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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治理与理念变革:休闲时代的机遇与成果

时间:2024-02-0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早在1999年美国第12期《时代》杂志就宣称:2015年前后,西方发达国家将进入休闲时代,休闲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将占到一半以上,新技术及其他一些趋势将可以让人们把生命中50%的时间用于休闲。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将直接决定大众休闲的数量与质量。这表现为休闲作为社会进步的后果,同时也受到社会问题的制约。

城市治理与理念变革:休闲时代的机遇与成果

权利与机会:休闲时代的城市治理与理念变革

休闲是人类生活方式的重要内容,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21世纪是一个休闲的世纪,后工业社会的来临,让闲暇时间更加丰裕,休闲必将成为一个社会生活的核心命题。早在1999年美国第12期《时代》杂志就宣称:2015年前后,西方发达国家将进入休闲时代,休闲在国民生产总值中将占到一半以上,新技术及其他一些趋势将可以让人们把生命中50%的时间用于休闲。而中国城市化经济发展的迹象也表明,休闲社会在中国城市已初露端倪。因此,谁将是休闲的主体,休闲如何得以自由获取,如何保障公民的休闲生活质量,便成为了社会政策研究的重要议题。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的休闲权利与机会问题,更是作为休闲社会政策所关注的重要内容。

一、休闲的属性:个体化与社会性

休闲首先是一种表现个体自由的生活方式。葛拉齐亚认为“休闲是对要履行的必然性的摆脱”[1],指出了休闲是一种人们摆脱某种“必然性”约束的行为。布莱特比尔也指出“休闲是自由决定的时间状态”[2]。将休闲直接与自由的决定与选择联系起来,表明了休闲的非被动性与自由决定时间的自为性。现代意义上的休闲,也可以认为让人们以自身的生活方式愉快地、自愿地去做想做的事情。休闲同时意味着某种“无所事事、无忧无虑”的状态,它只是一种满足自身利益的行动;没有时间压力的生活;人们可以悠然的思考,清净的生活,为享有远离理性的人生而庆幸。著名休闲理论学者杰费瑞·戈比认为“休闲是从文化环境和物质环境的外在压力中解脱出来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它使个体能够以自己所喜爱的、本能地感到有价值的方式,在内心之爱的驱动下行动,并为信仰提供一个基础。”[3]这充分说明了休闲就是一种无压力的自由生活状态与精神状态。它是人们在经历了物质上的丰裕之后,开始逐渐摆脱了物质与文化环境的外在压力和支付了各种必要时间支出后所从事的一种相对自由的生活方式。[4]。旅游、娱乐、运动健身、休闲阅读、散步、游戏、休憩等都是休闲生活内容。可以看出,休闲作为一种自由生活方式,是同“工作的非自由”相对应而存在的,是人类从工作中解放出来的远离日常生活的无需强迫的活动。凡此种种解读,表明了休闲是一种个体的自由生活方式。

在表征个体自由的同时,休闲也被烙上了深刻的社会属性。休闲作为社会变迁的伴生物,是人类普遍的生产力的提高,生活方式变迁以及闲暇时间增多的结果,其本身就是社会进步的产物。人类普遍化的休闲,不仅是社会自由时间总量的持续增长,还关乎了休闲的民主化与公平化。并且,休闲除了与政治相关,还从过程上体现为“社会认同、社会建构、社会交往社会存在[5]的模式。另外,从主体上看,休闲与种族、性别、民族、阶层等紧密相关。比如“女性在实现休闲自由的道路上,就经历了比男性长达几千年的艰难过程,在有关‘休闲’领域男女平等问题,至今都存在着相当的差距。”[6]这是因为“贫穷、种族歧视及其他社会问题依然限制着休闲的发展。”[7]另外,就有关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同性恋者、贫民、农民工等要享受平等的休闲服务与设施,就需要依赖大量社会化的行动与努力。因为休闲“并非是每个人都可以真正达到的人生理想,它还涉及存在状态和人类生存的环境”[8]。休闲时间的获取,休闲的便利性的实现,还与休闲社会政策的立场息息相关。它还需要从教育、住房、医疗、社会服务等方面,来不断提升“大众社会(mass society)”的“大众休闲(mass leisure)”水平。一个只有少数人休闲的社会,将不可能是一个休闲社会。只有实现了大众休闲,才能形成真正的休闲文化。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将直接决定大众休闲的数量与质量。只有社会化的休闲时间、休闲场所、休闲服务全面提升之后,才能保障“休闲的普遍权利”。休闲文化的形成,也使得休闲成为了一项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哲学艺术体育、生活方式等结合密切的文化形态。而这些又与大众教育、大众传播、大众参与等密不可分。因此,从休闲机会、休闲权利、休闲文化的角度理解,休闲完全具有了社会性的特点。

