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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街区保护中的交通和市政工程技术

时间:2023-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本书结构组织如图0.1所示。见:王景慧,阮仪三,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9,43[4]英文名称依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文物法规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英文版)http://www.sach.gov.cn//subject/wwfgk/flxzfg/14227.aspx。[10]UNESCO.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afeguarding and Contemporary Role of Historic Areas[Z].1976。[20]国际现代建筑学会.雅典宪章[Z].1933.中文译本来自清华大学营建系译,《建筑师》第4期第252页。

历史街区保护中的交通和市政工程技术

0.5.2 结构框架

本书正文部分共为七章。第一章为历史街区市政技术理论初探,第二章至第七章分别研究历史街区保护中道路交通、给水排水、电力电信燃气供热、消防、管线综合等各专业的适应性技术,涉及适用于历史街区的原理、规范、材料、设备、设计、施工和管理等各方面技术措施。本书结构组织如图0.1所示。

【注释】

[1]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29

[2]本书中“历史街区”的概念和研究范围详见第0.1.1节

[3]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发展分为三个阶段,即: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1950—1982年),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体系的发展阶段(1982—1996年),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1996至今)。见:王景慧,阮仪三,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9,43

[4]英文名称依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文物法规库《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英文版)http://www.sach.gov.cn//subject/wwfgk/flxzfg/14227.aspx。另在美国盖蒂保护所出版的《中国文物古迹准则》英文翻译版的中英词汇对照表中,将历史文化街区翻译为“historic precinct”,似更为简洁肯定,符合法定名词的特点,见:Principles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Heritage Sites in China[S].Los Angeles:The 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2002

[5]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Z].2002

[6]城市紫线管理办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9号,2003

[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S].GB 50357—2005.2005

[8]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Z].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24号.2008

[9]如《江苏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条例》(2001)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三类,而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街区、建筑群、村落、水系等”。《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1999)中只分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两类,历史文化保护区包括“街区、镇、村、建筑群等”,即历史文化名镇属于历史文化保护区。

[10]UNESCO.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afeguarding and Contemporary Role of Historic Areas[Z].1976。英文版下载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官方网站:http://portal.unesco.org/en/ev.php-URL_ID=13133&URL_DO=DO_TOPIC&URL_SECTION=201.html

[11]本书引用的宪章等英文文献的中文翻译,均综合参考了陈志华、傅朝卿、国家文物局文物法规库等多种中文翻译文本,并以英文原文为准进行了取舍和调整,故只注明英文版本来源,不一一列举所参考的中文译本。少数未能校核原文,或主要以某一种译本为依据的英文和其他语种文献,均注明中文译本来源。

[12]ICOMOS.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Towns and Urban Areas(Washington Charter),1987。即华盛顿宪章,下载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官方网站:http://www.international.icomos.org/home.htm.2007-10-10

[13]200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修订前,“历史街区”是各地地方法规中普遍使用的法定名词,相当于后来文物保护法中的“历史文化街区”,但可由县级以上地方政府指定和公布。至今,苏州等地的地方法规中仍以历史街区作为法定名词,见:苏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办法[Z].苏州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03。在美国,“Local Historic District”也是法定名词,张松译为“地方历史地段”,也可译为地方历史街区。见: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82-183

[14]王佃利,张莉萍,任德成.现代市政学[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5

[15]戴慎志.城市工程系统规划[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1

[16]戴舒华,谢炜,王佳琳,等.老北京的脊梁正被拆除专家呼吁停扩旧鼓楼大街[N].新京报,2004-7-6

[17]阮仪三.护城踪录——阮仪三作品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1:15

[18]The First International Congress of Architects and Technicians of Historic Monuments.The Athens Charter for the Restoration of Historic Monuments[Z].1931。英文版下载自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ICOMOS)官方网站:http://www.icomos.org/docs/euroch_e.html,2007-10-10

