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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本文字鉴定-历史研究导论

时间:2023-11-30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二章原本文字鉴定今设想吾侪今日之著书者,以其亲笔手录稿本,遂致于印刷处,复亲由其手,校订印稿,签识而后付印,此种亲自录校之印刷书籍,以为材料,自极优良。古代史文之刊本,其大部分至今日皆已鉴定,然中世纪名著之第一次“鉴定刊本”,尚不及三十年,且古代典籍中,许多著述之文字鉴定犹在进行中也。(乙)第二方式,原本已亡失,今所有者仅一抄写本。

原本文字鉴定-历史研究导论

第二章  原本文字鉴定

今设想吾侪今日之著书者,以其亲笔手录稿本,遂致于印刷处,复亲由其手,校订印稿,签识而后付印,此种亲自录校之印刷书籍,以为材料,自极优良。此无论著作家为谁,其感触及企图如何,吾人确有一与其原稿相去不远(此确为吾侪目前唯一之论点)之书本。吾人仅言“相去不远”,盖若此著作家未能善校,又或印刷者,对于校正之稿,观察未审,则其所成书本,常极易致于不善。印刷者每令著者言其意中所不欲言之事,及有觉察,已过迟矣。

关于复制已死著作家之著作,不能以其亲笔稿本送致于印刷者,则当何如?此种情形,举例言之,如Chateaubriand氏(法国十八世纪文学家)之Memoires d'outre-tombe(《身后录》)之出世是也。名人之亲切书牍,逐日出世,人以其满足公众之好奇心故,及原本极脆弱易损故,亦急于印刷出版。此等文字已首经一度之传抄,更于传抄之后,付之印刷,是等于第二次之传抄矣。此种第二次传抄,必当由某某人代作者持以与第一次传抄相比较证合,或能与原本相比较证合,则尤妙。在此等情形中,其精确无讹之保证,较前一种情形为稍逊。盖于原本与复制本之间,尚多存一居间物(第一次传抄手录本),且其原本使一切他人读之,自不如原著者读之为易于了解。凡死后出版之著作及书牍,常被印刷中之移录及句读损换面目,而在表面视之,且以为精审无讹也。

今日转而论古代史料,吾人试问此种史料之保藏属何状况乎?凡原本几尽亡失,吾人所得,不过传抄之本。此项传抄之本,为直接由原本而成者乎?曰否,盖由传抄而传抄耳。一切抄写之人,常有伪误,并非尽为其有习惯及知识之人。彼辈常抄写其不能了解或了解不深之文字,且彼辈亦未尝以抄本与手迹相校勘,如Garolingienne(法国沙立曼帝时代之种族名)文艺复兴时然。若当著作者与印刷者继续校订后,而吾人所据有之一切印刷本,仍不完美,则古代史料之在往时,曾经数度传抄,而每次转抄,俱难免于新制所改变之危险者,其讹误滋多,又何怪焉。

此外乃当论一预防之事,在从事于一种史料之先,必须知此史料之文字,是否“美善”,质言之,是否能遵照此史料著作人之亲笔手迹本。其“讹恶”者,则必当加以改正,若使用一讹恶之史料,则有以转写之讹误,归咎于著作者之危险。每有根据传写讹误之篇段成立理论,迨此篇段之原形,能重获明了,而此理论遂颠仆焉。一切抄写之讹误,非仅无足重轻或可嗤笑而已,彼盖能以诈伪而致读者入于迷误也。

人每信历史家必常注意于优良之材料,凡所使用所研究之史料,必校勘而复其本来面目,此盖误也。自来历史家仅就所据有之史料文字而使用之,未尝能证实其果为正确否也。尤有甚者,彼校雠考证家其自身事业,在发现史料而刊布传播之,未尝留意于其最紧要之校勘艺术,至今犹然。凡史料皆于第一次抄录之后,仓促刊行,良恶参杂,未尝改削。古代史文之刊本,其大部分至今日皆已鉴定,然中世纪名著之第一次“鉴定刊本”,尚不及三十年,且古代典籍中(例如第二世纪希腊史家Pausanias),许多著述之文字鉴定犹在进行中也。

