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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主义的知识论与认识论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女性主义者并不特别,他们只是认识到性别的社会差异并相信这是不当的。女性主义将社会成员泛划为男性和女性,关注女人受到社会权力压制的情况,并反对之。可以说,女性主义的否定印象,是现存性别歧视的秩序对于所受到的威胁而作出的集体性反应。

女性主义的知识论与认识论

一、女性主义知识论认识论

(一)女性主义问题意识

如果一个女人在生活中由于生为女人而感到某些不便,那么她就有可能成为女性主义者。如果她认为这些不便是不应该有的,那么她就是女性主义者。同时,如果一个男性在生活中感到由于身为男人而享受更多个人的、社会的机会,那么他就有可能成为女性主义者。反之,他绝不可能成为女性主义者。

女性主义者并不特别,他们只是认识到性别的社会差异并相信这是不当的。所谓女性主义,来自“女性主义问题意识”。女性主义将社会成员泛划为男性和女性,关注女人受到社会权力压制的情况,并反对之。

但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在论及性偏见和性歧视时,往往会加上一句“我虽不是女性主义者……”。这是由于女性主义者的称呼所包含的否定意象——女性为“过激的”、“激进的”印象,男性为“出风头”、“娘娘腔”的印象——使得人们无意识地作出上述反应。可以说,女性主义的否定印象,是现存性别歧视的秩序对于所受到的威胁而作出的集体性反应。因此,女性主义的话语称谓意味着过激性,“女性主义”是“不温柔”的记号。

从男性中心主义的视角来看,女性主义的确是不温柔。这是由于它批判和拒斥了男女区分及由此而来的社会性别歧视秩序。这种歧视不容易被看到。由于女性和男性社会范畴被视为自然和理所当然的,由此带来的性别歧视便不会被看做歧视,而是看做正常的性别分工,其不当性因此被遮盖了。但其实,“女人呢……”和“男人呢……”的用语,往往不是单纯的性别化的区分,而是包含了性别歧视的话语。

因此,所谓女性主义,是对性的观念和性习惯的颠覆。该颠覆的视角包括关于性别区分的所有社会惯行,尤其是性歧视的疑问,但第一个问题是“何为性”。

(二)女性主义关心的对象:性与社会性别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初次见到某人时,首先要把握对方的性别(即性/sex)。性是我们决定应该如何对待对方的第一要件。因此“男性?”、“女性?”这几乎是在无意识中即刻形成的提问。假若对方给人的性别信号不清晰,例如发型、礼服、身材等很难判断是男是女,人们便会作出否定性反应,即难以决定对对方的判断(N.Henry,1977)

性别就是这样伴人一生,决定人们对其的态度以及与其相关的一切评价。因此人类创造文化中有很大一部分都在为表达自身性别倾其心血。例如服装、发型的区分,随身饰品更是使用了很多记号以区分性别。与此同时,人际关系上使用的话语、身体语言等也用做人们对性别的区分(朴正顺,1996,pp.232~248)。

问题在于人们对性别进行区分的同时会规定个人的社会作用和社会位置。男性的东西和女性的东西象征各自的性别,但会附加歧视的意味。事实上,这样的东西大多与自然性别无关,人们对其使用方式的学习是在自身社会化的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完成的,违反者就会被社会规范批判为“不男不女”。那么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表达并行使的“性”、“性别”中隐含着什么呢?

1.性、性别、性别理念

一般来说,人分为男性和女性,这是一出生就决定了的。其中包含了男女的自然生物差别决定男女的特质,从而决定男女的性别分工的保守的生物学本质主义观点。该观点大致如下(Jagger,1983b):

第一,男女在染色体、解剖学结构上生而不同;

第二,女性具有与男性不同的生物学特征;

第三,男性表现出男性的东西(如:攻击性、积极性、合理性、逻辑性等),女性表现出女性的东西(如:温柔、被动、直觉、感性等);

第四,男性行使男性的分工,女性行使女性的分工。

根据该观点,男女两性的社会区别不是歧视,而是认可其各自的不同而已。而实际上这是区别了性分工,暗示了两性“自然而然的”不平等。

女性主义不认为人的特性单纯地以生物学属性为基础。因此性的概念首先区分为生物学角度的性和从社会文化的角度构建的人为的、社会的性,即社会性别(gender)。我们区分性别所用的男性、女性等用语,是依据男性气质(massculinity)与女性气质(femininity)的概念做出的界定,应隶属于社会文化的范围。

