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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长城:统一帝国与亚洲内陆边疆

时间:2023-10-3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秦国虽然自边疆取得实力,转而内侵并征服列国,但它也在其统治下的亚洲内陆边疆修造了一道长城。赵国的实力构成要依赖对边疆兵员的掌握。对于整个秦国来说,这样做的利益大于那种听任边疆首领割据一方,自立为一半汉族一半蛮族性质的边疆国家的情况。由于这些原因,秦在灭掉最后一个封建王国,建立统一帝国以前,不需“据守”自己的亚洲内陆边疆去对抗亚洲内陆,而只需将它作为中国内部力量的附属。

中国长城:统一帝国与亚洲内陆边疆

秦国虽然自边疆取得实力,转而内侵并征服列国,但它也在其统治下的亚洲内陆边疆修造了一道长城[1]在这一点上它与赵国燕国相同,而在其他方面,它们边疆发展的方向并不一样。因此,我们要尽可能地了解秦国那一段设防的边疆与赵、燕的边疆有什么不同。

首先,我已经指出,修筑长城并不是某地的个别现象,而是那个时代的特征。[2]在公元前4世纪的最后一二十年及公元前3世纪的头十年,中国及亚洲内陆边疆出现的突然并广泛的修筑长城运动,也许根本上就是封建制度达到其发展尽头的表现。每一个重要地区的统治者在其领土扩展到封建制度政治范围的最大限制时,就感觉有必要使他们的边疆“永久”化。修筑长城是最自然的方法,因为汉族封建制度是建立在纯粹农业经济及由城池控制的单元地区之上的。结果,战争的主要形式也变成缓慢的战役与围城

建筑长逾几千里的长城,其所需的人工比封建欧洲构筑城堡所需要的要多,它很像是罗马帝国边城。这说明中国成熟的封建主义已经充分发展了强迫劳役的使用。这种做法是其后统一帝国的一个特征,也与自封建制度转变成帝国的过程有关,因为它在中央集权的统治下,比在分散的封建制度下更有效。但强迫劳役虽然已经大规模地使用,却没有无限制地推行。因此,修筑长城的国家并没有用长城把它们围绕起来,而只在最感侵略威胁的一部分边疆上设防。

一般所谓“最方便的政治结合”的观念,在亚洲内陆边疆上,受到当地地形及社会特点的制约。建筑长城的意义是假定一个社会或国家可以用一条确定的界线划定其占有的土地,但亚洲内陆边疆有一个重要特征:它是不能用界线划定的。中国北部逐渐伸入亚洲内陆,它的边缘并不确定。历史的变迁可以证明,要想区别有利于汉族及其农耕的地区与有利于游牧民族及帐幕居民的地区,是如何的困难。

这里我们又可以用赵国的历史(燕国的也可以,只是不大明显) ,来解释秦国的历史。当赵国“胡服骑射”时,山西北部的汉族已经越过了一个分水岭。在他们的后面,是一个最富裕、最典型的中国农业重镇,一个灌溉制度久已实施并相当发达的区域。经过几个世纪的战争后,所有的少数民族都从汾河河谷被驱逐出去,或是同化为汉族。在这个过程中,汉族自己没有少数民族化,因为在这个地区,历史的主要趋势不但要使少数民族汉化,而且要使汉族更加汉化。但是,在这些更趋汉化的汉族前面,这一片土地却不完全对他们有利,它反而在某些方面有利于他们过去所能战胜或同化的少数民族。

在这个地区,汉族要继续前进,就必须在若干方面减小其“汉化”的程度。但是他们虽然在某些方面可以少数民族化,而在其他重要方面则仍然保持汉族特征。他们对于财富、权力及统治的回报观念,仍然是汉族的,是封建汉族的。他们少数民族化的部分中,最主要的是在军事方面,因此他们仍然保持其封建主义的观念,而不会在汉族特征与少数民族特征的混合之中演化出一个新的秩序来。他们发展成好战的边民的结果,是有能力转回头来,向原来的土地强征贡赋——他们认为最有价值的中国式贡赋。

赵国的实力构成要依赖对边疆兵员的掌握。每一个边疆贵族及其部属都准备为保护封建制度而战。有了这种封建形态的社会,统治赵国的边疆贵族自然就会在北方建造一道长城,供封建制度之用。虽然他们因为边疆社会的变化而在一定程度上脱离中国,但他们并不希望这样走得太远。过渡地区的有限发展对他们是有利的,必要时,以人为的办法来限制,因为这样他们就可以继续向那些汉化程度深的南部居民征取贡赋,同时阻止更野蛮的北部居民向南部贡赋地区的推进。

秦国的边疆扩张,没有超越过决定其内地性质的河流的源头以外。秦人所侵入的边疆地区也与山西的代地不同。它不是逐渐过渡到有利于游牧地带的中间地区,而是一些比较相近的黄河上游的半绿洲,精耕农业在这些小区域中可以发展。它的生产规模不足以供给一个独立的农业国家,却可以供给一个正在壮大中的农业国家的外围。对这些外围绿洲的统治,使秦国边疆形成了一个牢固的特点:它强调了一种大体是线状边界的观念,边界线的外面是草原。秦国边民并不需要经过一个会使人减少汉族特性的过渡地区才达到草原。他们沿一条边界线驻扎,这条边界线强化了他们的社会与草原社会的区别。也许秦国边疆最不确定的部分是鄂尔多斯草原,而秦人在这里遇到的是一条边缘而非一片过渡地区。在陕西北部分水岭的外面,并不是像山西北部那样的混合地形,而只是一片干旱草原。它不会引诱边民继续前进,而只警告他们需要停止。

于是,边外及内地就可以共同合作。秦国扩张所止步的地方以外的地区是一个异质世界。在边界与蛮族相遇的秦人,比起赵国和燕国的边民来,是十足的、没有变更过的汉族。他们在文化的某些方面也许不如黄河中、下游的汉族,但他们的发展趋势却毫无疑义地朝向汉化。他们的边疆形势使他们不能倾向草原,同时内地的河流区及农业区的变化,也使军人和政客系连于国家的主体,不会企图分裂以建立自己的边疆据点。秦国的河谷地区全都联合在一个强有力的王国统治之下。中国边缘的封建制度的崩溃,比中国内地要快。边疆军队,甚至边疆蛮族,都可以由国家征集,向中部进军,摧毁封建军事体系的残余。

