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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维文学批评探析及其自沉原因

时间:2024-01-2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及往救起,其间不及二分钟,而已气绝。可是在静安先生死后,对于其自沉之原因,各政治立场不同的人士,则发出了各种不同的说法,举其要者,约有以下数说:第一,一般遗老和罗振玉等人,以为静安先生之死乃是为清室殉节之表现。据熟悉王、罗关系的京友说,这次的不幸事件,完全由罗振玉一人逼成功的。

王国维文学批评探析及其自沉原因

关于静安先生自沉之经过,《国学月报》出版之“王静安先生专号”载有署名柏生所撰之《记王静安先生自沉始末》一文(1),对静安先生自沉前后之事迹有详细之记载。此外《文学周报》第五卷一至四期合订本载有陈乃乾撰《关于王静安先生逝世的史料》一文(2),其中收录有静安先生三子贞明致其二兄高明的一封信,又录有赵斐云先生及罗振玉致撰人陈乃乾的信各一封,对静安先生自沉之事皆有所叙述。另外日本出版之《艺文》杂志第八号载有金梁所撰《王忠悫公殉节记》一文(3),对静安先生自沉之事亦有记叙。至于其他追悼文字中对其自沉之事亦多有叙及者,惟是一则诸文之记述大多重复,再则王德毅君所编之《王国维年谱》及台北文华书局出版之《王观堂先生全集》中,对这些文字多已曾引录转载,翻检匪难,故不再一一引述。今但择其大要,略述如下:

1927年6月1日(夏历五月二日)午,清华研究所已放暑假,师生开惜别会于工字厅,静安先生亦与会。席散,与人作别如平时。次日上午八时赴校,命所中听差往其私第取学生成绩稿本,且与所中同仁谈下学期招生事甚久。言次,拟向研究所办公处侯厚培借洋二元,侯氏与以五元钞票一纸,即外出,自雇一洋车,直赴颐和园。据园丁云:静安先生约上午十点钟左右进园,在石舫前兀坐,久之,复步入鱼藻轩中吸纸烟,旋即闻投湖声。及往救起,其间不及二分钟,而已气绝。死时里衣犹未尽湿也,盖水底多污泥,静安先生投湖时,以头就水,致口鼻皆为泥土所塞,因之气窒而绝。家中候其午餐未返,下午二时许,其三子贞明乃赴所往寻。询之听差及门口其他车夫,知曾雇车赴颐和园,乃亦雇车赴园,于途中即遇静安先生所雇之车夫,车上乘一巡警,相询问后,巡警即领之至园内,认明自沉者确为其父静安先生。次日下午三四时许,法官率检验吏至,略事查问即行检验,于衣袋中得遗书一封,封面书曰:“送西院十八号王贞明先生收。”内遗嘱一纸云:“五十之年,只欠一死;经此世变,义无再辱。我死后当草草棺敛,即行槁葬于清华茔地。汝等不能南归,亦可暂于城内居住,汝兄亦不必奔丧,因道路不通,渠又不曾出门故也。书籍可托陈、吴二先生处理,家人自有人料理,必不至不能南归。我虽无财产分文遗汝等,然苟谨慎勤俭,亦必不致饿死也。五月初二日,父字。”(4)

从静安先生前一日即已草定遗书,而复于临死前之上午犹与人谈下学期招生事,神色无异,足见其态度之从容与死志之坚决,而遗书则寥寥数语,不为任何修饰解说之辞,其品格风度可想。可是在静安先生死后,对于其自沉之原因,各政治立场不同的人士,则发出了各种不同的说法,举其要者,约有以下数说:

第一,一般遗老和罗振玉等人,以为静安先生之死乃是为清室殉节之表现。此种说法可以罗氏所撰之《海宁王忠悫公传》为代表,传云:

壬戌冬,蒙古升吉甫相国奏请选海内耆宿供奉南书房以益圣学,首以公荐,得旨俞允。明年夏,公入都就职,奉旨赏食五品俸,赐紫禁城骑马,命检昭阳殿书籍。公以韦布,骤为近臣,感恩遇,再上封事,得旨褒许。甲子秋,予继入南斋,奉命与公检定内府所藏古彝器。乃十月值宫门之变,公援主辱臣死之义,欲自沉神武门御河者再,皆不果。及车驾幸日使馆,明年春幸天津,公奉命就清华学校研究院掌教,以国学授诸生,然津京间战祸频仍,公日忧行朝,频至天津,欲有所陈情,语讷,辄苦不达。今年夏,南势北渐,危且益甚,公欲言不可,欲默不忍,乃卒以五月三日自沉颐和园之昆明湖以死。……属予代呈封章,疏入,天子览奏陨涕。……著加恩予谥“忠悫”。(5)

第二,另有反对遗老殉清之说者,则以静安先生之死实由罗振玉之迫害有以致之。此一派之说可以史达撰《王静安先生致死的真因》一文为代表,文云:

王静安先生的自杀,不在清朝打翻之际,也不在废帝被逐出宫之会,可见这一死实在并非“乃心王室”。他所以不先不后恰恰于今年旧历的端午节跳水寻死者,实缘受友之累,经济上挨到过量的压迫耳。据熟悉王、罗关系的京友说,这次的不幸事件,完全由罗振玉一人逼成功的。原来罗女乃是王先生的子妇,去年王子病死,罗振玉便把女儿接归,声言不能与姑嫜共处。可是在母家替丈夫守节,不能不有代价,因强令王家每年拿出二千块钱交给罗女作为津贴。王先生晚年丧子,精神创伤已属难堪,又加这样的要索挑唆,这经济的责任实更难负担了。可是罗振玉犹未甘心,最近便放了一枝致命的毒箭,从前他们同在日本曾合资做过一趟生意,结果大大赚钱,王先生的名下便分到一万多,但这钱并未支取,即放在罗振玉处作为存款。近来罗振玉忽发奇想,又去兜搭王先生再做一趟生意,便把这存款下注做本。王先生素不讲究这些治生之术的,当然由得摆布,不料大折其本,不但把这万多块钱的存款一箍脑儿丢掉,而且还背了不少的债务。罗振玉又很慷慨地对他说:“这亏空的分儿,你可暂不拿出,只按月拨付利息好了。”这利息究竟要多少,刚刚把王先生清华所得的薪水吃过还须欠些,那么一来,把个王先生直急得又惊又愤,冷了半截,试问他如何不萌短见。这一枝毒箭便是王先生送命的近因。合此两因,竟把一个好端端的学者活活的逼死,罗振玉之肉“其足食乎!”王先生既死,他应该做点补过的事了,然而他毫不悔悟……捏造遗表,对废帝夸示他的识拔忠良,于是无知的废帝竟下伪谕吊唁,把不值一文的“忠悫”谥号送给死者做了个惠而不费的礼物。(6)

第三,又有一派则认为静安先生之死乃是由于对国民革命军北伐有所恐惧。此派可以顾颉刚所撰之《悼王静安先生》一文为代表,文云:(www.xing528.com)

他的死是怕国民革命军给他过不去。湖南政府把叶德辉枪毙,浙江政府把章炳麟家产籍没,在我们看来,觉得他们罪有应得,并不诧异。但是这种事情,或者深深刺中了静安先生的心,以为党军既敢用这样的辣手对待学者,他们到了北京也会把他如法炮制,办他一个“复辟派”的罪名的。与其到那时受辱,不如趁党军尚未来时,索性做了清室的忠臣,到清室的花园里死了,倒落一个千载流芳。(7)

第四,更有一派则把静安先生之死归因于共产党。此派之说可以王世昭之《中国文人新论》为代表,文云:

共产党未得政权以前,中国被迫害的文人最显明的有三个,一个是湖南湘潭叶德辉,一个是浙江海宁王国维,一个是四川人乔大壮。……王国维是对共产党深恶痛恨的,故投水自杀于颐和园湖中。其经过大概如下:1927年国民革命军北伐,共产党顶了国民党的招牌,在长沙杀了叶德辉。王国维因为留着辫子,恐不能免,适北平《世界日报》晚刊上发表了题为《戏拟党军到京所捕之人》一文,王氏大名赫然列于纸上,他在进退维谷中,遂萌自杀之念。……因为王国维不是死于国民军北伐,而是死于叶德辉之罹难长沙……故在无可奈何中跳水自杀。(8)

抄录着上面几段文字,使人不觉想到多年前一部著名的日本电影《罗生门》,一个男人身负刀伤死在森林中,为了要查明这一案件,询问了好几个有关人物,每个人都有其不同的供述,而每一种供述则又都并不完全可信,那便因为每个有关人物都莫不想要为自己的卑鄙作掩饰,为自己的虚荣作辩护的缘故。静安先生死因之所以形成如此纷纭歧异的说法,正复有类乎此。各种因政治立场不同而别有用心的人们,便不惜各自矫枉其辞,既为自己作辩护,并借之以攻讦他人。而另外一些与静安先生较为接近的人,则也因为有鉴于当时政治环境之复杂,不欲有所牵涉,遂有意避开重点不谈,而但发为一些含混隐约之说。至于其他的一些人们则只有人云亦云的随别人的说法而妄加猜测了。以静安先生之清白自持,不愿有丝毫玷污的品格和操守,而竟于身后被别人以世俗政党之私见而妄加诬枉和猜测,这实在乃是极可痛心的一件事。

在静安先生逝世七年后,赵斐云先生为之编辑《海宁王静安先生遗书》,卷首载有其生前友人陈寅恪先生的一篇序文,其中有一段极值得深思也极为沉痛的话:

世之人大抵能称道其学,独于其平生之志事颇多不能解,因而有是非之论。寅恪以为古今中外志士仁人往往憔悴忧伤继之以死,其所伤之事,所死之故,不止局于一时间一地域而已,盖别有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存焉。而此超越时间地域之理性,必非其同时间地域之众人所能共喻。然则先生之志事多为世人所不解因而有是非之论者,又何足怪耶?尝综览吾国三十年来人世之剧变至异,等量而齐观之,诚庄生所谓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者,若就彼此所是非者言之,则彼此终古末由共喻,以其互局于一时间一地域故也。呜呼!神州之外更有九州,今世之后更有来世,其间傥亦有能读先生之书者乎?如果有之,则其人于先生之书钻味既深,神理相接,不但能想见先生之人,想见先生之世,或者更能心喻先生之奇哀遗恨于一时一地彼此是非之表欤!(9)

从这段话及前一篇对静安先生性格之分析,则静安先生所怀之志事,固当原有其超越于时间地域以外之理想,而静安先生所处之环境,则又正有其不能超越的限于一时间一地域的彼此是非之矛盾,而这种矛盾也正是致静安先生于死的一个重要因素。就静安先生自己之为人而言,他平日不喜谈政治,尤不喜介身于党争恩怨之间,而他竟不免陷身于当时彼此是非的矛盾之中者,其因盖起于两种关系:其一乃是静安先生与罗振玉之关系,其二乃是静安先生与清室之关系。现在就让我们撇开当时的彼此是非之见,单纯地只从静安先生之立场来看一看他与这两方面的关系究竟如何,他个人的心事理想又究竟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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