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外合作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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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演变历程
《通知》为中国今后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出台奠定了主要基调。在《通知》的实施以来,中外合作办学获得了较迅速的发展。于2003年3月1日,国务院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并于2003年9月1日起施行。2004年6月2日,为了更好地实施《条例》,教育部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实施办法》,并于200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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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实施的成效
[5]截至2007年2月,在中国境内约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项目1400个。中外合作办学为加快培养适应国际化急需的各类人才提供了一条新途径。中外合作办学加强了中国的部分薄弱学科,填补了一些学科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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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的前景展望
外国资本首先是把教育作为具有丰厚利润的产业进入中国市场的,这也是我国引进外资的基本前提。既然外资是把教育作为一项产业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家就应该以办产业的经济政策,而不是办事业的政策来规范中外合作办学的经营行为。对参加合作办学的西部地区高校,则给予政策上的大力支持,教育经费上的适当扶持;对于中国急需的新兴学科和专业,应制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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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出台的背景与动因
为此,制定有关中外合作办学的政策将是我们积极履行加入WTO的承诺,并将承诺内容转化为国内立法的重要措施,也是我们积极应对经济全球化对教育提出的更高要求的重要措施。这些政策的出台与实施,无疑为促进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及相关政策的颁布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二)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出台的动因1.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提高办学水平新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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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政策存在的主要问题
如何增强决策的预见性和科学性,积极有效地引导与规范中外合作办学事业的开展,将是政策制定者值得思考的重要问题之一。《条例》第二十八条虽然明确规定“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应当依法维护教师、学生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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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外合作办学现行政策的主要内容及特点
第二十五条“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在中国境内定居,热爱祖国,品行良好,具有教育、教学经验,并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聘任的校长或者主要行政负责人,应当经审批机关核准。”对于不能保证教育质量的办学行为《条例》做出了明确的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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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
第四条中外合作办学者、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的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优惠政策,依法自主开展教育教学活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在国务院规定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中外合作办学工作的统筹规划、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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