因为所有这些聚集一起的变化,秦国超越封建制度的发展更见迅速。随着一统制度的发展,秦国转向中国内部,进攻企图保持封建后期僵化形式的各国。对于整个秦国来说,这样做的利益大于那种听任边疆首领割据一方,自立为一半汉族一半蛮族性质的边疆国家的情况。因此,秦国虽然大量征用少数民族及半少数民族,它的进化并未减少其汉族特性。也许这些人在推翻秦国的封建制度上,比受传统观念影响的汉族还要有用。他们也能像汉族那样迅速地采纳并实施必要的新观念。由于这些原因,秦在灭掉最后一个封建王国,建立统一帝国(前221)以前,不需“据守”自己的亚洲内陆边疆去对抗亚洲内陆,而只需将它作为中国内部力量的附属。

中国居民及草原居民之间界限的逐渐形成,是由于中国内部进化的过程。与此类似,大规模的人造长城(其规模之巨犹如大自然的创造物) ,其起因也是由于中国内部情势的发展,而不是草原对中国的压迫。长城的军事作用自然是最令人关注的,这一点掩盖了它的真正的历史意义,因为它有一种特殊的社会目的,自别于它所要隔绝的社会。我们应该考察支持这个伟大工程的经济制度和组织所需劳工的办法。

当赵国和燕国在公元前4世纪末及前3世纪初建造边境长城的时候,这个工作是怎样做的?赵国是由军人统治的,燕国可能也是一样。他们本身有部分的少数民族化,却对北部的少数民族进行战争,并从南部未少数民族化的汉族征取贡赋。赵国北部的军队组织很显明地反映了这种地区社会的特点,比较分散,居住中心是非农业的,距离相去也很远;居民赖以为生的经济制度中包括畜牧;地形开阔,可以采用乘马游牧民族的战术,而不是汉族封建制度的阵地和围城战术。如果是这样,其人口一定稀少,无法提供延绵几千里的工程所需的劳力。这表明燕、赵两国北部从南部征取的贡赋中,很可能有一部分是强迫劳役。[3]

另一方面,秦国的边疆长城是在其整个封建制度崩溃时建造的。税制已经改良,使在贵族土地上以劳动支付地租和赋税的农奴,变成向地主纳地租、对国家纳赋税的农夫[4]在封建制度下,贵族与国家是冲突的,因为如果国家征集农奴,他们便不能同时为贵族服役。在新的制度下面,国家可以剥削贵族与农民以增强其实力。贵族不能再要求农奴的劳役(在旧制度下他们可以用农奴组织私人军队) ,而只能取得地租。被政府征集的农民劳工也不能免除缴纳地租的义务,他的家人必须重新安排工作,以代他支付地租。显然,这种变化可以使国家在公共事业中获得大量的劳力。[5]因此,在秦国,长城的建造可能不是边疆贵族向内地征收的一种封建贡赋,而是一部分制度的整个改组,使国家能够增强对边疆及内地的统治力量。

至于魏国齐国所筑的长城,[6]其情形又有不同。这里的问题不是分隔中国农业与草原游牧,而是要划定在封建制度下所能统治的最大土地范围。在这些长城的修筑中,国家权力与封建权力的冲突一定很厉害,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即使是维持封建制度的努力,也必须削减封建贵族的势力,以加强国家的力量,最低限度也要使国家有大量征工的优先权

最后,还有楚国在黄河平原与长江流域之间,在靠近淮河上源处所筑的长城。[7]这道长城在某些方面与当时的其他长城相同,但也有不同的地方。楚国的中心是今日的汉口武昌、汉阳一带,是汉水自北而来流入长江的汇合点。沿着长江向下发展,楚国建立起自己的帝国,如果不是公元前3世纪秦国在最后的战争中对楚国的致命打击,楚国很有可能建立起中国第一个统一的帝国。楚的失败是因为它的军事力量多半建立在长江及长江三角洲的战船上。但是,楚国当时所统治的已经是一个帝国,它的沿海臣民有别于当时其他各国的汉族整体。

因为楚国的军队不能很快地从战船的使用转移到陆上大军的训练,它在北方的“帝国政策”就必须利用盟国。秦楚最后的冲突是在纵横时代,楚国由南到北建立起一个合纵的组织,企图阻止秦国在公元前3世纪中向东连横发展。因此,楚国的长城是分隔其直接统治的区域与其势力范围区域的界线,这表明楚国建造长城是一个混乱时期的现象,在这个时期内,封建制度受到保护,但同时也就被其唯一的保护方法所破坏。

秦国完成其中国境内的军事征服后,就必须修改其军士在社会上的地位及作用。这就造成了秦国所不能解决的问题。这个新的帝国不得不维持一个庞大的军队,它被发展成当时最伟大的攻击力量,然而并没有要继续攻击的目标。它也不易于复员解散,封建制度已经摧毁,这些军人无法分散到封建的首领之下。这个胜利的军队是国家军队,一切责任只有国家去负担。

我们不能说出急待处理的军队有多少人,但其人数一定相当多。史籍记载每一次大的战役、战争及死伤人数时,总是几十万人。[8]我们虽然不能完全相信这些数字,但其实际的数字一定很高,在秦国采取的战术中,人数与机动性都很重要。封建制度下虽然常有战争,却不能长期保有大量军队,每个贵族只有一小部分永久性的职业军队,大量的军士可以被招集起来参加短暂的战役,如果短期战役不能决定胜败,大军即行解散,战争就变成一种长时期的围城或突围。大批军队必须解散的原因,是因为封建经济以农奴为基础,他们用一部分时间在自己的地上干活,另一部分时间要到贵族的地上干活。被征集作战之后,他两方面的工作都不能做。即使是自由战士,以在军队中服役而取得土地者,也不能长期服役,而只能短期作战。但战争在继续,征兵已经完成应服的义务而回家了,有城池的封建据点仍然被少数人围攻及防守着。当被围困的形势紧急时,仍然可以招集军士,以一个短促的战役把围攻者击退。