[19]本书引用的宪章等英文文献的中文翻译,均综合参考了陈志华、傅朝卿、国家文物局文物法规库等多种中文翻译文本,并以英文原文为准进行了取舍和调整,故只注明英文版本来源,不一一列举所参考的中文译本。少数未能校核原文,或主要以某一种译本为依据的英文和其他语种文献,均注明中文译本来源。

[20]国际现代建筑学会.雅典宪章[Z].1933.中文译本来自清华大学营建系译,《建筑师》第4期第252页。宪章第三部分“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中指出:“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为保存,不可加以破坏……在所有可能条件下,将所有干路避免穿行古建筑区,并使交通不增加拥挤,亦不使妨碍城市有机的新发展。在古建筑附近的贫民窟,如作有计划的,清除后,即可改善附近住宅区的生活环境,并保护该地区居民的健康”。

[21]张松.历史城市保护学导论[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2001:139

[22]UNESCO.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afeguarding of Beauty and Character of Landscapes and Sites[Z].1962下载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官方网站:http://portal.unesco.org/en/ev.php-URL_ID=13067&URL_DO=DO_TOPIC&URL_SECTION=201.html

[23]Congress on the European Architectural Heritage.The Declaration of Amsterdam,1975.下载自ICOMOS官方网站:http://www.icomos.org/docs/amsterdam.html,2007-10-10

[24]Council of Europe.European Charter of the Architectural Heritage,1975.下载自ICOMOS官方网站:http://www.icomos.org/docs/euroch_e.html,2007-10-10

[25]日本《文化财保护法》的中文译本依照:王军.日本的文化财保护[M].北京:文物出版社,1997.附录

[26]UNESCO.Recommendation concerning the Safeguarding and Contemporary Role of Historic Areas[Z].1976。下载自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官方网站:http://portal.unesco.org/en/ev.php-URL_ID=13133&URL_DO=DO_TOPIC&URL_SECTION=201.html

[27]ICOMOS.Declaration of Tlaxcala,1982.下载自ICOMOS官方网站:http://www.icomos.org/docs/tlaxcala.html,2007-10-10

[28]ICOMOS.Charter for 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Towns and Urban Areas(Washington Charter)[Z].1987。即《华盛顿宪章》,下载自ICOMOS官方网站:http://www.international.icomos.org/home.htm,2007-10-10

[29]UNSECO.HoiAn Protocols for Best Conservation Practice in ASIA[Z].2005.中文版依据:国家文物局.国际文化遗产保护文件选编[G].北京:文物出版社,2007

[30]如:国务院批转国家建委等部门关于保护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请示的通知[Z].国发〔1982〕26号,1982-2-8

[31]建设部,国家文物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Z].建规〔1994〕533号,1994-9-5

[32]由建设部城市规划司、中国城市规划学会、中国建筑学会联合在安徽黄山召开,会议的主要论文发表于《建筑学报》1996年第9期

[33]该办法的全文可参见:王涛.江苏省历史地段综合价值和管理状况评估模式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南京:东南大学,2001.附录二

[34]历史街区保护的三大原则是:“首先它和文物保护单位不同,这里的人们要继续居住和生活,要维持并发扬它的使用功能,保持活力,促进繁荣;第二要积极改善基础设施,提高居民生活质量;第三要保护真实历史遗存,不要将仿古造假当成保护的手段”。见:王景慧,阮仪三,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12

[35]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Z].财预字〔1998〕284号,1998-9-14

[36]改规定的全文可参见:王涛.江苏省历史地段综合价值和管理状况评估模式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南京:东南大学,2001.附录六

[37]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中国国家委员会.中国文物古迹保护准则[S].Los Angeles:the Getty Conservation Institute,2004

[38]国家计委,建设部,文物局.关于申请和使用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专项资金有关问题的通知[Z].计社会〔2001〕2397号,2001-11-16

[39]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Z],2002(www.xing528.com)