女性主义之所以将性概念分开来看,是由于:①要强调人对于性别的自我认知(即男性意识或女性意识)或性行动等根源于生物学之外的其他社会文化力量;②伴随男性与女性的分类的“男性化”或“女性化”等肉体的、心理的属性,其实是通过社会文化的经验和学习获得的。即男性、女性被赋予的社会作用影响了生物学的性,使其反过来强化社会文化的性别特点。

然而,随着女性主义理论的展开,性开始超越其自然的或附加的文化概念,其所涉及的范围有所扩大。即现代女性主义理论超越了我们所说的生物学的性或性别,从社会文化范围规定了其流动性的含义。由于“生物学”与“文化”相互交织,所以人们将人分为男性和女性就不能不说是社会文化现象(Dworkin,1974)。

我们将动物分类为野生动物和家畜,家畜又有食用和宠物之分,这些分类的基准随着时代和文化的变化而变化。人类的性分为男女也是一样,生物学的分类和社会文化的分类不同,而根据不同的分类行为的基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文化的内容(朴正顺,1996,pp.378~398)。按此观点,女性主义的性别概念通过如下扩大,可以使得性别领域成为生物学的必然。

第一,我们将人类分为男女的行为并非对自然进行文化形态的原样照搬。

第二,身体的性状与社会的性状相互交织。成人之后所具备的身体的“男性化”和“女性化”会通过社会作用,即“文化化”(enculturation)的过程而演变为“男性特征”或“女性特征”,正如在生物学的基础上构建文化所表现出来的特征。

第三,男性与女性、男性化与女性化的区分,是作用于世界大部分分类、描写、规定、理解的基本分类体系,而且,是在所有社会基准上组织和支配人类行动的原则。

第四,性别是一种理念。对于“男性的”、“女性的”的性别规定(gender definition),在不同的社会和不同的时代中有不同的含义,性别的经验也会随之发生变化。

总之,女性主义所说的性别是支配我们思维和行动的“某种东西”。性别最重要的作用是为我们理解和说明世界提供一种有用的分类体系。男性/女性,男性化/女性化的分类在描写、定义、理解的时候起作用。另外,性别通过隐喻自然的东西(如:女性—大地,男性—天空)或换喻(例如:女性—眼泪,男性—筋肉)等,自然地作为现实构成的基准,“性别关系的结构成为建构社会象征秩序的基准”(Spender.1980)。

如此建构的性别象征体系在一个文化之中可能成为支配我们思维和行动的理念。性别含义的生产和再生产,是“男性中心”理念之中的主要步骤。“性别”成为“谁规定其含义”、“谁的经验适合该含义规定”的争论场。

所谓性别理念,是指将人类的性别区分为男性和女性,指的是通过等式:女性=女性化=女性的东西,男性=男性化=男性的东西,赋予二者间的歧视含义与价值,使对女性的社会歧视成为看起来理所当然的东西。对性的保守的、本质主义的视角,将社会文化的性别与生物学的性(自然性)相混淆,使得对性的区分很容易被人们所误解。

然而,所谓性别理念并非可以轻易被察觉。关于这一点,英美文化圈中在生物学和医学之外的场合,一般将男女之分以社会性别(gender)一词代替性(sex)。所谓社会性别是指我们使用文化范畴作为社会区分男女的基础。

2.社会性别的概念与理论

第一,社会性别概念的辨析

社会性别的英文原词为gender,在英文词典与著述中,对gender一词有许多定义和阐述,具有代表性的观点与解释如下:

(1)《美国传统辞典》中,将gender解释为:

gender为名词时:

a.【语法】

b.性,一种语法分类,用于名词、代词或形容词的分析,而且在某些语言中动词可能是任意的或基于一些特点的,例如性别和行为方式,来决定其与修饰成分、有关搭配及语法形式的一致性或选择性;

c.性的类别;

d.在这种类别中有性别的字的区分,一个单词或语法形式的分类;

e.性区别的形式,使用的一个或多个区别形式;

f.性别同一性,尤指与社会与文化有关。

gender的用法:

传统地,gender被主要用来指“阳性”、“阴性”和“中性”的语法类别。近年来,这个单词已被人们普遍接受为指基于性别区分的类别,例如在词组、性别差异和性别政治中,这种用法被许多人类学家所支持,他们把sex局限为生物类别,而用gender来指社会和文化方面的类别。[1]

(2)美国社会历史学家琼·W.斯科特(Joan W.Scott)给gender下的另外一个定义如下:“gender是基于可见的性别差异之上社会关系的构成要素,是表示权力关系的一种基本方式。”[2]