因此,摧毁封建制度的方法是发展国家指挥的职业军队,他们可以在任何时间从事战争,可以大范围地运动,令封建军队无法追及,因为封建军队的每一单位都是从不同的地区来的,他们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地区太远。国家军队也可以利用其实力及人数,战胜封建贵族的时时有数量变化的军队。秦国在征服的战争中对这些问题都已了解,且有实施。但战事结束后,它却很难继续保持一个庞大的战争力量,它必须要找一些事做。

驻防用军的数量很有限,因为戍军太多就会引起封建制度的复发。继续在南方从事长期战争也不可能,从这个时期起,汉族在长江以南地区的发展并不以军事为主。南方部落中虽然有许多很好的武人,却不是用来组编军队作战。这在多丛林、多湖沼、多山的地方尤其如此。有许多小股队伍,一步一步作战,为的都是小块土地,那里的战争不过如此。所以汉族在这里发展所要解决的是联合社会、组织经济、排水、灌溉、修路、贸易、管理等问题。这是每一代向南发展的汉族,随着各地人口的增加与财富的累积,总要不断做好的事情。

向草原边疆扩张的大规模作战也不能解决问题。秦国军队的过度发展是很明显而且很难应付的。这也可以解释秦朝崩溃之迅速,以及崩溃过程所造成的混乱比建立帝国时还要严重。当时还有其他更重要的问题。首先,从封建制到帝国制的转变,也引起了整个社会结构的变化,变化的趋向是中央集权的强化,并能够有效地统治逐渐增加的人口。这些人口聚居颇密,并依托于一个包含更精深、更大规模的公共工程的经济体制。秦国不可能在中国内部完成这些变化的同时,又向仅仅利于粗放经济和地方分权统治的草原地区发展。所以,秦国没有向草原发展,而是要尽可能地把中国及草原绝对、永久地隔离开。

这些都是必须注意的重要条件,以解释秦国为什么在短短几十年内,在边疆上完成长城的巨大工程,而不能在中国内部把广大的军事征服成功地联合起来,造就一个永久帝国。

秦始皇长城自甘肃直达东北海岸。它遮蔽了俯临甘肃的西藏高原及俯临黄河流域的整个内蒙古高原。它有一部分是秦、赵、燕长城的原线,有一部分却在其前或在其后。关于这个工程的修筑有传奇式的故事。不过我们必须记住,这并不是当时唯一的公共工程。当时除长城外,还开辟了很多军事道路。[9]

这些工程虽然有浓厚的军事性质,实际上秦朝在原有封建列国领土以外的军事扩张并不大。它唯一向草原的重要发展是进入鄂尔多斯高原,[10]把整个河套收入版图,调直亚洲内陆边疆,使其也包括了甘肃、宁夏的绿洲与半绿洲地区,还有山西北部的代郡。

考虑到当时所能用以对外扩张的兵力,这并不算多。当时并没有受草原攻击的危险,所有对内陆边疆上蛮族的战争都是扫荡战,以调整新的长城走向。[11]长城虽极坚固,但当时并没有真正的边疆危机。筑长城与筑路的真正目的,是稳定中国内部被征服的地区,并建立新的社会秩序。

这可以由秦朝废止农奴制度的政策来证明。秦始皇没有用他的功臣及宗族来建立一个新的封建制度,相反,他把帝国分作郡县,指派职官。[12]同时农民自有其田,向国家纳税,不再为贵族服劳役。这种政策完成了秦国在征服中国各地时就开始的赋税及行政制度的改革。[13]它的一个结果是,使许多不是贵族或族长,因此不是征税对象的人,脱离土地而自立。

这种机动的剩余人力,在统治者及其统治机构的指挥下,是秦国征服列国的最主要工具。同样的办法现在必须推广到中国其他各地,一方面摧毁旧日的社会结构,另一方面使新的结构统一。但是,在没有封建国家可供征服,这种新增的剩余人力的利用,就成了问题。毫无疑义,这是真正的动力,推动着长城的修筑,联系帝国各地的大路的开辟,以及对长江以南地区的征伐。对江南的征伐,虽没有完全开发长江以南的落后地区,却清除了许多旧的武装和新的无地农民。[14]

这也就是秦朝能够成功地在长城边疆加强其实力(虽然在大体上是不必要的) ,而在中国内部却遭到失败的关键。秦朝的攻击力量在这些年的征伐中已经十分壮大,但还缺乏必要的习惯及经验,以使这个攻击力量转变成一种固定的开发及统治制度。一定还要保持摧毁的力量,否则已被打倒的封建势力也许会复兴。新制度虽然比封建制度好,却不能立刻提供粮食、工作及财富,使从封建制度下解放出来的人有事可做而接受统治。在新制度下,几个纳税家庭,以全力在他们自己的土地上工作,其生产量足可以与在贵族土地及本村土地上工作的整村农奴的生产量相比。但是在封建制度下,生产力虽然低下,工作却是分配给所有的人,大家都附属在土地上,无法集结叛变。他们也有一种安全的初级的生活状态。而在新制度下,几十万人被迫在监工首领下干活,他们习惯于暴行,同时他们又与土地分离,解除了此前那种传统的束缚。

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帝国必然要分裂,但不是由于封建贵族恢复旧秩序的企图,因为旧秩序已经相当彻底地瓦解了,尽管有少许残存。瓦解是由于军队的叛变,[15]他们夺取了为之充当工具的人们的权力。许多没有土地的农民及不满现状的人,都参加进来。还有一点值得注意,这个崩溃过程并不是始于长城边疆。帝国的崩溃始于淮河流域,即黄河流域与长江流域之间旧的冲突地区。改朝换代的战争及边疆战役,对中国社会结构变化的推动作用,比草原少数民族南侵的影响作用要大。

秦朝的创立者于公元前246年,他 13岁的时候,继承秦国王位,公元前238年亲政。公元前221年完成对封建列国的征服,自立为秦始皇帝。他死于公元前210年,寿50岁。计为王25年,为帝12年。[16]帝位由他的一个儿子承袭,自公元前209年至前207年。[17]叛乱起于公元前209年,其后争战连年,直到公元前202年汉朝的创立者打败其他雄心勃勃的军事首领,自立为皇帝为止。但是汉朝正式纪年是起于公元前206年,那一年秦朝第二个皇帝自杀,第三个皇帝投降。