一切史料之刊行,既未能完全达于使历史家获得其所需要之妥实保证,而若干历史家,仍未觉此不妥当之史文,尚须加以详审之整理。然于此已实现一重要之进步,盖对于史文清理校雠之方法,已由历史校雠考证家之累积经验,而臻于便利妥当。无论历史方法之任何部分,能有如此部分之建立坚固,与普遍知晓者,在许多通俗言语学中,其例尤显。惟其如是,吾侪于此但撮其主要原则,并述其结果而已。

(一)设有一史料未能遵照鉴定之规律刊行,今欲就可能之程度上建立一较优良之史文,则将如何以从事乎?于此所当考虑者,为三方式。

(甲)第一方式,极为简单,即人能具有原本,为史料著作家之亲笔是也。如此之史文复制,当然完全精确无讹。自原理言,更无较易于此者,而就实际言,此种单纯工作,须长久注意,自非人人所能为,苟有所疑,不妨自试。凡业抄胥者,能毫无舛误,并不为外物淆惑其注意者实为极少,即在校雠考证家中亦然也。

(乙)第二方式,原本已亡失,今所有者仅一抄写本。于此人当谨慎考察,盖此抄写本,容或含有伪误也。

史文之逐渐变伪,乃遵一定之律令,于此须以十分劳苦,发现及整理原本与抄本间彼此特殊之原因与通常状况,盖此皆可施用观察而见者。因之人能以适宜之规律,推度而校正其已变伪之篇段章句。因此等篇段章句,于原本已亡之抄本中,盖确有变伪(因其不可通晓故),或似有变伪也。

原文在抄本之中变伪,如人所谓“传写变化”者,盖或由于欺诈,或由于误失,抄录者每故意改变字句以实施其欺匿之术。又一切抄录者,几皆不免误失,或由判断之失,或由意外之失。判断之失,半由训练,半由知识,如彼辈自信于原文之章节字句,凡彼所未能通晓者为必须改削是也。意外之失,如人于诵读时,误抄别行,或笔述口授时,听之未真,或无意之间,成为笔误是也。

由欺诈及判断之失而发生之改变,盖常难于改正,亦难于察见。或种无意之失(例如许多行之文字皆遗漏),在吾人所言孤存之抄本中,凡如此情形,皆不可救药也。然大部分无意之失,若能通晓文字之普通形式,则亦可悬度。如字义字母单字等之混淆,单字字母音节等之易位,重复之失(dittographie,如字母与音节之无用的重复),单一之失(haplographie,如音节与单字之应当重复者而仅写一次),单字之分写不善,文字之句读不善,皆是也。如此各种情形之伪误,由各殊异时间殊异地域之抄录人所成,因不计及本原文字之手迹及文句如何耳。但或种之混淆错误,乃由抄录大字版本之原本而成,斯盖常有之事,其他又多由于抄录蝇头细字之原本而成误焉。凡字义与字形之混乱,可由辞类与口音之相近似而得说明。此辞类与口音,盖追随此种文字与彼种文字,此一时代与彼一时代而自然变迁不同也。推度校勘工夫之普通原理,略如上论,然在此项本领中固无普遍不易之方术。人之习为校勘者,非从事于一切文字,不过为希腊文字、拉丁文字或法兰西文字等耳。但除却所谓文字变伪种种程序之普通观念外,凡对一种文字而为推度校勘,必悬拟其须具如下之深奥知识。其一,对于一种特定之文字语言之知识;其二,对于一种专门古体文字学之知识;其三,对于此抄写人在同样语文中所具有改换混乱之惯习之知识。又为助推度校勘希腊及拉丁文字故,于是有“传抄变伪”及常有之混淆之表册目录(字母编列及分部编列),但此决不能代替依赖于能者指导之下,而得实际之练习,唯在能者自身甚为有用耳。

今欲举例以证一种极满意之校勘,其事至易,其最为满意者,皆有得于古体文字学者也。例如Madvig氏(丹麦文字学家,一八〇四—一八八六)对于Senèque(罗马学者)之书牍文字有所校正,其文曰:

philosophia unde dicta sit,apparet;ipso enim nomine fate-tur quidam et sapientiam ita quidam finerunt,ut dicereut divino-num et bumanorum sapientiam.(www.xing528.com)