二、社会问题:休闲的掣肘

休闲的社会性导致了一个反向的因果关系。这表现为休闲作为社会进步的后果,同时也受到社会问题的制约。因为休闲的普遍化实现,需要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当社会条件不充分的时候,必将大大影响休闲的结构与质量。当今世界各种社会问题的客观存在,使得人类的休闲经常受到严峻的挑战。特别在有关休闲公平、休闲机会、休闲可及性方面,社会问题成为制约休闲大众化的一个重要因素。世界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各种社会问题充分证明了社会问题与休闲的正向关系。譬如城市化过程中的建筑设计、公民参与和文化活力、环境恶化、性别歧视、住房、基础设施与交通便利性、公共土地利用、老年人口、贫困、社会服务、技术贫困、城市治理、城市规划、信息鸿沟等问题都严重制约了休闲的平等性、休闲的可及性、休闲的便利性,以及休闲的质量。

休闲的时间、空间、场所、服务、设施、机会都将因为城市社会问题的存在而遭遇困境。城市中是否有足够数量的公共休闲空间、好的生态环境、充满活力的社区与街区、对特殊人群的便利、对贫困人口的开放包容等,都直接决定了休闲的质量、数量与结构。就如帕里罗所指出,“当代社会问题在个人安康、社会平等、社会机制、社会质量等方面存在普遍问题。其涵盖面异常全面:酗酒、吸毒、性行为、犯罪、暴力、医疗保健、教育缺陷、环境恶化、无家可归者、人口剧增、贫穷、种族歧视、单亲家庭、城市基础设施、大规模兼并、裁员等等。”[9]这些种类多样的社会问题的存在,必然影响到了休闲的基础环境,进而影响到了人类健康、平等与社会和谐。人们在一个充满焦虑的不安的社会环境中,要真正自由地享受与实现“宁静而恬然的休闲生活”状态,必将是非常困难的。

休闲也是衡量城市生活质量的重要指标。但城市问题的制约,却大大影响了休闲生活以及城市生活的质量。比如人口爆炸、环境恶化、全球变暖、贫困与贫富差距价值观与精神紧张、犯罪、老龄化、城市治理与规划等这些影响休闲生活质量的社会问题,无论对哪个阶层的休闲生活而言,都将成为重大的挑战。一个拥挤的城市,人们的居住都没有舒适性,将很难获取家庭休闲生活的提升;一个不安全的城市,其户外休闲的几率将大大降低;一个休闲设施缺乏的城市,休闲的可及性将大大降低;一个服务业落后的城市,休闲需求将很难得到满足;一个城市规划与建设落后的城市,休闲的便利性与可及性也是重要的障碍;一个治理落后的城市,城市休闲的公平性与民主性也难以保障。因此,休闲的实现,离不开社会的土壤与条件。

休闲作为一种生活方式而存在,本身就构建了生活质量的重要内涵。正如亚里士多德指出,人为了生存而来到了城市,人为了生活得更好,才留驻于城市。为了生活得更好,就需要一个好的城市生活环境,而城市问题的存在,将必然影响人们对于好生活的追求。包括查尔斯·狄更斯在内的许多人还认识到,休闲为人们的生理和心理工作能力获得“重生”提供了唯一的机会。并且“从更宏观的意义来看,城市生活的质量将成为影响世界和平与繁荣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变数。”[10]因此,我们必须要从提高城市生活的层面来缓和各种矛盾,而休闲就是一个构建好生活的重要指标。所以从这个层面理解,社会问题引发的休闲困境,关乎城市生活的质量与社会和谐,甚至是影响世界和平的重要变量