(3)在谭兢常、信春鹰主编的《英汉妇女法律词汇释义》一书中,对gender给出了如下的解释:“用来指由社会文化形成的对男女差异的理解,以及社会文化中形成的属于女性或男性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3]

(4)美籍意大利学者劳瑞迪斯(Teresa de Lauretis)在她的名著《社会性别机制》中,对社会性别作了如下的阐释:“社会性别事实上是对一种关系,一种隶属于一个阶级、一个团体、一种类别的关系的再表现。社会性别并非指代个人,而是指代一种关系,一种社会关系。”“一个小孩是中性的,尽管一个小孩从‘自然’得来一个性别,只有等到它成为(或被表示为)男孩或女孩的时候,它才具有社会性别。社会性别不同于性别:性别是一种自然状态,而社会性别则是用特定的、先于个人而存在的社会关系来重新表示每一个人;这种再表现是基于两个生理性别在概念与结构上的僵化对立。”[4]

由此可见,gender在英语里本来是一个语法概念,表示词的阴阳性。在语法里面,这个词是用来将字与语法形式按照有性与无性及其特征来分类。以上四种定义从不同的角度强调了社会性别的不同层面和功能。《美国传统辞典》强调的是社会性别的社会和文化方面的类别,斯科特和劳瑞迪斯强调的是社会性别的社会关系层面,而《英汉妇女与法律词汇释义》则将重点落在群体特征与行为方式上。(www.xing528.com)

尽管不同的定义各有侧重,但这些定义都认为除了生理性别之外,还存在着社会性别。人类基于生理差异形成了性别,这只是生物学上的区分。社会性别则是男女两性在生理因素的基础上,受社会文化因素影响形成的性别特征与差异,主要基于社会文化的建构。社会性别是人在成长过程中被逐渐培养成的,它可以在人的社会化过程中被改变。因此,社会性别和性别不一定是一致的,社会性别与性别有联系更有区别。与性别不同,社会性别不是先天的、自然的和不可更改的。任何一个人都是性别与社会性别的统一。

20世纪70年代之后,女性主义在研究中引入并发展了这一概念,使之成为一种分析的范畴、工具和框架,并被赋予了新的含义。在妇女研究界,有些学者将社会性别译作性别。因此,gender在中文中被译为“性别”和“社会性别”两种。将gender译为“性别”的代表人物是社科院社会学所的李银河博士。在她主编的《妇女:最漫长的革命——当代西方女权主义理论精选》一书中,gender统一被译为“性别”。这本书将斯科特的名著译为《性别:历史分析中一个有效范畴》。其他一些学者,如北京大学的佟新教授也倾向于使用“性别”一词。佟新认为,在中国“一提性别都知道是社会性别,中国没有西方对性(sex)和性别(gender)那么大的区别”。佟新还认为,“社会性别”一词比较绕,“写一篇文章总是社会性别、社会的社会性别,觉得有画蛇添足的感觉”。[5]

然而,将gender翻译为“社会性别”的学者占大多数。译为“社会性别”的第一人是中国留美学者王政博士及其所领导的位于美国的海外中华妇女学会。她在一篇文章中回忆翻译gender一词时,曾写道:“1993年海外中华妇女学会第一次同中国妇女研究者合作,同天津师范大学的妇女研究中心一起举办了为期两周的‘第一届中国妇女与发展研讨会’。会上明确用‘社会性别’这个词来介绍gender这个新概念。”[6]王政在《“女性意识”、“社会性别意识”辨异》一文中对使用“社会性别”作为gender所对应的中文词汇进行了解释。认为由于“性别”一词一直存在于中文词汇中,因此,在翻译gender时,为避免用饱含陈旧观念的语言来包装新的概念,因此,将gender译为“社会性别”以示区别。她认为:在性的问题上,要用社会性别制度和社会性别关系来分析现存的文化观念,而不能用现在的概念、现存的观念来进行表述。目前,在国内政治界、学术界、妇女界等各个领域,绝大多数都采用“社会性别”作为gender的中文译法。

从以上对社会性别概念的梳理中,笔者对女性主义的基石和核心范畴(社会性别)给出了如下定义

社会性别概念:指基于自然性别的差异而被社会按照不同方式进行建构的性别。社会性别不仅是一个词汇,还由此派生出一套分析的范畴和研究的方法。包括社会性别意识、社会性别视角、社会性别分析、社会性别理论等。

