合,但这种趋势又被建立最高教权的努力所遏止。

这个时期回教已侵入新疆绿洲及中国西北部的过渡地区。草原及绿洲社会间的争执打破了草原民族普遍信教的可能,也阻止了中亚的绿洲及草原在回教领导下的永久结合。回教在游牧民族间的成功,只限于受东部及西部绿洲影响最深的西域及准噶尔草原。但是在绿洲中,它却摧毁并替代了佛教、摩尼教和景教,以强力的方式改造其信徒的信仰——包括各地的宗教团体在内。

这些没落的宗教在甘肃及宁夏的次绿洲地区,在中国内地的贸易中心,也有同样的表现。这些宗教的信徒有一部分改信回教,但是,由于当时藏族在新疆及甘肃的政治地位,我们可以相信有一部分宗教团体是托庇于藏族保护之下的。它们也贡献了许多教义、仪式和哲学思想,成为喇嘛教的印度改革者们依托的内容。这件事说明,这个喇嘛教的改革在一定程度上是对回教的反改革。于是,一个大致的范围就建立起来,新疆的绿洲是回教的,而蒙古草原及西藏高地是非回教的。在这两者之间,一片双方都不能完全统治的地方是甘肃、宁夏和陕西的北部。这些地区的信仰有的像绿洲,有的却像草原。

上述发展为后来西藏在蒙古势力控制之下的历史做好了准备。成吉思汗于1206年及1226—1227年进攻并征服西夏党项(北部藏人)。

这时候的西夏统治着一个极大的、建立在农业及畜牧业基础上的国家。它的范围从西藏东北部直到宁夏和阿拉善的群山,包括许多种族、语言和宗教不同的民族。到1270年,忽必烈汗——成吉思汗的孙子、中国皇帝——与若干蒙古大君主决定了西藏的臣属地位,封萨迦派的教主为喇嘛教主,并兼任西藏的最高世俗统治者。[291]

在政治上,西藏的教主自始即为外间君主的代表,这就把区域政治变成了宗派政治。一个新宗派的兴起通常表现为一个地区势力的增加,如果其增加的力量很大,这个宗派就有可能控制整个宗教。因此,掌握宗教统治权的教主,往往要阻止西藏内部的这种变化,以免使某些地区及其所代表的宗派发展成过大的势力,产生过大的影响力。其中最简单的办法就是依赖于西藏以外的势力。换句话说,教主乃是西藏内部停滞不前,及外在帝国势力控制西藏的象征。

虽然这个制度在忽必烈汗时代已见实施,但尚未成熟。因为从14世纪到17世纪,不存在一个能够统治长城以内的中国内地及长城以外的草原的帝国。1368年元朝灭亡后,西藏宗教随即发生分裂。各个宗派均要求其独立地位或优先权。每一个宗派都有一个著名的寺院领导,而这些寺院事实上又是所在地区的政治“首都”。[292]有一些宗教党派和明朝交往,以求护佑,另一些则趋向于与在草原上占优势的蒙古民族建立联盟。

在明朝( 1368—1644) ,汉族政治势力差不多完全自宁夏、甘肃及西藏北部的边区退出。他们和西藏,特别是拉萨的交通,完全依赖于四川及云南的道路。至于蒙古民族,他们已经分裂成西(厄鲁特)、北(喀尔喀)、南(鄂尔多斯土默特察哈尔)、东(满洲)各方的部落联盟。这种形势使西藏北部(安多)、甘肃及宁夏地区变得特别重要。这个范围包括西藏牧场和甘肃及宁夏的半绿洲与半草原地区,其居民包括藏族、蒙古族、汉族和回教徒,他们没有建立一个强大独立国家的团结性及条件,但是他们拥有一片诸方争夺的土地,一个可以建立包括西藏、中亚、蒙古草原和中国内地的大帝国的枢纽地区。

伟大的宗教改革家宗喀巴就来自这个地区。[293] 15世纪初,他创立了黄教,由此发源了现代西藏教主承继的两大系统——扎什伦布的班禅喇嘛和拉萨的达赖喇嘛。这个宗教的传统并未以宗喀巴的生地为其主要背景,而将其联系于拉萨附近的三大寺:甘丹、哲蚌、色拉寺等。这一宗教改革的结果之一是压倒了从印度输入的南部佛教的影响,而加强了自7世纪即盛行于中亚的佛教、摩尼教和景教所产生的北部宗教的势力。这些北部的宗教势力,曾受到10世纪西夏所具有的、并一直传到宗喀巴时代的各种宗教仪式的影响。这说明宗喀巴的宗教胜利并不简单是拉萨从西藏的北部输入的结果,而是反映了在拉萨及其控制区以北的一个新的区域的崛起。

