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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宇宙论为基础的伦理、政治与宗教观

时间:2023-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白虎通德论》糅合西汉以来流行的五行思想,建立了以“天地”“阴阳”“五行”学说为中心的宇宙观以及“三纲六纪”的伦理观。这一思想显然来自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作为周制的公、侯、伯、子、男,还是作为内爵称的公、卿、大夫,是因其象征着伦理政治意义。限制权力成为道德的首要要求。《白虎通德论》认为,天子并不因其号令天下就可肆意妄为。

以宇宙论为基础的伦理、政治与宗教观

《白虎通德论》糅合西汉以来流行的五行思想,建立了以“天地”“阴阳”“五行”学说为中心的宇宙观以及“三纲六纪”的伦理观。

《白虎通德论》不仅以道德和自然现象相比附,认为道德的根源在于自然,而且将道德上的拟人化推广到极端,认为人事总是与自然现象相互联动。这一思想显然来自董仲舒的天人感应论。

在《白虎通德论》看来,举凡天地日月、四时五行等自然过程和元素,乃至社会一切名物制度,宇宙间的一切事物都并非是随意产生之物,而具有其在宇宙中的位置并有其功能。它的宇宙观最核心的概念是天地和阴阳。天能“居高理下”,地则“养万物怀任”,阴阳相互对待,关系则是“阳唱阴和”,从而形成宇宙的结构和秩序。日月之所以昼夜悬于天穹,乃在“助天行化,照明下地”。春夏秋冬各不相同,“春秋物变盛,冬夏气变盛”。此乃春生,冬终而已。“五行”是“为天行气”,“五行”之相生相害的原理和人伦社会相互影响的原理相通。它还吸收了《尚书》《月令》以“五行”配比“五声”“五味”“五藏(脏)”及四方和中央,提出天有“五行六合”,人有“五藏六府”以及“情性生于阴阳”的思想。据此,《白虎通德论》提出了“五行更王”和“六情扶成五性”的学说。最后,又将“五行”联通四时,归入阴阳。因此,宇宙间事物都有自身的运行法则并都有其存在的意义。

《白虎通德论》以问答方式对包括“天子”在内的共四十三条名物(名号和器物、制度)概念等进行释义,以阐明它认可的宇宙、伦理秩序。如它以释义方法对职官、爵位的名号的涵义进行解释:“天子者,爵称也。爵所以称天子何?王者父天母地,为天之子也。故《援神契》曰:‘天覆地载,谓之天子,上法斗极。’……《尚书》曰:‘天子作民父母,以为天下王。’”(13) 其中,有“君权天授”和天子要效法天地之德的要求。“帝王者何?号也。号者,功之表也,所以表功明德,号令臣下者也。德合天地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别优劣也……帝者天号,王者五行之称也。皇者,何谓也?亦号也。皇,君也,美也,大也。天人之总,美大之称也,时质,故总称之也。”(14) 显然,“德合天地者称帝,仁义合者称王”,和孟子所谓“贼仁者谓之贼,贼义者谓之残。残贼之人,谓之一夫”的思想一脉相承,而又有所丰富。透过天子、帝王、皇、君等爵号字面的意思,可以看到儒家以“美”“大”号君王的深层意义。它还说:

《王制》曰:“王者之制爵禄,凡五等,谓公、侯、伯、子、男也,此据周制也。”《春秋传》曰:“天子三公称公,王者之后称公,其余大国称侯,小者称伯子男也。”(15)

又曰:

爵者,尽也,各量其职,尽其才也。公之为言公正无私也;卿之为言章,善明理也;大夫之为言大,扶进人者也。故《传》云“进贤达能,谓之大夫也”,士者事也,任事之称也。故《传》曰:“古今辩然否,谓之士。”《礼》曰:“四十强而士。”不言“爵为士”。(16)

“爵者,尽也,各量其职尽其才也。”作为周制的公、侯、伯、子、男,还是作为内爵称的公、卿、大夫,是因其象征着伦理政治意义。“或称君子者何?道德之称也。君之为言群也;子者,丈夫之同称也。故《孝经》曰:‘君子之教以孝也,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17) 之所以有大小国、乃至公侯伯子男的等级区分,是为引导向上的力量:“犹有尊卑,亦以劝人也。”(18) 即使帝王驾崩,也有谥号,可见,儒生们在当时政治许可的范围内试图以伦理道德化解可能的政治危机,付出了很大努力。对于社会活动与制度如祭祀、嫁娶、封公侯、三军、诛伐、谏诤、封禅、巡守、考黜、圣人、礼乐、社稷、灾变、辟雍、衣服、崩薨等都做了社会意义的解释。