社会性别意识:指对人的性别认知是社会建构的性别的认识,社会性别虽然存在着差异,但男、女性别之间应是平等的。

社会性别分析:指拥有社会性别意识的研究者通过社会性别视角的观察,运用社会性别的理论与观点对人或事所进行的分析。

社会性别理论:指基于社会性别概念和意识所形成的人的社会性别的概念和原理的体系。其核心观点是:每个人都有社会性别,社会性别源于社会建构,社会性别规范人的行为,决定了人的社会角色和行为特征。

社会性别理论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出发,对全球范围内存在的男女不平等现象进行分析和解释,认为造成女性屈从地位的原因是存在着社会性别制度。女性主义用社会性别的立场挑战、分析和批判现有的社会制度,并制定重建社会性别平等的社会理想和目标。

社会性别研究:是用社会性别的观点、立场和方法对社会科学理论与实践进行审视、解释、分析、批判和重建。由于女性主义的各个流派对于造成两性不平等的原因以及实现男女平等的途径有着各自不同的观点,因此女性主义各个分支研究的学科和关注点也呈现出多元化,出现了女性主义哲学、女性主义社会学、女性主义历史学、女性主义科学等不同门类和流派。但是,女性主义各个流派分支的共同点是:以社会性别为分析的范畴和逻辑起点,从而使社会性别成为女性主义区别于其他理论和学术研究的显著特征。

第二,社会性别理论的渊源

社会性别理论的渊源来自于社会学中的社会建构论。西蒙娜·德·波伏娃在其女性主义名著《第二性》中曾指出:“女人不是天生就是女人的,而是变成女人的。”[7]这个提法代表了女性主义对性别的生物决定论的反省。社会性别理论诞生于20世纪80年代,与社会学领域中社会建构主义流派的出现有着至关重要的联系。

作为社会学流派之一的社会建构论,来源于20世纪70年代初期英国的科学社会学界爱丁堡学派的“科学知识社会学”(SSK)。在此之前,社会学强调社会性因素是人类一切活动的首要因素,具有强烈的社会决定论色彩。法国社会学家迪尔凯姆在他的社会学奠基著作《社会学方法的准则》中指出:“关于应当把社会事实视为物这个命题,是我的方法的基础。”[8]他认为社会事实就像“物”一样是一种客观事实,因而具有客观实在性;它外在于人的意识,具有普遍性,能支配人的行为,具有强制性。社会建构论则挑战了这种传统的社会学观点,认为包括科学理论在内的一切知识的内容归根结底都是由社会、文化因素的参与和作用而形成的。俄国心理学家维果茨基(L.S.Vygotsky)曾对社会建构主义作出如下的定义:“社会建构主义是指,个体在社会文化背景下,在与他人的互动中,主动建构自己的认识与知识。与其他建构主义理论一样,社会建构主义也把学习看成是个体自己建构的过程,但它更关注这一建构过程中社会的一面。”[9]

社会建构论是社会性别理论的渊源。波伏娃指出:“不论是历史现实还是事物本性,实际上都不是一次性给定的,因而不是固定不变的。”[10]社会建构论批判了一个思维定式,就是把生理性别和社会性别固定相连。比如说,一个女人出生时的生理性别是女性,因此,她就必然应该拥有女性的社会性别特征,如母性、柔弱性、依赖性等。社会建构论打破了二者之间联系的固定性和必然性,认为人所存在的社会性别特征与人的生理性别并不总是一致的,有时是无关的,甚至是完全相反的。波伏娃的观点鲜明地体现了社会性别的社会性大于生理性,对社会性别研究起到了奠基作用。

第三,社会性别理论的特色

社会性别理论以批判性为主要理论特色。女性主义研究的兴起源于其他学科对女性生活的排除或歪曲的反省,着眼于那些被传统学术领域所排除或歪曲的女性的历史、文化及当代状态。女性主义将社会性别作为分析范畴,从社会建构性别的立场观点出发,质疑自然科学和人文科学各个领域对女性的假定和偏见,对存在于现行社会中的种种所谓客观、中立、天然的规范、事物、学科进行了再认识,对传统的意识形态观念和预先设置的传统学科展开了批判和挑战,在批判性思考的基础上,产生社会性别新的观点和理论,从而促进改善或变革女性在社会中的作用与地位。

