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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北京的驻京喇嘛及藏传佛教寺院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种为“驻京喇嘛”,无论民族、籍贯,凡是在北京常住、且在北京各藏传佛教寺院等处占有清政府规定的喇嘛额缺的喇嘛都被称为“驻京喇嘛”。北京的“包衣喇嘛”主要出自“内府三旗”和“下五旗”。清代北京的“包衣喇嘛”共分三种。清代是藏传佛教在北京发展的一个高峰期,尤其是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几朝呈上升趋势。

清代北京的驻京喇嘛及藏传佛教寺院

1.清代北京的喇嘛

清代把喇嘛分成7种。

第一种为“驻京喇嘛”,无论民族、籍贯,凡是在北京常住、且在北京各藏传佛教寺院等处占有清政府规定的喇嘛额缺的喇嘛都被称为“驻京喇嘛”。

第二种为“唐古忒喇嘛”,又称“藏喇嘛”,即指前、后藏等西藏籍的喇嘛。

第三种为“番喇嘛”,又称“西番喇嘛”,有两种概念。

其一,所谓“番喇嘛”,清代以前的喇嘛称谓。元、明时期,内地人将进入内地传教的喇嘛均称为“番喇嘛”或“番僧”。因为此时西藏称“吐蕃”,也写作“吐番”,故称“番僧”或“番喇嘛”。

其二,清代的“番喇嘛”是指新疆伊犁所属的保善寺、保安寺等寺,甘肃的庄浪、河州、岷州、连城、平番、宁朔等地,青海的西宁、循化、大通、贵德、湟源等地以及青海蒙古族地区,四川的木里等地,西藏的察雅、昌都、类乌齐等地的喇嘛。

新疆伊犁等地的番喇嘛称“伊城番喇嘛”,属伊犁将军统辖;甘肃的番喇嘛称“甘边番喇嘛”,青海的番喇嘛称“厄鲁特番喇嘛”,二者均属西宁办事大臣统辖;四川以及西藏的察雅、昌都、类乌齐等地(民国初年的川边特别区或后来的西康省)的番喇嘛称“川边番喇嘛”,又称“土司番喇嘛”,属川滇边务大臣统辖。

第四种为“蒙古喇嘛”,又称“游牧喇嘛”,主要指内外蒙古等蒙古地区的喇嘛。

第五种为“满洲喇嘛”,也称“包衣喇嘛”,主要指北京宝禅寺、功德寺、新正觉寺和清西陵隆福寺、东陵永福寺以及各王公府第私人家庙内的满洲旗籍喇嘛。(www.xing528.com)

所谓“包衣”为满语,即“包衣阿哈”的简称,又作“阿哈”。“包衣”即“家的”,“阿哈”即“奴隶”,汉语译为“家奴”、“奴隶”、“奴仆”或“奴才”,为满族上层统治阶级贵族所占有,被迫从事各种家务劳动及繁重的生产劳动,没有人身自由。来源主要是战争俘虏、罪犯、负债破产者以及包衣自己所生的子女等,绝大部分不是满族人,概以汉族居多。包衣原本附属于家主名下,不能单独立户列为八旗正身旗人,不能披甲当兵为官做官。但后来许多包衣冒入了正身旗人册档,充军为兵,成为“包衣兵”,还有的成为文武官员。清入关以后,从政治需要等方面出发,将包衣或包衣兵剃度出家,充当喇嘛,成为“包衣喇嘛”。虽然以他民族居多,但均有满洲旗籍,与满族人同列,故也称“满洲喇嘛”。

北京的“包衣喇嘛”主要出自“内府三旗”和“下五旗”。所谓“内府三旗”,是指归清内务府直接管辖的三旗,即内务府正黄旗、镶黄旗和正白旗,这三旗不同于以皇族为主的“上三旗”,其地位略低,主要由皇族仆人成员及边地归顺者等组成,成分比较复杂。“下五旗”是指各王公贵族直接管辖的旗属,主要由各王公本系统的从人、属员等组成,其地位又比“内府三旗”略低。由于满族藏传佛教信仰基础薄弱,这种“服役”性质的喇嘛大约在雍正朝以后逐步为蒙古喇嘛所取代。