其次,《白虎通德论》贯彻在其释义方法和庞杂思想内容背后的根本精神,是儒家伦理的政治化、实践化,具体实践的原则就是三纲六纪。它对思想概念和名物(名号和器物)制度的释义和对诸子思想的吸收,都是站在儒家道德主义立场完成的,并将儒家传统的道德发挥到无所不在的程度,使之贯彻到伦理生活之中,成为根本原则。

《白虎通德论》内容上最突出的是将儒家的伦理道德贯彻到以“三纲六纪”为核心的伦常之中,从而强化并在政治上肯定了笼罩中国传统社会的关系网络。与先秦孔、孟儒学重在将宗法观念理性化,上升为道德观念和道德规范不同,汉代儒学,特别是作为官方正统学说的儒学重在将比较抽象的道德观念细则化、具体化,使之能裁断生活中的纷争,更加符合现实需要。同时,在“一以贯之”思想的影响下,《白虎通德论》将道德观念贯彻到一切社会制度、名物概念、风俗习惯中去,通过政治的强大作用力,从而无限扩大了道德的功能作用。其结果也使社会现实披上了一层厚厚的道德面纱,以致使人有了如何认识社会真相的困惑。(www.xing528.com)

《白虎通德论》集中体现了东汉时期儒家政治哲学。白虎观会议是具有政治性的学术会议。无论是儒学经世的需要,还是政治的完成,都促使学术与政治的相互渗透。儒家政治哲学因道德化要求,使政治具有维护、引导和实现道德的作用,成为制度化的儒学。

儒家政治哲学,是道德政治化和政治道德化的双向过程,其间,既是道德通过政治实现其观念,也是政治接受道德制约的德化过程。因为,道德乃人际规范,从己和从人的角度是有区别的。限制权力成为道德的首要要求。《白虎通德论》认为,天子并不因其号令天下就可肆意妄为。“爵人于朝者,示不私人以官,与众共之义也。封诸侯于庙者,示不自专也。明法度皆祖之制也,举事必告焉。”(19) 天子不能任人以私。授人以爵位和官职,必有法度可寻,“与众共之义也”。所谓“自”当指皇帝个人,“不自专”指皇帝个人不能据一己之见专断独断。

同样,天子应有自谦的美德。“‘或称一人。王者自谓一人者,谦也。欲言己材能当一人耳。故《论语》曰:‘百姓有过,在予一人。’臣下谓之一人何?亦所以尊王者也。以天下之大、四海之内,所共尊者一人耳。”(20)

可见,天子、皇帝、君之身份与意义,和天子、皇帝、君之自视有别。在百姓眼中,天子是上天之子,但就本人论,仍不忘自己仅是一人,知“己材能当一人耳”。并不因政治上代天行法,就自视为天。

《白虎通德论》将道德和政治融合,并非是以道德取代政治的独立性,而是给政治以方向和伦理的规范。其作为传统社会自身独立发展的政治哲学思想不能一味抹杀。当然,其中也存在着政治道德化或道德政治化难免的弊端。其流弊就是行为空间的选择上对于掌权者有利,故不仅权力总是突破底线,有所谓“法之不行,自上犯之”之说,而百姓却被迫驱于脱离事实的道德之途。

概言之,《白虎通德论》认为,天地是道德的起源,而天地始于混沌未分之气。天地有其道德目的,人类道德应效法天地变化生物的性质,认为社会人事总是与自然现象相互感应,人事应顺应这种关系的变化。其云:“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德,深思虑也。”(21) 天子应根据各种灾变深刻反思行为中的过失。这是设立灵台和明堂的目的。“天子所以有灵台者何?所以考天人之心,察阴阳之会,揆星辰之证验,为万物获福无方之元。”所谓“学”,本质上就是去认识和自觉天人之间的变化关系。

最后,《白虎通德论》在制度化儒学的道路上也表达了它的宗教神学观。

《白虎通德论》的思想系统没有彻底摆脱宗教神学。它通过讲解经义,将经学与谶纬神学结合成为国家的统治意识形态。其中,“拟人化的‘天’是《白虎通》崇信的至上神,系具意志性和权威性的‘上帝’,天鉴视且谴告惩戒时君”(22) 。“天所以有灾变何?所以谴告人君,觉悟其行,欲令悔过修德,深思虑也。”(23) 同时,《白虎通德论》也继承了《尚书·稽疑》中的思想,并将其作为君主不可自专的思想依据,从而使传统的宗教遗存成为政治考虑的因素之一。其云:“天子下至士,皆有蓍龟者,重事决疑,亦不自专。《尚书》曰:‘汝则有大疑,谋及卿士,谋及庶人,谋及卜筮。定天下之吉凶,成天下之亹亹者,莫善乎蓍龟。’”(24) 《白虎通德论》虽高扬作为至上神的天,却仍未陷入迷信的泥潭,而以人事作为基础。而强调“不自专”的原因,则是源于对人事限制的自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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