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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传记的起源与发展历史

时间:2024-01-1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1928年首次出版的英国《牛津词典》对“传记”作了如下定义:“传记,作为文学的一个分支,是描述个别人生平的历史”。概述传记的起源可以追溯至远古时代。传记史学家认为古代人们在葬礼上使用的悼词、寄托哀思所吟唱的歌曲以及墓碑上的铭文都具有传记的成分。早期的传记带有浓重的哲学和说教的性质。在当时的传记作家看来,伟人的优点应加以宣扬和纪念,而他们的缺点则应当忽略。然而,15、16世纪的英国传记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英国传记的起源与发展历史

传  记

(Biography; Life)

“传记”这一概念在古希腊罗马时代就已出现。在英国,“传记”概念一直使用“人的一生”(life)表示,直到1683年,英国著名的文艺批评家约翰·德莱顿为普鲁塔克的《希腊罗马名人传》的英译本作序时才首次使用biography表示“传记”(Holman and Harmon 56)[1]

那么,什么是传记?这是一个在历史发展过程中不断变化、不断演进、逐步形成,但又ë受人们争议的概念。1928年首次出版的英国《牛津词典》对“传记”作了如下定义:“传记,作为文学的一个分支,是描述个别人生平的历史”(Nicolson, 1962: 195)。从这个定义中我们对“传记”这一概念有了大体的了解——就其内容来说,它是对某个人生平的记录;就其文体而言,它属于文学,但与历史又关系密切。

概 述

传记的起源可以追溯至远古时代。传记史学家认为古代人们在葬礼上使用的悼词、寄托哀思所吟唱的歌曲以及墓碑上的铭文都具有传记的成分。另外,一些流传至今的古代经典著作,例如《吉尔伽美什史诗》(The Epic of Gilgamesh)、《奥德赛》(The Odyssey)和《圣经》(The Bible),都具有传记的特点。在古代英国也同样如此,为了纪念伟大的英雄和令人敬仰的勇士,人们常常会在墓碑上铭刻他们的传奇一生和英勇事迹,比如盎格鲁-萨克逊时代的《贝奥武夫》(Beowulf)。

早期的传记带有浓重的哲学和说教的性质。人们记传的目的也只是通过描述某人的生平来宣扬某种精神,诸如领袖气质、勇气、高尚的品行等,进而为人们树立崇拜和模仿的榜样。传记史上第一位最重要和最有影响力的作家是古罗马时代的普鲁塔克,他在《希腊罗马名人传》中对马克·安东尼(Mark Antony)的描述,着重记述了他理智和情感的矛盾冲突,在普鲁塔克看来,这就是安东尼没有成为罗马领袖最重要的原因。

中世纪时代,记录英雄和伟人生平的圣徒传成为当时最重要和最普遍的传记形式。在当时的传记作家看来,伟人的优点应加以宣扬和纪念,而他们的缺点则应当忽略。而传记的目的也无外乎两个方面:一方面是通过给这些英雄、伟人著书立传来为他们光辉伟岸的形象增光添彩;另一方面是为读者提供一个用以膜拜、效仿的对象。这一时期较为著名的圣徒传有:7世纪晚期圣阿达姆南(Saint Adamnan of Lona, 628-704)的《哥伦巴传》(Life of Saint Columba)和8世纪比德大人的《圣卡斯布特传》等。另外值得一提的是,埃塞尔大主教(Bishop Asser, ?-908/909)的《阿尔弗雷德大帝传》(Life of Alfred the Great, 893)被认为是第一部具有现代气息的传记。

到了12世纪,历史学家伊德莫神父(Eadmer, 1060-1124)的《坎特伯雷主教安塞尔姆传》(Life of Anselm of Canterbury, 1124)给英国传记文学的发展树立了另一座里程碑。伊德莫努力尝试将传主人性化而区别于以往传记家所采取的神化传主的手段。他在传记中还引入了书信、对话等新的素材,并记录了关于传主大量的趣闻轶事来丰富传记的内容。然而,15、16世纪的英国传记没有取得突破性进展。