此文盖意义不通,人或疑以为在ita与quidam之间,必有缺文,然Madvig氏设想此已亡失之原型文字皆以大字母抄写。此实第八世纪时之古代写法,又其单字皆不分离(连续书写体),其各句皆不断读,于是彼抄胥之人不免时将单字任意截断。而彼则毫无犹豫得读其文若下:

ipso enim nomine fatetur quid amet sapientian ita quidam fmierunt云云。

又如Blass、Reinnach、Lindsay诸氏,在若辈所疏证之典册中,亦曾显出无数同样之完美校勘工夫,抑此非希腊学家、拉丁学家,所得专美也。现今自东方文字、罗马文字、日耳曼文字亦经详密之研究,此等精美之鉴定,亦有为东方学家、罗马学家、日耳曼学家之所成就者。吾侪曾言,凡详博精密之校勘工夫,虽对于最近代所著之史料,与最妥当无讹之复制刊行物,亦当用而不废也。

吾侪今日,以为推度校勘之艺术,凡学人之优越著闻者,罕能与Madvig氏同等,但Madvig于近代学术工夫,未尝有甚高之意见。彼以为十六世纪及十七世纪之学者,恒视今日一切校雠考证家之工夫为较优。事实上拉丁与希腊文字之推度校勘工夫,其所由获成功之比例差率,非仅须具有最灵敏之心思,与最丰富之古体文字想象力,且尚须对于古典文字之意义准确与结构精妙,亦能审量合宜,博通深造。盖古代之校雠考证家,皆可证其过于勇往。然若辈之对于古典语文亦极为亲近狎熟,胜于今日之校雠考证家也。

虽然今日所保存之无数文字中,多数仍为凌乱混淆,或仅有之孤本,虽以鉴定之努力仍无由整理。常有由鉴定而确认文字之所由致误,并说明其所需之原义,唯至是则止,因原文遗迹,已因改订再四,伪误群集,竟无可以重理其端绪之希望矣。彼校雠考证家之从事推度鉴定,以热忱故,每于正确无误之文句及无可补救之篇段,努力为大胆冒险之假定。彼辈亦颇明白此层,故在若辈之一切刊行本中,常截然分别由手迹本而觅得之文字,与由若辈自身校勘还原之文字,二者不令相混也。

(丙)第三方式,对于已亡失原本之史料,有数个抄本,互相差异,于此则近代校雠考证家较往时学者为便利。彼不但所知较富,且比较抄本较为有方法。其目的,正如前方式然,乃尽其可能,以重复文字原型。

最早校雠考证家之所努力,正如吾人今日之初学生手,其最初第一倾向,乃对于无论何种之抄本,唯经其手者,是为善本。其在第二倾向,较前亦仅略优,盖彼对于殊异之抄本之非同时者,则以时期较早之本为善本。唯时期久远之关系于抄本,自原理上与平常事实上证之,殊非重要。譬如有一种十六世纪版本,若此本为十一世纪已亡失之一种优良抄本之复制,则以视十二世纪或十三世纪抄本之有缺点而曾改削者,其价值当更高也。至第三倾向,亦尚非优良,盖计算所考证各本文字之型,而从其多数者。例如有一种史料文字具二十种抄本,其中A型曾经十八次之证确,B之一型,则经二次之证确,由此原因,而采用A型,认为善本。盖彼悬拟其一切抄本,俱有同等之确证,然此悬拟,乃陷于判断之谬误。盖若十八抄本中之十七本,皆由抄袭第十八抄本中而来,则所谓A型本者,其实仅不过证确一次而已。于此之唯一问题,乃须知晓其为本来视B型本为较优或较劣也。

于此可知唯一合理之举,即首先决定各抄本之彼此关系也,吾人盖以一种不可驳辩之假定,为思考此事之起点。盖凡一切抄本所含有同一点上之同一错误,皆由彼此影响而成,或由其中含有此错误之一抄本因转抄而遍及各本也。若谓各抄写者能无意中陷于绝对同样之错误,此事实上所绝无。故于错误之相同故,遂证确其原始之出于同源。吾人可毅然得由一抄本所转抄而成之一切抄本,除却不论,于此所有者,不过仅为此原始一抄本之价值问题,其事甚明。盖此本为其他各本共同之源,若其他各本有所殊异于此原抄本,亦仅为新增之错误,于此必须耗费时日以推原其变化则傎矣。此事既毕,则呈现于吾人之前者,不过为一独立之原抄本,或为已亡失之原抄本(直接由原本估定价值之一抄本)之第二次转抄本也。若人将此由同一变化所影响之各抄本,与以区别而列为派系嗣续之谱牒,每本各有其传演递嬗之迹,于此有方法以比较其错误点焉。由使用此方法之故,吾人遂能毫无烦难,而将所保存之各抄本,列为一完全之宗支谱牒,显然可见其互相关系之要点。唯此之所论,非指彼最困难之情形,例如其中过多数之居间本,俱隐匿不见,或对于许多文字之转抄变化,甚为清晰者,而昔人曾以一时专断混淆联合之类。凡如此之难境,欲审验之,则其工作将极为劳困费力,或竟难于实行做到。对于此等极为困难之情形,别无任何较新方法,亦仅能将其已毁变之篇段章句,比较参证,此乃一有力之工具,且亦为鉴定之役对于斯事唯一无二之工具也。