16世纪及17世纪的蒙古历史可以证明这一点。蒙古民族信仰喇嘛教的热忱,自1367年元朝灭亡后即渐趋灭退。喇嘛教在蒙古的“复兴”是16世纪绥远——鄂尔多斯地区土默特蒙古的俺答汗努力的结果。这并不是一个单纯改教的结果,鄂尔多斯土默特蒙古与西蒙古(厄鲁特,其后为厄鲁特东翼或准噶尔)是政治仇敌,鄂尔多斯土默特部在扩展到今日的宁夏,并推向甘肃及西藏时,企图攻击西蒙古的侧翼。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开始信仰喇嘛教,企图在政治上利用它。这样,西藏,特别是西藏的东北边境,就更形重要了。[294]

在这些部落战争的过程中,领导权最初由鄂尔多斯部转移到控有内蒙古中部的察哈尔部,然后又转移到西蒙古。[295]到了18世纪,在西蒙古与北蒙古喀尔喀部的战争中,其控制之权却落在满人手里。所以,自18世纪起,满人把他们在中国的内蒙古地区的统治向蒙古北部及西部推进,这就发展成其对西藏的统治。清朝的疆域最后在18世纪征服新疆而进一步扩充。[296]

在第五世达赖喇嘛之时,正当西蒙古控制西藏,西藏的内部机构完全是清朝所核准及规定的最后形式。实际上,五世达赖是头一个具有完全大法王地位的达赖喇嘛,在他的地位确定后,他以前的四位才被追赠同样的封号。[297]

达赖喇嘛的统治权可以很简略地说明如下:它不代表拉萨权力向全西藏的扩展。相反地,它反映的是北部藏族势力向拉萨及其他重要藏族聚居地区的延伸。北部藏族虽然人数较少,但战略地位很强,他们先与蒙古族联合,之后又和征服中国的满族携手。达赖喇嘛的大法王地位,因为扎什伦布的班禅喇嘛任第二位法王的确立而有重要变化。班禅喇嘛的地位,在某些方面,被认为比达赖喇嘛还要神圣、崇高。[298]关于这件事,有一个神秘的宗教方面的解释。不过,其真正的解释也许是在15世纪,当北部藏族的势力开始进入南部时,扎什伦布地区的寺院领袖们和北部藏族建立联系,取得了相当高的权利地位。北部藏族和扎什伦布的藏民携手夺取首都拉萨,这与满族和若干黄河流域的汉人携手,征服中国内地,建都北京的情况很类似。这种类似还可以更进一步看到,由于清朝在北京建都,遂使东北降为行省,而拉萨的宗教首都的建立,也把过去占优势的西藏北部降为一个地方区域。

由此,我们可以看出运用喇嘛教的西藏内部统治机构的主要特点。教主“转世”继承制度的政治作用要比宗教作用大。达赖喇嘛和班禅喇嘛及其他活佛所用的转世制度,是选择实际掌握政权的人并确定宗教领袖的根据。这个制度是以藏人统治藏务,有可能发展裙带关系,以便将宗教机构掌握在有实权的家族手里。但另一方面,外来的帝国统治,特别是在清朝,却在推动宗教机构的非个人化,它选择小孩做教主继承人,而且选用不重要家庭的孩子,使他不能利用其新的地位来建立新的地区或贵族党派。[299]

当然,这种制度决不是在历史中突然出现的,而是一个进化演变的结果。西藏教主承继的早期形式,远在达赖和班禅承继法的规范化之前就可以看出来。[300]另外也存在自早期保留下来的不同形式。在一些寺院中,宗教承继还依然是世俗家族的事务,这种方法是利用宗教来确保世俗的贵族统治。[301]这种例子在蒙古和西藏都有。[302]但是,一般地说,清朝在蒙古和西藏都成功地控制着部落与地区的权力变更过程,使之停滞于一个固定状态。在外边疆社会中,是由皇权所规定并支持的特权阶级主持,其政治目的是维持一个平衡,既不令边疆压迫内地,也不令任何利益团体越出中国内地而进入边疆的旋涡,使汉族的发展不超出所认定的他们的地理环境范围,以免有害于帝国的平衡。

这种停滞可以永远持续下去,不过,在西藏和在蒙古一样,这种人为的停顿不是绝对的。例如贸易就可以侵入并破坏官方所维持的经济及社会秩序。但是,最后产生新形势的还是西方帝国主义之侵入中国,影响了清朝衰弱的内在的“自然”变化,造成了一种中国前所未有的历史。