16世纪有两部重要的传记问世,一部是乔治·卡文迪什(George Cavendish, 1500-1561)的《沃尔西传》(The Life and Death of Cardinal Wolsey, 1558),另一部是威廉·罗珀(William Roper, 1496-1578)的《托马斯·莫尔爵士传》(Life of Sir Thomas More, 1555)。然而直到17世纪,著名的弗朗西斯·培根于1623年提出应该将以人为核心的生平(lives)同编年史(annals)和历史叙事(narratives)加以区别,传记才作为一个独立、完整的文学体裁得到人们的认可进而确立。17世纪,许多传记作家相继涌现,其中以艾萨克·沃尔顿最为著名。沃尔顿被认为是第一位职业传记作家,他的传记作品十分丰富,但大都以短篇为主,被后人收集整理在《沃尔顿传记集》(Walton's Lives, 1640-1678)当中。在这一时期,随着文艺复兴思想的广泛传播和大量经典传记作品的翻译出版,回忆录、书信、日记和自传等传记体裁也得到了很大的发展,涌现的优秀作品有安·范肖(Anne Fanshawe, 1625-1680)的《范肖夫人回忆录》(Memoirs of Lady Fanshawe, 1676)、哈钦森夫人(Lucy Hutchinson, 1620-1681)的《哈钦森上校回忆录》(Memoirs of Colonel Hutchinson, 1670)和被认为第一部最重要的自传作品——爱德华·赫伯特(Edward Herbert, 1583-1648)的《自传》(Autobiography, 1643)等。

18世纪的英国传记文学出现了历史上第一座高峰,代表作品是塞缪尔·约翰生的《诗人传》和詹姆斯·鲍斯威尔的《约翰生博士传》。18世纪的英国是经验主义新教主义以及资本主义发展的重要时期,这激发了人们不断探索个人与外部世界关系的极大兴趣。加之当时现实主义小说的影响,传记作家开始以新的视角来审视传记及其写作方法。约翰生认为,对于一个真正的传记作家而言,事实和真相是最重要的,要远远胜过对已故传主或其家人的尊敬。他还曾谈到,细节对于传记写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任何事情本身都是有意义、有价值的”,“一些细微的琐事可以反映出传主的性格特征”(转引自Hoberman, “Biography”:110)。此外,约翰生相信在传记写作中传记作家同传主具有亲密的私人关系是很有必要的,他曾告诉鲍斯威尔:“没有一个作家能写出一部好的传记,除非他与传主在平日一起吃饭、喝酒和生活。”(Ibid.)鲍斯威尔的《约翰生博士传》则采用了新的记传手法——将传统的记传方式同大量的细节描写相结合,将一个真实的、活生生的、令人信服的传主形象展现在读者面前,让读者自己去评论和联想。他对于传记写作的开拓和创新使他成为英国传记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之一。

19世纪的英国传记文学在经历了18世纪第一个高峰之后陷入了低谷。19世纪的英国社会被维多利亚式时期保守观念所笼罩,虽然约翰生和鲍斯威尔为传记写作带来了新鲜的气息,然而19世纪的传记作家却很少采用他们的记传方式。这一时期的传记作家大都较为保守,尤其表现在对传材的选择上。他们常常选取传主自己的日记或与亲戚、朋友的信件为主要素材,记述的内容也大都是正面事例,对传主的性格缺点和过失则很少提及。这一时期较为著名的传记有:约翰·卢卡特的《司各特传》,A·P·斯坦利的《阿诺德传》,詹姆斯·弗鲁德的《卡莱尔传》以及约翰·莫莱(John Morley, 1838-1923)的《格莱斯顿传》(Life of William Edward Gladstone, 1903)等。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考克舒特指出,这一时期的传记过多强调了传主的意志力和他们的成就,对他们的童年生活和内心活动则很少关注。

20世纪的英国传记文学迎来了继启蒙时代之后的第二个发展高峰。1918年,利顿·斯特拉奇发表的《维多利亚时代名人传》成为英国传记文学的历史转折点,标志着“新传记”时代的到来。“新传记”是指流行于英国1919年到1939年两次世界大战之间的实验性传记。1927年弗吉尼亚·伍尔夫发表文章评论哈罗德·尼柯尔森的自传《某些人》(Some People, 1927)时,首次使用“新传记”一词,意指现代派有别于维多利亚时期传统传记的新型传记。这类传记除强调传记作家的精神自由和主张传记必须具有艺术性外,还由于弗洛伊德的影响而着重提倡对传主的心理阐释。在英国,“新传记”作家除了斯特拉奇外,还有乔弗瑞·斯各特(Geoffrey Scott, 1884-1929)、戴维·塞西尔(David Cecil, 1902-1986)、波西·拉波克(Percy Lubbock, 1879-1965)、A·J·A·西蒙斯(A. J. A. Symons, 1900-1941)、弗吉尼亚·伍尔夫、哈罗德·尼柯尔森等人。