社会性别的批判性特征首先表现在对女性传统性别角色的批判上。如,针对女性在社会上边缘化的地位和生存状况,常常有这样的说法,即女性自身素质低造成了女性的弱势。女性天生心胸狭窄、目光短浅、自卑、不爱学习、不善思辨和理性思维、斤斤计较等,生理性别差异决定了女性素质低这一必然的社会现实。社会性别论学者则将这一现象放到更广阔的社会性别文化背景中进行考察和解读,其结论是:女性素质低是长期以来女性所具有的生理性别及其由此派生出的女性角色被固定、强化并且进行了放大的结果。传统意义的性别观念认为,男性适于地位较高的工作角色,而女性只适于家庭与地位较低的工作角色。这种传统观念将女性限制在传统的性别角色(如妻子、母亲)位置上,强调女性对传统性别角色的认同,按照社会规范来限定女性的行为,使之回归家庭或从事简单的工作。这就使得男性包括女性自身都认为上述特征就是女性特征的组成部分,承认女性的权力与地位应当低于男性,造成男性对女性身份不同程度的歧视,也造成了女性对自己劣等身份的认同,导致了两性社会性别间的不平等现象,从而出现了所谓“妇女素质低”的结论。女性主义指出:与其说是女性素质低,不如说是社会资源分配上对妇女的相对剥夺所造成的社会事实,是传统的以生理决定性别分工的结果。“女性素质低”的成见还造成了某些女性精英一旦达到一定地位和权力,就开始疏远和脱离“素质低”的女性,以此表示自己已经克服了女性的生理弱点,达到了男性认同的与其一致的能力水平的标准。甚至在处理问题时,常常有意显示出比男性更强悍的一面,如英国前首相撒切尔夫人、美国前国务卿奥尔布赖特就是此类人物的代表。

社会性别的批判性还表现在对传统科学中女性缺位的批判。女性主义者对传统的哲学、历史学、社会学、语言学甚至科学的审视发现,传统的学科研究中同样存在忽视女性的问题。这种忽视以女性在这些学科中的缺席状态呈现出来。从社会性别视角看,科学并非如人们想象的那样,完全是中性的、客观的、与其他社会文化背景无关的、独立的、对自然的一种真理式的认识。以最具客观、公正的自然科学领域为例,无论从科学家人数还是从科学家成就上看,女性都明显逊色于男性。据统计,“截止到80年代末,在400名诺贝尔科学奖获得者中,女性只有9人次(其中居里夫人一人两次获奖)。而且,独立获奖的仅3位,其余的几位都是与她们的丈夫或他人共同获得的”。[11]对以上现象的解释有多种。持生理决定论的学者认为,男女两性在科学活动中表现出的差异的基础就在于其生理上的差别。女性在智力上不如男性,尤其是在数学、物理方面的能力更是逊于男性。由于女性的性别特征是以直觉和情感为主,因此,女性不擅长理性思考和推理。为了证实这种观点,有科学家还专门研究了人的头骨形状,结论是女性的头骨太小、大脑太小,因而不适合进行科学推理,而这种“天生”的差别和生理劣势是导致女性从事科学研究难有作为的原因。

社会性别论者对此给出的解释则刚好相反。她们认为,由于科学是由人创造的,而人是生活在文化环境里的,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都不可能脱离当时的社会文化背景。女性在科学领域的边缘化首先源于西方思想中固有的性别偏见,认为女性不适宜从事科学研究。西方传统中长期占据支配地位、起决定作用的是亚里士多德的思想。“亚里士多德把妇女看做只是孕育男性的后代的营养媒介,女性是身体的而不是头脑的,是自然的与非理性的,女性只是男人及其理性活动的他者。”[12]而科学则是理性的、客观的、抽象的。照此划分,科学所强调的这些重要的特征在传统的文化和意识形态中和女性的社会性别正好相悖。这种思想首先造成了与男性相比,女性从事科学工作的机会更少。女性很难有机会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女性在科学领域的边缘化还在于社会对从事科学研究的女性存在着成见。近两个世纪涌现出了一些伟大的女科学家,如两项诺贝尔奖获得者居里夫人以及发明塑料的物理学家丽兹·梅特纳(Lise Meitner)等。但是,尽管这些女性科学家在自己的研究领域卓有建树,英国皇家学院却一直拒绝接受她们的加入。直到1945年,微生物学家马德莱·斯坦芬森(Marjorie Stephenson)才成为第一个被允许加入英国皇家学院的女性。[13]