这种新形势的内容之一就是已经讨论过的“亚帝国主义”的问题。军阀政客不能在正面阻止西方帝国主义的政治及经济自条约口岸及沿长江侵入,就把这种压力的一部分转移给内陆边疆。[303]他们采取了一部分西方办法,取得了早期汉族所没有的力量,并将他们自己曾蒙受其苦的一些做法施之于更软弱的人们。于是东北地区旧日满族及蒙古族聚居之地和辽河下游的“汉边”,就被改为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内蒙古改成热河、察哈尔、绥远和宁夏四省;西藏也建立了邻近甘肃的青海省及邻近云南和四川的西康省。这两省形成了一个“内藏”地区,与内蒙古相似,而拉萨所统治的“外藏”则与外蒙古相似。

在东北地区和蒙古,汉族的新的发展要和活跃的日本及俄国帝国主义竞争。在西藏,汉族的活动是要置“内藏”于中国直接统治之下,使当地部落汉化,同时推行汉族移民。这种活动在“外藏”与正在印度的英国帝国主义发生了冲突。对这个问题需要单独加以研究。

印度各地的种族、语言、宗教、气候、农耕的方法,直接及间接施政的方式,虽很是不同,但是在英国的统治下却是一个整体。在征服印度的时候,英国逐步推进到一个弧形的内陆自然边界。在达到这一条边界之前,每一次政治权力和土地的获得,都是一种有利的积累,逐步扩展一个帝国,并有一个自然的中心。但达到了这个边界之后的发展,就出现不利的东西了。因为它会演变为脱离中心的分裂势力。在这一点上,印度的内陆边疆很像中国的长城边境,[304]它必然分成两个不同的部分,一个是西北边疆,另一个是东北边疆。

其西北边疆极像中国的长城边疆,包含诸如“内蒙古”那样的许多部落及小邦,也就是说分作两类,统治较严的和统治较松的两种,这种情况—直到达都兰边界。[305]在都兰边界之外,则是类似外蒙古的阿富汗。俾路支在其侧翼,如同满洲位于内、外蒙古的侧翼一样。英国为防止内外部落联合,推行部落等差政策,并可以避免直接征服与统治所付出的不利代价,这极近于中国的长城边疆政策。不过其不可克服的困难也是一样:在统治内部各部落时,英国根据各部落的功能选择并保护其酋长,但因这种功能是受一个外在主权的保护与支配,它就会产生蜕化。[306]结果是,本来想要的稳定却变成两种政策的交替使用:一方面要进入部落地区,以便纠正酋长们的不能忍受的恶政;另一方面又要从中撤退出来,以避免支付永久占领的代价。

沿印度东北边疆的情势却不相同。由陆路侵入印度的通道在西北边疆,而在东北,分隔印度与中亚及西藏的高山既高且险,没有在军事上被侵略的危险。19世纪末,在帕米尔高原、喀喇昆仑山及西藏探险的诱因之一,就是怕那里有一条可供炮兵及运输车辆使用的通道。[307]这种恐惧消除之后,东北边疆可以说是死的,而唯一的要求就是要维持这个死的状态。只要中俄两国的势力能够被摒于这个地区之外,英国便可以保持沉默,[308]一年可以省掉几百万英镑的军费。印度帝国如果要像在西北边疆那样沿西藏边界设防,则财政上就有破产的可能。

西藏边界在英国人看来是一个阻拦思想意识的边疆。在1904年,当荣赫鹏(Yaunghusband,Sir F.)到拉萨去的时候,其任务并不是防止俄国的军事威胁,而是要根绝帝俄威望的发展。英国统治印度所必要的威望不准许其臣属在任何方面看到一个能和英国相比的强国。这种要求也支配了英国在西藏的政策。中国对整个西藏的统治,在军事上并不能威胁印度,但是,当地居民可以脱离英国的势力圈,而投到一个亚洲国家如中国的势力圈中去的思想,却不能容许在印度人的头脑中存在。因此,英国在西藏的政策并不求大规模地探险及矿物资源的开发,而只在保持西藏现状,使它在依赖英国援助以阻止汉族及其他民族的侵入的当地统治者之下,保持原有的地位。

直到最近,中国的政策却完全相反。他们不能像对满洲及内蒙古那样有利地开发西藏,但是中国要在西藏建立一个向外发展的边疆,以提高其威望。同时,统治西藏的喇嘛教圣地,对于蒙古地区也有其政治价值。由于这些原因,而不是天然资源的争夺,造成了近年来英国援助达赖喇嘛以对抗中国支持班禅喇嘛的政策。现在,这个问题的性质改变了,部分原因是达赖于1933年,班禅于1938年圆寂之后,引发了继承转世的内部、外部的政策问题。而更重要的原因则是中国在其对日民族解放战争中,必然地放弃了对内发展的“亚帝国主义”。在西藏,和在长城边疆一样,今日的问题不是如何逃避中国,而是如何进到中国去共同携手,争取当前的政治自由,进而从过去遗存的压迫中解放出来。阻止思想传播的边界,在印度一方仍然由英国人坚守,但在中国这一方已经开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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