定 义

要对“传记”作出一个严密、恰当的定义决非易事。从1683年德莱顿首次使用“传记”一词以来,人们对它的定义和阐释就从未停止过。通过考察可以发现,“传记”这一概念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广义的“传记”概念包括与人生有关的纪实写作,狭义的“传记”概念是指同自传并列、专用于指称那些作者与传主是两个人的传记(杨正润,2009: 26)。“传记”在英语中的对应词应为biography,它是由词头bio(来自拉丁语bios,意思是“生平”)与词尾graphy(来自拉丁语graphein,意思是“写作”)构成。在英语中,biography一词一般是指他传[2],即狭义的“传记”概念,auto/biography则表示包括他传和自传的广义“传记”概念。在传记不断发展的历史进程中,诸如回忆录(memoire)、书信(letters)、日记(diaries)、游记(travel writing),以及口述历史(oral history)等文学形式被归入广义的传记领域,一些西方学者用life writing来表达包括传统的他传、自传和其他形式的作品。本书所讨论的“传记”取其狭义概念,即英文对应词biography所指之意。

在哲学领域,要判断一个学派是唯物主义还是唯心主义,首先考察的就是各个学派对一个问题的回答——世界的本原究竟是物质,还是意识?同样,要对“传记”下一个准确、严密的定义,首先也要回答这样一个问题:传记究竟属于历史学还是文学?正是对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人们对“传记”做出了不同的定义和阐释。

长期以来,人们一直认为传记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该思想的代表人物是17世纪英国著名的文学批评家约翰·德莱顿,他认为传记是历史学的一种类型,“历史学主要分为三种类型:纪事或编年史;可严格称谓的历史;传记或特定人物的生平。”(Dryden, 1962: 17)德莱顿的这一观点对西方学术界产生了深远的影响,而他对传记所定义的“特定人物的生平”(the history of particular men's lives)成为众学者眼中“传记”概念的经典表述。在当代西方学术界,还有很多学者持同样观点。例如,J. A. 卡登(J. A. Cuddon)给出的传记定义为“传记是对某人生平的记述,是历史学的一个分支”(Cuddon 79)。然而,对于传记属于历史学还是文学始终是众多学者争论的焦点。

到了19世纪末期,人们对传记的认识逐渐发生了变化。随着传记的不断发展和演变,人们逐渐认识到传记不光是讲述历史,而且是对历史的描写;它不单单描绘一个人的某一方面,而且是对这个人全方位的刻画。传记一方面要准确无误地列举出关于传主的大量事实和证据,另一方面还需要传记作者对这些事实从合适的角度加以阐释和解读,以便更清晰地展示出传主的性格特点和内心活动。这样一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发现历史学与传记有本质的区别,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美国学者菲力普斯·布鲁克斯(Phillips Brooks, 1835-1893)就曾提出:“传记,就其真正含义来说,是生平的文学,特别是个人生平的文学”(Novarr 4)。这一观点的提出,表明了传记与历史学的分离。“传记归入文学的范畴,具有标志意义的是英国《牛津字典》对‘传记’的定义”(杨正润,2009: 22)。作为英语世界权威的工具书,1928年初版的英国《牛津字典》对传记的定义为:“传记,作为文学的一个分支,是描述个人生平的历史”(Nicolson, 1962: 197)。之后,越来越多的专家和学者秉持了这一观点。唐纳德·温斯楼将“传记”定义为:“传记属于文学的一个分支,是个人生平的历史”(Winslow 8-9)。1995年版的英国《柯林斯字典》给出的定义是:“传记是讲述人们生平的一个文学分支。”(www.xing528.com)