三、弱势群体与休闲需求

在人类历史的大多数时期,都有弱势群体的存在。弱势群体是指“在生活物质条件方面、权力和权利方面、社会声望方面、竞争能力方面以及发展机会方面处于弱势地位的群体。”[11]因为政治的、经济的、社会的、文化的、生理的、历史的等原因,社会总是有一部分人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弱势群体的生成,是社会结构化的后果与问题,也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比如先天生理残疾者与老年退休者,还有贫困者、失业者等等。特别是随着世界性的城市化进程,弱势群体成为了城市化的一个“伴生产品”。英国工业化与城市化时代,就因为“圈地运动”与“工厂化资本主义”而涌现出了大量的无业贫民、乞丐与贫困工人。伴随着我国社会结构的加速变迁,特别在社会转型期“马拉松式”的历程中,总有一部分人被逐渐落下来,成为了相对贫困且弱势的群体。另外,也因为近年来我国的各项改革如教育、医疗、住房等改革的加速,社会保障的滞后,又产生了大量的新生弱势群体。当前,下岗工人、失业者、待业者、老年人口、残疾人口、贫困人口等“绝对”弱势群体的数量非常巨大,成为我国社会发展的一种客观现状。大量非在业群体“时间闲置”问题严重。他们总体上占有较多的空闲时间。如何保障他们空闲时间里的“行为需求”也将是一项重要的社会政策内容。

休闲既是一种权利,也是一种需要。公民权利不因是弱者而被剥夺。作为国家公民,每个人都应享受其天然的公民权利。其中的休闲权利,便是一种不可缺失的社会权利。《联合国人权公约》中,明确提出了休闲生活权是作为人权的一部分而存在。可见作为一种劳动间隙的自由存在形态,本身需要维持劳动力所必需的“补偿性或恢复性的休闲”[12]。因此,休闲是一种普遍性、普世性的公民权利。所有人都有权享受相应的休闲权利与机会。但是弱势群体因为其本身的各种生理的、心理的缺陷与社会资源的缺乏,他们的休闲权利经常被各种主观客观的因素所“忽略”或者“遗忘”。这种忽略与遗忘,客观上变成了弱势群体在休闲中遭遇的“社会排斥”,将大大降低其公民权利的实现,也是其发展机会的被剥夺。这种弱势群体的休闲机会与权利的剥夺,将成为一种新的社会不平等的形态。因此,弱势群体的休闲“个体需要”,逐渐演变为一种“社会需要”。迫切需要通过各种社会政策来满足这种双重“需要”。

特定的弱势群体,更加需要通过“休闲”来体现存在的意义。比如老年人的休闲需要,比其他群体更加具有生命存在的意义,因为他们已近年迈体衰,无力工作,他们需要更多的休闲活动,才能保持生命存在的形态。正如戈比所指出,“当个体进入老年的时候,会再次变成无条件休闲。”[13]还有残疾人,也需要有更多的休闲,来认识自己和接触社会。残疾人在参与一次特定的休闲活动时,可以通过更好的信息来源了解他们将要面对的事情并认识到他们最终取得成功的可能性。特定弱势群体,包括大量非在业群体,他们的“时间闲置”问题非常严重。他们闲置的时间恰是需要有休闲的活动来填充,同时,在“孤独、异质性”的城市生活中,人们需要通过休闲的参与,来获取交往的机会。因为“休闲会变为一种工具,用来重建我们日常生活中缺失已久的集体意识。”[14]所以,我们更需要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来重新审视弱势群体的权利与机会,只有这样才能维护社会公正、社会平等,也更能保障弱势群体的生存状态。

四、休闲:社会政策的介入

社会政策是“影响社会福利的一系列的政策活动”[15]。休闲作为现代社会“工作的中断”与“自由的生活状态”,基本上属于一种社会福利的范畴。而休闲的基础条件是“闲暇时间”的获取。而闲暇时间的“公共性”特征非常显著。特别是体现公共闲暇时间的“公共假日”都被视作“民族国家的存在方式”[16]。所以如何通过国家政策与法规来保障公民的“闲暇时间”,本身就是一项具体的“假日”社会政策。另外,作为休闲活动,必须还要有休闲手段、休闲对象与休闲过程,这些不能完全是个人行为。城市休闲设施的提供、城市休闲服务的提供以及专门为特殊人群开辟的休闲活动场所与设施等,都是城市规划、社区建设、老年社会政策等所规约的法定内容。

