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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舞蹈的艺术特征与现代教学研究:丰富多彩且繁花似锦

时间:2023-11-0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唐代舞蹈品种、名目繁多,目前有记载可考的舞名有一百多个。有的则记载较少,仅有某一方面的记录,或舞姿特点,或编创起因等。还有另一些则仅存舞名,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关史料。现按唐人原有的分类,将各舞种、舞名分别予以解说。这丰富繁多的名目,是当时舞蹈艺术空前繁荣和高度发展的标志。用于朝会大典的《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中,有许多乐部都是以国名、地名为乐部名称的,它们是地地道道的少数民族及域外乐舞。

传统舞蹈的艺术特征与现代教学研究:丰富多彩且繁花似锦

唐代舞蹈品种、名目繁多,目前有记载可考的舞名有一百多个。唐代,已形成自己的舞蹈分类法。如按舞蹈风格、特点区分的“健舞”“软舞”类;具有严谨、统一结构的歌舞大曲;带有一定故事情节的歌舞戏;及用于宫廷朝会、宴享的《九部乐》《十部乐》《坐部伎》《立部伎》等。每类乐舞都包括十分丰富的舞蹈节目,这些节目

大体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继承前代传统舞蹈

如《九部乐》《十部乐》中的《清乐》(即《清商乐》);《立部伎》中的《安乐》(北周面具舞)、《太平乐》(狮子舞);“软舞”类的《乌夜啼》(属《清商乐》类,起于南朝宋代)、《兰陵王》(起于北齐)、《回波乐》(北魏时乐舞);歌舞大曲中的《玉树后庭花》(南朝陈代作品,属《清商乐》类)、《泛龙舟》(隋代)、《采桑》(属《清商乐》类)、《伴侣》(北朝齐末)、《踏金莲》(南朝齐代)、《安公子》(隋代)、《同心结》(隋代有《舞席同心髻》,唐大曲《同心结》可能与之有继承关系);歌舞戏中的《踏谣娘》(起于北齐或隋)、《兰陵王人阵曲》(亦作《代面》,起于北齐)。其他如北魏的《火凤舞》等也属此类。

2.以国名、地名、族名为乐部或舞蹈名称的乐舞

这类乐舞,从名称上已标明它们具有浓厚的民族风格和地方特色。如《九部乐》《十部乐》中的《西凉乐》(西凉即今甘肃武威)、《天竺乐》(天竺即古印度)、《高丽乐》(高丽位于今鸭绿江沿岸地区)、《龟兹乐》(龟兹即今新疆库车)、《安国乐》(安国即今中亚布哈拉一带)、《疏勒乐》(疏勒即今新疆喀什噶尔及疏勒一带)、《康国乐》(康国即今中亚撒马尔罕一带)、《高昌乐》(高昌即今新疆吐鲁番一带);“健舞”类的《拂秣》(拂葙即古东罗马帝国及其东方属地)、《大渭州》(渭州在今甘肃陇西县西南),著名的《胡旋舞》《胡腾舞》《柘枝舞》原本都是西域民间舞;“软舞”类的《凉州》(凉州即今甘肃武威)、《甘州》(甘州即今甘肃张掖);大曲类的《伊州》(伊州即今新疆哈密)、《醉浑脱》《突厥三台》《穿心蛮》《龟兹乐》等。当然,这些大曲应该是根据各地民族民间乐舞,按照大曲的结构形式编制而成的;歌舞戏类的《拔头》(本西域乐舞),其他像《南诏奉圣乐》(南诏在今云南大理一带)、《骠国乐》(骠国即今缅甸)等也属此类乐舞。

3.唐代新作

唐代有许多舞蹈新作,其中一部分是在吸收民族民间乐舞素材的基础上创作的。如:《九部乐》《十部乐》中的《燕乐》(包括《景云河清歌》,亦称《景云乐》),是宫廷乐官张文收为歌颂唐朝兴盛而作;《坐部伎》《立部伎》中,除《安乐》与《太平乐》两部外,其余乐部全是为歌颂唐代各朝皇帝的文德与武功而编创的,其乐舞形式吸收了丰富的民间滋养;《破阵乐》《大定乐》等吸收了传统武舞,以象征战阵之容;《圣寿乐》吸收了民间字舞,以优美的舞蹈动作及巧妙的队形变换,摆出十六个祝颂之字形;《鸟歌万岁乐》和《光圣乐》,舞者头戴鸟冠,当是模拟飞鸟情态的舞蹈;《龙池乐》,舞者头戴莲花冠,舞态轻盈飘逸,吸收了民间花舞因素。此外,还吸收了大量民族民间音乐成分,如《破阵乐》《大定乐》《太平乐》等,“皆擂大鼓,杂以龟兹之乐”,《长寿乐》《天授乐》等也“皆用龟兹乐”,“惟《庆善舞》独用西凉乐,最为闲雅”。这些记载,清楚地表明唐代宫廷燕乐吸收民族民间乐舞进行编排创作的历史事实。“健舞”“软舞”类中,为歌颂忠勇将领王孝杰编创的《黄漳舞》,吸收传统武术、风格英武豪健的《剑器舞》,既优美又矫捷的《杨柳枝》,乐曲如鸟鸣的《春莺啭》,以舞袖为容的《绿腰》,以及在西域民间舞《柘枝》的基础上发展、变化的《屈柘枝》(或作《屈枝》)等,都是唐代新作。大曲,是音乐、舞蹈、诗歌三者相结合的大型多段体乐舞套曲,它是在唐代发展成熟的一种结构谨严的乐舞形式。据唐人崔令钦《教坊记》所列,唐大曲有四十六种之多(还有一部分大曲名散见在唐诗及其他记载中),其中许多是新作。即便是前代传统乐舞或少数民族乐舞如《玉树后庭花》《泛龙舟》《伴侣》《龟兹乐》《醉浑脱》等,也都是在原乐舞素材的基础上编制成大曲形式的,都经过了较多艺术加工和创新。大曲类的其他许多新作,如《霓裳羽衣》(《教坊记》作《霓裳》)、《平翻》《断弓弦》《千春乐》《千秋乐》(明皇生日名“千秋节”)、《大姊》《舞大姊》《雨淋铃》《薄媚》《昊破》《迎仙客》等。其中影响最大,最著名的是《霓裳羽衣》。(www.xing528.com)

