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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藏传佛教寺院:元代传播详解

时间:2023-12-0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第一节元代藏传佛教在北京的传播公元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颁布《建国都诏》,宣布以上都(开平)为都城的同时,改燕京为中都路,升为都城,并改年号为至元。元朝皇室大多笃信藏传佛教,特别是元世祖忽必烈尊当时的萨迦派首领八思巴为师,随着元朝大都的建立,藏传佛教也开始了在北京地域的传播。就其教派名原意而言,被认为是藏传佛教最早的教派之一。

北京藏传佛教寺院:元代传播详解

第一节 元代藏传佛教在北京的传播

公元1264年元世祖忽必烈颁布《建国都诏》,宣布以上都(开平)为都城的同时,改燕京为中都路,升为都城,并改年号为至元。现在的北京即为当时的中都路大兴府。公元1267年(至元四年)元世祖命令在中都的东北郊修建新都城。至元八年,也就是公元1271年忽必烈建国号曰“大元”,第二年中都路大兴府正式改名大都,乃为元朝首府,是全国政治文化的中心。元朝皇室大多笃信藏传佛教,特别是元世祖忽必烈尊当时的萨迦派首领八思巴为师,随着元朝大都的建立,藏传佛教也开始了在北京地域的传播。

所谓藏传佛教,亦称西藏佛教,是佛教传入西藏以后在西藏本土发展起来的佛教宗教传承。佛教首度进入西藏传播是在吐蕃王朝松赞干布时期,他先后迎娶了尼泊尔鸯输伐摩王的女儿墀尊公主以及唐王朝文成公主为妃。鸯输伐摩以笃信佛法著名,唐太宗虽非对佛法笃信之人,但当时唐朝国都长安佛教也呈鼎盛一时之势。且根据藏文史料记载,尼泊尔墀尊公主和唐文成公主都是笃信佛教之人,两人随行都携带了一些佛像、法物、经典以及为她们供佛的僧人。由于受两人的影响,赞普松赞干布也开始重视佛教,并分别为尼汉两位王妃修建了大昭寺与小昭寺。佛教在西藏的传播经历了兴盛、灭佛、再度传播三个阶段。吐蕃王朝历来宫廷争斗激烈,而西藏本土固有的宗教“苯教”也有一定政治势力的支持,因此,宗教信仰地位的高下争夺影射着政治斗争的尖锐冲突局面。公元841年,达玛赞普即位,开始压迫佛教并尽一切可能恢复苯教势力,这就是历史上的灭佛阶段。以此时间阶段为基线,历史上将此之前的西藏兴佛阶段称为“前弘期”,而此之后经历了“朗达玛灭佛”(西藏佛教徒因其灭佛的行为将他视为牛魔王下界,故在其名字前加了一个“牛”字,藏语的读音为“朗”)和多年战乱后西藏佛教逐渐开始发展的时期称为“后弘期”。

藏传佛教教派众多,其中以五大派系最为著名:

宁玛派(rning-ma-pa)宁玛在藏文中为“古、旧”之意。就其教派名原意而言,被认为是藏传佛教最早的教派之一。此教派因传承吐蕃时佛教前弘期所译旧密咒、奉遵莲花生大士而闻名。西藏佛教各派之间的分别与印度佛教有所不同。印度的小乘佛教所分的十八派是由于所遵行的戒律不同而分为不同派别,而印度大乘佛教则是由于主张的教义不同而分派。西藏佛教各派的区分是由于它们所传承、修持的密法不同而产生不同派别。而宁玛派所遵信、传承的主要密教典籍都属于前弘期所译的旧密咒,通过口耳相传以及挖掘“伏藏”(禁佛时期埋藏于地下的经典)修习传承,遂自成一派,被称为旧派,即宁玛派。

噶当派,有的书中写为“噶丹派”(bka-gdams-pa),在藏文中“噶,译为教,指佛教的一切显密经纶;当,译为教诫、教授,意为对僧徒行持修习知道、指示”。该派把佛的一切言教(所有显密经纶)都看做是对于僧徒的行为和修持(这包括日常的行为、“修心”和密教修法。一句话,像他们所说的,从凡夫到成佛的整个过程)的指示、知道。该派是后弘期最早创立的教派之一,源于阿底峡大师,创立于其弟子仲敦巴·杰维迥乃。1056年仲敦巴在热振(今西藏林周县境内)建成热振寺,形成噶当派。15世纪初另一在藏传佛教中处于举足轻重地位的格鲁派(黄教)兴起,其教义是以噶当派的教义为基础而建立发展起来,之后由于格鲁派信众日益增多,政治与宗教地位逐渐强大,后噶当派的寺院渐改宗黄教。至此,噶当派就融入黄教不再单独存在。