社会性别理论的批判性特色不仅反映在对现存体系、观点的批判上,同时还表现在不断地对自身理论的反省与批判上。女性主义者在批判客体的同时也对主体本身提出批判。上世纪80年代末期,美国社会历史学家琼·W.斯科特提出将社会性别作为历史分析中的一个有效的范畴,到了90年代,斯科特主编了《女性主义与历史》,提出“差异”(difference)的概念,使社会性别分析取得了进一步的发展。她指出,社会性别不是唯一的分析范畴,在运用社会性别分析的同时,还要注意因为种族、族裔、阶级、年龄等身份形成的复杂的社会文化意义上的权力差异同样是重要的,[14]从而将阶级、性别、族裔、性倾向等多重身份差异的视角引入女性与社会性别学。“在以社会性别作为基本的分析范畴和考察视角时,强调不忽视其他分析的范畴,如阶级(阶层)、民族、地域、年龄、教育等因素。注重差异和多元。”[15]

社会性别的批判特色还反映在对以往西方白人中产阶级为中心的女性主义学术的批判与挑战上。许多非白人和第三世界的女性主义者对白人中心论的女性主义理论提出了批评。指出“有特权的女权主义者很大程度上不能与各种不同的妇女团体交流,也无法说起她们或者为她们说话,因为这些女权主义者不能全面理解性别、种族和阶级压迫之间的关系,或者说他们不愿意认真地对待这个问题。”[16]被西方女性学者喻为妇女运动之母的贝蒂·弗里丹在其撰写的《女性的奥秘》一书中批评这种观点仅仅考虑了白人中产阶级妇女的要求,而忽略了所有非白人妇女和贫穷白人妇女的存在。非白人女权主义者认为,女权研究和运动中存在着不平等。“与他们的前辈弗里丹一样,操纵着当今女权主义问题讨论的白人妇女们很少关心她们有关妇女现实的观点是否与广大妇女的生活经历相一致。”[17]从而说明了社会性别理论存在的局限性。尽管如此,社会性别理论所具有的批判精神,促进了社会性别理论学术的开放性和多元化的发展,开拓了世界各国的妇女与社会性别学研究的全新空间。其结果是使得社会性别研究在全球范围内,呈现出区域化、本土化、多元化模式,促进了世界范围内社会性别理论的健康发展,在促进全球社会性别平衡发展中起着积极作用。

第四,社会性别理论的贡献

女性主义对性别与社会性别的划分具有重大的意义。社会性别概念否定了社会将妇女的从属地位归结为她们的生理结构有异于男性,女性弱势是天然的、合理的等歧视理念。社会性别成为女性主义者分析人类社会现象和人类行为的基本单位。女性主义者将“社会性别”概念在社会性别理论中的地位类比为“商品”和“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的地位。马克思从研究商品开始,揭示了阶级之间的差别和阶级之间不平等的根源,社会性别理论则从社会性别角度出发,揭示了性别之间的差别与不平等的根源,这种类比虽不完全准确,但它从一种视角说明了社会性别理论的启蒙性作用。

社会性别这一概念的引入将女性主义研究纳入抽象知识的范畴,使这一理论能够在人文、社会和自然科学所界定的认识与认知领域内生存与发展。以社会性别为中心可以有效考察女性相对男性而言的社会位置,剖析社会权力关系的构成。社会性别研究并非意味着只研究女性。出于女性对自身受压迫状态的反省,目前,“社会性别”较多地用于女性研究,但该术语实际上也同样揭示男性的性别实质。简言之,男性也有社会性别,男性也是“被社会化为”男性的,男性同样也受到社会性别的制约。在社会将女性特征建构成柔弱、依赖、被动的同时,将男性特征统一强化为坚强、勇敢和理性,而同样不考虑男性的个体差异。这种划分在不同程度上也对男性造成了压力和摧残。因此,要充分认识并有效改变妇女的屈从地位,男性对自身社会性别意识的觉察并参与改变社会性别固定化的实践也是至关重要的。近年来,在美国许多职业男性发出“宁可少赚钱,也要多顾家”的慨叹,[18]表明了被牢牢绑在工作岗位上被迫与家庭分离的男性的家庭意识的回归,社会性别理念对男性全面的身心发展也起到了解放作用。