[40]城市紫线管理办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19号,2003

[41]城市规划编制办法[Z].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46号,2005

[4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 50357—2005)[S].2005

[43]王瑞珠.国外历史环境的保护和规划[M].台北:淑馨出版社,1993

[44]罗哲文.罗哲文历史文化名城与古建筑保护文集[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3

[45]王景慧,阮仪三,王林.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论与规划[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1999

[46]阮仪三.护城踪录——阮仪三作品集[M].上海:同济大学出版社,2001

[47]单霁翔.城市化发展与文化遗产保护[M].天津:天津大学出版社,2006:29

[48]⑾方可.当代北京旧城更新:调查·研究·探索[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0

[49]⑿李朝阳.现代城市道路交通规划[M].上海:上海交通大学出版社,2006

[50]李采芹,王铭珍.中国古建筑与消防[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89

[51]蔡裕康,宋金海.古建筑电气装置与火灾预防[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4

[52]孙萌.历史街区保护规划的可操作性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同济大学,2001

[53]桂晓峰.历史街区保护的实施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3

[54]如:[英]Pickard R.Policy and Law in Heritage Conservation[M].London:Spon Press,2001

[55]如:[英]Pickard R.Management of Historic Centres[M].London:Taylor &Francis,2001

[56]如:[英]史蒂文·蒂耶斯德尔,蒂姆·希思,[土]塔内尔·厄奇.城市历史街区的复兴[M].张玫英,董卫,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57]如:[美]Pratt Cassity,Byrd Wood.Maintaining Community Character:How to Establish a Local Historic District.Washington: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2001

[58][美]纳赫姆·科恩.城市规划的保护与保存[M].王少华,译.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4

[59][美]Paul Daniel Marriott,National Trust for Historic Preservation.Saving Historic Roads:Design and Policy Guidelines[M].New York:John Wiley &Sons,1997

[60][美]Feilden B M.The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Buildings[M].Oxford:Architectural Press,2003

[61][美]Derek Phillips.Lighting Historic Buildings[M].New York:McGraw-Hill Professional,1997

[62]袁媛.我国旧城居住区更新中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上海:同济大学,2002

[63]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研究课题组.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6

[64]李新建,李岚.历史街区保护中的适应性消防对策[J].城市规划,2003,27(12):55-59

[65]胡敏.历史街区的防火问题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北京: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2005

[66]陈丽华.西安鼓楼历史街区道路交通规划研究[D]:[硕士学位论文].西安:西安建筑科技大学,2003

[67]惠英.机动化背景下历史街区交通发展与规划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上海:同济大学,2008

[68]叶茂.历史城区交通组织模式与设施配置方法研究[D]:[博士学位论文].南京:东南大学,2011

[69]陈蓬勃,陈景丽,苏云龙.敞亮敞亮——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J].北京规划建设,2005(4):87-90

[70]赵波平,徐素敏,殷广涛.历史文化街区的胡同宽度研究[J].城市交通,2005(03):45-48

[71]文爱平,刘小石.意在笔先源流兼治——规划专家刘小石谈北京旧城交通解决方案[J].北京规划建设,2005(05):184-188

[72]陈玲娜.历史街区的道路交通规划研究——以“三坊七巷”为例[J].福建建筑,2006(06):41-44

[73]于景萍.对北京旧城历史文化保护区胡同照明设施改造的看法[J].照明工程学报,2006,17(B01):1-1

[74]深圳市市政工程设计院.大鹏古城保护与改造一期工程(市政)[Z].2005

[75]南京大学建筑研究所.门东长乐渡老城复兴项目(原南门老街)修建性详细规划[Z].2006

[76]书中未注明资料来源的图表均为作者自绘

[77]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十一五”期间北京城市建设与管理科技需求调研报告[R].北京,2007

[78]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十一五”期间北京城市建设与管理科技需求调研报告[R].北京,2007

[79]李德应,罗龙,刘健.论城市建设的技术创新[J].城乡建设,2002(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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