事实上,19世纪以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将传记归入文学一类,但他们又承认传记与历史同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即传记同时具有文学和历史学的双重属性,而这一观点也代表了目前“英国学术界和西方学术界的正统观点”(杨正润,2009: 22)。另一部权威的英语工具书《不列颠百科全书》也采纳了类似的学术观点——将传记归入了其他文类,但略有不同的是它给出的关于“传记类文学”(biographical literature)的定义和解释是:“作为最古老的文学表现形式之一,它(传记文学)吸收各种材料来源、回忆和一切可以得到的书面的、口头的、图画的等各类形式的证据,力图以文字重现某人——或者是作者本人,或者是另外一个人的生平。”[3]传记具有文学和历史双重属性的观点已得到大多学者的认可。另外,C·休·霍尔曼(C. Hugh Holman)和威廉·哈蒙(William Harmon)编辑的《文学手册》(A Handbook to Literature, 1986)这样定义传记:“传记是对某个人从出生到死亡这段生命历史的真实再现,并客观公正地对传主的一生进行阐释和解读以向读者展现一个个性鲜明的全面的传主形象”(Holman and Harmon 56)。综上所述,我们似乎可以说,传记是对某个人一生的重构。它试着去描述和评价某个人的一生,同时塑造具有鲜活个性的传主形象,分析这种个性对其行为和所处时代所产生的影响。

人们对传记的定义经历了从历史学到文学的演变,这并不是个别学者或者是某些传记家的观点和看法,而是反映了人们对传记本身的认识不断发展、不断深化的过程。“虽然传记同时具有文学和历史的双重属性,已是一种普遍的共识”(杨正润,2009: 25),然而人们对传记属性的争论还在继续,这个问题也成为传记理论和传记写作实践当中人们关注的核心问题之一。

属 性

传记研究学者大都认为,传记具有真实性、科学性和艺术性三个基本属性。

通过上述对“传记”定义的考察我们可以发现,传记与历史有十分密切的关系。传记记述的是人们的生平,是过去发生的事情。生平是真实存在过的,是历史的一部分,这就表明历史学对史学著作所要求的真实性和客观性,对于传记作品同样适用。莫洛亚在谈及传记作家对待真实和真相的态度时这样说道:“关于真相吗?我们应该竭尽全部精力去追求之”(Maurois 103)。同时,“只有真实记录一个人,传记才具有其本体的价值;否则就成为小说或其他文类的附属品,失去了其独立的地位”(杨正润,2009: 27)。那么什么样的文本才能符合传记对真实性的要求呢?杨正润先生对此总结出了四点基本要求,并在此基础上对真实性做了两点解释说明:

第一,作品中的主要人物即传主是真实存在的;

第二,传主生活的历史背景、他同外部世界的关系、他的主要活动及其原因和结果都是真实的;

第三,传主的个性特征、思想意识、情感活动以及人格发展的过程是真实的;

第四,同传主有关的重要人物的生平活动、思想、感情和性格,特别是他们同传记的关系也是真实的。(Ibid.)

这里所讲的真实又包含两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是客观,也就是说是应当确实存在过的事实,不能歪曲、也不能杜撰;另一方面是完整,即应当记录各种基本的事实,传记不可能写出有关传主的一切,但不能有意隐瞒那些重要的事实(Ibid.)。真实性是传记的最重要的特征,是传记的生命——没有真实,传记也就不复存在。

传记的第二个属性是科学性,这又包含两个方面的问题。首先,传记写作所依据的材料是经过科学的方法收集来的,既要真实和客观,又要全面并包括精确的细节。为了最大可能地收集关于传主及其相关的历史资料,传记作家通常要付出巨大的努力和劳动。鲍斯威尔为了收集关于《约翰生博士传》的资料,几乎是跟在约翰生身边形影不离,观察他的一举一动、记录下他的每一句话。约翰生去世后,鲍斯威尔耗费数年时间整理他多年来积累的大量日记、笔录和资料,最终完成里程碑之作《约翰生博士传》。美国传记家里翁·艾德尔(Leon Edel, 1907-1997)几乎用尽毕生精力来写作他的五卷巨著《詹姆斯传》(Henry James, 1953-1972)。为了更准确、细致地掌握资料,他甚至对传主于某年某月在某地进行了什么样的活动、当时的天气状况、乘车距离和时间都进行了认真的考察。另外,传记作家在收集资料时要有科学的精神,“不能只依据自己的兴趣和需要来选择材料,把那些不适合自己的史实撇开甚至隐瞒起来,如果某些历史事件的资料实在无法获得,也不能任意杜撰,只能任其空缺”(杨正润,2009: 28)。