噶举派(dka-brgyud-pa)的派名有两种写法,一种是噶尔举(dkar-brgyud),译为“白传”;另一种为噶举(dka-brgyud),译为“口传”。现今通用的是“噶举”这一称呼。这一派特别着重密法的修习,而此类修习又全靠师长口授,因此他们就特别重视口耳相传的那些秘诀,因此,这一派名为噶举。噶举派源于玛尔巴、米拉日巴,教义传承中观应成派,重视密宗,最主要教法为“大手印”法。在噶举派中还分许多小的派系,如止贡噶举、噶玛噶举等。

萨迦派(sa-skya-pa),“萨迦”藏语译为“灰白色的土地”,因该派主寺萨迦寺(在今西藏萨迦县境内)所在地旁山坡之土呈灰白色而得名。萨迦派一直是以昆氏家族为中心。13世纪中叶到14世纪中叶,它曾是西藏地方占统治地位的政治势力,它的领袖人物在这一时期也任职中央,管理全国各地的佛教实务。元朝时期,萨迦派与中央政权的关系密切,自元世祖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国师、帝师之后,元代历朝帝王必有帝师,终元一代十三位帝师全部由萨迦派高僧担任。

格鲁派(dge-lugs-pa),“格鲁”藏语意为“善规”。以倡导僧人严守戒律而得名。兴起于15世纪初,后在清朝中央政权扶持下实力迅速扩张,很快成为占主流地位的教派。创始于宗喀巴大师,因为这一派僧人都戴黄色僧帽,故又称为黄帽派,简称黄教。因其是在噶当派教义之上发展而成,又称“新噶当派”。1546年格鲁派三大主寺之一的哲蚌寺上层僧侣认定年仅三岁的索南嘉措为上任主持根敦嘉措的转世,正式开始了格鲁派的活佛转世制度。格鲁派两大著名的活佛转世系统一为达赖喇嘛活佛系统,另一为班禅转世活佛系统。

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规模较小的藏传佛教教派,如觉囊派、希解派、觉域派等。

一、元朝皇室与藏传佛教的关系

蒙古灭金之后开始筹划进军乌思藏地区,公元1244年时阔端皇子决定召请当时有很大影响力的萨迦派高僧萨迦班智达(下简称萨班)前去凉州,以洽商吐蕃诸部归附事宜。约在1247年,萨班写了一封信致乌思藏纳里速各地僧俗首领,在这封信里,他反复晓谕吐蕃头人归附蒙古的必要意义。之后,阔端决定任用萨迦的人员为达鲁花赤,并认可了萨迦派在全部西藏的领袖地位。萨班在凉州时曾给阔端治愈疾病,他讲经说法,赢得蒙古、畏兀儿、西夏和汉地来的许多听众的信服。1253年,受当时的蒙古大汗蒙哥汗的弟弟忽必烈的邀请,萨班的侄子八思巴和洽那在凉州以东与忽必烈会晤于六盘山。八思巴成为忽必烈一家信仰佛教密宗启蒙者。在1253年新年之际,八思巴给忽必烈传授了萨迦派的喜金刚灌顶,明确建立了宗教上的师徒关系。蒙古的一位统率大军的亲王通过宗教仪式成为藏传佛教领袖的弟子,这在历史上还是第一次。与此同时,藏传佛教其他派别的上层也竞相依附蒙古王室。当时噶玛噶举派的首领噶玛拔希也是著名的藏传佛教高僧,西藏佛教所特有的活佛转世制度即从他开始。相传他很有神通法力,在楚布寺和康区一代很有名气。蒙哥汗几次遣使迎请,噶玛拔希经过反复考虑,终于接受邀请,于1256年到达在漠北的昔剌兀鲁朵的诸王会聚之所。在那里,噶玛拔希给蒙哥汗等人行了灌顶。蒙哥汗尊噶玛拔希为上师,还赐给噶玛拔希一枚金印和一千锭白银。藏传佛教本身由于受蒙古宫廷的重视,在此后一直得以在蒙古汗国广泛行传播。