清代北京的“包衣喇嘛”共分三种。第一种称“庙喇嘛”,主要指安定门外西黄寺雍正朝以前的喇嘛和香山演武厅附近满族佛寺的喇嘛等。西黄寺从创建之初即额定僧人108名。顺治八年(1651年)创建西黄寺时,顺治皇帝曾计划将其他寺院的蒙古喇嘛拨来住寺,但此寺是为接待五世达赖喇嘛而建,对于蒙藏间的接触顺治皇帝有所顾忌,因此决定从清廷直属的内府三旗包衣兵中选出24人,又从各王公府内的下五旗包衣兵中选出84人,全部剃度出家为喇嘛,这便是西黄寺第一批僧人的由来,全部是满洲喇嘛。第二种是“王府喇嘛”,即各王公府第所有家庙中的喇嘛,也是包衣兵出身。第三种是“陵寝喇嘛”,即指东陵隆福寺、西陵永福寺的喇嘛,也均出身包衣兵。

第六种为“内监喇嘛”,也称“喇嘛太监”或“净身喇嘛”,指皇宫内各佛殿的喇嘛,均由太监剃度出家充任,为皇宫内的佛事活动服务。因太监均需净身,故称“净身喇嘛”。据说清代喇嘛太监多为河北省的汉族人。

“喇嘛太监”、“道士太监”和“和尚太监(僧人太监)”是清朝宫廷内三种特有的宗教职业人员。“和尚太监”起源于明太祖朱元璋时期,因朱元璋出身和尚,故不准后妃宫女进庙烧香,而是在宫廷御苑内建造佛殿,将太监剃度为僧,学习经典,在宫中充当“御用和尚”,称“和尚太监”或“僧人太监”。明成祖迁都北京后,“和尚太监”传入北京。明世宗时期,明世宗崇奉道教,因此在宫廷御苑内又设置道教神殿宫观,仿照和尚太监的做法,创造出“道士太监”。“喇嘛太监”始自清康熙年间,康熙皇帝在宫廷内设立“中正殿喇嘛念经处”,挑选十一二岁的小太监学习藏传佛教经典和蒙藏文,毕业后剃度并颁发度牒,在宫廷内充当“御用喇嘛”,称为“喇嘛太监”或“内监喇嘛”等,仍享受太监的生活待遇。

据有关文献记载,清宫东路的“玄穹宝殿”、中路御花园的钦安殿等处有“道士太监”。紫禁城西北角城隍庙内有“和尚太监”。中正殿和北海永安寺、莲花寺、阐福寺、西天梵境、极乐世界、万佛楼等处均有内监喇嘛居住。

第七种为“汉喇嘛”,即指蒙古喇嘛和满洲喇嘛所收的汉族人子弟徒弟,虽师门系统非汉传佛教,但其个人为汉籍,故俗称“汉喇嘛”。清朝《清会典》《会典事例》《理藩部则例》等官方文献所称“汉喇嘛”则是满洲喇嘛、喇嘛太监和汉喇嘛的总称,因其绝大多数为汉籍之故。[4]

在清代北京的喇嘛中,上述7种喇嘛均有,只是多寡不一,而满洲喇嘛、喇嘛太监则是北京所独有的,但各寺院的驻京喇嘛,即绝大多数普通喇嘛则以蒙古喇嘛为主。

清代是藏传佛教在北京发展的一个高峰期,尤其是顺治、康熙、雍正、乾隆几朝呈上升趋势。乾隆晚年开始在北京的寺院限制额缺,即规定各寺僧人数额,据官方统计,包括包衣喇嘛在内,京城共有任职喇嘛147名,各寺共有喇嘛2 219名,合计2 366名,此外还有未任僧职的驻京呼图克图等。由此可见,清代北京藏传佛教寺院之多、规模之大、僧人之众均超过了元、明两代,其发展速度可见一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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