隋唐时代,特别是唐代,留下了比其他任何封建王朝都丰富得多的舞种、舞蹈名目,在这些舞蹈中,有的文字记载较为丰富,我们可以从史籍、诗文的描述中考察出它们各自不同的风格特点、舞情舞态、表演形式、服饰化妆及编创经过、流传情况等。有的则记载较少,仅有某一方面的记录,或舞姿特点,或编创起因等。还有另一些则仅存舞名,到目前为止,尚未发现有关史料。现按唐人原有的分类,将各舞种、舞名分别予以解说。这丰富繁多的名目,是当时舞蹈艺术空前繁荣和高度发展的标志。有时,相同的舞名,出现在不同的舞种中,这表明:同一舞蹈,曾作过不同的艺术处理,或采用不同的形式表演,而它们的乐舞素材却同出一源,因而都保留了原名。

在唐代舞蹈发展的进程中,有一种值得注意的现象,这就是各种舞蹈——包括中原和域外舞蹈、汉族与少数民族舞蹈、宫廷与民间舞蹈与世俗舞蹈,相互渗透、糅合,彼此吸收,不拘一格,灵活运用。当然,这种现象,其他朝代也存在,但不像唐代那样突出而又明显地按照各类舞蹈本身发展的需要,摄取、采用其他舞种中的舞蹈,或全盘照搬,或吸取其中某些因素,加以编制。

用于朝会大典的《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中,有许多乐部都是以国名、地名为乐部名称的,它们是地地道道的少数民族及域外乐舞。这类乐舞,无论在隋唐以前或以后,都不被封建统治阶级所重视,因而称四方少数民族乐舞为“四裔乐”“四夷乐”。周代制礼作乐时,“四裔乐”是由低级乐官“旄人”掌管,“四夷乐”由鞮耧氏掌管。虽也用于祭祀宴享,但这些乐舞远比当时的《六舞》(或称《六代舞》)和《小舞》(或称《六小舞》)的规格低得多。唐代以后的历代封建王朝,对待少数民族和域外乐舞的态度与做法,基本与周代相似。但隋唐时代,特别是唐代,对少数民族及域外乐舞不但不采取排斥、轻视的态度,反而十分欢迎。一方面作为表演性舞蹈广泛流传在民间和宫廷;另一方面被正式列入宫廷燕乐乐部,在宫廷重要庆典中搬演,并被作为制度规定下来。隋代及唐初制定的《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基本上是原样扮演的少数民族及域外乐舞。从初唐至盛唐,编制的另一些著名宫廷燕乐,如《坐部伎》《立部伎》等,则是把域外及少数民族乐舞作为创作素材加以运用、吸收。

皇室贵族用于欣赏娱乐的表演性舞蹈中,民族民间乐舞就更多了,这在前面已经叙述。这些节目,都是当时的皇家歌舞百戏团——“教坊”经常上演的节目,同时也是民间广为流传的乐舞。出土文物中的舞蹈形象,也证明了中外各族乐舞交流、融合的历史事实。如兴福寺残碑两侧石刻舞人,均脚踏莲花起舞,舞姿完全一致,而舞人脸形则迥然不同,一侧为胡人,另一侧为汉人;西安两座唐墓出土的两个“骆驼载乐俑”,中立歌舞者,一个是男性胡人,另一个则是唐装汉族女子。这些文物说明:西域胡人与中原汉人,在表演相同的舞蹈、采用相同的演出形式——骆驼载乐,游行表演。

唐代对域外及少数民族乐舞所采取的这种开放、豁达的态度,一方面是因为隋唐是在南北朝民族大融合、文化大交流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封建王朝,许多少数民族及域外乐舞已经在中原流传了相当长的时期,《七部乐》《九部乐》《十部乐》中的少数民族和域外乐舞,早在隋唐以前数百年间已传入中原,有着深厚的基础;另一方面也是大唐帝国兼收并蓄和博大气度的表现。这一切,使得唐代舞蹈的发展,获得了广阔、深厚的基础和极其丰富的滋养,因而大大加速了发展进程,提高了艺术水平。

民族民间舞蹈,以各种方式在宫廷搬演,宫廷舞蹈又以不同的形式在民间传播。例如歌颂唐太宗李世民武功的《破阵乐》,乐曲原本是流行在军中和民间的《秦王破阵乐曲》。贞观七年(633年)编成大型舞蹈,首次在宫中演出获得成功,后以大型(120人)、小型(4人)的不同演出形式,列入《立部伎》与《坐部伎》。唐太宗死后,修人雅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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