其次,传记作家对收集到的史料要进行科学的辨别。传记作家所收集到的资料有真伪和主次之分,有的还甚至相互抵触和矛盾,“这就需要传记作家具有冷静的、批判的科学精神,要对大量的史料进行清理”(Ibid.),不能盲从,要经过思考和考察来重新鉴别,去伪存真,选择那些真正有历史价值的资料。但是,在传记写作中对于这些大量真实的资料也要进行合理的分类和筛选,收录最重要、最有价值的,摒弃较为次要的。可以说,资料筛选是传记写作中最重要、也是最困难的一个阶段。在这个问题上,就需要传记作家以理性的思维并用科学的方法去分析和判断。这正如杨正润先生所说,“如果一部传记不但准确地记述过去,书写出传主的一生和人格发展,而且准确地把握和反映时代的特征,这时传记就具有了科学的属性”(杨正润,2009: 29)。

传记的第三个属性是艺术性。英国传记作家斯特拉奇曾谈到,“历史不是事实的堆积,而是它们之间的关系……事实同过去有关,如果不用艺术把它们结合起来,那就是资料汇编,资料汇编是有用的,但是它们比起黄油、鸡蛋、盐和香草做成的煎蛋饼,并不更像是历史”(转引自Maurois 110-111)[4]。这表明,对历史事件的简单堆积只是编年史而不是传记,传记是对历史资料的有机整理和结合。虽然历史是传记的基础,但是作为以人为中心的传记却与文学有着必然的联系。文学是文字和写人的艺术,传记也同样如此。一部传记文学作品不仅要忠实地记录传主的一生,还要描绘出传主鲜明的个性、为读者勾勒出传主的真实形象、表达出传主的丰富情感和内心世界,这些都需要艺术的创作和表现手法。

18世纪西方现代传记诞生以后,不少传记作家表现出了对传记艺术的追求,其中尤以鲍斯威尔的《约翰生博士传》最为显著。“约翰生一生中没有经历过多少惊涛骇浪,但是作者却把传主的生平,包括许多琐事也处理得极富戏剧性”(杨正润,2009: 49)。这种戏剧性处理使得作品叙事紧凑生动、跌宕起伏,从而进一步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与鲍斯威尔的戏剧化处理方式不同的是,卢梭的《忏悔录》则表现出了清新、坦诚的艺术风格,描写细腻、充满感情。

经历了19世纪的唯美主义思潮后,20世纪越来越多的传记作家和批评家将传记称为一种艺术——传记写作是“一种审美活动,进行精心的构思,借鉴和吸收其他艺术形式的表现手法和技巧,努力使传记作品具有美的形式……而且在语言、结构、叙事话语等各个方面都形成自己的风格,使得传记同其他艺术形式,如绘画、诗歌、音乐、戏剧,具有了相似的艺术精神”(杨正润,2009: 50)。莫洛亚在其著作《传记面面观》(Aspects of Biography, 1929)中甚至用一章的篇幅来阐述和强调传记是一种艺术。然而,由于传记同历史的特殊关系,传记作家不能像其他文类的艺术家一样实现对传记艺术无拘无束的追求,还必须保留其历史属性。所以说,传记必须在文学和历史两者间找到一个平衡点,这好比是戴着脚镣跳舞。对于传记作家来说,一方面要收集大量的真实史料,并以科学的态度和精神对资料进行筛选;另一方面,还要用艺术的手法勾画出一个真实、鲜活的传主形象,从而面临真实性和艺术性的双重考验,这对于传记作家和传记创作是很艰难的。对此,弗吉尼亚·伍尔夫曾提出了著名的“花岗岩”与“彩虹”的比喻。她这样说道,“一方面是真实,另一方面是个性,如果我们认为真实是某种如花岗岩般坚硬的东西,个性是某种如彩虹般变幻不定的东西,再想到传记就是要把这两者融合成浑然一体,我们承认这是个十分棘手的问题。”(Woolf, “The New Biography”:229)

总体上讲,传记作为一个古老而又富有争议的文类,经历了曲折、漫长的发展历程。以上对传记发展史的简要回顾、对“传记”定义和内涵的探寻以及对传记属性的阐述,只是为读者勾勒出“传记”的大概。21世纪,随着各种文艺理论思潮的蓬勃发展,尤其是后现代主义理论的兴起,传记又会经历怎样的更新和演变,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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