汉朝的建立者是用一种新的战争,一步步地夺取权力。[18]秦朝征服列国的战争既是破坏性的,也是创造性的。封建制度即使在崩溃中,也是一个军事力量不能按比例分配的社会:最需要摧毁的那部分封建社会,最能保护自己。因此,秦国虽然比列国率先发展起一个新的、更有效率的经济制度,但它的军事化程度要领先得更多。从历史上看,秦国是中国最富有创造性发展的中心,由于创建帝国的需要,其军事的发展大大超过了经济及行政方面,以至于在战事结束后,它不能把完成了军事使命,并在征伐过程中攫取了大量社会生产及分配权力的军队,分派作其他的用途。

以此为标准来作比较,我们可以说,汉朝的战争,虽然在经济上和其他战争一样的浪费,却不是破坏性的。它们的历史任务不是消除秦始皇所建立的那种帝国体制,而是再行确立这种帝国,并要确立支持它的那种社会及国家的行政制度。

在秦始皇之前,建立中央集权的帝国可能性有两个,一个是长江流域的楚国,另一个是西北的秦国。秦的攻击力很强,特别是它机动的骑兵。而楚国富足,赋税收入多,同时它对长江流域诸小国的征服,使它差不多具有了帝国的性质,所以比黄河流域的封建列国难于征服。秦帝国建立后,楚国也比黄河流域诸国难以统治,对建立于中国亚洲内陆边缘上的秦朝来说,楚国太大,也太远了。

由于秦与楚这种内在的长处与短处,当时最成问题的地方是以楚为基础的势力与以秦为基础的势力的交接地带。这就是黄河与长江间的淮河流域。秦朝的崩溃就是从这个地区开始的。也正是因为跨越这个地区,足以影响黄河流域和长江流域,一个新的朝代汉朝建立起来。

这里我们不能详细叙述汉朝的整个历史,但我的分析是基于若干事实的。当时战争的口号是恢复正统,即旧秩序。有一些封建列国确实暂时得到恢复。其中最重要的领袖们是来自楚国的贵族家庭。渐渐地,这些贵族野心家们彼此耗尽,于是为刘邦,即汉朝的建立者,扫清了道路。[19]

刘邦是淮河流域的人,他对这个南北势力交汇的地区有相当了解,并能够驾御。另外,他不是一个怀有恢复封建制度偏见的封建贵族,也不是只有军事野心的职业军人。他是一个小官吏。以一个势力均衡地区的小官的地位,他了解在他以下的平民社会和在他以上的特权阶级——世袭贵族残余以及尚未完全站稳的官僚阶级。[20]他在这些势力之间,建立了那个时期可能的平衡,于是开创了稳固的帝国。

因为是建立在若干可用的联合势力上,汉朝虽然在开国时有战争留下的消耗与创伤,仍然立即产生了一个伟大的文化。当时有一部分倾向于封建制度的趋势,但是封建秩序并没有恢复,这已经不可能了。封建贵族残余已经没有能力把握唯一现存的国家体制。这个体制的成功已经由封建势力的失败、刘邦战争的胜利证明了。作为皇帝,刘邦把土地及爵位封给功臣,这些人的地位到后来又多半被他的亲戚拿去,[21]只有完全臣服于国家才能保全这些封地及封号。同样,这个朝代的首都设在中国的边疆,在旧日秦国的领土内,而不在这个朝代立国的淮河中部地区。这是因为帝国已经建立了一个帝国权力及地方权力的平衡。

从中国历史研究,进入到长城历史的考察,可以看出,这个修建从西藏到海边的设防地区的伟大想法,只是中国社会形态的投影。在秦朝覆亡及汉朝立国的战争中,都没有抗拒游牧少数民族部落自草原侵入的必要。长城也不是唯一或最好的阻止草原游牧民族入侵的办法。这已经由公元4世纪末赵国山西北部的边疆情况证明,那里的居民成分表明,边疆地区最易被部分游牧化的汉族所占据。这些人在赵、燕、秦修筑了界定他们所占据的土地的长城。长城的意义,主要是使他们获得控制南部“汉族土地”的力量,而不在于对草原的控制。它们标志着一个处于真正中国与真正草原之间的地区。

从秦朝进入汉朝,草原历史也进入到一个新的时期。我们对这个时期的知识多半是根据司马迁《史记》的第一百一十卷。司马迁在这一卷里提到许多从周朝留下来的关于早期少数民族的材料。

幸运的是有司马迁把他当时(汉朝初期)所知道的史事都记载下来,但问题是这许多材料都经这一位作家之手写出,因而无法作比较研究。从司马迁联系上古和近古的方式,以及他对草原居民的习惯及社会的描写,可以知道,汉朝初年的汉族对草原游牧民族已经有了一种牢固的传统看法,已经很流行用几个定型的术语,描述他们的英勇与恶行,还有平时及战时的习惯。

但是,这种连贯的记述提供了一个要人相信的完整的历史纲要。司马迁所记载的从戎、狄到胡、匈奴的层序,在顺序上至少与我们推测的旧少数民族被进化的汉族逼到草原边缘,变成新少数民族或真正游牧民族的过程相同。当然,他没有提到从原始的非游牧的经济到高度专门化的游牧经济的进化。不过,他在周朝封建时代末期,将戎、狄改用胡及匈奴的名称,这说明新的名称并不代表新的民族,而只是从旧民族中发展出来的新团体。[22]

司马迁的记载也提到,只是没有详细说明,当中国由封建制度转变到统一帝国时,北方少数民族中也有一个同时的平行的变化,即从草原边境山谷中分散的地方部落制度,进步到整个草原的整体部落制度。

秦始皇在中国建立帝国之后,扫荡了草原边缘地区,把各国的长城连接起来并重加修筑。这个工程是他最伟大的将军蒙恬以数十万之众完成的。[23]草原居民被从若干地区逐出。但是秦始皇并没有侵入草原,他的目标并不是要建立一个联合帝国,联系起农业的汉族和游牧民族。他的长城和早期的长城一样,确立了他对中国内部的统治,但并没有取得对草原的统治。