经过激烈的夺汗位之争,忽必烈于1260年在漠南即大汗位,建元中统。之后,蒙古大汗效法西夏宫廷以僧人为师的传统,尊萨迦派八思巴为国师,赐玉印。之后又由于八思巴为元朝创造了新的拼音文字——“八思巴文”,忽必烈为了奖赏他的功绩,仿照西夏制度进一步创设了“帝师”之官职,擢升八思巴为“帝师”,意思是帝王之师。据史书说,帝师一职位尊百僚,在每日朝会时独设座位于一隅。史载,元朝皇帝即位前须从帝师受戒。后妃贵戚大臣们也以信奉藏传佛教,从僧受戒为风尚。

二、帝师制度

至元七年(公元1270年),八思巴再次为元世祖忽必烈灌顶,元世祖为酬答八思巴灌顶之恩和造字之功,将西藏三区赐予八思巴作为供养,将八思巴晋封为“大宝法王”,其封号从“国师”升为“帝师”。赐尊号曰:“普天之下,大地之上,西天佛子,化身佛陀,创制文字,护持国政,精通五明班智达八思巴帝师。”同时又给了八思巴统领西藏13万户之职权。自此,元朝政府开始实行帝师制度。

在此之前,八思巴的封号为“国师”。此封号是出于统治者治国理政或管理宗教的需要,对于一些德学兼备的高僧或者宗教人士所给予的称号。然而被封为国师的并非只有藏传佛教高僧,在成吉思汗时,道教的一个著名人物丘处机(长春真人)很受重视,成吉思汗在西征中亚时曾召他到西域会面,并封他为“国师”。蒙哥汗时期,也曾尊克什米尔僧人那摩为“国师”,授玉印。或许是为了凸显八思巴尊崇的地位,有别于其他高僧,元世祖忽必烈特意为其创设了“帝师”这一职位。

元代朝廷始终设置由萨迦派僧人担任的帝师一职,形成元朝独特的帝师制度。但是据近些年发现的资料证明,“帝师”一职并非始于元朝。在西夏王朝已有帝师,而且西夏王朝的帝师,可能多数即是藏族僧人担任。研究西夏佛教的学者认为:“可能这一封藏族僧人为帝师的举动,竟成了元代各朝封藏族僧人为帝师的先声。西夏的贤觉帝师任功德司正、偏袒都大提点之职,又有‘授俱足’的极高封号,无疑是西夏佛教事务的最高负责人,这与元代帝师总领宣政院(掌管全国佛教事宜和藏族地区军政事务的机构)的职务也很接近。”不过从另一方面看,元朝的帝师制度又是西夏封佛教僧人为帝师的做法的进一步发展,因此元代帝师的职权比西夏帝师更要广泛许多。

元代帝师的地位是在皇帝之下位列诸王及百官之上,地位极为尊崇。在八思巴的封号中就说得很清楚“皇天之下、大地之上(汉文资料记为一人之上)”,也就是说帝师是天下独尊的皇帝在宗教上的老师,“虽帝后妃主,皆因受戒而为之膜拜”。帝师作为皇帝在宗教上的老师,同时也是皇室在精神上的支柱,又是全国佛教僧人的首领和西藏地方政权的首领,所以其地位极其崇高。

帝师的主要职责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为皇帝及皇室内部进行宗教服务。帝师的第一大责任就是满足皇室在宗教信仰方面的各种需要,给皇帝及皇室成员讲授佛法、传授佛戒,举行灌顶等宗教仪式。此外,还有带领僧众为皇室做各种名目的佛事,如为皇帝及其家族祈祷长寿、禳灾祛难、祈愿国泰民安等。并负责皇家的祭祖活动。

二是在元朝中央政府领导下掌管西藏地方的政教事务。至元元年底,忽必烈调整和增设中央政府的机构,完善国家的行政体制,在中央政府中设立了总制院。总制院是掌管全国佛教事务和吐蕃地区行政事务的重要机构,并命当时的国师八思巴为总领。此后,八思巴即以总制院最高负责人的身份来管理吐蕃地区的行政事务以及统领藏传佛教各派寺院和僧人。这种职能在八思巴擢升为帝师后仍然延续。

三是统领天下僧尼,掌管全国的佛教事务。在八思巴任国师时期,即以领天下释教的身份“统天下教门”,执掌佛教事务。忽必烈建立元朝灭亡南宋后,着令总制院一并管理江南佛教事务。

四是传播佛法,弘扬佛教。

元代现有文字可考的西藏高僧受封为大元帝师的共有13位,受封“摄帝师”(代理帝师)的有1位。

第一任帝师,法王八思巴·洛追坚赞(1235—1280年),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至至元七年(1270年)任国师;至元七年(1270年)至至元十七年(1280年)任元世祖忽必烈的帝师。