女性主义学者从社会性别的视角,发现以男女两性的生物特性决定生存状态的本质论以及传统哲学对许多事物采取二分法的分析方法,并由此造成男性和女性的二元对立,以及男性对女性的统治。传统理念认为男性与女性存在着许多截然不同的对立。男性特征常常被归结为:“精神的、理性的、勇猛的、富于攻击性的、独立的、理智的、客观的、擅长抽象分析思辨的”,而女性特征则被归结为“肉体的、非理性的、温柔的、母性的、依赖的、感情型的、主观的、缺乏抽象思维能力的”。[19]并认为,这是由先天的生理因素所造成的。两性特征的绝对划分,造成了在社会生活中一系列相应的划分与对立。典型的是与此相联系的将人类的活动领域进行了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相应划分。通常认为,男人属于公共领域,女人则更适合于私人领域。由此产生了这样的说法:男人为土地而生,女人为炉灶而生;男人为剑而生,女人为针而生;男人用头脑,女人用心灵;男人发命令女人服从;除此之外的一切只会扰乱人心。[20]然而,无论哪种划分,较为低级、劣等的一边是属于女性的,而正面的、高等的一边则非男性莫属。反过来言之,凡是女性所属的特征就被视为劣等、劣势,凡是男性所属的特征则被视为高等、强势。

由两性特征划分所决定的两性的不同角色,导致了一系列的后果。如,在就业问题上,通常认为秘书、公关小姐、保姆等与私人领域相近或相关的工作是所谓的女性工作;在家庭关系中,如果夫妻必须有一人留在家里,通常作出让步的是女性。因为,社会观念通常认为,男性具有工作的优先权。男性由于天生具有优等性别,因而通常被描绘为世界的主体和标准。男性常常被描绘为等同于人类,男性的意志往往被表现为人类的意志。

生物决定论和二元体系的划分表现在现代科学的各个领域。以语言学为例,社会性别建构了二元对立的语言体系并由此产生了一系列的影响。如:语言中的男人—女人、男性—女性、阳性—阴性等词汇的差异,语法、发音和对话等领域也同样存在着这样的差异。这种语言上的差异,本无高下之分,然而,由于男性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一切领域中所占的绝对的主宰地位,在男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语言会有突出的反映。如在汉语中,形容男性的“男子汉大丈夫”,与形容女性的“婆婆妈妈”、“头发长见识短”就有着明显的褒贬之分。在英语中,“男人(man)”一词,泛指人类,“伟人”(great man),从字面直译就是伟大的男人。“历史”(history)一词在英语中就是指“男性书写”。“主席”(chairman)则是指坐在椅子上发号施令的男人。因此,语言里存在着许多男性意志主导的烙印。语言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现象,是对社会传统与社会制度的一种反映。

女性居附庸地位的语言现象还体现在对女性的称谓中。在以男性为中心的英语社会的婚俗中,一位女士嫁给一位男士后就会失去自己的姓名而变成“某某夫人”,从Miss变成Mrs.,或失去姓而只留下名,该女士也随着这种“附庸”关系而获得其社会地位。即使这位男士已经过世,在称谓上仍然称作某某的遗孀。

两性间语言的不平衡在两性对话的控制上也有所反映。英国学者考特斯曾就男女之间的对话进行了定量分析。研究结果显示:“通常男性讲话者控制着对话。在教室中,通常男生发言的次数是女生的两倍,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公共领域的成年人对话中。”[21]正如学者王岳川所说:“男性所具有的意识形态话语权,使他们毫不费力地在文化领域拥有了文化符号体系操纵权,话语理论创造权和语言意义解释权。”[22]

女性主义者认为,西方社会对男女领域的划分由来已久。西方思想家基本上以一种功能主义的观点看待妇女,将妇女与她们在家庭中的作用相联系。这种划分的理由是生物性的或先天性的。亚里士多德认为,在所有生物中,“雄性更高贵,而雌性则低贱一些,一者统治,一者被统治,这一原则可以适用于所有人类”。[23]因此,在人类社会,性别领域的分工被视为自然的,因而也是科学的、理性的。本质主义性别观念先将男女两性按生理特征截然两分,再用二元对立法将这种分工固定,将女性特征归为其结果,必然造成女性对男性的依附,同时把这种依附视为正常与自然。因此,女性主义致力于女性生命状态的主体化与多元化,如波伏娃所指出的,“所谓妇女解放,就是让她不再局限于她同男人的关系,而不是不让她有这种关系”。[24]

社会性别理论有力地挑战了女人天生是劣等性的假设。而在此之前,反对女权的人不仅用生物学还用宗教、哲学、神学、实验心理学等学科论证了女性的劣等的根源在于女性自身,而这种劣等是不可改变的,因此,女性必须按照角色规范扮演好自身的角色。在两性间的天然差异中,女人的功能和作用必定是渺小的,因此,两性的差异是不等值的,存在于男女两性之间的一切不平等的现象是自然的。

社会性别理论瓦解了二元对立的根源——生物决定论,论证了两性社会性别形成主要是社会建构的结果,从而揭示了女性受压迫的真正根源,对研究人类、性别、家庭和社会及其相关的人文与自然科学等领域产生了巨大影响。