在秦汉交替时代的7年恶战中,游牧民族重又回到某些他们曾被逐出的过渡地区,特别是黄河河套内的鄂尔多斯高原。[24]但是他们并没有对中国进行整体的攻击。汉朝的名称很好,汉人是中国的主人。汉朝的建立并不是反抗侵略和保卫中国的产物,但在它刚刚被公认为一个皇朝之后,即公元前201年,它就开始了对游牧民族的战争。[25]认识这些战争的性质,对于了解是什么力量造成了整个中国的历史与整个草原历史的分化上,有极大的价值。

从秦国背靠一个稳固的边疆,出动大军征服中国开始,仅仅过了大约一代人的时间,在这个短期间内,人们目睹了封建制度被推翻,过去封建列国所修建的面对亚洲内陆的较小规模的长城,被一条从西藏边境直达海边的伟大长城所取代。在这个新时代中生活和活动的人们,仍记得过去的那一个时代。在读中国历史学家所记游牧民族首领“不胜秦,北徙”时,[26]必须要想到这一点。蒙恬逝世及秦朝帝国崩溃后,迁徙到鄂尔多斯的居民纷纷离散。在秦始皇时代迁走的匈奴,在旧日首领的子孙率领之下,又“复稍度河南与中国界于故塞”。[27](www.xing528.com)

这两位伟大匈奴首领的第一位名字叫头曼,这一定是蒙古文中的“土默特”,其义为“一万”或“无数”,常被用为个人或部落的名字。他的称号是撑犁孤塗单于,义为“天之骄子”,和中国皇帝之称“天子”极相似。撑犁一定就是蒙古文中的腾格里——“天”。[28]这里,我们第一次在中国历史中看到以少数民族而非汉族的形式,记载一位少数民族首领的名字。并且,我们也首次看到一位少数民族首领不只被简单地以汉语称为“酋长”(或其他类似的称呼) ,而将其原来的名字及其称号都汉译出来。他们的语言必定与后来的突厥语及蒙古语同源。

在叙述匈奴及汉朝的关系时,司马迁不但说“头曼不胜秦”,而且“当是之时,东胡强而月氏盛”。[29]东胡初见于公元前4—前3世纪间,[30]那时汉族开始遇到乘马游牧民族。“胡”是一般的名词,并不限于某一个部落,只指示一类少数民族。“东胡”却是部落的名字,它位于燕与赵(北平地区及山西地区)之北。匈奴也是部落的名字,指鄂尔多斯以北的各部。根据记载的次序,很明显,他们中至少有一部分原是秦国北部边疆前游牧时期的戎、狄。月氏的名字是第一次出现,他们的地域包括新疆、甘肃西部及西藏边缘的绿洲、沙漠及草原。

在政治上,司马迁的记载提出在草原中产生了类似中国皇帝的游牧民族的统治者。这不但与秦朝统一中国同时,而且还有相当的关系。他的记载也留下了亚洲内陆历史新阶段的纪年,他从专门记载中国边缘的草原历史,进入到记载与中国历史有关,但还保持其独立性的整个草原历史。这个时期,同时发生两种现象:一个自称草原最高权威的草原统治者以及一些草原部落,不时地对中国发动战争;此外他们又为争夺草原的最高权力而内战。对这两种现象,应该从草原及中国两方面的立场来进行考察。

考虑到草原游牧制度起源的多样性,[31]我们有理由相信,这个时期有许多不同的游牧民族,在草原的不同边缘发展了游牧技术,然后逐渐进入草原中部,建立了一个不再是边缘性质的草原社会,而且能在较大的地理范围内发展。弗拉基米尔佐夫指出,西伯利亚、乌梁海及阿尔泰边缘的北方蒙古人的起源与森林狩猎居民有关。[32]在西伯利亚阿尔泰的巴泽雷克所发现的墓葬遗物,可以有力地证明,森林中以狩猎为生并利用驯鹿运输的居民,可以在草原边缘上把放牧驯鹿,发展为大量放牧其它动物,使他们自己转变为真正的游牧民族。[33]其他游牧民族无疑起源于新疆及土耳其斯坦的绿洲边缘。[34]东胡之成为草原游牧民族,部分原因可能是要适应热河森林及内蒙古草原边缘的环境,也是由于燕国汉族向外扩张的压力。其他部落也可以同样地在东北森林和东蒙古及东北西部草原的边缘上发展形成。最后,还有一类在历史上很有可能的起源方式,即一批旧少数民族如戎、狄等,被汉族农业社会的扩张逐出中国北部后,转变为草原的新少数民族。

我们不知道散布在大草原的西伯利亚、东北、中国及土耳其斯坦边缘的早期游牧民族之间,或是与草原另一方的游牧民族,最早的接触是在什么时候。我们也许不可能推究出从边缘游牧经济到完全游牧经济的转变点是在什么地方。这种转变是在草原不同的地方,在不同的时期开始的。但很可能的是,转变一经开始,其发展便非常迅速,其影响力是突然而广泛的。从第一个依存于绿洲和草原边缘牧场的边缘游牧民族,放弃他们过渡性的边缘生活方式,闯入真正草原的时候起,就迅速释放出极大的新的力量。

人们的迁徙,也就从迟缓的移动,从沿草原边缘的人口、文化及社会习惯的缓慢移动,迅速变成大量人口的、长距离的、直接并迅速地移动。在农耕世界边缘的许多小部落,可以迅速联合起来,形成一种新的凝聚。这样形成的新社会,虽然依赖于狭窄的专门技术而生存,却统辖着一个广泛而更一致化的区域。虽然整个游牧民族的人口并没有显著的增加,但其活动范围之宽广,以及迅速集、散的能力,使草原游牧人在他们新的社会形式中,能够更有力地攻击,更迅速地退守。

中国史籍记载了这个时期迅速转变的结果,但没有分析其转变的性质,这没有什么奇怪。当游牧制度的中心,从中国边境移到草原深处去时,正统派的中国历史学家就无法了解游牧社会的情况了。因此,司马迁的书中没有解释,只叙述了从旧的边境少数民族制度到新的广阔草原的少数民族制度的变化。它保存了事情的连续性,却习用传统的做法,对新的少数民族制度仍是如此,就好像少数民族的起源问题不值得深究。

虽然司马迁追溯了古代部落到匈奴的延续关系,对其他一些问题,他却没有回答。戎、狄与匈奴、胡之间虽有连续性,却也有显著的差异。混夷、猃狁等一类的名字提示我们,[35]匈奴部落的一般名称可以追溯到戎族的分支。另一方面,分化的问题,被遮蔽在另外一件事实的后面,汉族虽然与戎、狄有许多世纪的接触,但记述北方民族的语言突然出现于公元前2世纪的初年。匈奴语言属于一个语系,它与汉族语言连间接的关系都没有。语言问题与部落名字问题是有关的。[36]

根据语言和部落名称,可以在分化中找到联系。如果草原社会的形成是基于一部分“旧社会”边境的残余人群,而这些人群又与中国人同源,那么,为什么草原的主要语言属乌拉尔——阿尔泰语系,与中国语言完全不同呢?