第二任帝师,仁钦坚赞(1238—1279年),八思巴同父异母弟,元世祖至元十一年(1274年)至至元十六年(1279年)任元世祖忽必烈的帝师。(www.xing528.com)

第三任帝师,达玛巴拉(1268—1287年),八思巴弟恰那多之子,元世祖至元十八年(1281年)至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任元世祖忽必烈的帝师。

第四任帝师,意希仁钦(1249—1295年),八思巴的弟子,元世祖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至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任元世祖忽必烈的帝师。

第五任帝师,扎巴俄色(1246—1303年),八思巴的侍从,元世祖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至元成宗大德七年(1303年)任元世祖忽必烈、元成宗铁穆耳的帝师。

第六任帝师,仁钦坚赞(1257—1305年),第四任帝师意希仁钦之弟,曾被元世祖忽必烈任命为萨迦细脱喇章的法台,大德七年(1303年)至大德九年(1305年)任元成宗铁穆耳的帝师。

第七任帝师,桑结贝(1267—1314年),第五任帝师扎巴俄色之侄,曾任萨迦寺主持,大德九年(1305年)至元仁宗延祐元年(1314年)任元成宗铁穆耳、元武宗海山、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的帝师。

第八任帝师,贡嘎洛追坚赞贝桑布(1299—1327年),八思巴的侄孙,延祐二年(1315年)至泰定四年(1327年)任元仁宗爱育黎拔力八达、元英宗硕德八剌、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的帝师。

代理帝师,元英宗至治二年(1322年),帝师贡嘎洛追坚赞贝桑布返回西藏受比丘戒,在泰定二年(1325年)返回大都前将其萨迦款式家庭划分为4个喇章。元朝以萨迦派僧人旺出儿监藏为“摄帝师”(代理帝师),即至治三年(1323年)泰定二年(1325年)任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的代理帝师。大约贡嘎洛追坚赞贝桑布1325年返元大都时,旺出儿监藏已经去世,贡嘎洛追坚赞贝桑布继续履行帝师职务,直到1327年在大都去世。但此摄帝师藏文文献中并无记载。

第九任帝师,贡噶勒贝迥乃坚赞贝桑布(1310—1358年),八思巴的侄孙,致和元年(1328年)至天历二年(1329年)任元泰定帝也孙铁木儿的帝师。

第十任帝师,仁钦扎西,此人在藏文史料中未见记载。天历二年(1329年)至元宁宗至顺元年(1332年)任元明宗和世束的帝师。

第十一任帝师,贡噶坚赞贝桑布(1310—1358年),八思巴的侄孙,元统元年(1333年)至至正十八年(1358年)任元顺帝妥懽帖睦尔的帝师。

第十二任帝师,喇钦索南洛追(1332—1362年),八思巴的侄曾孙,《萨迦世系表》说他曾任帝师,似应为至正十八年(1358年)至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任元顺帝妥懽帖睦尔的帝师。此人汉文史料中未见记载。

第十三任帝师,喃迦巴藏卜,元末于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以后任元顺帝妥懽帖睦尔的帝师。入明后受封为“炽盛佛宝国师”,见于汉文记载。

除上述帝师之外,元仁宗时期还追封过一位帝师,封号为“大觉普慈光照无上帝师”。此人为萨迦派著名僧人胆巴。

三、僧官制度

所谓僧官制度就是管理僧尼事务的机构和官职。元世祖中统元年(1260年),封八思巴为国师,“授以玉印,任中原总统”,命其掌管天下释教。这是“僧总统”一职最早出现的记载。随即,忽必烈在上都设置了中央级的僧务机构——释教总统所。在释教总统所中其他的官职除国师外,还有判官、参议、经历、都事、管勾等,均为僧俗并用。

元世祖至元元年(1264年),忽必烈设置总制院,负责管辖全国的佛教实务和藏族地区的政教事务。命国师八思巴领总制院事,任总制院使。此时总制院的职责偏重于佛教事务,兼治吐蕃事务是因为国师八思巴掌管西藏地区实务的缘故。1270年忽必烈封八思巴为帝师后,有在中央设立一个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和皇室的佛事活动的都功德使司,突出了总制院的行政功能。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忽必烈改总制院为宣政院。宣政院是元朝在中央政府中设置的掌管全国佛教事务以及藏族地区军民之政的特殊机构,由于执掌的特殊性,从用人、奏事等方面而言,它成为与中书省(管理中央及全国各行省的行政事务)、枢密院(主管全国军事)、御史台(主管全国监察事务)并列的四大军政系统之一,这种设置元朝以前的各个朝代是没有过的。宣政院之名“因唐制吐蕃来朝,见于宣政殿之故,更名宣政院”。宣政院使多由中书省长官或帝师担任,官阶“秩从一品”,并且“正使而下,必以僧为副使,出帝师所辟举,而总其政于内外;帅臣以下亦必僧俗并用,军民皆属统理”。