3.性与生殖、性的主体性

如上所述,女性主义理论的展开过程中,性的概念基本修订了生物学的本质主义的基本(并非全部)前提。而所谓性别,从两分法的观念来看,归根结底被看做是女性的隶属和家长制社会持续的基础。然而,对于社会文化的性别,在女性主义者看来,承认性别来自于生物学的本质主义认同,与对这种视角的批判性认同是并存的。

首先,本质主义的女性主义视角认为,社会文化的性别是以生物学的性为基础的,出自激进主义女性主义理论。该视角认为,生物学的性所具有的本质属性差异,带来了社会学性别的差异,因而与上述保守主义的生物学结晶论相似。女性主义理论与保守的生物学结晶论的差别,并非关注由于男女肉体的差别带来的劳动分工或女性受压抑等保守的立场,而是将其看做政治权力关系的问题。即,主张性的压制与隶属不仅在社会文化的性的层面上,而且在自然的层面上也存在,而其支持者则是家长制。因此这一视角关注的是人类的性与生育等生育行为,以及强奸、卖春、异性恋、结婚等与人类的性相关联的问题。

另一方面,以自由主义的性为中心,初期的女性主义理论认同了两性的生物学差异,同时认为所谓“男性化”和“女性化”与其说是来自于生物学的划分,毋宁说是决定于社会学的性别区分。

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也与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相似,将性的行为与生育等人类的生殖需求看做是自然的东西,与社会文化的东西无关。因此,性的欲望或性爱、性主体性及性指向性等个人的性与妊娠、生产等生殖活动被看做生物学的内容,而与公开的生产活动相区分。

换言之,自由主义女性主义与马克思主义女性主义,区分了生物学的性和社会学的性别,不将性的生物学差别看做与女性的隶属和压抑相关。即注意力更集中在社会学的性别区分造成的政治嫌疑上。

然而,社会主义女性主义在集中以上论述的同时,以生物学和生理学、心理学、人类学等提供的多样的信息为基础,否认了自由主义将性爱和生殖行为作为自然行为,当做纯粹个人的或私人行为的观念。同时,否认了马克思主义认为性与生殖作为与人类发展几乎没有关系的私人领域,几乎不因时代的变化而变化的观点。

另一方面,他们由于自由主义或传统的马克思主义不能够正确说明女性受压制,因此提出了应该提供正确解释女性受压制的政治、经济分类范围的激进的女性主义视角。新的分类范围,是对人类生活的公共领域与私人领域的重新概念化。主张将人类活动分为公与私的行为本身就是政治性的活动,据此,性爱、妊娠、生育等其他被认为是私人的很多东西,其实是将人与人的权力关系具体化的社会惯性,因此是政治性的表现。

但是,社会主义女性主义拒绝这种认定社会惯行根本不变的、激进的女性主义的生物学结晶论。社会主义女性主义一边批判这种试图以生物学结晶论说明一切的激进女性主义的无历史化、普遍化的视角,一边强调人类的本性和与此相关形成的社会惯行的历史、社会变动。因此他们不将性看做单纯的生物学的产物,而是看做在社会关系中构筑的、社会的产物,以及随着社会关系变化而变化的概念,废弃了人类生物学的无历史的概念。根据他们的观点,“人的生物学属性虽然既是性(sexed),亦是性别的(gendered)”(Jagger,1983b,p.126),可认为是女性压制的源泉,但是同时,与激进主义的女性主义一样,家长制仍然被看做女性受压制的源泉。因此,社会主义女性主义认为,女性压制的消失只有在家长制的资本主义被撤除之后才能够实现(表2-1)。

表2-1 对人类的性与生殖行为的女性主义视角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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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此不同,后现代主义女性主义提出,政治、经济作为性的本质或女性受压制的原因而不受关注。他们首先通过分析家长制男性中心话语的象征体系,关注性的象征体系及其带来的女性的他者性。按照该视角,尽管家长制象征秩序中的女性不是作为第二位的主体,而是作为客体或他者的身份存在,但这仍然对支配性的家长制文化加之于包含其周边集团(女性)的所有人身上的规范或价值、实践等进行了批判。

这种女性主义理论,大致是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产生的,因而每个理论都是对前一理论潜在的问题提出疑问而展开的。因此可以说这些理论仍然处于相互影响的状态。在这一意义上,女性主义理论正处于辩证法的变化过程阶段上,这也使得女性主义理论之间的理论区分模糊化(Jagger,1983a,p.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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