当一切抄本之谱系宗支,既已建立,为校勘其文字原型故,乃比较参考其蜕嬗变迁。若彼此符合而给与美满之文字,自然无所困难,若有殊异,则人当决定其孰善孰否。若彼此符合而所给与之文字有缺点,则人当如仅具孤本之一抄本然,而须求助于推度校勘之工夫。

在原则上,凡吾人若能具有原本已亡失之各种独立抄本,以视仅有一孤本者,其情形自较便利。盖对于各种独立之抄本,从事于机械式之比较,常足以消除障蔽,有非推度鉴定所能奏效者。然苟抄本众多,而吾人对于其谱系宗支,不能为详审之类列,或类列而不善时,每较之仅凭借孤本为助者尤为烦难。故从事于抄本,而其各本相互间之关系,及其与原本原型之关系,未能先事确定,则此等凌乱驳杂之整理,乃最为不能满意之事。自他方面言,凡应用此等合理之方法,对于时间精力,必须为重大之耗费。每有一种著述,吾人具有百余种不同之抄本,其文字皆彼此殊异者,又有或种文字,其小部分之差异亦以千计(例如《福音书》)。凡一最勤劬之人,预备一中世纪小说之“精确鉴定本”,其所需时间恒数年。但此小说之文字,于既经校对比较一切工作之后,以视仅借二三种手迹本以从事校勘者,颇为确定可靠否?曰不然。凡欲求校勘精确之刊本,而可用之资料太多,则恒需机械式之努力。然其努力,有时乃全不能与所得实际结果之报酬,相比例焉。

一切精确校勘之刊本,由于原本亡失之无数抄本所助力而成功者,应由其刊行之人以法指陈其刊行所依据各版本之谱牒宗支,以贡献于公众。且必须于注释中注出一切已经改削之变易文句,则善读者如此虽非最优良文字,亦可得所需造史材料之文字。

(二)校勘鉴定之结果(亦可谓删涤与补正之鉴定),纯粹为消极的,吾人之达此,或由独用推度之法,或由并用比较及推度之两法。吾人所能为者,非必能得一善本文字,乃对于原本亡失之史料,仅其可能以得一较优本也。其功效之最为显著者,乃在除去其恶劣与羼杂可致伪误之文字,并指证彼一切不可征信之篇段章句。唯此种工夫,更不能别探得未发之秘,其理甚明。凡一种史料文字,由无限烦苦之代价而臻于校正者,较之一种史料,其原文即完全无损,其价值绝无以过。反之乃有不如,若néide(古代有名诗)之亲笔手迹本尚未毁灭,则历代参考与推度之工夫皆可省去,而néide之文字,亦将较彼未经此变者为较优。但对习于校勘之事者而言,彼辈既长于此事,故亦乐于为此,否则将憾其无地用武也。

(三)吾人之随处实施校勘鉴定,盖期达于凡一切之史料吾人皆具有其精确无讹之文字。在现实之科学状况中,更无任何工作,能较校刊新出之史文与清理已著名之史文等事为更有用。凡准于鉴定之规律,而刊布其未经刊布或刊布而未善之史料,乃为历史学中之主要任务。一切国家中学者社会,对此主要工作,既贡献其大部分之方法与能力矣,然尚有巨量之史料,正待鉴定,而逐字逐句之鉴定,实需要极详细之工作。因此理由,故刊布工程与校勘工程,其进步甚迟迟也。一切中世纪史及近代史之有用史文,刊行或重刊之先,必经过许多时间,虽自近年以来,进步颇为迅速,而尚欲有以促进其速度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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