按照伦敦经济学院社会政策的研究领域看,社会政策已经从单纯的福利领域扩展到了更加广阔的领域,它至少包括了“社会保障政策、文教政策、健康政策、城市规划及住房政策、人口政策等。”[17]休闲已经融入了社会政策的各项具体政策之中。比如城市规划中的休闲广场的设计、休闲设施的便利性设计,以及专门为盲人设计的盲道和为残疾人设计的无障碍通道等,都是以一种法定的社会政策而得以落实,从而大大提升了大众休闲的可及性水平。还有如受社会保障政策、健康政策的规约,大多数社区都建设了老年活动中心、残疾人休闲康复中心等,这些都是以“休闲”谋“健康”的福利设施。可以发现,休闲的实现,大凡都依赖各种社会政策的良好保障。只有有了社会政策的各项保障,才能为休闲创造基础性的社会条件。因此,休闲与社会政策息息相关,没有社会政策的有效保障,大众休闲将不可能实现。

休闲社会政策所关注的重点在于如何获得休闲的公平的权利与机会。社会问题如城市规划落后、治安问题、生态环境恶化、服务缺失、住房紧张、医疗问题、贫困问题等大量存在,成为了大众休闲社会的掣肘。在这种情况下,大众休闲权利将难以实现。所以,首先必须要有更多的社会政策的实施,才能改善各种休闲的社会土壤与条件。比如如何改善城市居民的住房条件,实施高效的住房保障政策,让更多的住房困难家庭能够有一个“舒适”的家,这样才能保障困难家庭能够获取一个休闲的“第一场所”。还有通过强化健康政策,让人们能够有更好的身心来获取休闲的权利与机会。更为重要的是,如何通过社会政策的创新,来保障弱势群体的休闲权利与机会。比如“为老年人提供更完善的养老保障,从医疗、服务、照顾等方面提升老年人的休闲参与能力,同时建设更多的老年休闲公园、休闲广场、休闲设施、休闲中心,这样才能使得老年人获取公平的休闲权利与机会。还有,大型的公众娱乐场所的规划,是否考虑到了贫困阶层的可及性问题,因为他们并没有能力与机会像有车一族那样可以便利地到郊外享受公共休闲娱乐场所。”[18]可见,休闲的权利实现与机会的平等性问题,都是与各项社会政策紧密相关。休闲是作为一种社会政策而存在的活动。

五、国外休闲社会政策的经验

在市场提供休闲服务之外,国外的休闲社会政策也为大众休闲创造了宽松的环境与条件。西方发达国家很早就制定了制度化的“员工带薪休假计划”,安排了有序的公共假期以及不断改善周工作时间与日工作时间。比如法国最早实行了八小时工作制,在一些地区还实行了七小时工作制以及六小时工作制等。这使得休闲生活时间得到了法律上的保障。可以说,休闲时间上的“社会政策化”给西方的后工业社会生活方式奠定了基础。并且在发达国家首先催生了一个繁荣的休闲产业与休闲经济。

在休闲社会政策的具体行动上西方也有较多经验。城市规划中的休闲设施的法律规定,对大众休闲的“场域”实现有了举足轻重的作用。由于城市规划变得越来越重要,对人们的休闲利用进行规划(如艺术、文化、体育、戏剧博物馆图书馆、公园、自然保护区、野餐、社交活动和其他消遣)逐渐成为一个城市规划、城市更新中的关键性问题。西方国家在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公共建筑等领域内的卓越理念与杰出行动,为休闲社会的繁荣创造了不可或缺的休闲基础设施。他们在不同社区规划中建立了硬性的休闲场所与设施的面积配比,并且照顾了各个阶层的人都能够有机会享有“公共休闲场所”。休闲场所的数量、种类与优劣,已经成为西方衡量“宜居城市”的关键指标。