中国对非汉族的各民族的称呼,甚至在最古老的文献中,没有一个可以概括一切的名字,[37]就像希腊文中的barbaroi(野蛮民族),只有几个供分类使用的名称。羌是牧羊民族,荆是丛林居民。但是这些名字并不能证明这些民族是“非汉族”的。其他的名字多半是部落的,还有一些或多或少是非汉族名字译音的转写。就是在具有特殊意义的汉译名字上,也是一样,例如匈奴,有“凶恶的奴隶”的意思,而事实上是汉族对一个非汉族的发音近于“匈奴”的名字的译音,用这两个字既简单又令汉人满意。“蛮”(勉)这个部落名字可以在今日中国南部的瑶族语言中找到,“勉”的意思是“人”、“人们”。盘古瑶自称为“优勉”,而叫红头瑶为“布龙勉”。[38]这种部落的名字是具有地方性的。闽(福建)和缅(缅甸)大概与“蛮”很有些关系。不过这些南方民族的名字与草原民族的名字不属于同一个系统,因为前者的语言与中国语言有联系。我想,南方蛮族的名字很可能与中国的“民”字有关。

在部落语言的问题中,一共牵涉到四个语系:

( 1)中泰语系——由此产生中国及印度支那(泰)的各种语言及方言。

( 2)藏缅语系——羌族大概属于这个系统,或是从上古起,或至少是从公元前2世纪起,他们分布在甘肃与西藏的边境。毕士博认为周朝的汉语也属于这个语系,[39]而商朝语言则属于中泰语系。这并不是不可能的,中泰语系与藏缅语系多少有点关系,或者是在很早的时期曾互相影响。[40]

( 3)印欧语系——这个语系包括吐火罗(大食)。关于大食的古代历史及最初的地理分布有很多争论,特别是德国学者们。[41]不过我们可以肯定地说,在公元前2世纪时,他们分布在新疆绿洲之西,今日伊朗地区的边缘。月氏大概属于同一人种及语系。[42]月氏在被匈奴赶走之前,居于甘肃南山(祁连山)之麓。这里,山上流下许多溪水,流向草原,供给许多肥沃的绿洲。在后期的历史中,月氏成为绿洲居民而不是草原民族。所有这些说明了古代印欧语系在绿洲地区的分布。

( 4)乌拉尔阿尔泰语系——突厥、蒙古和通古斯语言与方言都包括在这个语系里面。最早它很可能是一种森林地区的语言,后来传播到草原、北寒地带以及绿洲地区。[43]

如果说草原社会与中国社会的语言界限是突然形成的(这一点除去司马迁对匈奴的记载外没有其他材料) ,那么这种说法的唯一解释是:草原社会的起源与中国草原边境无关,承认匈奴是远方侵略者,而突然进入到中国历史中来。如果我们想到,在中国西北黄土高原、西藏高原、中亚绿洲及草原间有许多不同的语言界域,对这个问题就会比较容易明白。

把假设做得过于完美是危险的。但我想从广义上建立一个具有可能性的工作理论,认识综合文化、语言、地理等方面的分化的历史意义。也许在新石器时代,而且是早期新石器时代,中国有四个原始语言系统的人群:黄土高原居民,平原居民,绿洲居民和西伯利亚、北蒙古、东北森林居民。在这四种语系中,黄土高原的语言与平原的语言也许是从一个更原始的语言所分化出来的。

语言是传达思想的工具,受人类生活及行动方式的影响很大。近代学者斯蒂芬森指出,学习爱斯基摩语言的真正困难,不在于字句及语法,而在需要一个不同的思想方法。[44]在讨论新石器时代的中国时,我认为存在着一个落后的新石器社会和一个先进的新石器社会。第一次比较迅速的进化,发生在黄土高原居民与平原居民相遇的地区。较高的文化形式分别传播到主要黄土地区及主要平原地区。其结果,也许形成了一个黄土高原居民及平原居民所共用的语言,而把原来的黄土高原的语言排挤到另外藏缅语系逐渐发展的地方,又把平原语言排挤到中泰语系逐渐发展的丛林地区。

但是,黄土高原的居民又与绿洲居民互相交流。汉族生活方式在甘肃次绿洲地区渐占优势,一步步把印欧语系诸部从他们最东方的地方挤走。[45]这里,问题又因为草原方式的出现而变得更复杂。草原生活方式不但发生于中国与绿洲的边缘,而且还存在于西伯利亚及东北森林的边缘。

结果,西藏语言在西藏占优势,并依据各部落不同的孤立程度而形成不同的方言。中国语言通行于整个甘肃及宁夏。乌拉尔阿尔泰语系则先从森林传播至草原,然后又到草原绿洲,最后,在很晚的时候进入沙漠绿洲。旧日绿洲中的印欧语系族群则被迫退回伊朗。

我们有理由说(虽然只是极初步的假定) ,这种语言区域的重新分布,与文化的进化传播有关系。其大概情形如下:

( 1)乌拉尔阿尔泰语系(早期的) :森林狩猎居民。饲养驯鹿,但不驯养其它动物,因为驯养鹿的技术与驯养其它动物不同。[46]没有进化到草原游牧制度,因为驯鹿不能在草原上放牧。是一个纯正但有限的畜牧制度。

( 2)印欧语系:中亚绿洲居民。在绿洲边缘驯养马、羊等。不一定能进化到游牧制度,它还需要与其他条件的配合,如文化交流或被从绿洲边缘逼向草原的压力。

( 3)乌拉尔阿尔泰语系(后期的) :森林居民。有马、羊等,已经是游牧民族,但还未能在草原上放牧牲畜。由于相互刺激的作用,他们与自绿洲中分化出来的游牧民同时或差不多同时。但是在所有草原部落中,不论其起源如何,乌拉尔阿尔泰语系的传播较快,显然占优势,因为它与游牧生活的关系建立得最早。