在负责宗教事务方面,宣政院主要是掌管京城和汉地佛教寺院的事务。宣政院直接管辖官属寺院达360所,同时各大寺院的佛像、车鼓、宝盖等都由宣政院供给;掌管各级僧官如僧录、僧正、僧纲等和名山大寺主持的选任和管理;管理和训练官寺内有关专业技术人员,专门设立“教坊司”、“兴和署”、“祥和署”、“仪凤司”等机构,管理和培训诸如“执台儿”、“钹鼓僧”、“细乐杂耍人”等。同时宣政院在管理僧尼方面还具有一定的司法权。对于藏族地区,宣政院主要是配合帝师,负责迎请和接送朝廷迎请的僧人。例如请帝师到京、护送帝师回萨迦受戒、护送帝师的遗骸回藏等。

在管理藏区政教事务方面,宣政院之下元朝中央先后在全国藏族地区先后设置了三个宣慰使司都元帅府:吐蕃等处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主要管辖今天甘肃、青海两省的藏族地区以及现今四川省甘孜、阿坝两个藏族自治州的北部;吐蕃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主要管辖今天四川、云南两省境内的藏族地区和西藏自治区的昌都地区;乌思藏纳里速古鲁孙等三路宣慰使司都元帅府,管辖卫、藏和阿里地区。

宣政院之下,在一些地区又设立行宣政院,驻当地处理有关事务。行宣政院主要有几处,即江南行宣政院,又称杭州行宣政院,主管江南佛教事务;吐蕃行宣政院,处理西藏地区的一些佛教实务;还有福建行宣政院和山西行宣政院。

宣政院与行宣政院等从行政体例上,都属于中央级政府机构的垂直下设或派出机构。在地方上,元朝政府还设立了地方性纯粹的僧务机构:路设僧录司;州设僧正司,府设都纲司。这些地方宗教机构元仁宗即位后被废除。

除宣政院外,还有一个中央设置由帝师掌管的功德司,也是掌管佛教事务的机构。功德使司(简称功德司),初期作为帝师的办事机关,处理帝师“领总制院事”,即掌奏帝师所统僧人并吐蕃军民等事。原是元朝依唐制而设立的一个僧务机构。功德使司的主要官员称功德使,多由总制院使或帝师兼任。总制院更名宣政院后,功德使司的权利被削弱,逐渐成为主管法会、祠醮和印刷佛经等纯宗教事务机关。元成宗大德时期除中央政府在大都设立的都功德使司外,又在诸路设功德使司,管理当地的岁时祭祀和诵经等事务。天历二年(1329年),元文宗下令罢功德使司归宣政院。

元代僧官制度机构重叠,结构繁复,僧官僧俗并用,军民通摄。集行政、宗教、军事职能为一体,凸显藏传佛教僧人在元朝执政策略中的重要地位。

四、藏传佛教在北京民间的传播

从元世祖忽必烈开始,宫廷内部皇室贵族受戒、接受传法灌顶、举行祈祷仪式等藏传佛教佛事活动的风尚,逐渐由宫闱之内传向了民间。据《元史》记载,八思巴为忽必烈创设规模宏大的白伞盖佛事,参加者有守卫京城的军队、三百六十所官寺的僧人、大都路掌管的一百二十队社火,教坊司掌管的鼓乐、杂戏班乃至妓女杂扮队戏,首尾排列三十余里,京城男女倾城出动围观,帝师、太子、皇帝和后妃公主也都参加。这一活动被称为“游皇城”。实际是把佛教法事演变为了全民的宗教节日。

随着北京藏传佛教寺庙的建立,官方举办的佛事活动增多,规模渐大,藏传佛教在北京民间的影响也越来越大。如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元世祖忽必烈的帝师达玛巴拉聚集众僧在大圣寿万安寺、大兴教寺、大庆寿寺等处举行佛事活动达19会。第二年有在万寿山、玉塔殿、大庆寿寺等处举行佛事活动增加至30会。到至元二十七年(1290年),帝师意希仁钦以及藏传佛教僧侣所举行的佛事活动已达72会。规模宏大的佛事活动如雨后春笋般不断举行,大都的藏传佛教传播之盛可见一斑,而佛事活动每每便吸引众多信徒追随,北京的藏传佛教传播活动由此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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