为弱势群体开展的休闲服务,也是西方社会政策内容的有效延伸。休闲服务除了市场供给之外,政府通过社会政策的实施,也强化了对于弱势群体的支持与保障。西方社会所秉持的社会保障、社会救济、社会服务、社会工作以及社区参与、社区照顾体系的健全,使得特殊群体从物质上、空间上、行动上获取了更多的资源。他们能够通过诸如老年法案、老年保险计划、国民保险计划、社会安全计划等社会政策支撑了弱势群体的系列休闲参与机会。就拿老年休闲的行动而言,美国在针对老年休闲的个人障碍、人际障碍、结构障碍三方面都开展了细致的服务。通过心理辅导、健康辅导以及老年福利等手段,积极开辟了老年休闲方式的数量与质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遍布西方的“社会企业家精神”(social entrepreneurship),为相关弱势群体的休闲条件的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社会企业家精神“是一种以改善社会问题而采取有效的市场化行动的一种新教伦理与资本主义精神。”[19]在社会政策与社会工作领域,社会企业家与社会企业扮演了重大的作用。因为,“为弱智青少年举办的一次出色的保龄球游戏,组建一支优秀的老年妇女排球队,组织城市贫困区的小学生参加一次高水准的艺术活动,所有的活动都有一个共同的核心——企业家精神。”[20]

良好的经济条件以及发达的社区教育、社区网络以及社团组织,使得弱势群体可以有大量的机会获得援助。值得注意的是,国外的NGOs异常发达,他们往往通过更加灵活而高效的手段,可以为弱势群体以及休闲生态环境的改善不懈地做出卓越的工作。比如建立各种老年活动协会,开展跨国老年旅行,管理老年健康;有社会企业专门帮助改善贫困衰弱地区的体育运动及休闲娱乐设施,以提升社区生活的活力;还有专门为智障人士开发的康复游戏、康复设施,这些都是国外休闲社会政策行动的重要内容。可以说,西方较为完善的社会保障制度,成熟的市民社会与发达的第三部门,共同构建出了较为完备的休闲社会政策的结构与行动,这些无疑大大提升了相关国家弱势群体的休闲参与机会。

六、我国休闲社会政策的取向

休闲社会政策核心问题是熨平在休闲领域内的社会失衡。大众休闲社会的建立与社会公平的追求,都为休闲社会政策的制定提供了明确的方向。那就是必须为弱势群体创造更多公平的休闲机会、资源与设施,让弱势群体通过享有休闲来实现公民的社会权利和进行社会参与。

休闲的整体性社会政策在我国的进步明显。全年114天的法定假期为我国公民提供了前所未有的“休闲时间”。尽管当前的各种社会问题依然突出,但在城市规划与公共设施配套规划理念中服务于各阶层群体的体育、文化、休闲、运动、娱乐、游憩设施的建设与功能应用方面,也还存在一定的差距。这也需要从社会政策的角度提升其理念与行动。

我国休闲的主要问题在于休闲参与的阶层性差异、地区差异、群体差异、设施差异分化较为严重。这体现在不同阶层、不同群体在休闲时间、休闲场所、休闲活动的质量上有很大差异。因此,休闲政策的制定和完善,应以人为本,根据不同社会阶层的休闲要求,顾及不同社会阶层的消费能力与承受能力,来满足人民的休闲生活需要。不仅仅要“发展针对高收入阶层的文化娱乐事业,也要发展针对中低收入阶层的文化娱乐事业,保证各社会阶层能够共享社会发展的成果。”[21](www.xing528.com)

