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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校内院系协同促进学科发展

时间:2023-03-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中心的独立性问题多数中心既双聘校内其他学科院系和校外协同单位的研发人员,又聘任专职的管理人员,有些中心还聘任专职的研发人员。筹建的协同创新中心大都系校内的二级机构,多数中心逐步地学院化,最终采用了学院建制。在组织方面,协同创新中心在基本建设完工之后应努力与院系建立共享设施设备、相互认可教师工作时间和业绩的机制,与院系协同提升相关学科的学术地位。

与校内院系协同促进学科发展

我们需要正确认识“协同创新”的内涵和外延。从组织上看,“协同创新”不仅是指政产学研间的协同,同时也是指校内学科间的协同。从内容上看,如果中心只是定位于为企业服务,把“协同创新”理解为帮助企业解决一般性的技术问题或者转让科技成果,不注重提升自身的研发能力,不够重视校内相关学科协同提升创新能力,那么服务就成为无水之源。

(一)中心的独立性问题

多数中心既双聘校内其他学科院系和校外协同单位的研发人员,又聘任专职的管理人员,有些中心还聘任专职的研发人员。各省市教育行政部门要求各个中心“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在人事、财务上有一定的自主权,以保证平台有良好的运作空间。但是,“独立”本身并不是目的,“独立性”不能片面地理解成与校内现有院系有着明显界限的“独立王国”。

筹建的协同创新中心大都系校内的二级机构,多数中心逐步地学院化,最终采用了学院建制。例如,东华大学原先在该校的研究院内设置了轻质复合材料研究所,作为“上海市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产学研开发中心(筹)”的实际承担单位;2013年专门创建了“民用航空复合材料协同创新中心”,系学校的二级机构,采用学院建制,有独立的人事权和财权。部分高校为了提升中心的独立性,不“淹没”于校内各种各样的研究中心之中,一般请一位现任副校长兼任协同创新中心的主任,但是,这很有可能会存在着外行领导内行的问题。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奥尔巴尼分校的经验值得我们借鉴。该校的纳米科学与工程学院(CNSE)起源于该校物理系的一个科研项目,逐步发展成为一个由政产学多方投入巨资共建的学院,后来CNSE的院长兼任了副校长。

如果现有的某个学院本身已经构成一个跨学科的教学科研机构,那就让学院整体以“中心”的名义申报和筹建;只要它与校内其他院系、校外单位有合作关系,哪怕它没有双聘其他单位或校内院系的人员。例如,许多大学已经创建多年的能源学院或环境学院从建立之初本身就是一个跨学科的教学科研机构,像能源学院大多涉及化学化工、材料、机械电子等学科。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新能源新材料环境保护领域的科技发展,多所大学也是围绕能源问题或环境问题组建协同创新中心,有关中心的筹建任务就会与能源学院或环境学院的发展有较多的重叠。如果硬要强调中心的独立性,那么在筹建过程中、在验收汇报过程中,可能会把学院与中心做出所谓的“区分”,以强调中心的“独立性”。这是画蛇添足,也不符合“2011计划”整合资源的精神,反而可能带来“反客为主”的问题。

(二)避免“反客为主”(www.xing528.com)

原本高校建立附属的科研机构是为了从传统学科院系的各个领地的缝隙中找到一小块土地用来培育新兴的研究领域,[32]但是,随着科研机构在高校创新能力建设中的地位日益突出,开始有了“反客为主”的味道。在“985工程”二期建设时,有些高校建立了若干个跨学科的科技创新平台,并给予平台过多的优惠政策,导致了校内相关院系的强烈反对。

现在协同创新中心也要特别注意与相关院系建立好协同关系。但是在一些中心的培育过程中,“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贫而患不安”(孔子语)在一定程度上可用来描述有关师生的内心困惑。例如,高校在筹建协同创新中心时,大都会专门投资建设中心的科研大楼,购置先进的仪器设备,创建中心的网站,提高了中心的外部显示度。相比较,院系获得的资源就相对较少,在科研空间和设施设备方面与中心的差距会加大;双聘教师个人在中心享受到额外的薪酬,结果不重视原先院系的教学任务;等等。例如,某工科大学的一家协同创新中心的筹建得到全校的倾力支持,相关院系的优秀教师都被抽调来支援该中心的建设。相关学院的教师担心优秀的教师资源“被掏空”,然后学院会被中心所“吞并”。

另一方面,中心的员工也会有困惑。高校通常会在2至3年的培育期内倾斜支持新设科研机构,培育期之后原有的政策一般不再延续。因此,学校应尽早明确若干年后中心的定位,以免引起了中心工作人员不必要的担忧和队伍的不稳定。中心也应较早地规划如何从培育扶持期过渡到常态化运行阶段,如何适应组织发展可能遇到的平台期。

(三)体制机制改革需适时地推广

可以设想,如果新成立的科研机构与院系过度地竞争学校资源(运行经费、设施设备、教师岗位等),院系就有可能与这些单位为敌。相反地,如果院系认为这些中心可以为它们创造额外的资源并且帮助它们提高学术地位,那么院系就会愿意合作。为了避免现有院系的强烈反对,过去几年高校创建附属科研机构如“985工程”科技创新平台,尽可能采取增量式发展的策略。前几年关于高校科研方面的政策建议也大都是“加大投入”、“增加科研人员报酬”之类的增量式投入建议。但是,现在我国高校不可能继续增量式发展模式,必须在体制机制方面做出大的变革。

各项体制机制的改革需要有一个相对大的环境支持。如果一项改革政策只是在一个小环境中实施,没有其他相关的多项政策的配合,那将是很难真正实施或者持续长久的。新成立的科研机构(包括协同创新中心)要有长期的发展空间,在改革的内容方面,大学需要改变以学科—学系为基础的资源分配制度,并且要在教师聘任与晋升制度、绩效评价方式以及研究生教育等方面推进相应的改革。各个中心自身也要学习和实践教育部、地方政府有关“2011计划”的相关文件和政策精神,以及教育部2013年发布的《关于推进试点学院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的意见》等改革文件。在组织方面,协同创新中心在基本建设完工之后应努力与院系建立共享设施设备、相互认可教师工作时间和业绩的机制,与院系协同提升相关学科的学术地位。在中心试行的各项改革也要适时地推广到校内其他院系。国内多所大学“985工程”二期、三期的改革经验证明了“特区”不能长久“独立性存在”(与其他院系相对隔离),改革要适时地在整个学校推广,否则会导致相应改革的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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