( 4)中国语系(包括中泰语系及藏缅语系) :草原及绿洲与中国交接的边缘居民。不接受汉族生活方式,而倾向草原,他们多半是汉族中比较落后的部分。但是在西北最远的一部分也许属于另一种族,并讲印欧语。这些人迅速转变为随草原生活发展的乌拉尔阿尔泰语系。不过他们有一种很强的政治影响力,不同于在森林或绿洲兴起的草原游牧民族。因为他们是头一个与主要汉族文化接触,并抵抗其所产生的刺激及影响力的民族。

这些只是初步的原则设想,实际情况并不如写出来这样的确定,因为不夸张一点就无法表述清楚。原始语言的差异是偶然的事,语言及文化的联系也不会很强,什么样的语言首先和什么样的文化联系大概是偶然的事。但当一个文化的差异愈趋明显,文化愈趋发展,则愈趋于形成属于这个文化的民族所特有的传达思想及感情的语言。[47]

进一步考虑司马迁记载的政治情况,显然,草原社会及生活虽然更加独立于中国之外(而且是一种新的方式) ,但亚洲内陆的政治还是受到中国所发生事件的影响,这也是一种新的方式。从边缘进到草原的发展,特别是从中国边境产生的发展,造成了一个新式的游牧社会。只经过几十年的时间,汉族就要应付其活动中心可以从一片广大地区的一点转移到另一遥远地点的游牧民族,而不是从前边疆的地方部落。相应地,游牧民族虽然能够以新的效率相互联合,却也要在应付长城边疆各地的首领外,还要应付整个的中国。

当汉族社会与游牧民族社会如此显著地分离时,它们之间也持续地相互影响着。其相互影响的力度,也随着其差异的程度按比例地增加。行动与反行动,碰撞与反弹,关系十分紧密。如果想把历史发展的主要动力仅归于一方,或是中国内地,或是草原,或是草原边境,都是要出错的。我们应该重视草原社会对亚洲内陆边疆的直接的、有力的影响。也要注意到,当其活动中心自分散的草原边缘转移至草原本身后,游牧民族从完全非中国的中亚及西伯利亚汲取了新的活力。但是,即使在这种条件下,中国亚洲内陆边疆上的主要影响力量,还是汉族的势力。

就长城的起源来说,亚洲内陆边疆的形成,并不完全是由于游牧民族的“压力”,而也是由于汉族的发展。这个发展发生于沿长城以外草原边缘的主要游牧制度兴起之前。甚至,当草原民族推广其活动范围,到达中国势力所不能直接影响的区域后,在东北、蒙古及土耳其斯坦东部的草原游牧社会的政治史,仍然受到与中国接触的影响。

显然,匈奴的第一位单于——草原的皇帝——头曼的事业,还有冒顿——头曼的儿子,他杀父自立,建立了一个更大的国家——的事业,都受到秦始皇修造长城的影响。草原上面虽然有广泛而自由的活动空间,但在草原历史中,帝国阶段的发展,却迟迟至中国建立帝国,其影响达到长城以外的游牧民族之后才完成。“游牧民族的压力”对秦朝的崩溃及汉朝的建立,都没有特别的重要意义。

头曼是与中国那位伟大的征服者同时的。我们没有证据可以说他曾经乘秦始皇征服列国之机,进攻边境。当蒙恬将秦、赵两国的长城连接起来,包有整个鄂尔多斯草原时,头曼自鄂尔多斯草原“北徙”,这是最早的有关他的记载。[48]这也许并不是说整个边疆游牧民族移出了中国的范围,而只是承认中国对若干边疆边缘地区及其居民的统治,并引发那些从中国强行确定的边境退出的游牧首领的新的政治分离倾向。因此,头曼自己也许是一位边疆的少数民族首领,当蒙恬收鄂尔多斯草原于中国直接统治之下时,他丧失了一些土地及部属。因此,在退入草原深处时,头曼及其部下不得不开始推进草原游牧社会加速的政治发展,这个时期总的历史发展,要比缺乏详细记载的头曼的个人事业重要得多。直到这个时期,秦朝用以征服中国的军队,包含有一部分少数民族的骑兵。这些容易利用的边疆少数民族,很可能是与边疆汉族有接触的人。据司马迁的记载,头曼就是这种人的首领之一。他那个部落的牧场在鄂尔多斯草原。所以,他“不胜秦”的原因大概是:在完成对中国的征服之后,秦国要决定有哪些地方应该包括在帝国之内,又有哪些不该包括在帝国内。只有适宜于新帝国的标准,可用来作基地的精耕农业地区,才可以作为中国的土地来统治。鄂尔多斯草原——大草原的突出部分,向南伸入中国的内地,它却是一个例外。汉族占领它是出于军事战略的考虑,也是要保护宁夏绿洲。

这意味着,中国不再需要边疆的游牧民族首领。在汉族认为应当收复少数民族部落及其首领的边疆地区时,他们就要接受汉族的统治,除非他们退到草原去。像头曼这类的首领,因此退出中国,而损失一部分土地和部属。“事业”及首领的职权都转移到草原上来,结果,促成了游牧民族的一种适合于辽阔草原,而不适合于农牧中间地带的社会权力与组织的形成。

头曼的儿子冒顿,在大约10年后,又重新出现在中国历史舞台上,他是另一种领袖。司马迁关于冒顿的记载很有意思。对中国边疆地区的国王及将领(如赵国的赵武灵王和李牧)的首次记载,是几个世纪以前的事。冒顿是亚洲内陆边疆第一位非汉族而受到认真对待的人。并且,我们也有理由相信,司马迁所有关于冒顿的记载,是根据匈奴自己的史诗或英雄故事。对于这个故事,值得作一个简单介绍。