休闲社会政策要特别关注弱势群体的休闲权利与机会平等问题。比如城市农民工群体的休闲权利与机会就存在显著差异。他们的休闲时间、居住条件、休闲场所、休闲机会,都基本处于劣势地位。由于经济条件、身份条件、文化水平以及农村生活方式的原因,他们在城市中很难获取像市民一样的“休闲权利与机会”。休闲社会政策应该主张积极支持城市农民工群体实现其休闲生活权利。要积极引导和帮助农民工群体度过闲暇时间,促进农民工群体的休闲生活的变革,更好地适应城市生活。这应该成为一个重要的城市治理议题。关键在于政府治理部门应该给予农民工平等的市民待遇,以开放的姿态支持、帮助、引导他们融入城市休闲体系。譬如对于本就开放的城市休闲广场、社区公园,要本着以休闲为本的理念,对所有人开放,而不能只对市民开放。要利用各种劳动用工制度、劳动保障制度的监督,为他们争取合法的休闲时间。还可以动员企业与社区,为农民工开展各种休闲时间的素质提升工作。透过积极、开放、自由、多元的方式丰富他们的文化生活,提高他们闲暇生活的质量,引导他们逐步适应城市生活方式,以融入城市文明体系之中。休闲是一种社会参与的最自然的方式,我们完全应该透过社会政策的“善政”来帮助与支持弱势群体的天然的休闲权利与平等的休闲机会。

休闲社会政策的宗旨是保障各个阶层与群体实现其休闲生活权利与提升其休闲生活质量。市场化的休闲服务大多面向的是高收入阶层,比如近年各地大量兴起的高尔夫、高级会所、KTV、夜总会、度假村、高级酒吧等等。这些都是贫困群体及特殊群体望而却步的休闲场所及服务。面向普通大众的公共文化设施严重滞后于国内经济发展速度,其水平质量也参差不齐,已严重制约了公众闲暇生活质量的提高。在全面建设和谐社会的过程中,社会事业的发展应该与国民经济发展相协调。在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增长、国家财政不断增收的背景下,政府应该制定合理的规划,拿出更多的资金,投入到诸如免费体育场馆、公园、文化中心、艺术馆、图书馆、博物馆、休闲广场、公共绿地等公共文化娱乐设施建设上,满足不同社会阶层的休闲文化生活需要,提高人们的休闲生活质量,从而促进社会整合。

当前,特别是老人、儿童、残障人、农民工、贫困群体等特定群体的休闲权利都应该“受惠”于良好的休闲社会政策的制定与实施。政府及各部门,应该从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社会服务等层面出发,透过城市治理、城市规划、市政建设、文化教育、社区建设、社区服务等行动,为更多的人实现其休闲的权利和获取更多的休闲机会进行有效的政策设计与行动落实。只有这样,才能适应大众休闲社会的转型,也才能更深刻地理解社会变迁对社会政策的需求。

【注释】

[1]De Grazia.On work and Leisure Time.New York:Twenty Century Fund.1966.14

[2]Brightbill.Man and Leisure.Eagle Woood Cliff.Prentice Hall,1960.4

[3]杰费瑞·戈比著;康筝译.你生命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14

[4]王雅林,董鸿扬.构建生活美——中外城市生活方式比较.南京:东南大学出版社,2003.134

[5]John.r.Kelly.Freedom to be:A New Sociology of Leisure.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1990.36

[6]David Bomstein.How to Change The World:Social Entrepreneurs and the Power of New Ideas. Mildred Marmur Associates Ltd.,2004.52

[7]杰费瑞·戈比著;康筝译.你生命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71

[8]古德尔,戈比著;成素梅等译.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57

[9]文森特·帕里罗等著.当代社会问题.北京:华夏出版社,2002.7

[10]古德尔,戈比著;成素梅等译.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35

[11]薛晓明.弱势群体概念之辨析[J].生产力研究,2003(6)

[12]John.r.Kelly.Freedom to be:A New Sociology of Leisure.Macmillan Publishing Company. 1990.76

[13]杰费瑞·戈比著;康筝译.你生命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212

[14]杰费瑞·戈比著;康筝译.你生命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38

[15]Hill,M.Understanding Social Policy.Oxford:Blackwell,1997.11

[16]蔡继明.论我国的假日制度改革[J].科学新闻,2007(23)

[17]李秉勤.英国社会政策的研究、教学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J].社会学研究,2000(4)

[18]Michael Cahill.The New Social Policy.Blackwell Publishers,1994.166

[19]David Bornstein.How to Change The World:Social Entrepreneurs and the Power of New Ideas. Mildred Marmur Associates Ltd.,2004.4

[20]古德尔,戈比著;成素梅等译.人类思想史中的休闲.昆明:云南人民出版社,2000.15

[21]陈晓煌.城市居民休闲生活展望及社会政策导向[J].消费导刊,20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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