冒顿曾被他父亲送到月氏去做人质,头曼喜欢另一个儿子,想把冒顿除掉。头曼突然袭击月氏,希望他们把冒顿杀掉。但冒顿取了月氏一匹最好的马,逃回匈奴。头曼于是承认他是个英雄,命他统率一万名骑兵。冒顿训练部下要听从鸣镝的指挥,不向他的鸣镝所指的目标射箭者,即处死刑。这样训练之后,他在出猎的时候,以鸣镝射向自己的爱马,没有服从这个信号的人被杀。然后他又用同样的方法试验部下,他向自己的一个宠姬射箭,没有服从这个信号的人又被杀。后来,在打猎的时候,他向父亲的一匹良马发射鸣镝,他所有的部下都服从了这个信号。冒顿认为他对部下的训练已经成功,便同父亲一同出猎。在打猎的时候,他向父亲射出鸣镝,他的部下跟着射箭。就这样,他吓倒所有的人,轻易夺得部落大权。[49]

之后,产生了部落争霸的战争。东胡向冒顿索要匈奴在头曼时的一匹名马。冒顿不听群臣的劝告,把马送给东胡。东胡以为冒顿惧怕他们,于是又要他的一个爱姬,冒顿还是不听群臣的劝告,将爱姬送去。最后,东胡要东胡与匈奴之间的一片土地。冒顿与群臣商议,许多人认为割不割土地没有什么关系。冒顿大怒,说“地者,国之本也,奈何予之?”他杀掉所有劝他割让土地的人。并抢在东胡之前,出兵进攻东胡。东胡没有准备,一战而被征服。其后,冒顿回兵西向,逐走月氏,独占草原,遂侵燕、代及鄂尔多斯草原。这样,他占据了整个长城边疆,并夺回蒙恬所收匈奴故地。[50]

这个记载和中国历史的一般写法不同。不但是内容不同(这是想象得到的) ,而且形式也不同。虽然因为翻译及中国文学的简洁用字而会有些改变,但还是表现出原来在匈奴中流传的史诗或英雄故事的形式。就是在中文记载中,它也很像《蒙古秘史》中早期材料(成吉思汗以前的)那种传说形式,而不像传统的中国历史叙述。[51]

也许冒顿事迹的细节在这里被扭曲,被混入已存在的传说中去,游牧民族有个传颂他们首领伟大事业的习惯。即便如此,细节的缺乏并不是那么重要,更重要的是这个历史故事所保存的史诗片段。因为它对研究公元前2世纪整个匈奴民族的性质、他们的社会形式、部落兴亡的过程及匈奴单于掌权的经过——简言之,头曼和冒顿这种人物活动的历史背景,有极大的价值。

如果我的分析是正确的,这个重述的匈奴故事,证明了一个新的跨越整个草原及边缘各方的社会的建立,而这个新社会突然成为一个活跃的历史动力。也许,马在中亚绿洲边缘的驯养比在中国早,[52]也许骑兵对战车的优势是在草原边缘上证明的。而草原骑士最大的优点是在马上弯弓。中国在商朝就有这种弓,但那时的马上弓箭手还不能与战车对抗。这种兵器也许在新石器时代,即战车使用之前就有了。[53]

中国的弓矢与中亚的骑术结合,使草原战士在战争中极为坚强。但是这种结合还不至于形成一个草原民族,因为马并不是草原生活方式的游牧经济的主要特征。游牧生活的关键是羊与牛,特别是羊,它们不再依赖固定的居住地点,不需有遮顶的围栏和贮存的饲料。[54]半游牧的畜牧一定在公元前5—前4世纪时就在中国内地与草原间的过渡地区发展了。它也许在更早的时期发展于沿西藏高原边缘分布的中亚绿洲的边地。[55]在西伯利亚及东北森林有另一种半游牧的畜牧发展,那里的猎人和采集食物的居民,在驯养鹿之后,又学着在草原上放牧山羊及绵羊。受到所有这些经济活动、迁徙、战争的综合发展的推动,原来迟缓的向游牧制度的进化,突然迅速发展成具有整个草原规模的草原社会。

关于中国的亚洲内陆边疆,我们更要注意到,草原游牧制度的迅速成熟,并没有立即发起游牧民族征服中国的企图。司马迁虽然以匈奴为大患,但没有让他们承担秦朝覆亡的责任。他很明白地说,因为秦朝灭亡,汉族自相残杀,匈奴才能进犯边境。[56]他形容冒顿是草原上不可轻视的征服者,但在中国边境上他只是个劫掠者,他不求侵入太深,也没有企图征服中国。

冒顿的重要性不在于他能夺取并占领中国内地的重要土地,而在于一些中国边疆将军,当他们受中央势力过分的压迫时,可以投降匈奴。这便是司马迁要介绍匈奴,介绍他们的历史背景的原因。汉朝的建立者在掌握了中国的战略地区后,被迫于公元前201年开始对匈奴作战,[57]关于这些战争,司马迁一连串地都记载在《匈奴列传》中(《汉书·匈奴传》中也有) ,而《汉书》皇帝《本纪》中对汉匈战争的记载,往往要间以其他事情。[58]

汉朝统一中国的军人及政治家没有征服匈奴的野心,这并不奇怪。

相反,他们要和冒顿讲和,[59]与他和亲,还要贴给他丝绸、酒、谷类和食物,这些东西很容易被认为是一种贡赋。很显然,中国最稳固的政权如果企图深入游牧地区,也会超过其本身的能力。问题还不是中国征服草原,或是草原征服中国并建立帝国,而是控制匈奴与汉族的关系的问题。在中国中央朝廷能够控制其边疆官员的情况下,游牧民族团结的条件是与汉族官员必须打好交道,不论是贸易或是战争,他们都是命令的代理人。中国官员在中央朝廷的管辖过严的时候,会投降匈奴,这样,贸易和战争就会结合而成为掠劫与敲诈。

从这种不能完全稳定的平衡中,亚洲内陆边疆之中终于生长出一个处于中间的边境世界来!一个渗透着中国及草原的影响而不能被任何一方永远统治的世界。[60]因此,边疆就成了草原部落团结与分裂循环的一个因素,也是中国朝代兴亡循环的一个因素。草原民族不能完全征服中国,因为长期侵入中国后,终将变成汉族,留在后面的才继续保持草原生活。同样地,汉族侵入草原太远时,也会脱离中国,加入草原社会,而留在中国的则继续发展中国的生活。只有在他们中间,在两种生活都能存在而不完全丧失其本来性质的过渡地区,这两个势力才能接触融合。所以,只有边境的混合文化,才能较远地伸入中国及草原。[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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